------------ 正文 恶梦  我是一个剑客,我的剑法举世无双,我总是在和各类高手决斗,并且一场也没有输过,所以我在武林中享有很高的名望,可是我却一直有一种真实而怪异的感觉,我竟感觉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这种感觉似乎在我有记忆的时候就伴随着我,我的武艺虽然高强,却难以融入这个世界,我每天都在寻找属于我的世界,但又不知道在哪? 为了远离人群,我住在人少的地方,好在我并不孤独,因为我的妻子孙小玲一直陪伴着我,她是一个卖艺不卖身的青楼名伶,一年前我们一见如故,然后就成为了夫妻。 我们在人烟稀少的郊外搭了一间茅屋,屋外围着一扇篱笆,隔不久会有一个菜商经过,向我家供应食物。孙小玲只负责做饭持家,我则负责生活来源,我是武林中可以靠武艺吃饭的高手之一,因为我名声大,武林中人几乎都想打败我扬名,所以每次和我比试,我都要让对手出一笔满意的赌金才肯动手。我输了,我的命就给他;我赢了,那笔赌金就归我。 我现在还活着,就说明我每次都赢,同时我也得到了大笔大笔的钱,成为了隐居的富人,不过我从来不杀人,只是点到为止。 虽然名利双收,但那种‘我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这让我越来越郁闷,就好像一个迷失他乡的孩子。 直到有一天一个高手的出现,让我的心为之一动。 她叫吴玥,是一个使用暗器的高手,这并没什么特别的。让我兴奋的是她的武器,她用来发射暗器的武器很小巧,一只手就可以握住,并且每次在发动暗器时都会伴随一声类似鞭炮‘啪’的声音,射出来的暗器快、准、狠,就连惯用暗器的唐门高手也没有见过这种东西,这是吴玥独有的,吴玥对整个武林宣称,这种东西叫做‘枪’。 在我印象中,枪是一种双手而持的长兵器,这种长兵器不太可能和暗器混合在一起。而了解到吴玥手里可以发射暗器的‘枪’时,却让我有一种久违的熟悉感,我觉得我要是能亲眼看到这种‘枪’,或许能够想起什么?于是我决定去找吴玥。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还没去找她,她反倒给我下了一封挑战书,赌金甚是丰厚,她约好明天在我家旁边的小竹林里比试,这让我求之不得。其实对我来说,输赢已不重要,重要的是看看她的武器。 此时,我的妻子孙小玲身着一身浅色纱衣坐在我旁边,她的神情充满了忧愁,看得出来她对我明天的比试没有信心。我之前的比试,她从来没有担心过,或许这就是一种未知的恐惧。 第二天,阳光洒满大地,万物勃发,到处都充满了生机,而我家屋外的竹林里却充满着杀气,我知道吴玥来了。 我拿着带有剑鞘的剑来到竹林,一个身着紫色长裙的女子正对着我笑,她的笑容很冷峻。 不可否认她和我妻子一样,也是一个极其美貌的女子,无怪乎她的生平就像一个传奇。而我对她也有一种类似的感觉,好像她也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 她笑道:“我知道你想看我的武器,所以我就来找你了。” 没想到她知道我的心思,我顺势说:“没错,不介意的话,就亮出你的武器吧。”我期待着这一幕。 而她又笑了,笑得肆无忌惮:“不能亮,我一亮你就离死不远了,这武器是你再熟悉不过的东西,可你现在居然忘了,真是可笑,你这么喜欢这场梦,我可以让你在梦里多活一会。” 她竟说我熟悉这武器,看来我之前的感觉并不是错觉!可是她的话又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她为什么要说‘你这么喜欢这场梦’这类的话,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问:“你究竟在说些什么?” 她突然间不笑了,一下很正经地看着我:“哎,你陷入梦中太久了,看来什么都不记得了,这就让我送你回去吧!” 说完她拿出了她那传说中的武器,这武器周身透黑,果然很小巧,她握在手里刚好合适,不过我虽然有那种熟悉的感觉,却还是没有头绪,只觉得朦朦胧胧的。 此刻,她用她的武器对着我,我感觉她手里就像拿了一把箭弩,时刻充满着威胁。 我正准备应付,不料我妻子孙小玲从屋里跑了出来,对着我叫:“小心她的暗器。” 我对孙小玲挥手:“回屋去,这里危险。” 说完这话,奇怪的事发生了! 对面的吴玥听到我们的对话,似乎很生气,只听吴玥怒道:“王轩,对一个梦里的人你都这么关心,对我却一点也记不住,那我算什么,让我先送她一程。” 王轩正是我的名字,而吴玥的话就像一个吃醋的女子在向我发怒,这真是荒唐,我根本不认识吴玥,她为什么要说这种话? 吴玥的动作实在太快,她手里握的东西忽然发出了一下鞭炮的声音,然后我什么都没看到,孙小玲的心口就猛地喷出了血,接着孙小玲倒在地上,看来已经中了吴玥的暗器。 我一下呆住了,吴玥的暗器果然速度惊人,这让我惊讶,同时又让我愤怒。 明明是我和她的比试,她却对我的妻子下手,这种不顾江湖规矩的举动使我怒火中烧,我一下拔出了剑,把剑当暗器用内力运剑击向吴玥,随着一股剑气,飞出的剑速度极快,我敢保证功力弱一点的人,肯定立马死在我的飞剑下,不过飞剑速度再快也没有快过吴玥的暗器。 她用手里的武器对我发出了响亮的两下鞭炮声,看样子应该发出了两个暗器,我的剑在空中就被她的第一个暗器截断,而我的胸口却中了她的第二个暗器。 我知道我已经输了,就在她杀孙小玲的一瞬间,我就知道我必输无疑,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快的暗器! 此刻,我勉强运气维持短暂的生命,可我知道我很快就要死了,我喃喃道:“快,太快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暗器。” 吴玥冷笑一声:“当然快了,这是未来制造的武器,不是你们这个时代可以理解的,而你现在还不知你陷在梦里,我杀了你和你妻子,其实正是在救你们。” 我又自言自语:“梦、梦……”就在我意识快要消失的时候,我像是回光返照般瞬间明白了一切…… 对,我根本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一下记起我是在梦里,看来我陷入了梦中无法自拔,其实我真正所处的时代是二十二世纪,而这一切都是我造的恶果。 我是那个时代的一个发明家,发明了一台造梦机,我和一家知名的游戏公司合作,打算批量生产。生产之前需要测试一下效果,只有我熟悉造梦机的操作,我决定自己测试,有趣的是,我发明的这台造梦机可以双人进入同一个梦境,于是我带着妻子孙小玲一起测试! 孙小玲确实是我在二十二世纪真实的妻子,奇怪的是,我并不认识吴玥,也不可能带着吴玥入梦,她到底从哪来的,为什么她会来救我们? 最悲哀的是,就算我中了吴玥的枪击,从这个梦中死去,估计也不会真正的醒过来,因为剑客的这场梦不过是一场梦中梦…… 2. 死亡之后,我回到了上一层梦境,我渐渐有了意识,睁开双眼,这层梦境的我正被人绑在一间黑屋的柱子上! 此刻,我浑身上下都是伤口,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蔓延全身。这间黑屋不大,除了我之外,有四个壮汉,他们是负责对我动刑的。 我一醒过来,就被他们发现了,只听他们激动道:“这家伙晕了快一天了,现在总算醒了。”然后四人怪笑了几声,一个头戴鸭舌帽、身穿格子衬衫的人,手拿鞭子又开始对我抽打起来:“快说,你把孙小姐藏哪了?” 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我强忍着疼痛,直后悔我自己来测试造梦机的决定。 整件事情是这样的。 在二十二世纪的现实中,我和妻子决定一同试验造梦机,一起进入到一个以旧上海的年代为背景的梦境,我们都对这个时代很感兴趣,想来感受一下。我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富家公子的身份,而孙小玲自己的设定则是上海滩有名的舞女。进入梦境后,由于感受实在太真实,我们激动得无法自已,也很投入地扮演着我们的角色。 还好在二十二世纪,孙小玲也是一个明星,歌舞的技艺很精湛,所以在这个梦境的舞台上,她表现得很出色,赢得了无数的叫好声。我每天带着手下来大上海舞厅看孙小玲的表演,在旧上海的梦境里,我的身份并不是她丈夫,只是一个欣赏她的公子哥。 不过测试当中,我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我并不能控制梦境中的其他人,他们有自己的意识和活动,我和孙小玲不过是梦境当中的两个角色而已。 既然如此,就难免和现实世界一样引起一些争端,后来果然出事了! 由于我在梦里和孙小玲频频接触,这种举动惹怒了一个黑帮老大,因为这个黑帮老大看上了孙小玲。 一开始我觉得可笑,也没在意,可后来那个老大派人不断地威胁我,让我离开孙小玲,我才感觉事情严重。在这个梦境里,我们想要回到现实的话,必须要在梦里死亡才行,我担心如果自己被这些黑帮的人控制住了人身,而又死不了,那就麻烦了。 过了几天,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事,我决定带孙小玲出梦。 这一天,孙小玲像往常一样跳完舞收工,我自己开车接她到了一个郊外,停下车后,我打算在车里开枪打死她,让她出梦,然后我自己再开枪自杀出梦。可没想到,当我拿起枪对着她的时候,她竟然大叫起来:“啊,你干什么?” 她惊恐的表情就好像我真的是在杀她,难道她忘了我是带她出梦?我赶紧问:“你是不是入戏太深了,我们现在是在试验造梦机,我开枪打死你,正是要带你出梦啊,你怕什么?” 她挥着双手:“不、不,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要杀我,不要杀我。”说着她一把打开车门,转身就跑了,我一下呆住了,等我打算开枪时,发现她已经不见了。 没有想到这场梦对她的影响竟然如此之大,她似乎陷入了梦中,忘记了自己是谁…… 按照我这台造梦机的设置,我们现实的时间和梦境是不一样的,在现实一天,在第一层梦境里是一年,而我们才在梦境里生活了几个月,她就沉陷在梦里了。 看来这个造梦机并不是一个游戏这么简单,它的真实性对人的影响太大了,此时,我已经有一种毁掉造梦机的想法,以免害了更多的人。 当然,我必须马上找到孙小玲让她出梦,现在她不见了,只好第二天再去找她。 可第二天孙小玲却失踪了,我焦头烂额地寻找她。可不想,在马路上,我的后脑突然遭到了一记闷棍,然后我就此晕了过去…… 3. 之后,我被这些黑帮人士给绑架了,我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 他们怀疑我把孙小玲藏了起来,把我绑在一间黑屋的柱子上,不断地对我用刑,逼问孙小玲的下落,我怎么可能知道? 可被打的疼痛感却是那么真实,我实在受刑受不住了,只好启用了造梦机的另一个应急设置,打算进入更深的梦境来暂时逃避。 由于技术的不足,这台造梦机只能靠死亡的方式出梦,这也是这台造梦机的一个弊端。如果把造梦机连结我们的线强行拔了,可能会让我们永远陷在梦里,我反复交待过现实中的人绝不能这么做,所以也就有了一个应急设置。 这个应急设置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就是一旦在梦里遇到这种无奈的情况,我可以利用意识,不断提示造梦机发出求救信号,现实中的工作人员看到求救信号可以帮助我们,操作造梦机让我们进入更深的梦境。 幸好我教过二十二世纪的那群商人该怎么操作这机器,为了免受痛苦,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现在我无比后悔自己和妻子来试验这个并不完善的造梦机…… 我求救成功后,应急设置一启动,我和妻子就双双进入到了更深的古代梦境,也就是我是剑客,而妻子是青楼名伶的那场梦。至于第二层古代梦境的身份,我在试验造梦机之前就已经在机器里设置好了。 进入第二层梦后,弊端更加暴露无遗,由于梦境的时间和现实不一致,连我也迷失了。 这造梦机的设置是二十二世纪的一天相当于第一层梦的一年,而第一层梦的一天就相当于第二层梦的一百年,如果还有机会进第三层梦的话,时间也会以此类推。 当进入第二层梦后,我因为四周环境和人的冲击,也忘记自己在做梦,而迷失在梦里,要不是那个吴玥来救我,我恐怕还和妻子在古代做梦呢! …… 现在,我又回到了第一层上海滩的梦继续受苦,我好不容易从第二层古代的梦里回来,绝对不能再陷入回去。所以此时不管这四个壮汉对我怎么用刑,我都是强忍着,也不再发出求救信号,只是寻找着逃跑的机会! 这时,一个神情阴深的人对我道:“你可真是够执着的,为了一个女人,连命都不要了。” 我有气无力地说:“我真不知道孙小玲在哪,连我也在找她,我怎么可能知道她在哪?” “哼、谁信呢?”说完戴鸭舌帽的人的鞭子又再次打到我身上。 其实我大可以咬舌自尽,但我不敢动用这招,第一、我没有把握靠这种方法死去;第二、我还要找孙小玲。 鉴于此,我只能忍受着酷刑,这简直就是一个恶梦。 当然,奇迹还是会发生的! 就在我强忍痛苦之际,突然,黑屋的门一下被人踢开,然后我这个梦里的管家带着一些打手,拿着枪闯了进来。 他们很快控制住这四个壮汉,我十分庆幸我把自己设置为一个富家公子,总算还有人来救我。接着我的管家把我的绳索解开,扶着我走出了黑屋,更让我惊喜的是,我走出黑屋,来到马路上,看到了孙小玲,她正站在我的车旁。 可以猜想应该是管家开着我的车,带着他们一起来的,孙小玲此时穿着一身蓝色的旗袍,显得格外妩媚。 我喜出望外,赶紧打发管家断后,然后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驾着自己的车带着孙小玲离开。 在车里,孙小玲看着满身是伤的我,伤心地流泪:“王轩,是我害了你,让你受苦了。我知道他们绑架了你,就赶紧去通知你的管家,要不是中途我莫名其妙晕了差不多一天,我们早就赶来了。” 我知道孙小玲还陷在梦里,不清楚自己在做梦,她晕了差不多一天,也是和我一样进入了那个古代的梦。 我现在不敢直接开枪打她,怕再次吓着她,让她跑了,我只好寻找恰当的时机动手。此时我很配合她道:“不怪你,那些人恐怕一会就会追上来,我们要赶紧离开上海才好。” 孙小玲点了点头,又突然问道:“那天你为什么拿枪对着我?” 这问题她现在的状态是不会明白的,我只得含含糊糊告诉她,我那天有点神志不清。 我驾车很快驶出了市区,来到了僻静的郊外,我觉得在这里动手最好。于是我停下车,孙小玲疑惑地看着我,我则悄悄摸着平时藏在座位底下的一把小手枪! 可就在这时,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车前,我瞬间惊出一身冷汗。 4. 这人是吴玥,想不到她又来到了我的这个梦境中,她现在的样子和古代一样,只是穿着不一样。 她此时穿着一件白衬衫,外面套着条纹马甲,下身是一条咖啡色的裤子,略显这个时代的小资文艺气质,而她手里却拿着一把枪指着我们! 我盯着她道:“想不到你又来了。” 她冷笑一声:“你还记得我,真是难得,我还以为你又忘记了自己在做梦!” 孙小玲紧张地问我:“她是谁?” 还没等我开口,吴玥朝孙小玲开了一枪,子弹穿过车的前窗直接命中孙小玲,孙小玲当场死去。如果我忘记自己在梦里的话,遇到这种场面恐怕又要开始激动了,不过现在我要谢谢吴玥帮我把孙小玲送出梦境。 我吁了一口气,在想吴玥为什么会知道我们在做梦,我发明的这台造梦机仅能提供双人入梦,我已经带了孙小玲,绝不可能再带吴玥入梦,她到底是谁? 于是我问道:“你到底是谁?” 她并没有说话,只是对我开了一枪,当枪声响起,我也立时死去…… 我醒了,终于醒了,现在我正在这所游戏公司的一间房里,我身边站着一些公司的高层,虽然我在二十二世纪过了还不到一天,可是我在梦境里已生活了很久,记忆太复杂,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历尽沧桑的老头。 这些高层看见我醒来,显得很兴奋,一个高层问道:“王轩博士,试验效果怎么样?” 我赶紧拔掉连接着我和妻子身上的线,此刻只想毁了这台造梦机,它对人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可以使人沉迷在梦中,也可以使人在梦里受苦。不过我不能立刻毁了造梦机,站在我身旁的公司高层都是一群市侩的商人,我要这么做的话,他们肯定会阻止我。 于是我冷冷道:“不怎么样,这台机器还需要改进,我带回去升级一下。”我打算等我带回去后,再毁了这台机器。 这时,我叫着妻子回家,可没料到妻子孙小玲现在还在昏迷中,我大叫‘不好’,赶紧探了探她的鼻息,发现她还有呼吸,难道她在梦里沉陷得太深,已经回不来了吗? 不及多想,我赶紧把造梦机收回到一个小箱子里,手提着箱子,然后背起妻子迅速跑出房间。 很快我乘坐电梯到了楼下,公司门外停着我的太阳能飞空车,这车是这个时代的产物,我把妻子放进车里,然后开车赶往附近的医院。 我只要在车里的电脑上输入目的地,车就会自动驾驶,由于这台造梦机很小巧,破坏它很容易,在去往医院的路上,我在车里顺便把造梦机砸坏了,我松了一口气,庆幸它再也不能害人。 到了医院,我把妻子送进了急救室,这个时代已经遍地都是智能机器人在为人类服务,包括医院里的向导、清洁工等都是智能机器人,所以整间医院显得很有效率。 现在我妻子在急救室抢救,我只好站在门外等待,看着这些来来往往的机器人,我心里感叹:高科技给人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助长了人类的惰性,人类越来越依赖机器,从而一点点成为了机器的奴隶。那台造梦机也验证了这个事实,人在造梦机的控制下,只会学到逃避和沉沦。虽然那台造梦机被我毁了,但谁又能保证会不会有人像我一样,也在发明造梦机?看来人越来越聪明,却越来越没有智慧…… 我不断感叹的同时,也想起了那个吴玥,她一直是一个神秘人物,她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梦境中? 我在急救室门外焦急地来回踱步,世上的事还真是巧合之极,我心里正想着吴玥的事,她居然一下出现在我面前,我抬头看见她,差点吓倒在地。 她外貌还是没变,变的只有服装,她穿着一身符合我们这个时代气息的衣服站在我面前。 我勉强镇定一下自己,问:“你又出现了,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你能两次出现在我梦里?” 她没有说话,而是像梦中一样拿出了一把枪指着我。 我惊出一身冷汗,我已经回到了现实中,她开枪的话我就会死,她究竟想要干什么,难道她想杀了我? 我怒道:“你疯啦,我已经不在梦里了,你到底想干什么?”说着我就欲抢下她的枪。 她赶紧退后两步,大声道:“别动!” 我害怕她乱来,只好不再动。 她诡异地笑了笑:“既然你这么想知道我是谁,那我就告诉你,其实我才是你真正的妻子,而你现在还在梦里。” “什么?”她的话无疑给了我一道晴天霹雳,“这怎么可能?” 我不敢相信她的话,我记忆无比清晰,感觉无比真实的世界怎么可能还是一个梦? 她道:“在我们那个时代,造梦机就像游戏机一样普及。可悲的是,你是一个沉迷于造梦机的人,你已经忘记了自己在做梦,所以在现实中,你就是一个‘梦瘾’患者。我和你本是一对夫妻,我不想看你终日沉迷在梦里,于是我也借用你的造梦机和你一起入梦来救你。你在梦里经历了这么多事,希望你醒过来能明白我的苦心。”说完,我还来不及答话,她就对着我的胸口开了一枪。 我捂着流血的胸口,用复杂的眼神看着她,同时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我祈祷她不是一个神经病,但愿她说的都是真的,这样的话我就不会死。只是不知道,如果我再次醒来,那里的世界还会不会是梦境? ------------ 正文 宇宙巴士  对于长期生活在地球空间的人类来说,能进行一次太空旅行不但是毕生难忘的体验,也是身份的象征,毕竟这一趟下来价格不菲。因此,何赛生活圈子里的人都非常羡慕他,由于工作需要,何赛可以频繁并且免费地出入太空。 何赛是一名负责将诺克制造的废弃产品运送到贾希伯来星的司机。在贾希伯来星,废弃物会被放到处理站,使用射线统一灼烧掉,化为宇宙中的尘埃,丝毫不会影响到人类生活着的宝贵地球。 这天,何赛和往日一样,驾驶着NO.20181204号驶向贾希伯来星,也和往日一样,对着站立在废弃物中间的报废机器人吐槽:“那些花钱来旅行的人看到的都是些什么啊?黑糊糊一片......还什么‘宇宙庄严而美丽’,在家蒙个眼罩不也一样么。什么‘群星闪耀’,近看一个比一个丑。”何赛一边吐槽,一边操控着货船,他时不时做出一些怪表情,配合着他的不屑。 “再见了老哥们,一会你们就要变‘人渣’了。”何赛对着报废机器人们摆了摆手,或许是认为他们具有一些人形,他多少会有些可怜他们。 “救......救我......我......”断断续续的女声从何赛的背后传来,走音的机械嗓,让何塞有些背后发毛。他哆哆嗦嗦地转过身来,却并没看到有什么活动的东西。 “救我......救我......”女声再次传来。何赛循着声音地方向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 “救我......” 终于,在放着一堆造梦辅助器地角落里,他发现了一个残破不堪的“小女孩”,她的线路裸露在外,电子眼球微凸,头发肆意披散在肩头。忽然,“女孩”颤抖着转过头来看向何赛:“救我。” 何赛被这突然的动作吓得跌坐在地,但他又立刻恢复了镇定,区区一个报废的机器人也伤不了他。于是他站了起来,转身向驾驶舱走去。 “求你......求求你。”“女孩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何赛停下脚步,犹豫着是否要回到“女孩”身边,只见他低声咒骂了一句:“该死的同情心。”他转身回到女孩面前,迟疑地看了看她。 “谢谢......麻烦你......请帮我把我脖子后面的那根红线接起来。” 何赛抱起“女孩”,给她翻了个身,按照她说的把红线连接了起来。 “谢谢。”“女孩”迅速站了起来。何赛见此吓得又跌了一跤。 “不......不要......怕。”女孩迟缓地伸出手,“再......麻烦你......帮我把后脑的黑色铁板拔出来。 何赛并没有触碰“女孩”的手,他自己站了起来,在“女孩”的后脑处看了半天,终于发现了那块小小的黑铁板,用力把它拔了出来。“女孩”先是向后一仰,又迅速恢复了平衡,她活动了下全身的关节,看着何赛笑了,由于此刻的她面目全非,何赛觉得这笑容有些狰狞,吓得他急忙后退了几步。 “不,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女孩立刻收敛了笑意,“谢谢你,好心人。” “你你你你你......”何赛本想“居功自傲”下,没成想胆子小出卖了他。 “我?我叫......叫我艾汀就好。” “我......叫何赛。”何赛试探着伸出了手,艾汀压抑着会吓到何赛的笑意,轻轻地和他握了握手。 “我们现在是要去贾希伯来星吗?”艾汀的人形虽然只有七八岁的模样,说话的语气却有着年长者世事洞察的架势。 “是,在那你们......”何赛欲言又止。 “我们,会被销毁。”艾汀面无惧色。 “你不怕吗?让我救你不是为了逃走?”何赛瞪大了眼睛,十分困惑。 “逃走?也不是没想过。”艾汀克制地笑了笑,“可是,要去哪里呢?” 何赛一时不知该如何回话。 “我只是想体验一次太空旅行,小主人说过,这里有美丽的星河,可以在里面游泳。尤其是唐怀瑟之河,就像......天国的入口。”艾汀望向窗外,眼神清澈,像个孩子。 “你该不会真的相信吧?你的智力肯定不止几岁孩子了。”何赛不小心笑了出来。 艾汀转头,用那清澈的眼神看着何赛:“你愿意带我去旅行吗?” “旅什么行啊,我上下班赶时间的。”何赛并不是很愿意帮这个忙,不能按时交差可是要扣奖金的。 “那好吧。”艾汀垂下了头,失落地走向废弃物品堆。 “你干嘛?” “回去坐着。” 何赛看着可怜兮兮的艾汀,恻隐之心再次泛滥,他撇了撇嘴:“其实我也想试一次。” “真的?”艾汀的眼睛再次闪亮起来,何赛竟不觉得那微凸的眼球可怕,或许是因为她太纯净了。 “那还有假?”何赛转身走向驾驶台,迅速改变了驾驶方向。与此同时,诺克制造大楼内的监控室内漆黑一片,维修机器人们正在抓紧抢修。 艾汀开心地跳到了一众报废机器人面前,笑着说道:“欢迎乘坐宇宙观光巴士NO.20181204,我是乘务员艾汀,这是驾驶员何赛!我们正加速前往宇宙第一星河——唐怀瑟之河,请各位坐稳扶好,系好安全带!” 何赛看着笑开了花的艾汀,不自觉地笑了,他小声说着:“可爱的小丫头。” “巨蟹座、狮子座、处女座......”艾汀为何赛指着星座,何赛也很乐意听艾汀讲那些天文知识。 老旧的货船孤独地漫游在宇宙中,穿过一众星辰,越过各个星球。货船是外无尽的孤寂,货船内是欢声笑语。 “艾汀,你真可爱。”何赛看着无所不知的艾汀,有种夸赞。 “何赛,你真善良。”艾汀模仿着何塞的语气,二人相视一笑。 “不行,我实在忍不住了。”何赛抿了抿嘴,“你怎么变成这样的?” 艾汀听了这话并没觉得惊讶,她知道何赛心中的疑问,也理解他的好奇。 “你知道吗?过去我的小主人也经常说我可爱,为了他,我一直努力保持着这一面。可是......”艾汀微微停顿,“随着我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我的心智也成长得越来越快。你知道的,机器人的智能程度远高于人类,我的心智和能力不但早早超过了小主人,也超过了他的父母。我知道这样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一直想办法伪装着,直到有一天......” “有一天怎么了?” “我越界了......那天小主人的父母到其他区参加会议,留我一个人在家照顾他,谁知道他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跑了出去,就这样遭遇了绑架。我迅速找到了对方的藏匿地点,联系了他的父母,可我实在太着急了,并没等们赶回来。于是我独自赶到了现场,清除了所有罪犯。” “你不是伴侣机器人吗?怎么?”何赛非常惊讶。 “我私下在网络上学习过一些东西,而且那个瞬间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想赶快救下小主人,所以好像失控了......” “所以你变成了这副样子?” “嗯,我并没有战斗经验,也没有完善的系统,所以自己也严重受损。” “觉得你不行了,就把你丢了?” “不是,是因为怕我,你知道机器人三大法则吧,我的存在,威胁到了这个世界的秩序。”艾汀眨眨眼,即使身体中已没有了人造泪液,她还是有些想哭泣。 何赛伸出了手,擦了擦她不存在的眼泪。 “我在书上看到,无欲无求是一种无上的境界,可以让人在世间获得圆满。我理解也做到了,可是人却把自己的欲望强加在我身上,并以此为理由将我驱逐出他们的世界。” “大概是因为你的存在就像是在宣告着他们的低能吧,他们不愿意承认这个。” “超级智能的存在不就是为了弥补低能吗?” “是,但必须毫无主观意识,杜绝失控,控制欲,人天生就有。” 艾汀沉默了,她看着何赛背后的窗口,满目失落,忽然,她变得激动起来:“看!何赛!看啊!我们到了!” 何赛转身,唐怀瑟之河璀璨的光芒闪耀在远处,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震撼的景象,他不知道如何去形容这种美丽,不,用美丽来形容此情此景实在太过单薄,他只知道,此刻,即使是死亡也不足以换取。 艾汀看着何赛的侧脸,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何赛,你弯下腰,我有东西给你。” 何赛俯下身,艾汀踮起脚尖,抱住了何赛:“谢谢你,让我亲眼看到了书里说的‘人性之光’。”艾汀吻了下何赛的脸,转身冲向舱门,她飞快打开舱门,纵身一跃。还没等何赛反应过来,舱门重重地关上了,他急忙冲到窗子前,看到艾汀地身体漂浮在太空中,一点一点地向唐怀瑟之河靠拢,恍惚间,他仿佛看到了她最初的女孩模样,可爱、清澈、一尘不染。何赛回头看了看那些‘废物’,又看了看艾汀消失地方向:“你比人类更像人类,你们......” 何赛把货船驶回原来的轨道,交了差,这次他并没有迅速驶离,而是在处理站停靠了好一阵子,他独自坐在飞船里,望向灼烧场,看着那些若有似无的灰尘,喃喃自语:“都一样啊,我们只是宇宙的一粒微尘。” 这次,再也没有人回话了。 ------------ 正文 平行时空  1.“麦克.林治,你决定好,要进行这次时间跃迁的实验了吗?” “是的,乔.阿瑟博士,我有个问题:为什么只能去未来的时间而无法回到过去的时间?” 因为过去的空间已经存在或并不存在你,由于平行时空过去的时间节点都已经发生,根据物质能量守恒,空间内的物质无法实现凭空增多,所以你无法对其进行改变,你也就只能选择去未来,而无法回到过去。 “不过别担心,你可以获得高达一百万美金的补偿款来配平实验的危险性。还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没有问题,请走上时空跃迁仓,进行时间的旅行吧。”乔.阿瑟博士催促到。 “好的博士,别忘你的危险保证金!” 麦克.林治走上了时间跃迁仓,博士和助手们启动机器。 数千万伏的高压电压击入麦克的身体中,瞬间,麦克化为乌有。  前往 2.麦克身体感到一阵剧痛,但这种痛觉一闪而过。 麦克稍舒狰狞的面目,缓缓睁开眼睛。 此时的他正躺在医院的病房当中,呼吸面罩套在他的脸上。 实验失败了吗?我还没有死吗?这到底是哪里?我的家人呢? 正琢磨着,麦克一把抻下呼吸面罩,坐了起来,拿起旁边桌子上paid,轻轻触碰了一下。 “eyes open.” paid的屏幕亮了起来,麦克的目光第一时间锁定了屏幕上的时间:2038年! 实验成功了! 麦克成功的来到了十年之后的2038年。 麦克十分激动,觉得自己将要改变整个世界了。 麦克大声的呼喊起来,护士小姐很快闻声而至。 3.护士见到麦克醒来显得十分惊讶。 护士用手在空中画了个圈:“open!” “雷,麦克,就是522—520病房的麦克.林治,他醒了过来!请您马上过来看一下他的身体状况,是否需要一些检查和帮助。” “护士小姐,我睡了多久?”麦克十分不解。 “哦,天哪。麦克,你已经睡了整整十年了!上帝保佑,你居然还能醒过来,这真是一件天大的喜事。怎么麦克,你不觉得开心吗?” 护士也有些疑惑。 “什么!我已经睡了十年?你的意思是我在这十年里一直睡在这里!”麦克惊讶了。 “是的先生,您的手边那个paid上面有您的一切信息,包括每天的心率、生命体征等等。当然也包括您所想要了解的任何信息。”护士指了指那个paid。 麦克赶紧又把手边的paid拿了起来。 入院日期:2028年10月7号 原因:遭遇车祸,致使发生去皮层状态即持续性植物状态 4.“护士小姐,这是什么意思?” “麦克先生,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您十年前遭遇了一场车祸,大脑受到损伤,成为了植物人,昏迷到了现在。”护士解释道。 乔.阿瑟,居然白白浪费了我十年的寿命。 麦克正暗地里痛骂乔.阿瑟的时候,雷医生进来了。 “麦克,见到你重新恢复意识真是太好了,我们马上联系您的家人,接您出院。”雷笑着说。 “好的,谢谢您。” 麦克的父母过了一会儿到达了医院。 见到麦克重新恢复意识显得格外的开心,麦克的母亲笑着流出了眼泪,和麦克紧紧的抱在一起。 麦克回到家中,通过几天的时间,慢慢习惯了新的科技,新的社会结构。 5.麦克适应新的生活之后,开始询问起家人以前的事。 家人发现他忘记了以前的很多事情。 家人觉得可能是十年的昏睡时间太长了,忘掉一些事情也是正常的。 麦克也觉得自己想不起过去的事情,但是他还记得乔.阿瑟博士的实验,以及自己那一百万美金。 家人表示并没有这么一位乔.阿瑟博士交给他们这样一笔巨款。 但在麦克遭遇车祸之后,车主倒是赔给了他们整整一百万美金。 麦克长期的治疗费也就源于这100万美金。 麦克听到这里,觉得乔.阿瑟博士欺骗了他,决定去找在这个时空的乔.阿瑟博士,向他讨要这欠下的一百万美金。 6.麦克通过种种关系,终于找到了现任比奇顿大学的物理学教授:乔.阿瑟博士。 麦克直截了当的问出:“乔,你这个混蛋!我的钱呢?你买我十年寿命的钱呢?” “麦克,你不要着急。钱,我确实没有,但是我对十年前的那次实验表示十分愧疚,我经过十年的研究,终于找到了回到过去的办法。” 将未来于过去你存在过但是断裂的时间点相连,你就可以回到过去。 “我还有一次重来的机会?”麦克眼里闪烁着希望。 “嗯,没错!”乔.阿瑟博士说。 “好了,不要犹豫了,赶快去登上那台机器吧,我会弥补我的过错,把你送回十年之前去的。” 麦克稍微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登上了时间跃迁仓。 7.数千万伏特的电压再次发威,将麦克送回十年前的时间跃迁机器上。 众人惊讶的看着麦克,竟然在数千万伏特的电击之下毫发无损。 麦克没有在意别人的眼光,一把冲上去揪住乔.阿瑟的衣领:“老东西,你可坑苦我了,再见!哦不,再也不见!” 麦克扔下众人推开大门,独自离去。 众人仍是惊讶不已,乔.阿瑟博士也是满心费解。 一通莫名其妙的话语,还有竟然有人可以承受数千万伏特的电压。 众人木讷了。 麦克离开实验室,走到路口。 一辆飞驰的汽车将他撞倒,麦克变成了植物人,他的家人获得了驾驶员高达一百万美元的赔偿金。 ------------ 正文 名利双收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其实名利双收,三百六十行生意,再没有强如做官的了。 林晓做过很多关于激励效果的分析,目前龚云生和徐伟的状态,可能是激励效果最好的时候:与之前收入相比差距比较大,额度不高的金钱就能起到比较刺激的激励效果;能力尚未完全匹配的情况下,升任高职,为保住位置或者证明自己,不遗余力;虽然能力不足,但潜力无限,只要给予足够的权限和自由,就能创造一番奇迹。 初尝到做官的甜头,是在龚云生和徐伟拿到上任后第一笔工资的时候,比之前整整多出3倍,算上奖金的话,还要更多。怪不得大家削尖脑袋也想当官,原来和普通员工之间真是天壤之别。他俩卯足劲头,为出人头地也好,为更多奖金也好,像开足马力的跑车,势不可挡。 张栋和他俩本来是不一样的,他的工作动力本来在于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于开辟更广阔的天地,名利只是顺其自然的收获,而非目的。然而令他不舒服的是,昔日的部下,突然摇身一变和自己平起平坐了,无论是管理能力还是经营能力,显然还和自己有一大截的差距。而且这个区域是最初是靠着自己一点点努力打拼着,现在虽然说自己名义上统管整个区域,但是事业部管控强势,加上龚云生和徐伟的野蛮成长,很多事情他根本无法把控,而且竟然和他俩成了竞争关系。 现在看着他们拿着和自己差不多的工资,甚至比自己还高的奖金,他心里有些不平衡了:为什么组织变革带来的是这样的影响,如果自己顾全大局,成人之美,自己可能先被淘汰;要存活下去,就得和自己昔日的兄弟竞争和内耗。他讨厌自己现在的样子,也要为了保住现有的名分去拼命争抢,再也没理想可言。 谁带的兵像谁。龚云生既继承了张栋勤奋和果敢,也学会了王明义的细致和大胆。一个加盟商一个加盟商的谈,一个加盟店一个加盟店的开,一个加盟店一个加盟店业绩的盯。不到半年的时间,店面布局、新店开业、加盟商培训、加盟商激励,活动一场接一场,搞的红红火火,有模有样。 为树立优秀加盟商标杆,增强加盟商信心,龚云生决定帮助区域内新开发的加盟商孙治国实现开业当天销售百万的梦想。他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部门的人张大嘴半天没说话,大家都觉得这个牛吹的有点大了,毕竟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业绩。孙治国也半信半疑的笑着说,“能实现半百就很满意了,毕竟不是在销售旺季。”虽然龚云生没作声,但目光坚定,没有一丝怀疑。 为保证万无一失,龚云生亲自督导和策划了暑期亲子活动+暑价来了双促销活动,开业选在了暑假期间,为吸引客流,活动奖品选取的都是和孩子或娱乐相关的,如早教机、乐高玩具、儿童自行车、轮滑鞋、儿童屋全套家具等等。这个热点成功激起了人们围观的热情,加上前期小区宣传、广告宣传和广播宣传等的效果,活动当天,人头攒动,前来选购的人络绎不绝。 “全场产品,限时九折,还可以砸金蛋抽奖,大家抓紧时间抢购。”导购员们热情吆喝着,看着这么多顾客,他们脸上笑开了花。 “听说这家店今天开业,价格比其他店便宜好多,又是名牌,真是赶上了,赶紧定吧。”客户一边看产品,一边啧啧为自己的明智选择称赞。 虽然加盟商的店位于市区不太繁华的地方,但由于宣传效果好,人流明显比张栋所负责的店面热闹很多。夏季本来是行业销售的淡季,但事实证明,只要努力,不等靠要,还是可以集聚人气,实现突破的。 选择加盟H公司,孙治国本来只是打算依靠H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在家门口有个稳定的生意,既能养家糊口,又相对自由。他觉得这么普通的门店,一年能卖出500多万,自己赚个三五十万,就阿弥陀佛了。没想到开业第一天,不知道一下从哪里冒出来这么多顾客抢购,销售记录不断刷新,30万、50万、80万,客户还在不断涌入,不断成交。100万、110万!创下事业一部加盟店当天开业的最高业绩记录! 孙治国喜不自胜,立马给奔驰的销售员打电话,“我要预定之前看上的那台车,全款。” 铺天盖地的宣传和祝贺蜂涌而来,主动前来咨询和洽谈业务的加盟商也闻讯而来。有人问起龚云生能取得这样成绩的原因时,他自信的答道:“人生不设限,敢想敢做才有可能成功。我本来只是希望孙治国可以早一天实现开宝马的梦想,没想到一下就跨越到奔驰,看着他高兴,我觉得我们的努力都是值得的。加盟商是我们的兄弟,他们的成功,就是我们的成功。” 张栋看着龚云生的业绩,有一点失落,这个成绩是以前自己想都不敢想的。自己已经足够努力和勤奋了,但是毕竟精力不足,没有龚云生这样深耕细作,一头扎下去做好一件事的勇气。也许自己真的不如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人了。 徐伟最近在忙着张罗设计师交流大会。他深知,不是所有的设计师都是以利益为前提和别人合作的,尤其是高端和优秀的设计师,他们更在乎的是个人能力提升、个人眼界和视野开阔,及个人品牌影响力提升。在他们看来,设计是有灵魂的,他们需要灵魂的交流,渴望被理解和发掘。 徐伟费劲周折,花大价钱请来行业知名的设计师冯愈,和设计师分享他的设计理念、成长经历和心得。和其他的大师不一样,冯愈朴素低调,不喜奢华和浮夸,以深厚底蕴和浑然天成的风格著称。设计师们期待不已,现场座无虚席,他的到来,为设计师们注入一股沁人心脾的暖流。 “风格是无法用华丽来堆砌的,只能用行云流水、不露痕迹的细节去渲染和点缀。所以在为客户做设计方案时,要选对,而不是选贵。” “一件设计作品就是你的灵魂和思想,它会反过来滋养你,见证你成长的过程,所以要珍惜每一份设计作品。不要急于求成,慢一点不怕,厚积薄发。量的积累是为了激发灵感,而数量本身并不能说明你很厉害。” 冯愈的分享,像一剂心灵妙药,安抚了所有到场的设计师。在这个满是浮躁、肆意迎合的时代,他们的坚持不易被人理解,甚至被误会和曲解。他们本以为今天的设计师分享会,和之前一样,是H公司组织的产品宣传会,分享产品的卖点和激励政策,以期设计师们不遗余力的选购他们的产品。 然而今天的会议,没有行云流水的钢琴曲,没有昂贵高档的红酒,也没有玲琅满目的冷餐,只有沉稳安静的一位老者,在台上,分享着一位过来人的心得体会,没有高高在上,没有不可一世,只有淳淳教诲。而这些,已经是当今社会稀缺的如同珍宝一般的了。 “每一种美都是独特的,我们设计师能做的不是设计美,而是还原美,还原它本真的样子。本真是什么样子呢?浑厚粗旷、典雅淳朴、清新明媚、活泼自然,各种各样。如果我们能去认真观察生活,就会发现,所有本真的事物都是来源于生活,如果你没有灵感,多去体验生活,认真观察,一定会事半功倍。” 分享结束后,设计师们纷纷和徐伟握手,感激他精心组织的这么一场走心的分享。如果说利益交往是最初级的人际交往,而情感和人格的信任则是更高级的人际交往。徐伟深刻把握住设计师们的内心需求和精神向往,并不惜重金邀请大家免费学习,这种雪中送炭的情谊,大家自然会投桃报李,不言而喻。 分享会后,合作的装饰公司和设计师们积极用订单回报着那场精神的盛宴,而且大都是高端客户的大单,果然如大师所说,“有品味的人,在意的是风格和细节,只有普通人,才在意价格。” 推杯换盏、犬马声色、得过且过是一种活法,孤芳自赏,清心寡欲、坚持自我也是一种活法,你是谁,就会遇到谁,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更理解什么样的人。需求是可言被挖掘和创造的,徐伟用他的高逼格,开创了与装饰渠道和设计师合作的新风貌,被传为行业佳话,其他竞争对手也开始效仿。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徐伟就靠着比别人强一点,再强一点的精神,扎根到每个渠道和合作伙伴那里,赢得对方的尊重和信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徐伟觉得自己被放飞了一般的自由和强大。 ------------ 正文 演员的梦  在我们这个时代,世界已高度智能化,人类只是需要更多的娱乐。 而不管哪个时代,人类对于娱乐,总是需要更多。 我作为一个演员,本来的职责就是给人类带来精神层面的享受,可我现在已经做不到了,不是我已经老了,而是时代变了。我正值中年,本还可以为人类演几十年的戏,可时代却告诉我,你可以退休了,而且很遗憾你没有退休工资。 这就好像把你抛到了另外一个星球,让你去自生自灭,这个时候我感到绝望。而在我绝望的时候,政府却告诉我:你这傻瓜,你怎么不用造梦机? 造梦机! 一个听上去就让人消沉而麻木的名词,听说造梦机里应有尽有,里面储存着上亿的数据,可以根据你大脑的需求,无穷变幻你想要的一切。而这就是我们这些艺术工作者失业的原因,因为你只要拥有一台造梦机,你就可以拥有所有的精神享受。 政府却在这时候告诉我,我可以用夺去我饭碗的造梦机去逃避现实? 不,我要远离这玩意,就像远离毒品一样,于是我不断地躲。可是我不管躲到哪都有造梦机的影子,我的精神濒临着崩溃,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首领。 首领是一个强人,他在前不久创了一个叫艺术家协会的组织,顾名思义这个组织的成员自然是已失业的艺术工作者,而这个组织的宗旨就是不使用造梦机,要清醒地活着。在这一刻,我想我找到了救星,首领也带着救世主式的笑容,对我伸出了友谊之手。 2. 在我加入了组织之后,我的精神缓和了许多。这一年人工智能已全面覆盖地球,人类工作的时间大大缩短,大部分时候人类都沉溺在造梦机里,世界早已成了一片灰暗,在我看来,造梦机的弊病已突显无疑,我想在这个时候,政府应该要取缔造梦机才对,可是政府这时候不仅不阻止,反而出资用半强制的手段鼓励民众使用造梦机! 这让我感到疑惑,我认为就算政府不取缔造梦机,也不应该出资鼓励使用,因为购买和维护造梦机的费用并不少,之前用造梦机都是个人行为,费用也由个人负担,现在政府出资,这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压力,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这背后隐藏着什么? 这些问题让我头疼,我也懒得多想。 虽然加入组织后我的精神缓和了些,可是生活依旧残酷,我发现我又面临一个严峻的生存问题,我已没有了收入,给组织上交的会费也是我曾经的积蓄,用这种方式来生活,不出几年就要坐吃山空。我又想起了当年的感觉,这就好像把你抛到了另外一个星球,让你去自生自灭。 真是荒唐透顶,不管到了哪,对我来说都是困境。我曾希望组织里的成员能自给自足,创造一些实用而有价值的东西让组织生存下去,可是恰恰相反,这个组织的成员做的事似乎只是在加速组织的灭亡,他们不思进取,整天沉溺在自己的艺术追求里,幻想着民众有一天会去看他们的艺术创作,还会送钱给他们,与造梦机里的梦瘾患者相比,这些艺术家岂不是也在自我造梦? 我又想到了躲,可是我还能躲去哪? 为此,我去找了一个曾经的朋友,这朋友使用造梦机,是组织严令不准接触的人,我偷偷接触了他。 我去到了他的家里,在一阵简单的寒暄之后,我道:“把你的造梦机给我用一下。” 他的表情很惊疑:“什么,我没有听错吧,你居然妥协了?” 我面无表情道:“我只是试用一下,看看效果如何。” 朋友说:“你可以自己去政府登记领取造梦机,没必要偷偷摸摸的。” 我道:“那我会被组织的人追杀。” 朋友叹了一口气:“哎,晚啦,现在造梦机已全球联网,有一个主站台负责服务器的运作,每台造梦机的机主也都登记在案,造梦机根据机主的指纹识别而启动,每个人专属一台,不能外借了。” 我颓然道:“看来我白来一趟了。” 朋友道:“也不能这么说,我们也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彼此聊聊不是多好?再说我一直呆在梦里,难得从造梦机苏醒,这次叙旧够我们维持十年的回忆了。” 我知道造梦机有完善的循环系统可以解决人的生理需求,就算一直在里面做梦也没问题,我突然间产生了一种羡慕的感觉,好比人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会羡慕某些动物的冬眠一样。 沉默了一会,朋友道:“退出你的组织,回归正常吧,现在大部分人包括我都不工作了,在这个时代,只有使用造梦机才可以生存下去,政府会为我们负担这一切的,你要知道,每一个时代都有它的生存法则,和它抗衡你会很辛苦。” 我苦笑道:“来不及了,我们组织一旦加入就不能退出。” 朋友凝视着我:“只要你想做,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需要我帮忙的时候,和我说一声。” 我点了点头,然后问:“我很好奇既然政府为你们负担费用,造梦机里也可以无忧无虑地玩耍,还不用管现实生活的吃喝拉撒睡,你还醒过来干什么,一直呆在造梦机里不是更好?” 朋友摇了摇头:“你不知道,现在造梦机全球联网,每个人都可以在梦里交流,那里已经成为一个更井然有序的世界,不像没联网之前可以随心所欲在梦里玩耍了,呆久了我反而觉得那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而醒过来和你对话倒像是在做梦,我醒过来只是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真是可笑,我想去造梦机里清醒,他却来现实中清醒。看来不管是用造梦机还是不用造梦机,大家都是不清醒的。 …… 回到组织的会所之后,我显得更颓丧,我在会所酒吧的吧台上点一杯烈酒,我此刻需要的只有酒。 而组织里一个想找事的人正向我走来,他坐在我身边也点了一杯烈酒。 我看了他一眼,只见他披头散发、胡子拉碴、一脸醉相,他曾经也是一个出名的画家,可是现在用流浪汉来形容他,可能更贴切一点。 画家问:“你在干什么?” 我道:“我在喝酒!” 画家道:“你除了会喝酒还会干什么?” 这家伙一身的戾气,没事找事,这让我感到烦躁。 画家不依不饶道:“我想问你,你有没有为我们组织做出什么贡献?” 我说:“没有。” 画家愣了一下,道:“很好,这一刻你很坦诚,你应该来看看我的新作品,顺便点评一下。”说完画家从他身上拿出了一幅画。 我随意瞟了一眼,应该是一副艺术含量很高的作品,可是在我们这个时代毫无意义,我也很讨厌这种无意义的顾影自怜:“还行吧,不过你觉得有人会买吗?” 这让画家很生气:“对,没人会买,但我至少还在努力,还在为组织做事,而你呢,你在做什么,你只会演戏。” 我哑然失笑:“你说对了,我本来就是一个演员。” 画家的目光突然显得很犀利:“你这戏能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我。” 该不是我去见朋友的事被这家伙知道了吧?这太糟糕了,要是这家伙上报组织,我免不了受到严厉的惩罚,我故作镇定道:“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画家冷冷道:“你会明白的。”说完画家转身而走,他的步履蹒跚,像是醉了一样,给人一种随时会跌倒的感觉。 而他的话却让我不知所措。 3. 时光荏苒,这期间政府又加大了普及造梦机的力度,用造梦机的人和不用造梦机的人成为两个不同圈子的人,用造梦机的人有他们自己的一套联系方式,我们现在已无法接触到他们,造梦机对我们来说也越来越神秘。而政府已把我们组织定义成异端邪教,极力打压,我们这个组织的人只好转到地下发展,开始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 我不仅没脱离组织,反而还被首领提拔成了这个组织的高层,这是一件很讽刺的事。 不过因为画家上次故作神秘的暗示,我每天都过得不安宁,现在我只想早日脱离这个该死的组织。 这一天,我们组织的首领把我们高层召集在一个破旧的会场里开会。 首领告诉我们政府下一步将要全面普及造梦机,我们这个组织很快就要被连根拔除。 听到这个消息,全场一片沸腾,高层们的情绪都很激动,大有要和政府拼了的气势。 首领高声把现场压了下去,他告诉我们他有对策,大家立马静了下来,而在细细听了首领的对策后,我感到很兴奋,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首领的对策就是他编写了一个能攻破造梦机主站台的病毒,他打算用这病毒去感染造梦机! 说起这事还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在我们组织里也只有首领可以把病毒输送到主站台,因为我们首领的职业就是造梦机主站台的维护人员,这个本该我们敌视的人竟一手创建了这个所谓艺术家协会的组织…… 首领一直在幕后操控组织,除了我们这些高层,大部份成员还不知道首领的身份。自从我成为高层知道他的身份后,我就怀疑他创建组织的动机不良,现在果然被我言中。 而首领是一个极有野心的人,为了他的政治目的,他用几年的时间成功编写了一个可以控制造梦机的病毒,他首先打算把病毒输进主站台的服务器里,然后病毒会通过网络进行全球性的扩散,病毒也将会给造梦机编写恶梦程序,每个使用造梦机的人,恶梦程序会对其大脑进行分析,然后在梦境里幻化出此人最害怕的影像,同时令其深陷其中,难以逃离。 在这种恶梦的折磨下,意志薄弱一点的人将会在恶梦里活活吓死,就算不死精神也难以正常,再加上造梦机已全球普及使用,那对全世界人类的破坏力将超过以往任何一次世界大战! 首领说到这里很兴奋,他决定将在今晚执行计划,他预想当造梦机被病毒感染之后,触碰造梦机的人类将被恶梦掌控,而人类在短时间内肯定难以遏制这个趋势,所以世界将要陷入混乱。我被安排带领一批成员控制兵器库,然后给组织成员提供武器,首领则聚集一股先锋部队迅速攻占主站台,到时我们这个不使用造梦机的组织将会成为世界第一大组织,全球的秩序也将由这个组织改写。 对于这群精神扭曲的狂热份子来说,这个计划他们已期待很久。 如果首领的计划成功,我想我们将会回到石器时代,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我决定背叛他们,这正是我脱离组织的大好时候。我早已把会议过程秘密拍摄,一出会场我就偷偷把录像用通讯工具传送给了安全局。 接下来的事,自然是安全局迅速逮捕了涉事成员,处决了首领,同时清除了病毒程序,又再次加固了造梦机的防御系统。为了不引起恐慌,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我们这个组织也被政府彻底取缔,我因为举报有功,在被安全局逮捕之后我又被秘密释放。 后来我向政府申请领取了一台造梦机,终于顺应这个时代做上了‘美梦’。 4. 在我梦境中的家里也有一台返程的造梦机,这台造梦机可以让我从梦境中回到现实,而我进入梦境之后就一直在梦里没有回去过,所以也一直没有用过这台机器。 现在这台机器已经布满灰尘,就像一个精美的箱子把我的记忆都尘封在里面,在我静静看着这台机器时,它像有生命一样吸引着我去开启它,而在我蠢蠢欲动想要开启的时候我又会一下想起灰白的现实,所以我一直没勇气开启它。 我选择继续在梦境的世界中生活,有趣的是在梦境里我又碰到了现实中的那个朋友,他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恭喜你,你终于回来了。” 我道:“这只是梦境,有什么好恭喜的?” 朋友道:“你错了,这不是梦境,这是现实世界,之前我们认为的现实世界才是梦境。” 我一怔:“这怎么可能?” 朋友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你想想政府为什么要出钱普及造梦机,这是因为政府早已发现我们之前的世界是一个梦境,只有通过造梦机我们才能回到真正的现实,政府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回到现实。” 可是如果之前的世界是梦境,我们又是怎么去到那个梦境里的? 我这样询问朋友,朋友道:“我们之前也是在真实世界中用造梦机去到那个梦境里的,后来时间太久,我们都迷失在梦里,造梦机也这样随着时光流走而遗失了,直到我们在梦境中又发明了造梦机,我们才能够再次回到现实。” 我又感到头疼,懒得多想,自从有了这个造梦机,我一直过得浑浑噩噩的,所以对我来说现实和梦境都不重要,只要能够生存下去就足够了。 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朋友提醒我:“记住,千万不要使用你家里那台返程的造梦机,不然你又会回到梦境。” 我不置可否。 5. 一段时间之后,我在这个世界竟然还遇到了那个模糊记忆中的首领。 此刻他正用一把高能激光枪对着我,看样子来者不善。 首领在那个世界不是已经被处决了吗,怎么他的影像会出现在这里? 转念一想,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如果我身处的世界是梦境,有可能现实生活中造梦机的主站台还是被人植入了病毒,我被恶梦程序控制了,我曾经背叛过首领,这首领正是我最害怕的影像;如果我身处的世界是现实世界,那这首领本就是现实世界的人,以前的处决只是梦境里的事,所以这个世界中的他可能还活着。 而不管是现实还是梦境,我相信遇到他我都难逃一死。 我问他:“你是来杀我吗?” 他道:“对,你背叛了组织,理应受死。” “那就请你快点动手。”既然逃不了,我选择面对。 他很吃惊:“你不怕?” “怕。”我这一生几乎都活在‘怕’和‘躲’之中,既然‘躲’不了,我希望能结束‘怕’,“你动作快一点,我也就少怕一点。” “好,那我成全你。”他扣动了扳机,一道高能毫米波瞬时穿透了我的身体,我的意识渐渐模糊。 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释怀和轻松,我不用再躲,这一切终将随风而去,在这一刻我竟然很感谢首领。 可没想到在我就要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首领却说:“你死不了,在这里死了,你还会在另外一个世界活过来。” 这是一句让人绝望的话,当然,无论真假我都无从选择。 ------------ 正文 恶心  耳朵先生有一对显眼的招风耳,当耳朵先生窘迫、紧张或者生气的时候,他的这对大耳朵会随着情绪的张驰而一翕一合,就像心电图机器输出的心电图一样。他的耳朵就是他心情的即时预报器,每当他的朋友们看见他那灵活的耳朵不自觉地动来动去时,就知道耳朵先生正处在情绪波动的时刻,都自觉地避免与他产生龃龉。 耳朵先生之所以叫耳朵先生,想必各位已经知道原因了——如前所述。 一天,耳朵先生加班,下班时,天已经黑了。耳朵先生整理好文件,清理完垃圾,关掉电灯,锁上办公室,下楼回家去了。 他走上了大街,近乎神经地靠着街道里侧的商店台阶一步一步向前走。他从不在街道边缘走路,没人能让他这么做,因为街道边缘靠近马路,马路上有来来往往的汽车,呼啸而过的汽车会扬起许多尘土,尘土扑在衣服上不仅会弄脏衣服,而且还会侵入皮肤,进入人的身体里,损害健康。 不仅如此,如果某天一个发了疯的卡车司机非要开着卡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他要冲上街道也是有可能的。如果真有这么一天的话(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他说),人走在街道边缘是很危险的。是的,他就是这么说的,这些谨小慎微的话就像安全用电须知一样从他嘴里滔滔不绝而出,他一边说,他的耳朵一边跟着动个不停。 快到家时,他咕咕作响的肚子提醒他还没吃晚饭。他走进了一家饭馆,要了一份炒饭。在等待晚饭的时候,他坐在餐桌旁,他的眼睛扫过外面马路上过往的车辆,看向马路对面站台上正在等车的乘客。 一辆公交车在站台前停下来载客,随后嘟嘟嘟地开走了,留下一缕黑烟,黑烟慢慢散开,站台上乘客的身影变得模糊了。一个妇女牵着一个小孩儿,而那个小孩儿正在黑烟中一口一口地舔着冰淇淋。耳朵先生的耳朵颤了几下,心里埋怨那个妇女不注意自己小孩子的卫生。而在这对母子身边,一对情侣搂在一起,模仿那个小孩子舔冰淇淋的样子,一啵一啵调皮地接吻。见此情景,耳朵先生的耳朵颤抖了起来。 在耳朵先生郁闷的时候,一个服务员打断了他。服务员说话时,两颗大龅牙露出唇外,就像农具储藏室里摔出门外的耙锄。她说:“嗨哟,厨房师傅听错了,把你的炒饭做成了套饭,你就吃一份套饭吧,套饭贵一点,你多添几块钱!” 耳朵先生心生反感,不客气地说:“介意,我当然介意。” 服务员丧气地去给厨师回话。身体壮实的厨师斜靠在厨房门框上,手里拿着一把长勺,就像拿着一把。听到服务员的回话,他在厨房门口吐了一口唾沫,面无表情地转身进了厨房。 耳朵先生回过神来,重新盯着站台上的人们,心里依然愤愤不平。突然,就像空铁罐里进了石子儿,他心里咯噔了一下——刚才他清清楚楚地看见厨师向厨房门口吐了一口唾沫。这么一个不讲卫生、素质低下的厨师,如果对他刚才的拒绝心怀不快,在他的炒饭吐口水,他岂不是也照样毫不知情地吃下去了。不得了!耳朵先生像生吞了蟑螂一样恶心起来。就在这时,服务员将他的炒饭端了来。 耳朵先生手里握着勺子,看着眼前的食物,不知该不该吃。这时,厨师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围裙解下来扔在厨房门边的一张桌子上,然后坐下来慢悠悠地喝茶。耳朵先生偷偷地看了几眼喝茶的厨师,自我宽慰道:这个粗人不会小气到做这种缺德事吧!他舀起一勺饭,仔细检查——检查它是不是稀而多水,如果是的话,说明它里面混了口水。他对着一勺饭看了半分钟,最终送进了嘴里。他嚼了一下,忐忑之下一口吞了。这个吞咽动作既恶心又艰难,他觉得不像是自己在吞,而像一只粘糊糊的小蛤蟆钻过他的喉咙,奋力向胃里爬去。终于,他吞下去了,松了一口气,但心有余悸。恰在这时,喝着茶的厨师放下茶杯,仰起了脖子,喉咙里发出“咳……喀……”的声音,接着一口浓痰吐在地上。耳朵先生震惊了,他手里的勺子掉在了盘子里。他连忙站了起来,付了钱,一刻不停地出了餐馆。 回到家里,他就直奔卫生间,对着马桶干呕。他呕了很久,什么也没吐出来,只是不停地向马桶里吐口水,因为他的晚饭可以说是根本没吃嘛。呕完后,他漱口、洗澡,然后疲惫地倒在了床上。  第二天,耳朵先生按时起了床,洗漱以后就去上班。因为怀着对昨晚晚饭的厌恶,他连早饭都没吃。他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来消化昨天晚饭带来的恶心。中午,同事们停下手头的工作,陆续去吃午饭。与他相熟的同事邀他一起去吃午饭,他本想拒绝,但想想自己也确实饿了,于是一同前往餐厅。 在餐桌上,平时说话滔滔不绝的耳朵先生今天却沉默寡言。一个同事问耳朵先生:“怎么了,耳朵?平常你不是挺能说的嘛。” “没有胃口。” “哦,真恶心。这些厨工怎么搞的,汤里竟然有一根头发。”说着,那个同事用筷头从汤碗里挑出一根一寸长的短发。 耳朵先生一下子就哽住了——那汤他喝过几口。回想起昨晚的晚饭,他眼睛瞪得圆圆的,嘴唇微张,两只耳朵像不受控制的螺旋桨一样抖动起来。他又一阵恶心。他掐着喉咙站了起来,一刻不停地离开餐桌,去了卫生间。对于他的举动,同事们除了奇怪就只有不解。 “我做什么事让他生气了吗?”刚才那个同事对其他人说。 “谁知道!”其他人说。 既然如此,他们抛开这个疑团,继续埋头吃饭。 耳朵先生回到办公室,喝了两大杯水来稀释胃里那几口浸过厨工头发的汤,但这并不能消除他的恶心和担忧。他开始怀疑餐厅里的饭菜一定比表面上看起来的要脏得多。餐厅里有几十个厨工,谁能保证他们当中没人对着饭菜打过喷嚏,谁能保证他们当中没人有传染病,谁能保证他们当中没人怀着对老板的愤恨向饭菜里丢一些脏东西,谁又能保证他们没有因为懒惰而对饭菜的卫生状况不管不顾……?想到这一切,耳朵先生不止恶心,而且害怕起来,背上冒出了冷汗。他又想,他在餐厅里吃饭吃了两年多,天啊,多少脏东西进了他的胃里。啊,不行,肚子疼。吃了这么多脏东西,身体一定坏到了极点。想着想着,耳朵先生的肚子就疼如刀绞了,耳朵像焉气了一样,动也不动了。 耳朵先生痛苦不已,他捂着疼痛的肚子,请同事帮他请假,他要去检查身体。说完,他就捂着肚子出了办公室,像一只怀孕的螳螂。看着他那痛苦样儿,同事们自然又是一阵奇怪和不解。 在诊室里,耳朵先生要求医生给他洗胃,他想把胃里的脏东西全都洗出来。 医生是个和善的老头,看着他这副紧张的神情,问他:“你不小心吃了老鼠药还是怎么的?” “我喝的汤里有头发。” “哦!不过是汤里掉了头发嘛。” “医生,你怎么能这么毫不在乎,这可不是小事,我在那家餐厅里吃饭吃了两年,想想这两年来我吃进多少脏东西。” “好了,给你开点清肠排毒的药!” “就这样?”耳朵先生惊讶医生怎么能这么敷衍了事。 “有问题?” “我的病很严重,我的肚子疼得不得了,你怎么能这么草率。”耳朵先生气愤了,耳朵又颤抖了起来。 医生似笑非笑地看了看他,将处方单给了耳朵先生。 耳朵先生用处方单拿了药,即刻吃了一剂,坐在医院长廊里呼吸了很久消毒水的味道才离开医院。 出了医院,他没精打采地走在街道里侧,突然与一人撞了个满怀。 “嘿,耳朵,好久不见,大老远就看见你了,叫你你偏偏听不见。”那人拍着耳朵先生的肩膀说。 “好久不见!”耳朵先生呲牙咧嘴地揉着被朋友撞到的肚子,然后又揉了揉被朋友用力拍了几下的肩膀。 “你怎么了,不会这么几下就把你拍散架了吧!得了吧,玩具宝宝,怎么还是这么娇气!走吧,我们找地方聊聊。” 于是朋友拉着耳朵先生进了一家咖啡馆。两人坐下以后,服务员请他们点单。朋友和耳朵先生分别点了不同的咖啡。服务员走后,朋友开始兴致勃勃地说起他的近况,耳朵先生做出一副用心倾听的样子,心里却在想着那些不能肯定是否存在的恶心的事情。 “耳朵,你干嘛呢?还魂了!” “啊?”耳朵先生回过神来,他看见服务员微笑着站在身旁,可是咖啡并没有端来。“你刚刚说到哪儿了?” “什么我说到哪儿了?服务员说把你的咖啡泡成跟我的一样了,问你介不介意喝我点的那种咖啡。”朋友说。 一说这话,耳朵先生的耳朵不自觉地颤抖了起来,他回想起了昨天吃糟糕的晚饭,胃里热流一冒,吐在了咖啡桌上。 ------------ 正文 归宿  一夜无眠天已晴,李大爷和张阿婆最近总是整宿整宿的失眠,昨天也是一样。 李大爷今年六十有二,每天都起的很早。由于昨夜失眠的原因,所以他今天比平日里起的还要早一些。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拿着他的木剑,穿上练功夫,带着小鸟去公园里活动。而是静静的坐在大厅的沙发里。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去公园里活动筋骨了。他的头发都已经完全花白,单凤眼下方的眼袋已是一片漆黑。他的面色不像之前那么洁白有血色,而是有些发黄发黑。他的眼睛总是张不开,半闭着的样子。让人觉得此时坐在沙发上的他已经入睡。 他的身体微微前倾,眼睛紧闭。他的手上握着一把尖锐的菜刀,他的耳朵正在专注的寻找一种声音。这个声音极难捕捉,因为它离李大爷有着十步左右的距离。大厅里,正前方的电视柜上,原本放置的一个32英寸的大电视机已经不见,在柜子的一边放置着两桶白色刷墙涂料。广播正在沙发旁边的茶几上轻声的,咿咿呀呀的说着今日的实时新闻,并时不时的插播一段广告。但以李大爷目前坐的位置来看,这个地方是完全听不到广播里所说的内容的。 李大爷最近因为失眠,而出现了一些幻听的症状。他总是不断的听到脚步声在他耳边响起,由轻变重,由远至近,就好像有个人踩着他所听到的拍子真的来到他身边一样。尤其是在周边十分安静的情况下,这种声音出现的频率比在吵杂的情况下来的还要频繁。 楼道内,这时忽然传出了脚步声。李大爷捕捉到了这声响,猛地张开了眼睛。他飞快的起身,一个箭步走到了房门边,将耳朵靠在了门上,侧着脸仔细的聆听。他手上的那把菜刀此时握的更紧了。 脚步近了,直至走到李大爷靠着的房门前才停了下来。门后,李大爷的眉毛已经皱起,纠葛在了一起,他的呼吸开始加重,脸色变的更黑黄,更阴沉。他手上握着刀的手开始不停着出着手汗,他的双腿开始微微的发抖,已经有点站不住。 “咚,咚咚,咚。”门外此时响起了有节奏的敲门声。李大爷的脸色一下子好了些许,纠葛在一起的眉毛也分开了。他很难得的笑了一下,将菜刀往身后一扔,然后将满是手汗的手在衣服上抹了一抹,随即打开大门。门外站着的正是买早点归来的张阿婆。 张阿婆比李大爷小两岁,同样也是一脸黑黄,脸色十分的差。刚染过的黑发退了些颜色,同时最近冒出了许多白发使得她的头发有着黑白灰三种颜色。她两手各拎着一个雾气腾腾的塑料袋,眉头紧皱。门一开,她就急迫的走了进去。 李大爷殷勤地接过袋子,看到老伴的脸上愁云惨淡,不禁的心里一颤,一阵盘算最终还是开口问了句。 菜刀已经被老太太路过时捡起,现在已经放在茶几上。老太太此刻已经坐在了沙发上,她听到老伴的问题后,叹了口气看着呆立在门口的老伴,开口回答了。原来昨日要债的见二老不开门,在房门口喷彩漆的同时,又在楼下,小区大门口都喷了彩漆。老太太去买早饭的一路上,都被人指指点点,背后议论。她说着说着,泪水就止不住的就留了下来。 老爷子一听老太婆开口的语调就觉得不对,立刻走了过去将早饭放在茶几上。他一只手虚搭在老太的肩膀上,不停的上下拍动,以示安慰,另一只手则紧紧的握住了老太放在大腿上的手。他的嘴里不停的重复着。哎,都造的什么孽啊。 不知从何时开始,要债的就找上了门。起初还十分客气,只叫二老抓紧联系他们的儿子,有几笔以这套房子作为贷款的款项就要到期,需立刻偿还。但在二老联系儿子无果后,慢慢的就转变了态度。 他们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二老家从白天待到黑夜,在这期间除了言语的侮辱之外,更有些人将这里当成了自己家一样。床随便躺;冰箱里的东西随便拿出来吃;上完厕所不冲水;瓜子壳也直接吐在地上。到了晚上二老困了,累了,还不需二老休息。不停的让二老联系儿子,并不断的跟二老说,要不暂时的拿家里的家具变卖了,抵一部分的债务。 每次离开时,总是要带走一些看的上眼的家具,家电或者饰品之类的。二老不是没有想过报警,有次李大爷趁着上大号关门的机会,偷偷将手机带了进去联系了警察,可没想到警察来后就只看了看他们手上的借条和有关二老所住房屋的抵押的文件,对着那群要债中的负责人员说要债可以,但不能动手,更不能长期逗留在人家家里。然后便在一群无赖的点头哈腰中和对方一起下了楼离开了。可惜也就十几分钟的短暂离去,之后那群无赖又回来了。他们竟然配了把房门钥匙,直接开锁进来,一脚将之前报警的李大爷踢了个狗吃屎,若不是看在二老年时已高的份上一顿暴打肯定是逃不掉的。之后他们想出了办法,即使是上大号,二老也不需锁门,而且一定要敞开着。 大厅里的彩电变卖了,卧室里的红木家具变卖了,双开门的冰箱变卖了,就连老太婆的一些金银首饰也被变卖了。二老先前虽然做家具生意赚了点钱,但面对如此巨大的窟窿,而且儿子抵押的既然是他们用来养老送终的房子,一方面怨恨儿子如此不负责任,一方面埋怨自己当时管的太多,就不应该支持儿子创业,更不应该同意儿子将这套房子抵押出去。现在倒好,就连最后的归宿都要被人收走,你说这二老怎么不会失眠整宿。 李大爷只从上回被要债的小伙踢了一脚,致使脑袋磕在地上后就犯了幻听的毛病。他一听到脚步声,就想起那群像鬣狗一样让人恶心,贪婪,残忍的催讨人员。他们就像是盘旋在天空中的秃鹫一样,等待着二老绝望到放弃抵抗,搬出此地,让他们将这套房子拿去做抵押。他们才不会考虑你们今后住在哪里,之后还有多少债务未还。他们只是一群没受过教育,不谙事故,没出过远门,不道德,不文明,外加愚蠢的人。 这件事情在小区里最终还是传开了,从刚开始只有这层楼的住户知道,慢慢的变成这幢楼,然后演变成了另一幢。流言一散播起来的速度是如此的让人膛目结舌,最后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但大多数人都持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只是口头上强烈的谴责了不负责的儿子,口头上表达了对二老的同情之外,没有给予任何的,哪怕一点点的帮助。他们就这样冷漠的看着二老在泥潭里越陷越深,却将自己干净的双手插在腰间。 他们今天还会来的吧?李大爷一边安慰着老太婆,一边想着。这一天天的,他们还能如此忍多久,他不知道。他觉得眼前已是一片漆黑。他想起前几日晚上老太太在寒冷的黑夜里突然说出口的话语,要不我们自杀吧?当时他立刻回绝了老太太,但照如今这个局势来看,这或许是唯一的,摆脱他们纠缠的方法。 要不我们自杀吧?李大爷缓慢而严肃的开口了。 一阵沉默,尴尬而让人窒息。老太太的哭泣声突然停止了,她的身体也不在激烈的颤动着,而是突然像块雕塑一样,一动不动。 良久,他听到老太太轻声,而又坚定的说了句。好。 早上的天空竟然没有一点点太阳,乌云密布的。他们手牵着手,步履蹒跚地低着头从小区里疾步而行,赶往对面的高档小区。那里的楼又高又漂亮,作为终结之地实在是最好的场所。 他们在小区的超市里买了一瓶小瓶装的二锅头,在服务员的注视下逃似的离开了那里。他们过了马路,早上的车子不多,所以没有人会摁喇叭滴他们,催促他们加快速度。他们走进了高档小区,抬头找寻着最高的哪一栋楼。 花了大约有十来分钟,他们在一桩楼前站定,但他们没有钥匙只能站在门口等人开门。天空此时开始下起了小雨,大片的乌云笼罩在大楼的上方,不时地既然有轻微的炸雷声在远处响起。 门开了,有人从里面走了出来。李大爷很快速的将门把手握住,用力一拉将门打开了。 这幢楼总共26层,他们选择了最高的一层摁下了按键。张阿婆从李大爷手里拿过了二锅头,迅速的拧开往嘴里猛灌了一口,李大爷用打火机点了一根烟静静的抽着,然后接过张阿婆递过来的二锅头,看了片刻,同样灌了一口。 26楼很快到了。他们走出电梯,走向窗边。烟抽完了,李大爷抬起头看向天空,他觉得那灰暗的,布满乌云的天空好似是在召唤着他们。他转过头,发现老太婆也正望着他,她的眼里已全是泪水。他最后看了眼老太婆,将她脸上的泪水用手抹去些许,低声而柔情的问着。 怕吗? ------------ 正文 机器人杀人事件  上海,2038年。 案情通报正在进行,屏幕上闪烁的画面让人触目惊心,一个男子面朝上躺在房间的血泊中,他的头部凹陷的伤痕非常明显,四周散落着各种模型的零配件,现场一片狼藉,那里看上去像是个书房或者陈列室。 “死者杰克.陈,男性,33岁,机器人学专家,死前任机器智能公司(简称机智公司)首席技术官,同时也是国际公认的机器人学专家。死亡地点是他那位于上海浦东的一座豪宅内,这所豪宅也被他称为智能之家,既是他的居所也是他的实验室。” “犯罪现场有一名R3型机器人,他坐在地上,口中不断的念叨着,’不应该这样,不应该这样’,身体在不停的颤抖,类似于人类的癫痫症状。” 公安部门的科技分析人员紧接着作出了如下的解释。 “根据机器人学的基本法则,凶手不太可能是那个机器人。” “法则一、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者因为不作为让人类受到伤害。 法则二、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但必须在不违反法则一的前提下 法则三、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但不得与法则一、二相冲突。” “但是,机器人有没有可能是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谋杀呢?作案用的凶器,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是否与那机器人相关。”刑警队长宋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那个发疯的机器人已经送去检测了,相信不久就会有结果。” “时间紧迫,我可等不起!必须把机器人头脑中的记忆体取出,我要知道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宋慈狠狠地掐灭了香烟。 可惜,对机器人的检测结果让宋慈的希望落空了,机器人记忆体内的资料全都损毁了,仿生脑受到了严重的损坏,内部的电流完全异常,不能够恢复了。 “现场已经没有有价值的证据了吗?” “已经没有了,都被那些清理机器人打扫干净了。那张照片还是从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清理机器人记忆体中取出来的。” “这下什么都没有了,一切都被清理的干干净净,他们那些机器人破坏现场,还可真是不遗余力啊!”宋慈的语气带着嘲讽。 “是谁下命令给机器人,让他们清理房间的呢?” “当然是那房子的女主人,陈先生的妻子夏琳。据说她当时看到自己丈夫的尸体时吓坏了,直接瘫坐在地上,然后其他机器人就开始接手处理所有的事情。” 宋慈摇了摇头,无法去找到关键时段的证据,房间里也没有找到任何的监控装置。 只能根据现有的那些线索和证据进行推理探案了。这时,他想到了另外一个人。 2.李博士与新时代 李玉昌博士,作为世界刑事检定领域最有影响力的人物,此时,他正好就在中国的西安讲学。 接到协助调查的邀请后,李博士陷入了沉思。这事情的确让人犯难,因为机器人谋杀案是一件关系到国际最大机器人企业的重大事件,如果事实证明一个机器人确实在自主思维的情况下杀死了人类,那么这款刚刚推出的R3机器人就应该全部被照回,不能够再投入市场。企业将面临重大损失,这个案子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时间机器智能公司的股票一泻千里,人们都在焦虑中等待着案件的进展。 墙上的三维投影系统滚动显示着近日的新闻,碰巧的是那几天世界上发生了两件大事都与人工智能有关。第一件,国际知名的大作家西非狼在世界网络日报刊登文章声称要同人工智能女友结婚。这个人工智能体是从微软小冰发展而来,但经历了多次迭代的进化,她的外形已经十分接近于人类了,从皮肤质感到表情神态都同人类十分相似,不仔细观察已经无从分辨了。但是,她始终被定义为机器人,所以合法的婚礼只可以在沙特阿拉伯举行(只有那个国家承认机器人的公民权)。另外一件当然就是这起举世瞩目的谋杀案,因为被害者就是在世界机器人制造领域知名的专家。机器人越来越接近于人类,这对人类来说是福是祸,人们开始不断的关注这两件大事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新闻报道使得事件持续发酵,并且在学术界上升到哲学、伦理学的讨论高度。 机器人企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不能够出现任何的机器人伤害人类的消息,一旦出现就会在公众中引起巨大的恐慌。所以。机智公司上下对这件事情可以说是噤若寒蝉,技术部门在加紧的检查所有的制造环节和软硬件,试图发现问题所在。肇事的机器人已经被拆解,大量的数据正被反复的审查,警方介入了调查,在宋慈的提议下,专案组决定聘请了著名的国际知名的刑事证物检定专家李玉昌博士来沪作为顾问协助调查。 较之21世纪初的那几年,2038的世界技术发展已经改变了世界的格局,在20多年前还常被指责为模仿和山寨其他国家技术和创意的中国,已经完全变成了世界科技发展的引领者。在刑侦领域,过去沿用了半个世纪多的侦破手段和犯罪手段都在时代的大潮面前完全被更新了,高科技犯罪和使用高科技侦破案件的案例层出不穷,证物鉴定技术也面临新的挑战。 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变数,科技在不断的发展,人工智能的水平越来越高,它们在很多领域已经超越了人类。甚至可以阅读分析各种各样的文章,并写出高水平的评论文章。人类此时足不出户就可以工作甚至不需要再工作了。 大量本来需要人工完成的工作被机器人取代后,出现了大量被称为“无用人类”的一群人,他们需要靠国家的提供的福利制度来过活,以便维持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他们显得却十分懒散,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总不能让他们整天这样到处闲逛吧,于是,政府就牵头出资开发了一套新的系统,利用区块链技术让他们在虚拟的社区做一些简单的、但并无太大价值的工作,比如协作开矿、协作完成游戏的战斗任务或者协作监督机器人的工作,这些都可以获得到一定的虚拟货币作为奖励。 这个案件的发生,似乎是给本来已经十分慵懒的人类当头棒喝。原来机器人学的法则并不可靠,要获得安全,关键还得靠着人类自己。 3.萨姬 李玉昌博士已经年逾九旬,并且早就已经退休。他在西安只是做一次短暂的学术交流,然后计划返回美国。接到协助调查的邀请之后,他立即动身前往上海,但在看完了宋警官提供的案件简报以后,办案经验丰富的他摇了摇头。 “现场已经被那些清理机器人完全破坏了,血迹都被擦得干干净净,从它们那些残存的视频记录里看不出有任何线索。我原先的那一套刑事证物鉴定技术根本用不上。” “我知道,但请务必想想办法。”宋警官言语中充满了恳求。 “这是真正的高技术犯罪啊,我已经老了!”李玉昌感叹道。 “但是,如果有一个人配合我,也许还能够查出真相。请您等一下吧,我需要我的学生萨姬来参与调查。” “您的学生?”宋警官一脸不解。 “哦,她是个印度女孩,刚从西安警官学院刑侦学硕士进修班毕业。在学习期间,我曾经让她重点选修了机器人学的课程。她很聪明的,是个悟性很高的学生。不过我现在必须把资料传给她,然后让她马上从印度赶过来,她在路上就可以做好分析。” “既然是您的高徒,我们允许她加入,那这些资料可以跟她分享。” 通过10G国际量子通讯网络,资料传送,只用了不到3秒。 “收到了,我马上就过去。”通讯器里传来了萨姬清脆爽朗的声音。 宋警官本来期待看到一个年轻姑娘的三维虚拟影像,但是萨姬并没有打开袖珍应答器的这个功能。(此时手机已成为古董。) 李玉昌想了想,然后说。 “她其实挺调皮的,见了面你就知道了。” 最高时速达到2000公里的洲际真空管子弹列车,使国家之间的空间距离被拉近了。国际间的互访,如同串门一样简单。全世界都从中国南车的这项革新技术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它的横空出世,已经让世界运输业发生了革命。 前一个小时还在欣赏孟加拉湾海底的美丽景色的萨姬,在之后一个小时,就抵达了她的目的地上海。 “这个超级城市还是这么拥挤啊!我花在地铁转车上的时间,比新德里到上海的旅途还要长!” 萨姬见到李玉昌时,还不忘开个玩笑。 “这不是很好吗,你不是就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吗?”李玉昌露出了笑容。 “是啊!新德里好像更挤,我们印度的人口已经超过中国了。哈哈!”她仿佛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子。 “我们有派个招待机器人去接你啊,他可以用我们的专用警车载你回来。”宋警官说。 “你是说那个笨头笨脑的R2机器人吗?它一点都不帅,哼,我才不要跟他走呢!”萨姬一脸的不屑。 很好!你通过了这个测试。有这样的学生,李玉昌的内心感到了欣慰。 是的,绝不能够跟涉案的机智公司开发的机器人有任何直接交流,避免因为办案行踪暴露而泄密。 “你们那份案情简报,我全都看过了,可以开始盘问所有涉案人员了吗?” “不着急,机器人技术方面,我还有好多话要问你呢?”李玉昌说。 “那你陪我逛外滩吃灌汤包,我保证都告诉你!”萨姬恢复了调皮的样子。 “好!” 宋警官看着这两个人,仿佛看着一对父女。特别是萨姬,她穿着格子衫和休闲裤,背个粉红色的小包,就像个学校出来的青涩女大学生。但是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有一种非凡的的洞察力,那眼神仿佛可以看透人的内心。 3.询问 在被浦江两岸的3D霓虹灯广告点缀得如梦似幻的上海外滩,他们俩在散步。 “世界知名的刑侦专家的李博士,也要向我请教了吗?”萨姬有点得意。 “我以前让你认真学习机器人学方面的课程,看来是对的。现在你可以帮到我了,确实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那……前浪岂不是都倒在沙滩上了?” “认真点听我说!现场所有的证物都已经完全被破坏了,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可以提取,如果说是有人故意破坏现场,那我们也找不到任何证据。因为现场只有清理机器人,而他们根本没有保护犯罪现场的概念,只知道根据指令清理废弃物和照顾好人类,残留的那些影像,虽然可以清晰的看到死者和致死的方式,但根本不足以进行证据比对。没有证物,调查起来难度很大。”李玉昌边走边说,虽然已经年过九旬,但是他还是步履稳健。 在一家星巴克咖啡厅,他们坐了下来,开始分析案情。 “对于犯罪现场,我们已经没有什么更多的发现了。机器人学方面,我不可能比你了解的更多。但是我相信一点,操纵这次谋杀的的不是机器人而是人类,机器没有善恶是非,人类才有。” “也不排除人工智能具备了某种能力,一种理解人类思维的能力。您看新闻了吗?这几天可都是热搜头条,作家西非狼要同人工智能少女结婚,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机器人少女更能了解他的内心。当机器人杀人事件发生后,公众的视线似乎又都转移到我们这起案件上来了,世界著名侦探协助办案,在今日头条上您又成了焦点人物了。”萨姬眨巴着大眼睛,几乎带着崇拜的眼神看着李玉昌,但她心里明白,名与利对于早已饱经沧桑功成名就的李玉昌来说,根本已经无足轻重。 “我就是想问你,机器人是否有可能被操纵去伤害人类,通过某种技术手段,是否有可能突破机器人学的三个法则?” “这个,完全有可能!”萨姬毫不迟疑的回答。 “怎么做?”李玉昌追问道。 “在西安警官学院学习的时候,我和同学和导师就讨论过这个问题。比如,你可以让一个机器人把一包白色粉末加到饮料里,而且明确的告诉他,这个东西对人体有害,但不会给人饮用,而且之后你会处理掉那杯饮料。只要这个指令够强大,他也还是会照做的,尽管他会有所怀疑。” “然后,你可以再命令另外一个机器人把下了毒的饮料端到人类面前,这样,通过两个机器人,只要两步就可以突破那个第一法则了。” 这时,一个机器服务员给他们俩端上了摩卡咖啡,李玉昌注意到了她胸前机智公司的logo。 “是啊,针对人类指令的强弱,机器人应该有自己的判断,但不会突破机器人学法则,但这完全不知情或者被欺骗的情况下,就另当别论了。所以,你认为机器人出于主观意愿去伤害人类的可能性为零,对吗?” “是这样的,所谓的机器人杀人事件,我想其实还是人类自身的谋划造成的。” “嗯,我看我们分工一下,你去机智公司,了解那个R3机器人的情况,它现在处于警方的严密监控之下,正在接受工程师的检测。我去找死者的妻子夏琳,她现在正在心理康复中心接受治疗。” “心理康复吗?看来丈夫的死对他的打击挺大的。” “不,我认为,她才是本案的关键。” 咖啡桌前悬浮着的三维电视画面显示着在沙特的那一场举世瞩目的人机婚礼的盛况,男女方婚姻宣誓完毕后,当人工智能新娘把一束鲜花向后方投掷时,一个机器人伴娘,跃起三米多高接住了它。 记者画外音:看哪,机器人姑娘们都等不及了! 这可真是一场闹剧! 离开咖啡厅时,他们俩始终没有碰一下桌上的咖啡。 4.夏琳 来到康复治疗中心,李玉昌询问了一下夏琳的主治医生,他这才发现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原来夏琳是一个有多重人格的心理疾病患者,只是她以往的财富和地位掩盖了这一点而已,在警方的授权下,李玉昌可以调查她所有以往的资料。 面对李昌玉询问,夏琳坚持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只在书房看到自己丈夫的尸体后,她就晕了过去。 “我不记得那天的情况了,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到的他的书房。我知道,大家现在都怀疑我!”夏琳双手捂着自己的脑袋,情绪几乎失控。 对她的直接调查没办法进行下去了。 但是,从她的心理医生那里,李玉昌还是了解了更多的情况。夏琳是一个严重的人格分裂患者,并且还伴有一定的妄想症。只不过她与她的丈夫之前用财富和权势掩盖了这些事实,她必须定期用药物控制自己的病情,并且极力在人前装作一副夫唱妇随的样子。 “她不是不记得,她只是不愿意去回忆。因为在当时,夏琳可能是受另外一种人格支配,而奇怪的是,所有的当时行为在之后都被遗忘了,好像不是现在的她在控制她自己的身体一样。” 主治医生这样说。 “那么,我怎么能够确定刚才的她不是受那重人格控制的呢?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21个比利这样的案件,证明有的时候其他人格也是会伪装自己的。” “的确是这样,但是之前宋警官来过,并在她的手腕上安装了一个小型的测谎仪。她感觉不到,但它确实一直在工作。而且这里还有面部表情识别系统,很容易捕捉到人类的某种心理变化。当时询问的记录你也看到了,她没有说假话。” “那么她的另外一种人格在何时出现,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根据我的记录,我只知道她的另外一种人格是可怕的,像一个狂躁的怨妇,而且有暴力倾向。出现的时候只能由她丈夫用药物来控制。” “那么,你认为有没有可能是她在暴怒之下失手杀了自己的丈夫呢?然后把责任推到当时在场的那个机器人身上呢?”李玉昌抛出了最关键的一个问题。 “我想,那还不至于。” “何以见得?” “他们夫妻间的事我无从知晓,即便是被另一种人格占据身体,她也不会野蛮到如此程度。我不敢想象会发生那样的事!” “这,正是我要解开的谜?但我要你提供所有有关她的资料,包括她发病时的影像资料。” 此时,随身应答器的震动声响起,是萨姬,看来她找到重要线索了,李玉昌不喜欢三维虚拟显像这类新潮玩意,直接把声音切换到自己的内置耳机上。 “喂,老师吗,我找到凶器了!” 5.机智公司 “机智公司”的全称是“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发展公司”,虽然有一定的官方背景,但的确是一家名副其实的私人控股公司,创建人甄跃亭在世界投资界是一个传奇般的存在。他先是投资了手机和影视行业,然后又跑去美国造电动汽车,在所有投资项目近乎崩盘的情况下,竟然在众筹的支持下,依靠机器人和人工智能项目又挽回了局面。 相继推出的R1和R2机器人,已经让机智公司获得了丰厚的回报。R3机器人是最新款,除了表情更丰富,举止更像人类以外,针对老年人的护理功能也是它重要的卖点。目前已经部分推向市场,并受到了R粉们的热捧。 “我们不学日本,不造高仿真的类人型机器,那是富人们的玩具。我们要做服务于大众、让老百姓用得起的机器人。”甄总是这样对记者说。 直到“机器人杀人事件”发生之前,一切都还很美好。但是现在,公司却面临创立以来最大的危机。公司所有商业机器人被勒令下架,在案件查明之前,所有R3机器人都被召回。证券交易市场也马上做出了反应,他们的股价开始暴跌。 所以,在见到萨姬时,甄跃亭仿佛见到了救命稻草,他不但召集了所有技术人员给她耐心的讲解这款机器人的构造,而且向她保证,整个公司所有部门可以随便她出入调查,也包括那个正在警方和公司技术人员严密监控下的机器人。 “我们的产品绝对安全!这是一场阴谋,是针对我们公司产品的诬陷!作为神探李博士的助手,您可要还我们一个清白呀!”甄总信誓旦旦地说。 萨姬好言安抚了一下甄老板,随即找到了机器人项目的现在总负责人梁工,围绕那个发疯的机器人,开始了紧张的质询。 “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我们对您的背景已经非常了解了,您现在负责公司的机器人研发项目,也就是以前杰克.陈的工作,对吗?” “是的,对那起意外事故,我很遗憾!” “意外!你也认为那是一起事故吗?”萨姬连忙问。 “是的,但我不认为问题出在我们出产的机器人的质量上,我就是杰克他自己造成的。” “你什么意思?” “杰克作为研发团队的领导,他的工作热情是有目共睹的,以至于他会把公司的机器人样品带回家,进行各种各样的测试。我想出事情的那个R3机器人,一定是被他改装过,而且进行了某些超常规的测试,才会发生那种事故。他一直就是这种工作作风,大家也不好说什么,如果严格按照安全操作守则来做,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你刚才提到了改装,是指硬件还是软件方面的?” “其实两方面都有,因为软件已经被固化在硬件里,那个核心部件PLC,也就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他应该改写升级过。” “你没办法解读他改过的内容吗?” “机器人现在还在警方监控下,我还没有获得准许。必须打开机器人头部的仿真脑,把它从里面取出来,放在专门检测设备里,并获得管理权限才能操作。” “好,我明白了!”同样是机器人专家的萨姬仔细的甄别着他讲的每一句话。 “梁工,你是否知道机器人身上有没有这样形状的组件。”萨姬从包里拿出一个显示面板,然后调出了图片,她不断操作着那个可折叠的石墨烯显示屏,从不同角度显示出一个大致的工具形状。 “这是根据伤口的形状由电脑合成的。” 梁工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安,然后马上肯定的说。 “我见过!” 在获得了警方的许可,打开那个机器人腹部的自我维修工具盒时,他们找到了它! 就是这个!同画面上的伤口形状吻合的杀人凶器,一个可折叠的内八角板手。 这种板手是独特的,为了防止别人仿冒自己的产品,所有机智公司出产的零件都是特制的,而不是国际标准件,包括所有可拆卸的零部件和工具。所以,重击留下的伤口也是独特的。 6.迷雾重重 找到凶器,算是一个重大突破。但是李玉昌此刻还是没有表露出任何喜悦,因为这一切早已在他的预料之中,萨姬的确很精明强干,但也只是间接验证了他的推测。 事故吗?如果按这种推论去结案,那么对谁最有利?甄老板,他自然会松一口气,把责任推到杰克.陈个人身上,然后装模作样地狠抓一下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并向全公司乃至全社会发出机器人本身设置没有问题的通告,社会上对机器人安全性的质疑这声音也就不会那么严厉。但是,事情有这么简单吗? 别的不说,那个机器人在犯案以后又主动隐匿了凶器,本身就不是一般的操作,具备了谋杀策划者的某种思维方式。有问题的机器人无论如何都要被拆解和销毁,那他又何必这样做呢,他像是在帮谁掩盖罪证。 难道!!! 但在公安局总部大楼见到萨姬和宋警官时,李玉昌交流了自己内心的想法。萨姬频频点头,而宋警官则感到十分震惊。 “老师,别看您上了年纪,有的时候思维是跳跃性的,竟然比我们年轻人看得更远!真棒!”萨基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再发出一些数据后不久,萨姬身上的应答机响起,她打开了3D画面,并读取其中的内容。 “我也隐约感觉到那个机器人有问题,所以专门咨询了印度班加罗尔的人工智能专家团队,现在他们认为,确实有您说的那种可能性。” “好吧,我已经联系了人工智能专家组,彻底检测那个涉案机器人,这件事情不能让机智公司的人插手。”宋警官承诺道。 7.非凡的机器人 当专家们把机器人R3身上的逻辑编程控制器取出检测以后都被震撼了。 “这种指令的组合方式,简直不可思议!” “冯诺依曼数学模型的局限就这样被打破了,这种神经连接方式简直就同人脑一样,他们已经把技术推进到这一步了吗?” “这已经不是机器了,是高度仿真的智能体,关键是它不依赖于大数据云计算而独立存在。可以说,这比微软推出的第八代智能少女小冰还要先进啊!” 李玉昌听不懂那些机器人学的专业术语,他只是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各位专家,我只想知道一件事。这个机器人,是否已经具备了自我意识和人类的情感?” “可以这样说,完全有这种可能!你可以自己问他。”说完专家启动了这个R3机器人。 宋警官和他的警员们顿时紧张起来,有人还掏出了枪。李玉昌示意他们安静。 “啊!”一声轻轻的叹息后,机器人仿佛从噩梦中被惊醒,然后他睁开电子眼,打量着李玉昌,金属材质的脸庞露出了一丝微笑。 “您好!主人。”机器人使用前第一句话都是这句。 “他已经被重置过了,被恢复为出厂设置。” 专家遗憾的说。 “是谁这么做的,这样证据就被销毁了!”李玉昌恼怒的说。 “现在还不得而知,机智公司方面的解释是,有故障的设备断电以后被自动重置,没有人为干预过。”专家解释道。 “萨姬,这说法讲得通吗?” 萨姬耸了耸肩,“如果当时机器人的大脑确实短路了,那说得通。但是如果有人为设置了自毁程序,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 然后那机器人眉心的三维投影器被启动了,它的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机器人学三大法则、机器人使用说明书等资料被一一展现了出来。 最后,在机器人使用说明书的末页,显示出了一个三维码。 “停下!”接到萨姬的指令后,画面暂停。 “不对啊,我开启过很多机器人,这个三维码不该在这里出现。” “不是他们公司的三维码吗?” 萨姬取出应答器,扫描了一下那个三维码。 果然…… 8.揭秘 在机智公司那装备先进富丽堂皇的中央会议厅里,气氛显得非常的肃穆。大家都到齐了,当然包括他们的总裁甄跃亭和梁工。 萨姬的心中一阵激动,一切终于要有结果了! “首先,我要对贵司失去一位杰出的机器人学专家表示遗憾,事实上,杰克-陈是个天才。” 李玉昌说这话时,眼中是真诚的。 “然后,我要给大家播放一段录像,基于对死者遗孀的尊重,此事请大家不要对外传扬。” 画面中,处于狂暴状态的夏琳正举起一个酒瓶,砸向一个服务机器人的金属脑袋,顿时玻璃飞溅,然后,她立即瘫倒在地。画面外传来了主治医生的叫声。 “快来人,她又发作了,需要注射镇静剂!” 看到这视频,大家都觉得毛骨悚然。 “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她这种状态是在特定条件下被诱发的,比如一点点口角之类。而现在我可以清楚明白的告诉大家,死者就是这样被钝器击中头部致死的!” 此话一出,现场一片哗然。 “没错,她用的就是那个萨姬找到的那一把内八角板手。这种板手是用特殊材质制造,它比不锈钢的密度要大,而且硬度要强很多。是用来加固和取下钛合金螺钉用的。所以这一击之下,必死无疑。那个扳手上已经提取到她的指纹了。” “我就知道!是家庭内部矛盾!”甄总看上去有些激动,李玉昌挥手示意他先闭上嘴。 “死者的妻子在无意识的狂躁状态中,打死自己的丈夫,她可能因为罹患精神疾病而被免于追究刑责。但此案的关键在于,为什么在那时候,她就马上能拿到那个凶器。要知道机器人打开工具箱,取出那个板手也是需要一些时间的,唯一可能的解释是,机器人预先了解和感知到她要发作,并及时递上了作案工具,在做案之后又藏匿了那个工具。” 甄总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这就是说,这个机器人可能是受人指使这样做的,也可能就是他自己的决定。哦,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机器人出厂时也是有性别区分的,这台R3被设定为男性。是这样吗?” “是的,它出厂时被输入了相对男性化的思维方式。” 萨姬回答。 “嗯,后来他经过被杰克-陈不断的测试和改造,竟然演化出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一种十分接近于人类的思维方式。我原来以为这种R3型机器人还能只是一种类人机器改良版,因为从外观上看,他还是金属身躯,行为动作还是十分呆板,但没想到他已经发展到如此程度。甚至比现在最前沿的微软类人型智能机器的模拟情感还要更丰富。我们说不能以貌取人,也不能以貌取机器人。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个机器人还是独一无二的,对他的研究成果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因为,他不但能感知到人类的情感,而且还能预先作出反应。” “这!!!你有证据吗?”一旁的梁工禁不住问道。 “这个我一会找你私下谈。”李玉昌接着说。 “从肖琳女士身上的一些伤痕和对她的调查可以分析出,她其实长期在遭受家暴,案发当天,杰克-陈因为一些口角正准备对她施以拳脚时,她妻子突然发病了,杰克立刻想去拿镇静剂,却被机器人误认为想要去拿鞭子抽打他的妻子,于是立刻向夏琳递上一个工具,之后的事,我想你们应该也猜到了。” “不可能,这是违反机器人学第一法则的!”梁工几乎在喊叫。 “实际上完全有可能,因为他认为他是在保护人类免受伤害,根据他自己对女主人的感情,在权衡利弊之后,他觉得这种方式最好。既不用亲自伤害人类,又保护了女主人。” “之后他发疯了,那是因为第一法则的作用显露了出来,他无法接受自己的行为,间接造成另一个人的死亡这一事实,超强的电子流在在他的模拟脑里互相冲突,最后他的头脑短路,情感系统也随之崩溃,于是就出现了类似于人类精神分裂的症状。” “可是到目前为止,这些都还只是您的推论吧,我们要的可是证据!”甄总摇了摇头。 李玉昌嘴角泛起一丝微笑。 “萨姬,给他们看!” 会议桌前的三维显示屏上,一个三维码出现了。 “这是陈先生留下的,虽然那个机器人之前内存的资料全被销毁了,但是他留了一个后门,一个通往云服务器的通道,虽然那里的文件是高度加密的,但我们的专家团队还是很快的破解了。宋警官还专门联系公安部,动用了国家级的量子计算机呢?”她朝宋警官笑了笑,挑起大拇指。 “所有的到案发为止的机器人日志文件都被备份在这个服务器里,还包括他的所有研究记录。我就不用多解释了吧。” “那是我们公司的资产!”甄总脸上露出了贪婪的目光。 “不,这些是证据,暂时都由国家代管了!”宋警官坚决的说。 做完案件分析后,梁工恭恭敬敬的等在机智公司大厦楼下,看见李玉昌和萨姬,立刻迎上去。 “李博士,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哦,我知道你一直对杰克陈霸道的工作作风不满。但是作为主管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你早就知道他的研究有很大隐患,你自己也可以通过机器人无线通讯网络检测到,但却坐视不管,对吗?” “我,错了!”梁工羞愧的低下了头。 9.尾声 最终,新闻界也只是以《有感情的机器人协助犯罪》为标题,客观报道了整个事件,“机器人杀人事件”的谜团被解开了。 协助办案的印度姑娘萨姬,在国际侦探界一时名声大噪。而李玉昌只想着他在夏威夷的假期。 在浦东机场候机时,萨姬显得依依不舍,李玉昌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冲着她调皮的面庞微笑。 不远处,一个巨大的3D显示屏上报道着最新的消息。 著名作家和他的机器人新娘正在度蜜月,画面里的他们正携手登泰山。泰山日出的霞光中,一对新人的身影,正在携手拥抱黎明的曙光。 ------------ 正文 双女户  杏花村的李新民生了两个丫头,一个比一个水灵。李新民不是什么勤快人,日子在杏花村过得中等偏下。到了四十多岁,还守着他老子留下的一院土坯房子。 村里条件好一些的同龄人早都在城里买了房,把家搬城里去了,在城里打工、做小买卖,地留给老人种,忙了回来搭把手。 李新民也一直想搬城里去住,但手里总是存不下钱,一套房子几十万,李新民算来算去不知道哪辈子才能存够一套房子钱。 还好,他没有儿子,不用给儿子买房娶媳妇,况且他还有水灵灵的两个闺女,要能找个有钱女婿,闺女接了他老俩口去城里住,这个愿望不就实现了么?但人算不如天算,没有他想的那么多好事。 大闺女李凤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城里打工,到了婚嫁的年龄,找了个城郊征了地的农民家庭,听说亲家家里连房带钱一共有几百万的资产,但李新民从丫头那儿却没得到一点好处,结婚时亲家就很冷淡,一直抱着愿给就给,不给就拉倒的态度,他们家有钱,乡里有的是愿意跟他们儿子的姑娘。 李新民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不敢提过分的要求,怕破坏了这桩婚事,最终忍了个肚子疼,随大流要了三万块钱彩礼,匆匆把丫头嫁了,就这三万还把大半买了些家电当做陪礼返还给了女婿家。 结了婚的李凤有公公婆婆把握经济大权,小俩口仅有打工的那点可怜工资维持自己的吃穿用度,因住了公婆的房子,还得小心翼翼看公婆的脸色过日子,自己尚且过得如此苟且,哪敢有把爸妈接过来的想法。 李新民也看出了亲家又强势又抠门,女儿结婚几年了,俩口子去女儿家也就那么有数的几次。 指望上李凤可能到了若干年后她公婆都下世了才有可能,但李凤的公婆都活得红光满面比自己还精神,谁先离开这个世界还不知道呢。 李新民把希望寄托到了二女儿李艳身上。 李艳初中毕业后也一直在城里打工,那年中秋节带了个小伙回来。小伙叫候天宝,人长得很精神,性格也活泛,初次登门又恰逢中秋,买了一大包东西,见了李新民叔叔长、叔叔短的叫个不停,还帮着干这干那。 李新民一见候天宝心里就生出了几分喜欢。大女婿张乐白起了那么喜庆个名字,每次年头节下来看望岳父母,都像别人欠他一百万似的,不吭不哈坐在那里,像个死人,要不是当初图他们家条件,李新民才不会把女儿给他。 唯一让李新民不乐意的是,候天宝家庭条件一般,城里还没房子。把李艳给还是不给候天宝,李新民纠结了好些日子。 后来,他提出了两个条件,一、要想娶李艳,候家必须得在城里买房。二、他要八万块钱彩礼。 李新民是这么打算的:候家要是不同意,这门婚事告吹了正好;候家要是同意,他也算为女儿争取来了一点幸福的保障,况且他实在舍不得候天宝的好脾气,嫁这么个小伙,不但李艳不会受气,就连他这个老丈人也有人鞍前马后的伺候了。 候家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就天宝一个儿子,本来就打算给他城里买房呢,也没觉得李新民的要求有多过分。匆匆东拼西凑凑了十几万付了房子的首付,又向亲戚借了些,把房子装修了。 定结婚日子的时候,候家人希望李新民松松口,把彩礼钱少上两万,李新民吃定了候天宝一心想娶李艳,候家人也着急解决儿子的终身大事,一分都不肯少。 李新民给李艳许诺,八万的彩礼钱要回来,他私下给李艳两万,让李艳当私房钱。还没过门的李艳哪知道心疼为了儿子的婚事着急上火的未来的公公婆婆,在她的下意识里,比起姐姐,她肯嫁这么个穷家儿够不错的了,要不是因为天宝脾气好,她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因此,并不帮着婆家人说话。候家人东拼西凑满足了李新民和李艳的所有要求,终于把李艳娶回了家。 日子一开始过得还算顺当,天宝和李艳在城里打工,天宝的父母在乡里多包下了十几亩地卯足了劲要早些把天宝结婚欠下的帐还完。天宝自己也想着多挣点、再省省早些把帐还完。 李艳结婚后,李新民俩口子把李艳在城里的房子当成了自己的家,三天两头要上来住住。天宝也一直殷勤伺候着。 天宝的父母每次来不是给儿子媳妇送面就是送菜,就这样李艳还总是沉着一张脸,让老俩口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天宝结婚两年了,老俩口还没在儿子家住过一个晚上。 天宝当然也觉察到了媳妇对父母的态度,为了息事宁人,也只好委屈自己的父母了。他只盼着自己能早点干出点名堂来,早点还完帐,再给父母也在城里买套房子,看来将来想和老人住是不太可能了,但当父母老了干不动时养活父母,是他这个儿子必须要做的事。 结婚三四年了,李艳一直没有孩子,两个人去医院查过了,都没什么大问题。只有中医大夫说李艳宫寒,给开了好多中药,天宝拿回家来精心地熬,完了还要哄着李艳喝下去。 天宝哪知道,其实李艳一直在偷偷吃避孕药,结婚的时候,候家连房子带婚礼还有彩礼欠下了三十多万,李艳在父母的授意下给自己留了一手,万一过得太糟糕,没有拖累,可以随时拍拍屁股走人,要是过得好了,过几年再生也不迟。 三年多近四年了,当年结婚借下的钱还有十几万没还。李艳这几年打工挣得钱还不够自己买衣服、买化妆品的,她过着潇洒的日子想吃就吃、想买就买。公公婆婆一年到头在地里辛苦,为她们小俩口还着帐,顺带还供养着李艳一心想靠女儿享福的父母。就这,李艳总是嫌天宝没本事,嫌公婆不够卖力,地上收入太少。 谁知就连李艳嫌弃的这“少”也要没了,公公突然脑梗塞,半个身子瘫痪了,婆婆忙着照顾公公,地也没人种了。剩余的十几万的债务是在天宝名下的银行贷款,李新民看到候家这种状况,开始撺掇女儿离婚。 李艳不用父母撺掇也有了这想法,况且她在外边有了人。因为父亲的病,天宝在城里和乡里两头跑着,一天累的要死,有一段日子就冷落了李艳。李艳和闺密去歌厅玩,认识了一个叫“王哥”的男人,一个有意勾搭,一个禁不住勾搭,很快就超越了底线。 重要的王哥有房、有车、出手大方、刚离婚不久、还不带孩子,这些个条件大大满足了李艳的预期,让她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李艳开始给天宝甩脸子,说阴阳怪气的话,说父母既然那么好,就让他跟父母过一辈子去。要么不回家,要么一回家就吵,李爱民在这节骨眼上还撺掇李艳让给天宝提条件,什么换大房子、买车之类的。天宝纵然再好的脾气也被惹恼了,这几年来欠父母那么多,他觉得是自己该还的时候了,既使不要这婚姻也罢。 天宝和李艳离婚了。 李爱民还盼望着离了婚的女儿能够再钓个金龟婿,对李艳带回来的“王哥”殷勤倍至。一开始“王哥”确实一来就买不少东西,而且开着辆白色丰田,让李爱民在村里人面前倍觉有光。 李艳为了早点拴牢“王哥”,很快怀了“王哥”的孩子。 两年后,“王哥”因为赌博,欠下数百万的高利贷,逃往外地,李艳成为单亲妈妈,孩子被送回娘家由李爱民俩口带着。李艳租了间十几平米的小房子在城里打工。 天宝的父亲坚持锻炼,生活已能自理了,天宝边种地边打工,还完了所有的债务,父母催着他再找一个人,他在心里告诫自己这回一定要找个踏实过日子的朴实女人。 有一天,李艳在街上碰见了天宝,天宝胳膊上挽着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女人,既谈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天宝看见她,愣了有那么几秒钟,随即挽着那女人走开了。 李爱民这辈子靠女儿享福的梦想彻底破灭了,整天唉声叹气,小外孙总是又哭又闹让他心烦,不知道女儿带着这个拖累,以后日子要怎么过。唉……,都是自己做的孽! ------------ 正文 小寡妇  二愣子他爹不在家,赶羊的皮鞭子就立在院中羊圈门边! 夜深了,二愣子在村东头小寡妇的超市喝多了酒,和小寡妇鬼混完,一路跌跌撞撞,骂骂咧咧,鬼哭狼嚎,找不到自己的家门。二愣子吵得百姓都从睡梦中醒来,吵得全村的狗整晚叫个不停。 全村的人都知道二愣子一定是又喝醉了,一定是又找不到了自己的家门。直到二愣子妈穿上衣服,连拖带拉,连嚷带骂,把这个不争气的东西拉回家。 天快亮了,二愣子吐了一地,身上滚成泥球,臭气熏天的倒在炕上鼾声如雷;全村的狗叫了一晚,也带着疲惫呼呼大睡! 村东头有个小寡妇,原来是有丈夫的。丈夫过世不到一年,守孝期间,独自守寡,姑且就叫小寡妇而已。 小寡妇叫莲,年芳二十五岁,长得有些姿色。瓜子脸上小酒窝,柳叶眉下丹凤眼,披肩而下黑头发,一笑一颦惹人夸;高挑的身材,丰满的胸围,纤细的蛇腰,两腚线条突出,走起路来一扭一扭,村中的男人见了都耐不住窥视效慕,忍不住垂涎欲滴,更何况如今她是小寡妇! 小寡妇嫁过门不到两年。能娶上这样漂亮的媳妇,当然是村中的顺。顺是个包工头,常年在外包工揽活,人都称他为包工头。 那年头揽活,要账,就得狠狠地应酬;就得往酒馆,会所,娱乐厅,大把大把地砸钱。一来二去,眉来眼去,莲看上了包工头——顺。 顺三天两头去莲的出租屋鬼混一番,烧掉一踏钱,莲乐成了一朵最绚丽的雪莲花,顺带着满满的惬意和舒畅匆匆而去。 村中家庭条件一般,甚至一些贫困家庭的年轻人都娶回了媳妇,而家庭富足,名声显赫的包工头——顺,孑然一身,依然未娶,这可急坏了顺的父母。 在父母一而再,再而三,连昏接晨的催促下,顺终于把和自己鬼混了三年的莲娶进了家门。 结婚后,顺带着莲辗转在大小城市以及乡村小镇的工程中,往返于大大小小的工地上。顺每次应酬,都带着莲,当然莲每次被暗藏祸心之人灌得伶仃大醉,甚至被那些“大佬”盯梢上,占点小便宜,更有甚的也提出过非分的要求,当然也给顺促成了不少业务。 工地上都是民工,顺带着这么貌美如花的小媳妇,偶尔出入工地,莲的背后留下了无数贪婪好色的眼神,藏下了无尽放荡不羁的目光! 顺和莲租的家搬了一次又一次,躲了一处又一处,依然躲不掉那些阴魂不散,用心诡异,居心不良的“大佬”。顺一狠心,干脆把莲安置在农村。 这么发达便利的交通条件,三天两头跑家又有何妨,况且彻底地躲开了那些瘟神,避开了那些贪婪吃人的眼光。 于是莲住进了村里,虽然有公婆的照料,但是生活上有极大的不习惯,尤其是按耐不住思恋城市繁华绚丽的那颗心。 就这样,顺边承揽工程,边坚持跑家。莲坚守农村,开了个小超市,来打发自己无聊的日子。 转眼间冬去春来一年已过,顺的事业发展的蒸蒸日上,莲也慢慢地接受了现实的农村生活。小超市不大,挣钱也不多。但是有了莲就有了人光顾,有了莲就有了买卖。 闲来无事,小超市中有下棋的,有攉龙的,有事没事想去看看莲的。当然这些人不管输赢,都要买上一包烟,喝上一瓶水。甚至有的人不回家,买盘花生米,称上半斤猪头肉,烫上几壶老酒,吃得饱饱的,喝得醉醺醺的,夜幕中依伴着摇曳的影子,摇摇晃晃,跌跌撞撞,依依不舍地各自回家。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顺在结婚的第二个年头,因为醉酒驾驶,在深夜回村的路上,连人带车直接坠入山沟,当场死亡。顺这一走,留下了苍苍白发的老父母,尤其是留下了孤苦伶仃的莲。 顺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至极,哭的捶胸顿足,哭得死去活来。莲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打了个措手不及,哭的眼睛红肿如桃,哭的嗓子冒了青烟。 顺走了以后,莲成了村子里唯一年轻漂亮的小寡妇。按照农村习俗,小寡妇要为夫守孝,一年之内不得改嫁。 小寡妇却不是农村人,小寡妇可以不守农村的习俗。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小寡妇还是看在和顺夫妻恩爱的份上,坚持为夫守孝一年,年满后再另提别论,再去寻找自己的真爱。 小寡妇分得了部分遗产,根本不缺钱,缺的就是寂寞,缺的就是孤独,缺的就是夜里有个暖被窝的,有个说知心话的人。于是小超市依然成了小寡妇——莲的唯一依靠。 二愣子是他爹的独生子,从小是吃他娘的奶长大的,也是吃饭长大的,更是他爹拿赶羊的皮鞭子抽大的!二愣子并不愣,长的个高还帅气,爹娘为了他长命好养活,于是取名二愣子。 二愣子从小不喜读书,游手好闲,在村里不少惹事生非。他娘对他娇生惯养,视为掌上明珠,但是二愣子没少让他爹拿赶羊的皮鞭子抽打。 二愣子家并不富裕,他也曾经外出打工,由于他手把大,花钱如流水,挣的钱日日不够花,月月成为月光族,还欠了一屁股债。好在村中修路,二愣子家得到一笔补偿款。 二愣子彻底回到村中,坐吃享福,依然游手好闲,到处招惹是非。每次惹下祸端,他娘给别人说尽了好话,他爹却是一顿皮鞭子招待。 二愣子年已二十三岁,早该谈婚论嫁。村中同龄人早已成家立业,爹娘急的到处托人说媒,但是像二愣子这样的人,有谁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有谁愿意成为他的媳妇! 于是二愣子成为村中最年轻的一条光棍,整日好逸恶劳,无所事事,依然故我地混杂于小寡妇的超市中。 二愣子喜欢去小寡妇的超市玩牌,更喜欢和小寡妇打情骂俏。即便每次输个精光,哪怕赊账也要守在小寡妇的超市中,倒上一盘花生米,割上半斤猪头肉,拿上几根火腿肠,喝一瓶白酒,捎几个啤酒。 二愣子直到酒足饭饱,直到喝的找不到东南西北,更找不到回家的路,直到他爹一顿皮鞭子狠抽,他心醉魂迷,置若惘然,如老母猪一样倒头酣然入睡,鼻息如雷。 小寡妇丈夫离世三个月之久,她白天守着小超市,招待着混杂的主顾。每当夜深人静,嘈杂的小超市人走屋空,留下了一地狼藉,留下了一丝凄凉,更是留下了一片深深的孤独和难耐的寂寞,小寡妇的心开始躁动不安! 二愣子早已不惧他爹那条赶羊的皮鞭子,因为抽打的太多了,他习以为常,有时偶尔还敢躲闪皮鞭,甚至也曾争夺过那条让他憎恶使他生恨的皮鞭。 二愣子依然我行我素,早出晚归,日日坚守在小寡妇的超市,慢慢地接近小寡妇,不停地给小寡妇献殷勤。 二愣子又早早地去了小寡妇的超市,小寡妇刚起床。二愣子把超市门外打扫的干干净净,把超市里面的货物整理的整整齐齐,把超市的地面拖了又拖,几乎把瓷砖都拖起来。 就在小寡妇转身的那刻,二愣子轻轻地摸了一下小寡妇的两个腚。那两个腚是那么的丰满,那么的柔软,使二愣子心神俱醉,心驰神往。小寡妇只是娇嗔的说了声“你讨厌!”,然后慢慢吞吞地梳起了自己的披发。 日久天长,日久也生情。二愣子终于和小寡妇鬼混上了,当然不是光明正大的,只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天底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尤其是二愣子喝醉了,还跟别人说他和小寡妇的倚翠偎红之事。 于是二愣子和小寡妇的风流轶事,像风一样传遍了全村,甚至传到了周围邻村。这样丢人现眼、伤风败俗的事,无疑给二愣子他爹的老脸上狠狠地抽了一记耳光! 为此,二愣子也少不了挨一顿鞭子的暴抽,并且和他爹闹翻了脸。二愣子趁着他爹不在家,在小寡妇超市酒足饭饱、烂醉如泥,与小寡妇鬼混整夜不归! 二愣子又是彻夜未归!大清早天蒙蒙亮,二愣子他爹手里拿着那条赶羊的皮鞭子,横眉立目,怒发冲冠地站在大门口,等待着这个不争气的“孽畜”回家! ------------ 正文 继母  母亲闹着离婚的那天,她才五岁。父亲看着母亲收拾行李衣物不停地抽烟,她不明所以地一直跑在不愿理会自己的母亲身后,直到母亲一把推开了她,转身头也不回地出门,满脸阴郁的父亲才猛然回神,跑过来抱着额头鲜红的她跑向了医院。 医生说,她撞到了头,需住院观察,父亲将所有的积蓄都拿来付了医药费,她不懂事地一直闹着要妈妈,不懂父亲为何一直掉着泪。 后来,她九岁。父亲拉着一个与母亲年龄相仿的女子走到她面前,告诉她:以后她就是芽芽的妈妈!那一次,她恨上了父亲,更讨厌死了那个阿姨,全然忘了在没有母亲陪伴的这四年,一直是那个“她”在照顾她,一下子便扑上去抓伤了女子的脸,留下一条鲜红的细线。 三年后,她十二岁。因为被同学嘲笑母亲跟别人跑了,不要她了,她动手将同学打伤,班主任罚她回家思过,一周不许上课,那个一直被她用“喂”字代称的继母怒气冲冲地跑去找学校理论,结果她付了同学的医疗费,却让同学对她服了软道了歉。她看着继母,突然哭出了声。 两年后,她十四岁。她喜欢上了同班一个帅气的男生,她喜欢看他打篮球的样子,喜欢他吃饭时的优雅,喜欢他说话时嘴角的坏笑……她学班上的女同学给男生写了一封长的情书,并塞进了男生的包里,第二天进教室时却发现班务栏上贴着她的那封信,同学们都在指指点点,男生的那句“学霸写的情书就是有文采”将她打击得体无完肤,班主任出现扯走了信,对着她便是一场严厉地斤责。闻风赶到的继母拉着她的手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请相信我的女儿是个好孩子,她只是想表达自己的情感而己! 一年后,她十五岁。跟着同学逛街提前回家的她,听到父亲说的话:“刚开始,你答应没有她的允许绝不会要孩子,可是秀华,我们都奔四十了,你再顾着芽芽而不要孩子,可能这辈子就真没机会了。”继母打断他:“芽芽也是我的孩子,先不说我已经习惯了,况且,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圣人,如果我有了孩子,在亲生和养女间难免失衡,到时芽芽受委屈了你不心疼?” 两年后,她十七岁。高中毕业。父亲已有四十一,继母已近四十,拿着录取通如书,她正想告诉继母关于当初那个承诺,却在半路接到父亲出车祸枪救无效死亡的消息。她瞬间如遭雷劈,浑浑噩噩地赶到家,看见的只剩下父亲苍白的面孔及邻居同情的目光,继母早已哭晕被送进内堂,她麻木地处理父亲的后事,同时也做好了接下来要一个人面对一切的准备。 后来,她该上大学了。她打算提前到学校附件找兼职,可在她拖着行李箱出门的那一刻,本以为已经离开的继母却突然回来了,继母塞了一张银行卡给她:这是你爸留给你的,你只管安心念书,姨会帮你攒够学费的! 四年后,她大学毕业。就职于一所跨国公司,月收入轻松上万,在她数次劝说之下,继母答应搬进她在某小区租下的房中。那天,她在旧房子整理衣物时,竟从继母的床底下掏出了一堆卖血单,日期是从四年前父亲过世之后一个月开始到她大学毕业前的几个月,整整十几张单据。她终于明白明明父亲一直工作不顺、他们家负债累累,而月收入只能堪堪贴补家用的继母却能拿出几万的积蓄供她上那所高消费的大学,在大学四年里,能从未间断地供给她生活费的原因。 一年后,她凭借着出色的能力荣升部门副主管,还没来得及与继母分享喜悦的她却在家里看到了十几年未露面的母亲,而继母欲言又止地看着她,满脸的纠结与落寞。 她的脚步微微凝滞,随后若无其事地笑笑走过去,抱着继母的手臂:妈,有客人? 那是她第一次用这个神圣的字眼称呼继母,心里没有她预想中的羞怯,反而是满脸透露出的都是为继母撑腰的坚定,那一刻,她明显地感受到了继母的颤抖。 母亲有些尴尬,但母亲还是毫不犹豫地说明了来意:她与第二任丈夫的孩子重病过世,丈夫名下的公司无人继承,他们想将她的户口过继过去,百年之后由她接手公司,以免丈夫的心血因无人继承毁于一旦。 她冷笑:在我有伤住院时你没去看我,在我备受冷落、被人指指点点的时候没见到你想起我,在我的父亲过世时更没想过我,这么多年了,在我花着我妈用血换来的钱时你有想过我是你的谁吗?如今,你儿子死了,你倒是想让我撇下我妈去照顾你们? 母亲走后,继母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不停地搓着手:芽芽,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芽芽,是不是姨连累你了?芽芽,她总归是你的亲生妈妈,你何必把话说的那么绝? 她无力地捂着脸,泪像掉了线的珍珠:妈,你为了我,连亲生孩子都不要,哪怕是卖血也要为我守着一个落魄的家,这十几年来,你为我、为我爸牺牲的够多了,我一直记着,哪怕将来我再苦再落魄,我也不会为了她的钱舍下你,对现在的我来说,她不配! 她曾经那么渴望母亲看一看她,母亲却从未想起,如今母亲想回头,也得看她愿不愿意吧? 她的眼角还带着泪,却努力地对着继母笑:妈,我只为她哭最后一次,过了这次,我只会为你哭! ------------ 正文 倒插门的男人  婷婷父母只有两个女儿。老大娟娟,老二婷婷。娟娟从小不是学习的料,早早辍学帮父母干农活。婷婷从小成绩好,一直都是学校的尖子生,高考考到北京一所名校。家在农村,生活艰苦,婷婷大学的学费每次拿得都费劲。再加上婷婷爸妈身体不好,家里非常拮据。婷婷父母在她大三寒假快结束时做了一个决定:给娟娟招个上门女婿。 两姐妹都傻了眼。娟娟就料到会这样,心里无比酸涩。她嫉妒妹妹样样比自己强,家里的钱都尽她花了。每次见妹妹回来,衣着虽然朴素,但都得体。她气质好,皮肤也白,看上去优雅高贵。再看自己,每天灰头土脸,皮肤晒得黢黑,心里很不是滋味。娟娟偷偷哭了。她觉得父母一直在委屈自己,成全妹妹。但父母征求她意见时,她说没意见,任凭父母安排。当时父母都挺愧疚,觉得要加倍对她好。父母拆倒了旧房子,借钱给他们建了一栋二层小洋楼。婚礼也办得风风光光的。当然,大部分钱都是借来的。 为了还债,婷婷爹去外地打工,没想到出了意外,腿摔断了,只能回家治病。治病又借了钱,女婿小张脸色越来越难看,不时借故摔摔砸砸的。婷婷父母不傻,知道他生气,所以在家里表现得小心翼翼。小张见岳父岳母没油水可榨,开始撺掇娟娟,净说着挑拨离间的话。他说她父母偏心,供妹妹上学不供她。家里为什么这么穷?可能是她父母把钱打给了她妹妹了。 娟娟明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但还是情愿相信是这样。她也开始给父母甩脸子看,对他们爱理不搭的。她爹娘伤透了心,要不是看在小孙子面上,早一狠心搬走了。他们的懦弱助长了女婿的野心,他悄悄把宅基地的土地证改成自己的名字,然后顺理成章地把老两口赶出家门。对此,娟娟不管不问,仿佛那不是她的亲人。小张口口声声对她说:“我以后加倍对你好!” 老两口伤透了心,在村外果园里安了身,日子过得很恓惶。贫病交加,双双得了病,苦苦捱着。这一切都没告诉婷婷。因为婷婷在姐姐结婚后,觉察出姐夫记恨她,为了家里和平,她两年没回家了,最后一年的学费都是自己打工挣的。毕业后又忙着实习,想着多挣钱好孝顺爹娘。她每次想家时都想着,姐姐在家,一定会孝敬父母的。这让她很放心。等她回来时,发现爹娘都病了,躺果园里等死呢。 婷婷顾不上找姐姐算账,急忙打了120车送他们去医院。直到病好出院,姐姐姐夫都没来医院看一眼。婷婷火冒三丈,想回去找他们算账。结果回到村里一看,他们两口子把小洋楼卖掉,不知道去哪里打工了。婷婷全家这才知道房子易了主,伤心不已。 为了不让父母难过,婷婷带他们去工作的大城市安了家。她和丈夫贷款买了一所带院的房子,让二老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丈夫有时跟婷婷开玩笑:“看吧,我才是合格的上门女婿!” 婷婷听了心里不是滋味。 后来娟娟打电话来,哭哭啼啼说,她被小张骗了个干净,现在离婚了,在南方一无所有,靠打工过日子。婷婷心里不是滋味,告诉父母,要不接她们娘俩过来?婷婷爹狠狠心说:“她自作自受,就让她受几年苦反省反省吧。” ------------ 正文 懒娘  懒娘死了二十年了! 懒娘,是邻村的一个普通家庭主妇,在我们这一带却因为懒很出名。老人们每每提起她,总是鄙夷地叫她“懒婆娘”,年轻些的提起她,总是咬牙撮嘴地崩出个“懒婆”,而小孩子们总爱叫她“懒娘”。 这次回乡,正赶上懒娘二十年祭,人们都在似解气似惋惜地互道:“她终究是死了!死了二十年了,这丧气媳妇儿,她咋就把那么大个老爷们儿带走啦!” 我来了坐在老人堆里听她们闲聊的兴致。也终于弄清了老人们鄙视懒娘的根底。 懒娘在儿时患了小儿麻痹症,留下了一条跛腿和一条短臂的残疾。长到二十岁还没人愿意明媒正娶(那个时代,二十岁是老姑娘了,没有嫁人,是颇受非议的),父母每天也愁眉不展。 一天,喜鹊报喜,媒婆终于带来了好消息,说一个二十九岁的年轻后生愿意娶残疾的懒娘为妻。后生是遗腹子,与寡母相依为命,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孝子。虽有一身力气,不愁生计,怎奈早早病逝的父亲只留下一圈药债和一间露天土坯房,母子俩的生活也是相当艰难,因此,没哪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在媒人的极力撮合下,第二天,懒娘坐着后生借来的洋车(自行车),来到未来的家。俩人一起给泪汪汪的寡母磕了三个头,算是正式成亲了。 婚后,后生搬出了土坯房,和媳妇儿住在离母亲不远的哥们儿们一起帮搭建的窝棚里。每天依然早出晚归,干完生产队的活儿,再打些零工,收工回来,虽然一身疲累,可是,每当看到母亲和媳妇儿一人一个,甜甜地啃着自己带回来的白面馍时,脸就像熟了的花骨朵,慢慢地绽开了。 可幸运并没有眷顾年轻人太久。一天收工回来,到了母亲房里,只见年近五十的老母长吁短叹,阴云遮面。一问才知道,原来白天母亲串门,老姐们儿们都在聊自家儿媳妇如何洗衣做饭伺候老小,相互交流持家经验。听得心里酸酸的:自己千辛万苦拉扯大的一表人才的儿子,每天早出晚归,养活自己是应该的,可那残废又能干什么?每天还得自己做饭伺候她吃喝。后来,不知谁多嘴,让她说说自己是怎么做家婆的。这不明摆着要嘲笑她么! 年轻人安慰过母亲,回到自己的窝棚,媳妇儿正端着茶缸喝水。见他回来,忙站起身。看着那条搭拉着的腿,和萎缩的手臂,他竟第一次觉得那么刺眼。“你回来啦!”殷勤并没有让他的心情有丝毫改变。“嗯”,他自顾自地闷头睡下。 第二天早上,他隐隐地听到一阵哀哀的哭声。急忙穿好衣服,来到母亲屋里,只见老母亲躺在床上,呜呜呜地哭着。他吓坏了,“娘,你咋啦?哪儿不得劲儿么?”老母亲却一手指他,一边骂:“我是造了哪辈子孽呀!进你家门没一年就守了寡,伺候走公婆,把你拉扯大,老了老了,还得当老妈子……唉,我的那个天哪……” 第一次见母亲这么伤心,手足无措的他,内心好似沉睡着的火山复苏了。对,就是这,没错了! 返身回到屋里,看见床上面向里打着轻鼾的她,一阵嫌恶,于是一巴掌拍在懒娘后背上,“起来,你这懒种!”懒娘一阵吃痛,猛地坐起身,好像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母亲的哭声又响亮地传了过来:“我还活个啥劲啊,这辈子就是当牛做马的命啊……” 火山的浆岩喷发了! 他一把扯起臂短腿跛的婆娘,劈头盖脸一阵乱拳。直打到被这懒货尖厉的哭叫声招来的邻居们把他们拉开。 邻居们来了,一起劝慰着结婚三个多月的新妇;老母亲也来了,一把拽住怒气冲冲的他,“你这傻儿啊,我给你娶个媳妇容易吗?我累死累活都不要紧,你们得好好过啊……” “呀,这媳妇儿咋抽抽儿啦!”顿时人群里一阵慌乱。一会族长带着村医来了,村医摇摇头,众人找来辆板车,拉着懒娘到了乡卫生院。 懒娘流产了…… 懒娘的父母闻讯赶来,后生让村民把母亲悄悄带回家,跪在雷霆万钧的岳父母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左右开弓,忏悔着自己的冲动和罪过,赌誓从此再也不打懒娘了。岳父母在族长的保证、众人“树叶落到树根下”的劝解和后生诚挚的跪伏下,终于答应等懒娘养好身体,就让她回婆家。 懒娘回来了!紧张了一月的老母亲和后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回来后的懒娘似乎变勤快了好多。每天一步三拐地,除了三餐,洒扫庭除倒也得心应手了。 后生似乎更会心疼懒娘了。除了收工回来给懒娘一个和娘的一模一样的白面馍,偶尔,也会给她捎段头绳或者捎块花手帕……,懒娘脸上也渐渐有了光采。 又过了一年,他们的儿子降生了,晚饭后的夜里,这个简陋的小院里,总会响起一阵阵嬉笑声,可升级为奶奶的老母亲,好像并不怎么开心。 这天中午,老母亲做好饭,瞥了一眼懒娘,道:“生个小儿,抱个小儿,有功啦,我做好饭了,吃现成的去吧!”懒娘心里气不过,回道:“我看着孩子喂鸡,喂鸭,也没闲着呀!”“咋,自己生的孩子还嫌冤啦?不用你看俺家孩子啦!”老母亲说着,伸手就去夺孩子,懒娘一个趔趄,向婆婆倒去,祖孙三代三个人一起倒在了地上。孩子摔在一边哇哇地大哭,婆婆被懒娘压住了半拉胳膊和肚子,于是家里哭作一团。邻居们赶来,扶起从婆婆身上爬到儿子身边的懒娘,一边把婆婆抬到床上,一边劝慰伤心欲绝地哭诉着的老人。 一天终于捱到黑了。婆婆还在床上躺着,懒娘熟练地把儿子拴在床上,做好晚饭,抱起儿子忐忑不安地等丈夫回家。 “咚―咚―咚……”一阵重重的脚步声朝土坯房走来。躺着的老母亲眼泪顿时淌成了小溪,懒娘把儿子重新拴好,揭开锅盖准备盛饭。屋门开处,丈夫一阵风来到床边,瞅了一眼泪水涟涟的母亲,三步并作两步,一把揪起懒娘重重地摔到地上,飞起一脚,懒娘连飞带滚到了门外,“今天我打死你个贱东西!我不打你,你竟然敢打我娘了!村里都传遍了,你敢摁着我娘打她,我今天非揍死你……”盛怒难抑的后生也随后蹿出门外,像捶口袋一样,死劲儿地倾泄着愤怒!善良热情的邻居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拉开了后生。后生恨意难消地骂着,再看懒娘,满头满脸血污,浑身蜷缩着瑟瑟发抖。屋里也炸开了锅,老母亲的嚎声,孩子的哇哇哇的哭闹声此起彼伏。 “老族长来啦!”人群里有人喊了一声,瞬间,喧嚷的夜里,鸦雀无声,孩子似乎也感觉到了不平常似的,只剩些微的啜泣。 一脸怒容的老族长带着夫人来到已有抽泣声的懒娘身边,“唉――”一声叹息,他吩咐几个妇女们把懒娘抬进窝棚,轮班照看,回头对着后生哼了一声“走”,于是后生在一众男丁的拥搡下去了族长家。族长夫人让其余的人散了,摇摇头,走进土坯房。 床上的妇人一边侧挺起身一边说:“他大娘……” 族长夫人快步走到床前,看了看正津津有味地吃着妇人手指的婴孩,说:“她婶子,身子没啥事儿吧?你看大侄子三十多了,娶了个媳妇儿也给咱生了个孙子,咱还有啥不满意呀!” “唉,他大娘,你是不知道俺家哩难呀。你侄儿没福啊,有模样又能干,就他那短命的爹走的早吧,看现在俺儿天天累死累活养家,娶个瘸子不说,那瘸子还又懒又馋又不会过,天天要买这要买那……”妇人抱屈道。 “他婶子,要是今天你那媳妇儿没了,别的不说,俺大侄连个瘸媳妇儿也没啦。咱啥不看,就看你这小孙子,别人有娘,他可就从小连个娘也没啦!” 妇人低头看了一眼吮着自己手指的小孙子。 “他婶子,人家娘家要是知道闺女在咱家被打成这样,咱这小孙子也不一定给你留家,更别说要儿媳妇儿啦……” …… 族长夫人走后,老妇人身体也奇迹般地好了。盛了碗稀粥,送到窝棚,瞟了一眼床上在小辈媳妇儿们帮助下擦洗干净的儿媳妇儿,转身回了坯房。 夜半时分,后生蔫巴巴地回到了家,从母亲的房里抱过熟睡的儿子,回了窝棚。把嫂子弟媳们送出门,一头跪在媳妇儿面前,求媳妇儿看在儿子份儿上原谅他…… 女人心终是因了孩子才柔软下来的。懒娘躺了半月,这件事就这样了了。 日子在磕磕碰碰中,倒也能一日一日地过。转眼儿子已经五岁了,懒娘已经能熟练地一摇三摆地担水、喂猪、养马、干农活儿挣工分儿……了,只是令人不满的是,在这几年里,第二个儿子刚出生即夭折,又连连流产两次,面色黄瘦得有些干枯,神情也偶尔恍惚了。 子孙满堂是每一个老人的期望吧。 一个秋天的夜晚,老母亲叫住要去歇息的后生:“儿,你看你这一辈儿的,差不多都三四个孩子啦,就咱家那馋种,又懒又馋,还不养人。这样吧,以后,咱大的我一个人带,让她专心给咱家生几个孩子是正经。” 这个秋天,家里发生了重大事件,一天早晨,懒娘找不到儿子了!她疯了似在门口左呼右喊:“石头――,石头――”直到远远地看到丈夫回来,她急切地说:“见石头没?他不见了。”丈夫却一脸轻松地说:“他跟娘走亲戚去了。听说三姨家村里小学教的好,三姨无儿无女的,咱娘带石头住三姨家了,以后孩子在那儿上学,有出息!” 懒娘哭过,闹过,去那个姨家找过孩子,却都从未见过孩子。偶尔,丈夫捎回来一张张成绩单,倒也让她感到欣慰。 小猪仔卖了一茬又一茬;鸡蛋鸭蛋给石头捎了一篓又一篓;土坯房拆了,砌了砖房;窝棚也不见了,院子里竖起了全新的厢房……可懒娘的肚子始终不见动静。石头和奶奶有时倒也回来,每逢春节,石头和奶奶就会回到家,可石头一直躲着懒娘。偶尔单独见面,没等懒娘开口,石头就瞪她一眼跑开了。 每当懒娘向丈夫抱怨石头对自己的疏远,丈夫总是说大了就好了。抱怨的急了,就招来婆婆一顿哭闹:“俺娘儿俩一年到头没个家,回家遭人多嫌……”,石头也更有大孩子的样子了:“奶奶别怕,有我呢!咱走,不在她家!”奶奶喜极而泣:“我就知道孩子没白疼的!以后奶奶全指望你啦!” 丈夫被闹得烦了,也骂懒娘:“你看你事儿多的,老人孩子才回来几天,你不能消停点?娘在外面操持孩子上学,够不容易啦,孩子还小,你闹腾啥!” 春节一过,石头和奶奶又走了。这时,懒娘一看到村里孩子们在胡同里玩耍,总会变戏法似的拿出许多糖果点心,因了得了甜头儿的缘故,孩子们也总爱称呼她懒娘,她只是笑笑,骂他们:“小崽子们,仔细我揍你们屁股!”可小朋友们照样喊,竟也没有谁真的挨过她的揍。 石头十五岁那年,懒娘和丈夫正在自家承包的责任田地干活,村里喇叭响起了广播:“石头他爹,听到后抓紧回家,听到后抓紧回家!”俩人一听,收起锄头,懒娘由丈夫用自行车一路载着,飞回家中。 原来,奶奶带石头回来了。石头不是该在学校学习么?一问才知道了原委,石头因和同桌发生口角,打起架来,俩人都挂了不少彩。石头回家吃饭,奶奶姨奶奶一看,孩子受伤了,这还了得,一起到学校整整骂了两天,最后一合计,这学校教育出这么没素质的学生,太差劲了,以后再欺负大孙子怎么办,就收拾收拾书包,搬起凳子,退学了。 不上就不上了吧,懒娘是喜欢这个决定的,十年了,终于能天天看到儿子了。懒娘和丈夫一起干活儿更起劲儿了。虽然每天回家做好饭后,儿子总是一声不吭端起够俩人吃的饭,“呯”的一声关住屋门,和奶奶一起谈笑风生地吃饭,懒娘听着好生羡慕,日子久了,倒也满足。 这样过了两年,儿子该娶亲了。姑娘是姨奶奶家远方孙女小元,和石头也算青梅竹马了。 重装新房,打制最时兴的全套家具,备顶尖的彩礼……小元进门,懒娘夫妻掏光了积蓄,借遍了亲戚朋友,四十来岁的懒娘,又瘦小了一圈,但她心里是激动的――多年媳妇儿终于熬成婆,儿媳妇进门,抱孙子日近,也可以一解亲手育儿之愿了。 可逐渐地,味道有些不对了。一月后的一天,当她盛好饭,又一次去叫儿子儿媳吃饭时,依然是无人回应。她小声嘀咕了一句:“这太阳都快到中午了,还不起床吃饭……”“叨叨个啥你!我睡会儿碍着你事啦?该你养的你不养,睡个觉都多嫌俺们啦……” 不大工夫,小元两眼通红,开门出来,冲懒娘甩了句:“这是你自己的家,俺住不起,你可好好住吧!”骑上自行车要回娘家。“元儿,你站住!”奶奶出来压阵了,“没你时,我住不起人家小的家,和石头在你六奶奶家住十来年。你进门啦,论老的小的,咱娘仨都不该走!” 小元听奶奶这样说,边哭边诉着委屈:“嫁你家,要房不盖新房,要彩礼没别人彩礼多,让你们买辆自行车都不爽快,可放着钱好好搂着吧!”“吃你们个饭还早啦晚啦,看不顺眼,娶媳妇儿干嘛……” 不一会儿,四邻又塞满了院子,懒娘懵了!“咚”懒娘身体受猛烈外力的冲击,一下子撞门框上。正闹得不可开交时,丈夫回来了,看老的哭小的叫,一脚把懒娘蹬倒了:“你个败家娘们,有你就闹得全家不安生……” 这次懒娘彻底懵了!胯上挨了一脚的地方木木的,心也不知飘到何处了。 闹剧怎么落幕,家里怎么安静下来的,懒娘完全不知道。只知道丈夫吩咐了一句:“好好按点做你的饭,拾掇家,再找事,揍死你!” 高兴了一个多月的懒娘,终于又恢复了平静。 眼中没了神采的懒娘,厨艺似乎也愈来愈差了,石头和小元摔筷子磕碗的事也愈来愈频繁了,在一次小元愤愤地摔了饭碗后,懒娘又挨了丈夫一顿胖揍,第二天,被丈夫连拽带扯拉到村外荒坡上,搭了个十九年前的一模一样的窝棚,算是安营扎寨了。 懒娘哭了,在荒效野地,畅快淋漓地哭了,哭得丈夫急了,就挨几下揍,揍过了接着哭…… 懒娘病倒了―― 村医说是胃胀气导致饭食难下,乡医说积劳成疾,可吃药两月有余,懒娘也瘦成一把柴了。有人建议去县医院看看,婆婆皱皱眉,儿媳撇撇嘴,终究是没有去。 但懒娘命是硬的。气若游丝地在床上熬过了半年,每顿竟也能增加到吃半块馍一碗粥了,只是本来不残疾的那半拉身子,也不能利索地行动了。这也许并不是坏事,懒娘也能心安理得过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了。丈夫每天除了回家向母亲问安,地里干活,也就把所有心思放在照顾懒娘这事上了。他为了给懒娘增加营养,总是捕麻雀、挖野菜,变着法儿做成美味。懒娘渐渐地白胖起来,眼神模糊中也有了暖意。 一天,经年未见的儿媳带着个白净的近一岁的小粉娃娃出现了。到了门口,小元好像没看到坐在门左边的婆婆,径直走进窝棚,在里面大约十几分钟吧,出来了。抱着孩子,指着懒娘道:“龙龙,这是你亲奶奶,看你奶奶又白又胖,日子不错呢,听说发了财,可别让你奶奶忘了你!”扭头又冲懒娘道:“看吧,这是你亲孙子龙龙。你这辈子值咧,有儿时不用你动手养就大了,有孙子又甩手不管。啥都不用干,张嘴有饭吃。别光顾自己日子滋润,婆婆、儿和媳妇儿饿死不要紧,就这个孙儿要是也饿出个好歹,以后连埋你的都没有。”说完,小元抱着孩子扭着肥硕的腰肢扬长离去。 冷冷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脚下的土地。不知过了多久,拄着手杖挪到窝棚里,整齐的床铺已褶褶皱皱地半卷起,坛坛罐罐的盖子也尽皆落地…… 身后踉踉跄跄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酒气也越来越浓。回身看丈夫土灰色的脸,懒娘内心一凛,有什么事发生么? “他娘,我造了什么孽啊!呜呜呜――” “石头他俩说要进城买房,要五万块钱!五万哪!” “他娘,我把我卖了值五万不?呜呜呜――” “打小我就什么都依着他,一句重话也舍不得说他,咱俩还指望他养老啊!你看我从小到大一指头也舍不得碰的儿子说啥!” “他竟然说娶媳妇没给他买房!这爹爱当不爱当都没事,城里房是给下边孙子买的,要是爷也不想当了,死了连香都不会有人上” “呜呜呜――” “嗵”一声,懒娘倒在地上,丈夫一惊,急忙把懒娘抱上床,一试鼻息,顿时绝望地大哭起来:“他娘,你跟了我一辈子,苦了一辈子,我对不起你,他娘……” 哭了一会儿,丈夫擦擦眼泪,给懒娘穿上她最干净、补丁最少的一件衣服,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给媳妇儿洗脸、梳头。之后把里里外外洒扫干净,拴好门栓,换上自己最干净的一套衣服,郑重地洗脸,用半拉刀片仔细刮了胡须,从床底鞋帮洞里抽出二十来个卷成细筒的十块钱,毫不犹豫地轻轻放进懒娘上衣兜里。“他娘,我老是怕自己先走了,丢下你该咋办。我打零工的钱,除每月还债、给咱娘和石头家用,也给你攒了点。现在,你把它们都揣上,这辈子我欠你太多,你先别走,别怕,我陪你。” 老头子哆哆嗦嗦擦了根火柴,点燃了稻草编的床垫,转身紧紧地抱住懒娘的身体。 火好像在举行什么仪式,先是慢慢燃起,忽地,熊熊火焰冲天而起,当人们提桶端盆来到荒坡时,昔日的窝棚小院已夷为平地。除了残烟余烬告诉人们确实有大火烧起,竟找不到任何曾经有人住在这里的痕迹。 闻讯赶来的石头、小元呼天抢地地在灰烬上嚎哭“爹,娘,养我那么大,还没好好孝敬您二老,你们咋恁狠心,扔下我们就走了……” 三天后,在灵幡林立,纸钱遮天蔽地的盛大仪式下,一口沉重的棺木载着一抷焦土,风风光光地下葬了。据说,孝子贤媳哭得数次昏死过去,赢得观礼众人阵阵赞叹! 哦,懒娘终于走了!四十来岁的懒娘可算风风光光地走了! 二十年了,不知轮回道上,她是否还愿意来到“女子已过半边天”的这里…… ------------ 正文 寡妇  翠花为儿子理了理被子,不禁看着这幅稚嫩的睡颜出了神。 那一头俯首帖耳的小绒毛,还有微微上翘的嘴唇,是他的,没错了。 此刻他微闭着的眼皮儿上泛着光泽,眼珠滑动的样子像胎动一样频繁。 翠花决定再坐一会儿,以免他被吵醒,至于妆容么,没时间就不画了吧,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辈子,过日子终究是要见真容的。 正想到这里,屋外传来一阵敲门声。一时之间她竟有点恍惚,那声音像是遥远的佛国里僧人的木鱼。 她慢悠悠的站起身来,走出了房间。 那双伸向门闩的手像被点了穴一样定住了。三年前那个夏日的夜晚,也是她亲自开启的这扇门,迎来了他的死讯。现在她知道,这一开门又是命运的巨变,而她已经过惯了与小宝相依为命的日子,若不是村头那二狗子成天欺负她这没爸的孩子,她真想就这样一辈子。 “翠花……开门呐!”门外的女人似乎等不及了,低声催促道。 翠花深吸一口气,平静的将门打开,那门摩擦的声音像女巫临死前的叫喊。 妇女主任红姐的胖脸裸露出来,见了翠花,她谄媚的笑到:“你看,来了。” 说完她一侧身,便让暗夜里那一墩厚实的黑影现了形。 屋内的灯光打在一张腼腆的脸上,伴随着几声嘿嘿嘿的笑声,翠花惊惧的睁大了双眼! “翠花儿,我我我以为你再也不理我了……”说完,他摸摸脑袋,又嘿嘿的笑了起来。 “怎么……怎么是你?”翠花将目光停留在红姐谄媚的脸上半秒,便作势关上屋门。 “哦呦!!”随着一声惨叫,翠花看到门内已经伸进来一根手指,才又将门松开。 “翠花,给老姐姐一个面子,听我说完再走……” 翠花目光呆滞,一动不动的站在门口,手松了下来。红姐使了个眼色给铁柱,两人悻悻的走进屋里来。 “翠花,当年对你造成的伤害都过去了!眼下你们娘俩过好日子要紧!给铁柱一次赎罪的机会吧!你要是答应,铁柱他爹应承你工作不是问题,房子不是问题,还给你俩置办一辆桑塔纳!以后,你家孩子他当亲孙子一样对待!就当是给你们娘俩赎罪了!” 旧事重提,翠花只觉得像一个溺水的人,耳朵嗡嗡作响,只盼着谁能将她一把拉出水面。 此时,门响了,那每一声沉重的叩击,都正中翠花的心坎。 红姐和铁柱俩人面面相觑,一齐看向翠花。 那声音带着窃喜的味道,传入翠花的脑海里。她收了收表情,嘀咕了一句:“这么晚了,是谁啊?”便漫不经心的去开门。 她知道,是他,他来了! 门开了,但门外的人没有动。 “妈,你还要瞒我多久?”那是一张怒气冲冲的男人的脸。 红姐面带愠色,一边走出屋外,一边低吼道:“你咋来了?快给我滚!” “我不!今天我们把话说清楚!”男人大踏步进来,反手关了屋门,一副谁也不能出去的样子! 三人坐定,气氛甚是尴尬。翠花借故去斟茶,她想,这一刻终究是要到来的。 此时,屋外又响起了敲门声。那声音轻轻的,迟疑几秒,又再次响起。 翠花停了倒茶水的手,狐疑的看了看众人。他们一齐看向屋门,聆听着,猜测着。 门声没有再响起,倒是小宝揉着睡眼从房里走了出来,他仰起小脸问道:“妈妈,我刚刚听到了爸爸的声音。?” “不,不是……” “他是爸爸吗?” 小宝指了指铁柱,孩子的话语让他点头如捣蒜。 翠花摇了摇头。 小宝又指了指另一个,翠花愣了一下,红姐开口说:“小宝,你认错人了。”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爸爸?” “快了,很快,妈妈保证。” ------------ 正文 蹭饭  李县长在我们县做了三年的正县长,常委班子只提拔了一个人。说来让人奇怪,提拔的竟是一个小车司机,叫李志。 这李志开车开出政绩来了,竟然成了县委办公室主任,大权在握,常常代表领导意见。 不知道的认为奇怪,知道内情的就觉得在情理之中。这事要从五年前说起。 那时候李县长还只是一个来镀金的代县长,据知道内情的人说是锻炼一年,调回原单位官升一级。 所以拉帮结派的县委领导及职员们,谁都没把他当回事。县委内部分了好几派,但最有实力的当属副县长王德军。 他妹夫在省委当副秘书长,老早放出话来,下一步给他升升。所以他就是着手可热的风云人物,人人争着巴结。 李代县长过得有些磕碜,身边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除了工资待遇不能少外,其他待遇基本为零。 司机不能不给配一个,就把脾气冷硬,不会办事的李志配给他了。一同配给他的还有一辆旧捷达轿车。 这台车还是副县长王德军当办公室主任时代步的车,人人嫌弃它老旧,所以就配给李代县长了。 他明明只是一个代县长,但会说话的县委班子成员,当着他的面还是叫他李县长。 他觉出自己尴尬的位置,也明白自己的处境,所以难得清静,每天下班后就在宿舍里看书。 司机李志个性强,县委大院的司机们都不喜欢他。他也和他的领导一样,是不受同行们喜欢的人。 好在他比较理性,懂得及时行乐,反正司机嘛,到哪里开车区别都不大。 李代县长每天很闲,几乎不出发,他也跟着没事干,天天急地打转转。 闲下来时,他斗着胆子对李代县长说:“李哥,我们玩牌吧。”李代县长说:“好啊,玩牌。”一玩起来忘记时间,李代县长就没地方吃饭了。 李志说:“李县长啊,如果你不嫌弃弟媳妇做饭不好吃,就跟我回家吃水饺吧。”李代县长很高兴,乐呵呵跟去了。 李志媳妇很热情,做的饭菜很美味,家常小菜炒得很有滋味。咸菜辣椒很开胃,比食堂做得好。 热腾腾的饺子香喷喷的,温暖着李代县长的胃。兄弟俩也不分领导和司机了,高高兴兴喝几杯。 也没好酒,六十度的散装高粱酒把俩人的脸都喝成关公。醉了也没事,李志把李代县长挎着胳膊送回宿舍,两个人第二天睡半天不去上班,县委都没人知道。 就这样,李代县长代了一年,除了李志没人请他吃过一顿饭。李志也觉得在县委没有前途,乐得瞎混,天天跟李代县长打球喝酒吃水饺,日子无比惬意。 县委班子换届前,大家都蠢蠢欲动,只有李代县长照旧打球看书,悠哉悠哉。 王德军副县长志得意满,以为县长之位非他其谁,把里攥着的事,大家提前就给他庆祝了。 没想到任命书过来,新县长竟然是李代县长,大家一时跌破眼镜。有些见风使舵的就想往上靠,但这时献殷勤晚了三秋了,搞得整个县委有想法的人都很尴尬。 李志时来运转,破格提拔为办公室主任,成了新县长眼前的红人,一时风光无限。 ------------ 正文 村干部和女医生  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事隔多年,我尽力还原。 红霞送走最后一个病人,天已经黑透了,屋子里很安静,只有天花板上那个老旧的电风扇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看挂钟已经快九点了。她起身把输液管扔在门后的纸箱里,手里攥着输液的玻璃瓶看着门外发呆,院子里知了在不停地叫着“热啊热啊”,叫的她心烦,不!是心慌! 宝生下午过来约她晚上九点老地方见面,现在已经到约定时间了,她却犹豫了,下午宝生走后她右眼皮就不停地跳,时间越晚她心越慌,但不去她又怕宝生来敲门。 思索片刻,她放下瓶子,用井水洗了手,拿着钥匙就出门了。出门左拐顺着胡同走到底就出村了,下一个小土坡就是邻村的麦田地,田地旁边是一条窄窄的土路,红霞不敢打手电筒,借着月光往前走。 她有时候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很好的生活,女儿已经上高中了,乖巧听话,成绩也好;儿子在南方打工,也不惹事生非;老公虽然木讷,不常在家,但对她的话言听计从,挣的钱也都如数上交;自己从小跟爹行医,婚后没几年就在家里辟出一间屋子开了一个小诊所,现在附近村民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来她这里看病,收入也不错。 很多人都羡慕她,按说她应该满足,但这么多年了,她总觉得生活缺了点什么。直到宝生把手放在他腿上她没有拒绝那次后,她才知道什么叫圆满。 宝生是隔壁村村长,中等身材,长相英俊,举手投足都有领导风范,而且四十多岁的年纪,如狼似虎。 几分钟的时间,红霞就走到了麦田尽头的果园旁,说是果园,其实就只是一小片荒废的苹果树,这里的土质养不活果树。红霞又往前走一步,突然就被人从背后一把抱住,红霞低呼一声,来人就已经转到面前,正是宝生,宝生搂着红霞的腰说:“你怎么才来?” 红霞低低地说:“宝生,要不,以后咱俩断了吧。” “别呀,你老公发现了?” “没,就是我这心老不踏实。” “哎呀,以后再说。” 话毕,宝生的嘴就凑了上来。 突然,周围想起了一片轻而杂乱的脚步声,同时,几道手电筒一齐照在他俩身上,红霞尖叫一声,捂着脸就要往果林里面钻,宝生则慌忙往没有光的方向跑。 “陈宝生,你想往哪儿跑!”几个大老爷们儿上来就给他按倒在地,不由分说一顿揍。红霞也被人揪了过来,她整个人都蒙了,愣愣地站在那儿,浑身发抖。 “大哥,你看,就是嫂子。”一个女人的声音,是弟妹。 “赵红霞……”低沉而愤怒的声音,是建国,他走到红霞面前,扬起手,红霞已是泪流满面,她用祈求的目光看着建国,却始终说不出一句话,建国双眼通红,因愤怒而扭曲的脸在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狰狞,但他最终缓缓放下手,一把抓起红霞的手,恨恨地说:“还不显丢人,跟我回家。” 红霞到家就被老公甩在地上,建国坐在门口抽闷烟,红霞坐起来对建国说:“是我对不起你,你想咋样我都同意。”建国沉默,好一会儿才缓缓说:“弟妹刚给我说时我还死活不信。”红霞听得出他隐忍到极致的声音,又哽咽的不行。 没多久,后面的人陆续进了红霞家门,红霞这才看清,总共七八个人,都是自己家的人,除了弟妹剜了红霞一眼,其他人都无视她,红霞默默进了屋。一群人叽叽咕咕在院子里商量了好久,夜深了就散了。建国也一夜未进屋。 第二天,建国带着家族和村里二十多个人,拿着锄头,木棍,铁棍等,直闯陈宝生家,二话不说,把他家砸了个稀巴烂,陈宝生瘸着腿,拉着试图阻拦的媳妇躲在门外一句话不敢说,陈宝生的两个兄弟听动静过来理论,也被来人三言两语撅回去了。一群人走时还放话以后还来。 不到一天的功夫,两个村庄的人都知道了陈宝生勾引红霞的事,陈宝生家也落了锁,好久没敢住人。 陈宝生的村长自是做不成了,村民倒是暗暗高兴了一阵。陈宝生的老婆向来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哭哭啼啼了一段时间也该咋样就咋样了。 红霞的老公原谅了她,但自此更沉默了,红霞的诊所关门一段时间后又开始营业,该去看病的还去看病,只是不会再跟红霞过多唠嗑了。 后来,听说陈宝生的儿子被退了婚,女儿也远嫁了,红霞的女儿跟她大吵一架以后,每次回家都很少跟她说话,有去看病的人见红霞巴巴儿地跟她女儿说话,她女儿总是像没听见一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也许会渐渐淡忘此事,但对儿女的伤害已注定是一辈子的。 ------------ 正文 喜丧  东山沟里的贾正树终于死了,死于醉酒坠河,尸体见光的时候已经看不出人的模样,如果没有衣服和头发做铁证,人们一准会把他当作某家失足的畜生,任他在河沟里腐烂。 贾正树死得很惨,但这对他来说仍算不错的下场,因为很多人早就为他的死做了准备,他一直活着才是村民们最头疼的问题,他是所有人的祸害。 二儿子贾青松第一个赶回来,但人微言轻的他连父亲的尸体都没见到。大女儿贾青兰第二天才带着丈夫和许多婆家青年过来支援,砍树搭棚,放炮打鼓才有了主力。村里习俗,红白喜事先放炮,知事的乡邻都会主动上门帮忙,因为风水轮流转,每个家庭都有需要外人帮衬的时候。贾正树的丰功伟绩使他成了村俗的例外,他的死讯倒是传得很快,但没人主动上门帮忙,即使炮声响了,人们也都懒懒散散的不想去沾这个晦气。贾青兰抱着孩子挨家求助,贾青松也红着眼眶全村跑,村民这才逐渐聚集到他们父亲的灵堂前。 葬礼是个大仪式,但有人的仪式才叫仪式,所以贾正树的葬礼在他躺进棺材的第四天晚上才办成,还好灵堂和丧宴厅分别设在两个地方,不然恐怕当晚连守夜和挂礼的人都没有。炭火烧得通红,香烟码了一间屋子,支客司和写礼司分别独占一堆火和一条好烟,厨子们人手一包杂牌,其他散客就得挂了礼交了钱才能拿一支。本来这几部分人应该一直围在灵堂左右,意在积攒阳气为亡人送最后一程,但很明显仅凭烟草和炭火是无法笼络人心的,来参加吊唁的人挂了礼就各自聚集在干净明亮的地方等着吃丧宴,那口棺材前的烛火熄了也无人理会,死者为大,可这个死者被生前的自己害得摆不了谱。 时辰到了,支客司在话筒里一声令下,所有人就像投胎一样冲进丧宴厅,上百个男女老少抢位置的景象十分壮观。第一轮席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没人知道后面的菜是不是前面吃剩下的,不吃是一种选择,但不吃实在对不起自己的礼钱,平常在家里可没这么好的招待,这一餐抵得上普通人家好几顿牙祭。所以一定得抢,抢不到的小孩会被大人骂作无能,抢到了又让出来的大人会被受益者记一大笔人情,抢到后面几轮的人则只能把窝囊气撒在酒上,因为剩酒没办法上桌,这是潜规则,也是人情世故。所以一来二去,最后留在饭厅里的往往都是海量的老江湖,他们可以就着十里八乡的野史白干半斤酒,接着酒后吐真言,这个时候再听秘密不费吹灰之力。 第一个提起话茬子的是靠在角落里的刘守兵,酒下心头话上喉头,他憋得太难受了,于是把杯子往桌上一磕,抬头说道:“都说贾老三活着的时候横,我看也就那样,想当年我打得他钻桌底,他也只敢在背后咒我,前两年见到我还得绕道走呢!” “他又没惹你,你干嘛打他?”一个壮汉讪笑着问道。 “他怎么没惹我,他在我主持的喜宴上把喝了一半的酒往客人杯子里倒,你说该打不该打!” 众人围笑着说该打,一个老头挤尖了声音打断道:“他不横?你看看我的肩膀,再看看我的后脖颈,这遭天杀的混蛋去年打的我,到现在还没完全好,要不是我先报了警,现在我坟头草怕都够喂几条肥猪了!” 刘守兵看看老头高高隆起的肩旁,又看看他后脑勺的黑疤,自豪地笑着说:“他那是欺负你软弱,你让他来找我试试?看我不教他重新做人,再说你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是怎么惹到他的嘛,对你都敢下手,就不怕打出事了要偿命?” “我哪里惹他?我们平常见面连话都不说的,怎么惹他?他就是看我好欺负要在我身上逞威风!”老头放下端到嘴边的酒杯,激动地说道。 人群里不知谁喊出一句:“他说你周老头不正经,要嫖他妈,气不过才打你的,警察同志亲笔记录的。”哄笑声顿时涨满饭厅,有的前仰后合甚至笑出了眼泪。 周老头急得满脸通红,冲着人群吼道:“放他娘的屁,他冤枉嚼舌,这种混帐话都说得出来他还有什么不能编的!再说我儿子都要结婚了,需要去打他妈的主意?这话当时是没有被我听到,不然我非要当面扇他一耳光!”面子话不起作用,众人笑得更厉害了,周老头连忙补充道:“难怪那段时间我看到他妈在大门口摆香案、烧黄纸咒他,后来没过多久她自己却死了,多半就是被他活活气死的!” 气死亲妈的事情果然够分量,大家闻言都止住心里的笑意,埋头思索起有关贾老三与他母亲的事情。能做典型的事情倒是不难找,可在人家葬礼上指名道姓说人家坏话总不道德,都是本分人,即使一定要干坏事也需要一个带头的。于是,众人的目光再次回到刘守兵身上。 刘守兵也挺知趣,低头抿酒时偷偷瞄了一眼众人,然后猛拍桌子道:“说起整自家爹妈,这贾正树真的不是人,你们还记得不?那年他是怎么抢他妈的肥猪的,那手段真是只有用下流来形容!” 众人都知道这件事,但都不说话。刘守兵向后微微一靠,在桌子下面盘起二郎腿说:“他把他爹妈赶到猪圈楼上睡,在下面关一条小猪,半夜悄悄打开圈门把小猪放跑,早晨起来说二老把小猪弄丢了,得一猪抵一猪,就这样理直气壮的去二老家里牵走了他们辛辛苦苦喂了一年的大肥猪。你们说这事是人能干出来的吗,我讲起来都觉得臊得慌。” 众人听罢皆作气愤状,捶胸顿足咋舌叹息的简直没办法收场。 丧宴时间早就过了,可饭厅依旧人声鼎沸,高潮时甚至比吃饭的时候还热闹,支客司孙学民派厨子和传盘人员去收拾现场,一波两波只见去者不见来人,他觉得自己的权威被蔑视了,便拿着话筒气呼呼的冲进饭厅,见刘守兵正在唾沫横飞的给大伙讲故事,就冲着话筒用力咳嗽了一声,众人这才关注到他,几个被派来处理剩饭的厨子也趁机把桌子擦得闪亮,一溜烟跑了出去。 孙学民慢条斯理的走到刘守兵身边说:“讲什么也别耽误正事啊,一唱一和搞得还挺温馨,人家请你们来是帮忙的不是来偷闲的。都别围着了,该干活干活该回家回家!” “守夜漫长,现在还不到12点,不找点乐子难道让大家就这样干站一个通宵啊,咱们又不是栽赃陷害,他贾老三本来就干了很多烂事,若不是看在他儿子和女儿女婿的面子上,谁愿意主动来这熬夜受苦呢。”刘守兵满嘴酒气笑嘻嘻的说道。 “可是他现在就躺在那边的棺材里呢,人都死了还这样背后数他的罪状是不合人伦道德的。”孙学民说。 “贾正树要是讲人伦道德起码还要多活二十年,反正人死了就是一堆黄土,这些事不讲白不讲。孙老大,难道他在你面前就没做半点荒唐事?”周老头这个问题把大家的目光全引到了孙学民身上,孙学民被众人盯得浑身不自在,立即说道:“怎么没有,他还有不敢得罪的人吗?我在这个村当支书这么多年,他是我最不想搭理的人。那年正月,我家门上的大福字才贴没几天,他就跑到我家捅人,开年见血,我那一年都不怎么顺。” 外来客王上山听到这话眼睛一亮,赶忙挤到人前说:“这事我作证,他真的是头横牛,毫不讲理的,那年我带着正香去他家团年,想着都是亲姊弟而且当时手头有点钱,就给了岳父岳母一千块红包,给了他五百,当时还是和颜悦色的,可等我们在孙支书家吃饭的时候,他上来抽刀就捅,还好我手快,但手掌也被捅穿了才挡住他的匕首。”说话的同时他向众人展示自己手背上的伤疤,众人惊诧,又问他缘由,他把手揣进兜里翻了个白眼说道:“问题就出在钱上,他说我这个当姐夫的瞧不起他,因为我给岳父岳母一千块钱,只给他五百,他当时就不高兴,只是没想那么多,后来想明白了就要给我放点血,于是追到孙支书家把我手捅了,我那一年也因为春节触了眉头事事不顺,你们说这种亲戚谁惹得起!” 孙学民吩咐跑堂的端上来一壶酒和几盘瓜子糖果,又让管火的在众人中间烧起一个大火坑,自己从怀里摸出一支烟,躲在一旁吞云吐雾去了。 短暂的沉默导致话题有终结的迹象,眼看大家就要散伙了,刘守兵又一拍桌子愤怒的嚷道:“你们怎么都这么软,难道除了我就没人收拾过他吗?” 周老头说:“这种人不需要我们收拾,老天爷自然会照顾他的,他妈才走半年他就跟着去了,这难道不是报应吗。我看是他妈活着的时候上香烧纸把他咒得没几年了,然后一死就把他拉下去陪葬,在下面可不愁没人收拾他!”这几句鬼里鬼气的话说得大家背后凉飕飕的,冷风吹过脑子清醒了一点,众人才重新想起自己是在人家葬礼上的事情,便各自唏嘘,互相讨论着有没有回家睡一觉的必要。 “我可能不该说这个话,但三叔的为人确实不行,就连本家亲戚都讨厌他。他去年春节闹事时,被我一拳正中眼眶,差点瞎了,但是我丝毫不觉得内疚。”写完礼的贾青贵带着纸笔和凳子挤到桌子前说:“去年我们贾家过大年,轮到他家办宴时,他把三婶一个人关在厨房里做饭,柴火灶啊,闷在里面谁受得了。上菜时三婶被熏得眼泪直流,他却骂她春节哭哭啼啼不吉利,抄起火钳就要打,我们弟兄几个费了很大力气才把他拉住,席上他喝了几盅酒又开始发作,一盆红汤泼在三婶头上,三婶抱着脑袋骂他疯子,他提起板凳就砸,我还挨了一下呢。当然还手不是故意的,我也是痛得乱挥拳,等场面平静下来时,他已经躺在雪地里打摆子了。” 刘守兵用赞扬的眼光看着贾青贵说:“对嘛,这种混蛋不收拾他是不会老实的,不过你小子也是运气好,他要是当时死了,你就要打死癞子赔好人了。” 孙学民插了一句:“你们私了的?这么大的事我们村办公室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刘守兵笑着向孙支书要了一根好烟,吸了两口打圆道:“要我说这事私了就比公了好,古言清官难断家务事,像这种家族内部冲突你们没法管的,他一没杀人二没放火,你凭什么整他?说不定还会被反咬一口,不值当不值当。” 这个满脸通红、摇头晃脑的壮汉子倒是很会找话题,孙学民果然摆着手说道:“管不了管不了,有时候就算是知道他做得很错都没办法反对他,就像前年,他拿着他妈的户口簿、身份证和贫困证明到我办公室要补助金,说是帮老人领,明明知道他说的是鬼话,可不给他还不行呢,他证件齐全,我没道理啊。” 周老头睁大眼睛盯着孙学民问道:“那你给他了吗?一年可有好几千块钱,你给他了他妈靠什么活的?” 孙学民说:“我没办法不给啊,闹出事来他告上去我还真就说不清楚,不过也就那么一次,后来的补助金一到帐我就让人送到他妈家里去了,至于他有没有去向他妈要,我就又管不了了。” “这种人死一个算一个,连亲娘糊口钱都要抢的人,不短命才怪呢。还好我那娃儿孝顺,自己上学自己挣钱自己娶媳妇,逢年过节还给我牙祭钱,虽说每回只有几百块,但比起这贾老三,他简直孝上天了。”周老头似笑非笑地说道。 孙学民笑了,大家也都跟着笑,虽然每个人笑的事情不一样,但饭厅的气氛总算是热烈起来了。 子时过后,灵堂唱乐班的锣鼓响起,随后房子外面第二轮火炮烟花被点燃。铜锣铁鼓声音浑厚,老乐手技术娴熟,由于曲子代代相传,许多普通人都能在兴起时哼出一段,其实奏出来的东西并不悦耳,阴阳怪气七拐八绕的调调萦绕在山间,听得人心慌。不过没所谓,这本来就是给鬼听的,村里的老艺人靠这个吃饭,他们的后人也大都把会这个当作一种时髦。火炮烟花就不同,这种抢场面的东西操作简单且色彩绚丽,特别是在阴冷的夜里,它们炸出的味道格外好闻,所以除了戴着孝的死者后辈必须留在灵堂行叩拜大礼外,其他人能跑都跑,全躲到敞亮地方看烟花了。 灵堂里遍地稀泥,贾正树的棺材竖在三排板凳上,顶面盖着厚布,前面燃着香烛,香烛的前面跪着一众后辈,以唱乐班和火炮的声音为信号,一停则一拜,三拜事成,众人的脸上手上身上沾满了脏泥。哀思悼念之情有无不敢确定,痛苦是一定被感受到了的。年幼的晚辈尚不懂事,不在乎衣服的脏净,跪完之后就嘻嘻哈哈的跑去抢糖果了。年长的晚辈则要难受得多,膝盖跪痛了裤子也跪湿了,还不能明着发火,只得走出灵堂后找个没人的黑角落痛骂:呸,死了还要拉人受罪! 夜风刮过,路旁花圈上的纸片被吹落了不少,里面的篾片也呜呜作响,随时要散架的样子。有人向孙学民提议把这些东西都搬进灵堂放在棺材旁边,因为花圈本来就是配棺材的,孙学民断然拒绝,理由是灵堂稀泥太多,弄脏了花圈出殡时不好看。花圈不动,照看花圈的人也省了麻烦。于是,一番热闹之后,贾正树的灵堂里又只剩下了他孤零零的棺材和尸体,人声渐远,香烛燃尽,一只苟延残喘的白炽灯挂在角落里,算是为他的灵魂引路。 贾青兰看到这荒凉的景象后很气愤,厉声要求正围着火堆和朋友们赌得欢快的贾青松去守他们父亲的灵堂。贾青松也很气愤,死了的爹本来就害得他不受人待见,现在牌兴被扰了不说,又因为这个死爹被已经出嫁了的姐姐当众训斥,恼怒透顶情绪爆发,便和姐姐争吵了起来。姐夫过来劝架,但几乎是帮姐姐骂他,所以姐夫和姐姐都被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吵架的阵仗越来越大,在即将发展成打架的时候总算被窝在饭厅烤火的老江湖们听到了,几个人赶过来主持场面,听贾青松吼道:“凭什么要我去!凭什么你不去,嫁出去的女儿就不是亲生的了吗!人人都在玩自己的事情,凭什么我就要去守那口破棺材!要不是妈劝我,这次我根本不回来!” 贾青兰哽咽着嚷道:“你怕又是被爸的烂脾气上身了,在我面前耍什么横!替他守夜不是你这个儿子的分内之事吗!去灵堂里换个香蜡纸烛能费你多大力气!”说完干脆在人堆里嚎啕大哭道:“都是这种人,谁都欺负我,我上辈子是做了什么缺德事要投胎到贾家受苦,人是我找的,棺材是我买的,丧事是我办的,我一个妇道人家还要怎么做!” 哭起了作用,贾青松没有再还嘴。 孙学民上前说道:“莫吵莫吵,莫扰了死者的清净,亲姊弟什么事情都该好好说,都平复一下,一起去。” 贾青贵说道:“是啊,三叔还没上山呢,你们又吵起来了,三婶看到了会更伤心的。” 刘守兵也说:“再怎么他也是你们的父亲,就算不喜欢他,当儿女的也应该尽心送他上山。” 贾青松在空气中低声嘟囔:“他早就不把我当儿子,我也早不把他当爹,去年是他亲自把我赶出家门的!” 声音虽小,分量却重,短短的几句话肯定又能引出一段足够所有人茶余饭后谈论的往事,但此时的现场却无人发问,周老头喉结动了动,正要做出头鸟时,刘守兵一巴掌把他拍了回去。 东方现出鱼肚白,出殡的时候到了。锣鼓鞭炮齐鸣,众后辈第二次行跪拜礼,花圈也终于来到了棺材身边。锣停炮息,棺材终于动了,四根大杠子的两头分别落在以刘守兵为首的八个青年肩上,随着一声“出殡”的大喝,所有人缓缓移出灵堂,贾正树要上山了。 风水先生把坟地选在了南坡半腰最向阳的地方,地势很好,可路很难走,山陡泥滑,棺木沉重,三波青壮年轮替抬扛。到上大坎的时候,几十号乡邻团在一起使劲,前面拉,中间抬,后面推,人顶人往前挤,号子声震天响,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没让棺材碰一下地面。 下葬的时候,棺材头上竟缓缓淌出水来,不知是尸体中没流完的积水,还是贾正树忏悔与感激的泪水。 ------------ 正文 阳间鬼妻  我们村子很偏僻,也穷,没有女人愿意嫁到村里来,光棍儿们就从人贩子手里买女人当媳妇。 那天,人贩子又骗来了个外地的女人,这次是打算把人卖给村里四十多了还没娶上媳妇的豁牙李。 当时我和村里的一帮人去瞧热闹,在看到人的第一眼我就傻眼了,女人还是个小姑娘,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的样子,人长的很俊,身条也是前凸后翘的,在那一瞬间,我甚至还想着,以后要是我也有个这么漂亮的媳妇就好了。 那姑娘很单纯,不但不知道自己被拐骗了,还怯生生的跟人打招呼,说自己叫小玉,结果,她毫无防备的喝下一杯水后人就昏倒了,被豁牙李锁到了一间小黑屋里。 人贩子收了钱很快走了,一群人调侃着豁牙李真他娘的有艳福,买来了个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说不定还是个黄花闺女,豁牙李也是高兴的咧出了一嘴发黄的大豁牙,冲着小黑屋直吞口水。 还没等到天黑,小玉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就从豁牙李家传了出来,不用想也知道咋回事。 过了没一会儿,豁牙李突然黑着脸来了我家,让我过去一趟,他要去张罗明天喜事用的东西,想让我这个邻居帮忙看下人,别让她给跑了。 碍于邻里的情面,我只能答应,路上的时候我发现豁牙李的表情不对,便问他怎么了,买个这么漂亮的小媳妇还不高兴? 豁牙李当即没好气的说你个小毛孩知道个屁,那妮子性子烈的很,死活不让弄,咋劝咋打都不行。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豁牙李说没弄成,我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 到了豁牙李家一看,小玉紧紧的缩在小黑屋的墙角落里,脸哭花了,头发也乱了,手臂和大腿上都是被豁牙李打的一条条的血痕,看到我,就跟看到了救命稻草一样,隔着窗户哀求着我救她。 看到小玉现在的样子,我的心跟针扎了一样,可是我真救不了她,只能冲她摇摇头,表示无能为力。 小玉慌了,又说让我帮她报警就行,等她离开这里,一定好好报答我。 报警?我无奈的苦笑笑,如果报警有用的话,村里就不会有那么多买来的女人了。 但小玉一直苦苦哀求,我实在于心不忍了,趁着豁牙李不在,悄悄告诉她,等会先先假装屈服,只要不被锁在小黑屋里,就有机会逃,翻过一座山就能到镇上,至于逃不逃的掉,就看她自己的了。 小玉犹豫了下后就决定按我说的做,豁牙李回来之后便说她不闹了,以后会跟他过日子,豁牙李一高兴,还真就把小玉从小黑屋里放了出来。 可我把事情想简单了,小玉确实找到了个机会跑了,然而刚跑没多远就被村里另一个买过女人的家伙发现了,第一时间告诉了豁牙李。 结果,小玉被豁牙李捉了回来,毒打了一顿又锁到了小黑屋里。 第二天,豁牙李就把喜事办了起来。小玉见来了不少人,又开始在小黑屋里大声呼救。 可来喝喜酒的人不但不理会她,反而起哄说,让她把力气省下来晚上叫,让大家伙都听听。 豁牙李担心小玉会不停的闹,面子上不好看,正准备把她捆起来堵住嘴的时候,我连忙上前说,让我去稳住她的情绪吧,今天大喜,不能把事儿做的太难看了。 豁牙李觉得有道理,就让我去了小黑屋。 小玉看到进来的人是我,黯淡无光的眼神顿时亮起了一道光彩,小声说让我再想办法救救她,可我先前让她逃就没成功,反而害的她落了个更惨的下场。 我摇摇头,来喝喜酒的人大部分都是跟豁牙李一样买过女人的,我没办法救你出去的,别喊了,不然等下豁牙李还得动手打人。 小玉可能也是意识到了此时的状况,沉默了。 但没过一会儿,小玉忽然拉住了我,红着眼睛让我要了她,她不想让清白的身子被豁牙李那种人给糟蹋了,与其那样,不如给了我这个和她年纪相仿的人。 我当即一愣,说实话,小玉这么漂亮,说我对她没想法那是瞎话,而且外面乱糟糟喝酒的那群人起码会喝几个小时,豁牙李又反锁了门,要是我趁这段时间悄悄干点儿什么,还真没人会发现。 在我愣神儿这段功夫,小玉解开了自己的衣服,突然直接抱住了我,让我要她。 从没碰过女人的我,那里受的了这个,噌的一下燃烧了,哆哆嗦嗦的亲上了她。 可是很快的,我就感觉到嘴里一阵的苦涩,这一看,才发现小玉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顿时明白了,她心里,其实是不愿意的。 于是我暗骂了自己一声牲口,连忙从冲动中清醒过来,给小玉披上衣服后一咬牙,说道:“你不用这样,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出去的。” 我决定了,等会就出去把豁牙李灌个烂醉,晚上我亲自带她离开村子,坚决不能让小玉被豁牙李给糟蹋了。 可小玉却流着泪问我是不是真不要她,我点点头,告诉她天一黑就带她走。 小玉盯着我笑了,笑的很凄惨,然后说,好,她晚上会等着我。 但是我又料错了一件事,豁牙李这个狗日的贼精贼精的,似乎是知道喝多了酒弄不成事儿,任谁劝酒都不肯多喝。 我心里急的不行,这样一来,晚上我就找不到机会救小玉了。 没办法,天黑以后,我悄悄躲在了豁牙李家的附近,竖起耳朵听着小黑屋里的动静,心想着实在不行就直接冲进去带小玉跑,一旦听到小玉叫就动手。 可是不久后,小玉的声音没听到,却听到了豁牙李杀猪般的惊叫声。 我猛的一个激灵,下意识的就感觉出事了,急忙跑出来一看,眼前的情形顿时让我的心脏猛的一颤。 小玉竟然死了! 她身上还穿着那件被强迫穿上当成嫁衣的红衣服,额头上的鲜血表明她是撞在墙角上死的,只是她的眼睛还在圆睁着,像是在盯着什么人一样。 死了人,事情就大了,闹不好村里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儿都会曝光,到时候就不止豁牙李一个人吃不了兜着走了。 很快的,村里的人闻讯赶来,村长问豁牙李怎么回事,人是不是他杀的。 豁牙李结结巴巴的说不是,刚才他正准备强行办事儿,小玉直接一头撞在了墙角上,自杀了。 村长显然知道死人的后果,当下就说人不是他杀的就好,眼下最重要的事儿,就是赶紧把小玉的尸体处理了,反正她是人贩子拐骗来的,就算她有家人也找不到我们村来,权当村里没有出现过这个人。 豁牙李听村长这么一说,马上就从惊吓中反应了过来,连夜带人就将小玉的尸体弄到村后的小树林埋了。 等处理完尸体后,村长又把村里的人集合了起来,严厉告诫谁也不能把这件事儿捅出去,不然就是村里的公敌。 而且村长单独找到我,苦口婆心的说道:“小觉啊,我知道再过一个多月你就要去城里读大学了,作为村里唯一的大学生,你得懂事,村里的事千万不能告诉外人,别忘了,你娘还得在村里生活呢。” 而我还在为小玉的死震惊着,我怎么也没想到,小玉会如此刚烈,竟然用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命运,宁死也不肯被豁牙李糟蹋。 在这一刻,我心里充满了内疚,若是那会儿我同意了小玉的提议,给她一个活下去的希望,或许她不会走这条路,也怪我来晚了一步,让她绝望之下走上了绝路。 虽然我浑浑噩噩的,但也听懂了村长话里威胁的意思,明白他们是想彻底掩盖真相,若是我把事情说了出去,他们不会放过我们这对孤儿寡母。 我满心愤怒,但为了自保,只能点头。 接下来的几天,村里的人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闭口不再提小玉的事,最让我气不过的是,豁牙李竟然又开始筹钱打算再从人贩子手里买个女人了,还说要赶紧再办场喜事冲冲晦气。 我肺都要气炸了,娘安慰我说,那些人做孽,人不管老天也会管的,让我别多事,可我心里始终跟吊着块石头一样,总觉得小玉的事儿不应该就这么完了,那可是一条人命啊! 然而还不等我做点什么,村里就发生了怪事,让所有人都开始惶恐不安了起来。 在小玉死后的第七天,也就是她的头七,那天晚上村里所有的狗就跟疯了一样,冲着村后小树林的方向狂吠不止。 次日一早,我就听到了村里到处都是议论纷纷的声音,出去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很多人的家中养的鸡竟然莫名其妙的死掉了,而且头全都不见了! 开始有人说可能是遭了黄鼠狼,但很快有人提出了反对的看法,说黄鼠狼偷鸡那有只啃个头的,更何况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黄鼠狼,昨天是小玉的头七,怕是她的冤魂回来了。 说到这个,大家的神色开始惊恐了起来,尤其是豁牙李,脸都白了。 我特意留意了下,发现那些说死鸡的人,基本都是去豁牙李家喝过喜酒的人,但奇怪的是,我和豁牙李家却啥事都没有,不知道为什么。 但村长又发话了,让人都别胡说八道,根本就没有冤魂这种东西,肯定是有什么动物动物从山上跑下来了。 不过我注意到,村长的脸色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也有点白,明显也是心里发虚,那有专门吃鸡头的动物? 村长接着说道,从今天开始,晚上都要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不要出门儿,特别是不能接近村后的那片小树林,他马上去请个先生来看看。 众人纷纷附议,一定得请个先生来看看,求个安心。 说去就去,村长马上就出发了,但是等到下午的时候,他又一个人返回了村里。 村里的人都问,请的先生呢? 村长的脸色别提多难看了,说他压根儿没走出村去,来来回回转了好几圈,最后都是又转回到了村子里。 众人说这怎么可能,通向村外的只有一条大路,咋会迷路呢,现在可是大白天。 村长又说不是迷路,那条大路不能通向村子外面了,而是...... 说到这里,村长的脸色彻底变了,结结巴巴的说不下去了,半天后才说出了个让所有人都为之色变的话。 原本通往村外的那条路,现在竟然通向了村后的小树林! 短暂的震惊后,有人表示不信,于是嚷嚷着亲自去走走看,我也去了。 刚出村的时候,我还觉得一切正常,但是走了没一会儿,我就觉得不对劲儿了,原本一米多宽的路,越走越窄,走到最后,路边的景象也变了,这根本不是以前的那条路! “快看前面!” 这时,有人惊叫了起来,抬头一看,前方真的跟村长说的那样,是村后的小树林! “糟了,是鬼打墙,她不让我们出村儿了!”一个稍微年长点的人说道。 此话一出,人群瞬间安静了,全都是一脸的惊恐,特别是豁牙李,吓的双手抱住了头,冲着小树林喃喃的道:“你...你是自杀的,跟我没关系,千万别来找我。” 我当时心里就冷笑了一声,现在知道害怕了,跟你没关系跟谁有关系,好好的人谁会去自杀?若真是小玉的冤魂作祟,你豁牙李第一个该死。 但同时我也心里也是直打鼓,真说起来,我也逃不脱干系,尤其是我和豁牙李家也没死鸡的事,让我很是不安。 最后,那个年长点的人又说,可能是怪豁牙李随便把人埋了的原因,毕竟当时只是裹了个草席子,棺材也没弄一副,怕是不能入土为安。 人们觉得有道理,于是让豁牙李赶紧打一口棺材把尸体收敛起来,重新下葬,省的冤魂会祸害其他人。 很快的,豁牙李就让村里的木匠打了一口棺材,但是当他带着人抬着棺材来小树林挖尸体的时候,尸体没挖到,却挖出了一堆鸡头! 所有人都傻眼了,这些鸡头正是村里死掉的那些鸡的,更令人惊骇的是,小玉的尸体不见了! 诡异的情景吓坏了在场所有的人,都很清楚尸体消失意味着什么,片刻后,有人指着豁牙李说道:“这是你做的孽,跟我们没关系,我不管了!” 经他这么一说,其他人也明白过来了,对啊,说到底,这事都是豁牙李造成的,小玉的冤魂就算报仇,找的也是他。 于是一帮人都放下了手里的工具,表示不再插手这件事,逃一般的离开了。 豁牙李吓惨了,扑通一声跪在了村长面前,痛哭流涕的求村长救救他,再去请先生来,然而村长却一把甩开了他,板着脸说,我该做的已经做了,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他也管不了了。 说完这句话,村长也慌忙离开了小树林。 豁牙李彻底慌了,忽然把目光转移到了我身上,恶狠狠的说道:“金乔觉,你也逃不了干系,别忘了,除了我,就只有你跟她接触过,别人不管,你也得管我。” 我一听就火了,他这是想把我拉下水。 可仔细一想,豁牙李说的没错,小玉自杀,跟我也有关系,若是我胆子再大一点儿,早点儿帮她逃出去,或者再早出现一会儿,或许她不会死。 我只好耐着性子问豁牙李怎么管,现在连村都出不去了。 豁牙李让我再试试,一定得去请个先生来,不过这会儿天都快黑了,要去请人也得明天了。 回到家以后,娘想到村里的怪事也显得很害怕,估计是想到我还跟小玉单独在小黑屋里呆过,她就一脸严肃的问我有没有做过什么。 犹豫再三,我还是将那天小玉献身的事说了出来。 娘听完只后当场瞪大了眼睛:“你真亲了人家?” 见我点头,娘一巴掌抽到了我的肩膀上:“你个孬羔子!别人都还没碰过她,你竟然亲了人家,她更是饶不了你啊!” 我顿时吓的后背一凉,怪不得只有豁牙李家和我家没死鸡。 娘又问我除了那个,我还有没有做别的事儿。 我想了想,又将答应小玉救她走,结果晚到了一步的事说了出来。 娘一听,气的直戳我的脑门儿:“你...你咋这么爱管闲事!现在好了,她肯定连你一起给恨上了!” 我问娘现在该咋整,娘想了想后突然一抬头,“你也别去请别的先生了,明天一早,去秦村找老瞎子去!” 老瞎子? 娘一说我才想起这个人来,以前我就听娘说过,我的名字不是爹取的,而是秦村这个老瞎子取的,以前他也是周围几个村有名的先生,不过听人说他几年前眼瞎了之后就不问事了。 等到了晚上,娘慌里慌张的拿出了个塑料桶给我,面色凝重的说道:“晚上你要起夜就用这个桶,千万不能去院子里的厕所,听到任何响动也别吱声,就当没听到,知道不?” 我紧张的结果塑料桶,不用多问我也知道娘这么做的原因,天亮以后才能去找老瞎子,娘担心今晚上就会出什么事。 我忐忑不安的坐在床上不敢睡,生怕会有什么事,但是我心惊胆战了半天也没见什么动静,到了凌晨的时候实在熬不住了,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迷迷糊糊的睡到半夜,我突然感觉身上一阵的冰冷,把我从梦中给冻醒了,伸手一摸,发现盖在身上的毯子不见了。 我睡觉喜欢蹬被子,估计毯子又被我蹬到地上去了,于是我闭着眼睛四处摸毯子。 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母亲在里屋喊我:“小觉,娘口渴的厉害,你去厨房倒完水来。” 我睡的迷迷瞪瞪的,没开灯就准备去倒水,刚从床上坐起来,突然一只手从旁边拉住了我。 我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喊出声,那只手就捂住了我的嘴巴。 “别过去,我也听到她的声音了。” 黑暗中,传来了母亲压低了的声音。 我浑身一哆嗦,等借着透进窗户的一丝月光看清了娘的脸庞后,才松了一口气,当下就悄声问娘谁在说话。 娘虚了一声,反问我,你说呢? 我怔了一下,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不敢出声了。 娘看到我吓坏的样子连忙又说道:“别管她,装听不见就行,娘守着你,不用害怕,赶紧继续睡吧。” 我那里还敢睡啊,幸好娘一直在我旁边守着,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这一晚该咋过。 天蒙蒙亮的时候娘才离开,我索性也不睡了,等天刚一大亮,我便急匆匆的去秦村找老瞎子去了。 说来也怪,我一心想着去找老瞎子,全然忘了昨天走不出村儿的事儿,等我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走出了村子。 老瞎子就住在秦村村头第一户,到了秦村我就找到他了。 等我见到老瞎子之后,我稍微一愣,怪不得人都喊他老瞎子,原来他患了白内障,两只眼睛都看不到黑色的瞳孔,全是白眼仁。 我没绕弯子,直接表明了来意,开口道:“瞎爷爷,救我。” 老瞎子却摆了摆手:“是小觉啊,你这称呼我可受不起,既然你亲自来了,我就跟你走一趟吧。” 我心想老瞎子还真是个高人,听他的口气,不但认识我,而且好像算准了我今天会来一样。 老瞎子说着话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直接让我带着他回村里去。 我本来还想搀扶着他走的,但他说自己能看见,不用我,这让我心里直嘀咕,不是说老瞎子么,眼睛咋还能看见? 走在路上,老瞎子让我讲讲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没敢隐瞒,甚至连小玉献身我亲了她的那段儿都告诉了他。 老瞎子听了之后别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叹了口气说道:“你们村儿的人可真能造孽。” 我尴尬的不行,村里买女人这事虽然我一直看不过去,但不管怎么说我都是村里的一份子,当下我就扯过话题问他这事儿该怎么解决,老瞎子说得去看了才知道。 一路过来,老瞎子闭口不再问小玉的事,反而跟我东拉西扯的唠起了家常,很关心我的样子。 当我领着老瞎子回到了村里后,村里的人得知我不但走出了村子还请了个先生回来后,都围了上来,问老瞎子能不能把小玉的事给解决掉。 然而老瞎子直接指着他们没好气的道:“解决掉?你们有一个算一个,谁也逃不掉。” 村民的脸色顿时就变了,连忙说这是豁牙李造的孽,跟别人没关系。 老瞎子呵呵一笑,没关系?没听说过见死不救等同于害命么,她生前呼救,那么多人都听到了,却没人救她,以致于她带着极大的怨气自杀了,不止当事人,整个村儿的人都恨上了。 这话有人不愿意听了,当即跳出来一个人反驳道:“老先生,女人都是我们花了钱买回来的,何况她就是个丫头片子,能多厉害,真能要了全村人的命不成?” 这人我知道,他也从人贩子手里买过女人,至今还把人关在屋里不让出来。 老瞎子嗤笑了一声,你们若是真不怕一个丫头片子,请我来干啥?那人立马不做声了。 村长见状不对,连忙拉着笑脸问老瞎子解决的办法,老瞎子抬头看了看天色,说天快黑了,要到明天去埋人的地方看了才知道。 听到这话,不少人都慌了,豁牙李最紧张,哆哆嗦嗦的说今晚有事儿咋办? 老瞎子瞪了他一眼,说今天他会住到豁牙李家,不用害怕。 不知怎的,我听到老瞎子要亲自去保护豁牙李,我心里还有点不爽,保护他干啥,说道底,就是他害死了小玉。 不过在去豁牙李家之前,老瞎子又单独找到我,把我悄悄拉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说道:“今天晚上,你再睡觉的时候,记得把鞋尖对着床,一只正着一只反着放,等睡醒了,你的事儿就算过去了。” 我听得一愣一愣,这就是救我的法门么? 我刚想再问问这个法门有什么门道,老瞎子却让我别问那么多,照着做就行。 然而我目光无意的看到,老瞎子在跟豁牙李走的时候,他的嘴角一斜,诡异的笑了,也不知道是啥意思。 但想到老瞎子这样的人本来就神神叨叨的,我便没多想。 回到家之后,娘担心的问我老瞎子怎么说,有没有什么解决的法门。 我说老瞎子已经给了我个法门,过了今天,我以后应该就没啥事儿了,娘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叮嘱我一定要按老瞎子说的做。 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将鞋子一正一反对着床放好才放心的睡去。 刚一睡着,我就感觉自己好像在做一场梦,怪的是,这次我能清楚的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仿佛梦里的自己跟我是两个人一样,不受控制。 梦里我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件新郎官的衣服穿上了,一路向村后小树林的方向走去。 我心里还美的不行,感觉自己要有媳妇了,今晚就能洞房了。 走到小树林一看,果然有个头蒙着红盖头的新娘子在路边上等着我,身影看起来还很眼熟,但我一时认不出来她是谁。 很快的,我接了新娘子来到了一个房间里,但她始终不肯让我揭开红盖头,不让我看她长什么样子。 我一看这怎么行,都要洞房了还不肯让我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于是我强行揭开了她的红盖头。 可是在揭开红盖头的那一瞬间,我吓的不由得大叫了起来。 新娘竟然是小玉! 我后脊背一阵发凉,惊恐的大喊着逃了出去! 我在小树林里拼命的奔跑,生怕小玉会追上来。 可是我刚跑了没一会儿,脚下突然被绊了一下,摔倒在了地上。 我急忙从地上爬起来,一抬头,又差点吓的尿裤子。 小玉就站在我面前,瞪着红彤彤的眼睛问我,为什么都成亲了还不肯要她,说着话她就扑了过来。 啊! 我吓的失声尖叫,一下子从梦中清醒了过来。 然而我睁开眼才发现,娘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正蹲在地上摆弄着什么,我连忙问娘在干什么。 娘说她担心我晚上蹬被子着凉,就过来看看,结果发现我的鞋子摆乱了,一只正一只反,于是就都给我摆正了过来。 看到我神情不对,娘问怎么了,出了一头的汗是不是做噩梦了。 我擦了一把汗,点了点头,刚才的梦境实在是太可怕了,怎么就梦到跟小玉成亲了呢,现在想想仍然心有余悸。 就在这时,我猛的想了起来,老瞎子教我的法门! 娘刚才...... 我急忙往床下一看,被我特意摆放的鞋子果然都被娘摆正了! 我心中大骇,急忙说这是老瞎子教给我的法门。 娘顿时慌了,焦急的说她不知道啊,当下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可我怎么知道中间被打断了会发生什么事,只能明天把情况告诉老瞎子,问问他。 娘觉得自己闯了祸,就说今天她不睡了,今晚她守着我。 我当下拒绝了,说我不睡了,让娘去休息,昨天就守了我一夜了,今天再熬身体会吃不消的,再说我也敢继续睡了。 娘一愣,昨晚?疑惑的说她没守我啊。 我怔理论下,连忙说,你忘了?昨天有人冒充你让我倒水。 娘不解的道:“娘昨天睡到半夜头疼口渴的厉害,想起来身上又没力气,就喊你给倒碗水喝,不过你睡的太死......”话还没说完,母亲像是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惊讶的道:“你听见我喊你了?” 娘的话一说完,我差点儿从床上跌倒地上,心中充满了浓浓的震惊! 这么说,昨天晚上确实是娘喊我给她倒水喝的,可那个捂住我的嘴,还守了我一夜的人是...? 我头皮子一阵的发麻,整个人都懵了,我敢肯定,昨天晚上绝对不是在做梦,确确实实看到了那个人的脸庞是娘,声音也是。 娘这会儿比我还要惊慌,问我昨晚到底是咋回事,我只好把昨晚的事告诉了她,娘听完之后脸色彻底变了,喃喃的道:“这下可咋整啊,你真被缠上了。” 到了现在,我也知道咋回事了,心里害怕的不行,但还是强行镇定了下来,安慰娘说,老瞎子不是教了我法门嘛,应该没事了。 娘这才恍然的点点头:对,老瞎子的办法肯定行,不过明天一早你还得去找他问问去,可不敢出了岔子。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事儿必须得找老瞎子说个明白。 次日一早,我便去了豁牙李家去找老瞎子,谁知见到老瞎子我还没说什么,他就眉头微皱,问道:“你昨天没按我说的做?” 我心中一惊,连忙说做了,想了想,我又将娘无意中把鞋子给我正过来的事说了出来,紧张的问他有没有关系。 老瞎子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然后答非所问的说了一句:“怪不得,看来我有点儿心急了。” 我一头的雾水,摸不着头脑,刚要再问问,老瞎子又说放心吧,你没事了,先跟村里的人去小树林看看再说。 村长他们显然也惦记着这事儿,不一会儿他就领了一帮人来了,当下一群人都朝村后小树林走了过去。 刚走到小树林,老瞎子脸色就变了。 村长看到老瞎子神情不对,连忙问咋了? 老瞎子指着小树林说道,谁让把人埋在这里的,不知道树林里种的都是槐树吗! 众人纷纷把目光投向了村长,这个主意就是他出的。 村长问槐树怎么了? 老瞎子叹了一口气,槐树阴气最重,人又是带着极大的怨气死的,埋在这里不出事才怪! 村长急忙说这都是豁牙李干的好事,是他动手埋的。 我听了村长的话后暗地里冷笑,若不是他让豁牙李这么干,借给他俩胆子也不敢把人连夜埋到小树林。 老瞎子没理会村长,指着地上的鸡头又说道,一般的阴物最怕的就是大公鸡,因为鸡血阳气重,然而她连阳气最重的鸡头都不怕了,不用我多说你们也知道她的厉害。 这时,那个买女人的家伙又跳了出来:“老先生,不是我说,她再厉害能怎么样?也没见村里的人有啥事啊,连豁牙李都活的好好的,我觉得没必要怕她。” 被他这么一说,一群人下意识的都松了口气,对啊,虽然这两天整的人心惶惶的,但确实没有可怕的事儿发生。 只有我不这么认为,因为这两天我亲自经历了可怕的事情,但有一点我直到现在也想不明白,如果小玉来找我报仇的话,她为什么要冒充娘来找我呢,而且守了我一夜啥也没干。 或许,真正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果然,老瞎子说道:“谁说豁牙李活的好好的,你们再去看看他。” 话音落下,所有人都开始用目光寻找人群中的豁牙李,但是,人群中压根儿就没有豁牙李的影子! 我也是直到这会儿才意识到,从我去豁牙李家找老瞎子开始,就没见到豁牙李,起先还以为他躲在屋里,现在看来,事情并不是那样的。 “不用找了,他在家,你们回去一看便知。”老瞎子又说道。 在村长的带领下,一群人又返回了豁牙李家,我正准备跟着去瞧瞧的时候,老瞎子又拉住了我,让我先等等。 我疑惑的问怎么了,但是老瞎子却瞪着他那双白眼一脸严肃的问我:“小觉,你今年多大了?” 我说十八了,怎么了? 老瞎子点点头:“好,十八了,也算是个男子汉了,我来问你,如果你有个媳妇,而别人却要玷污她,你会怎么做。” 这个问题问的我很是奇怪,但我还是毫不犹豫的回答道,“老子先阉后杀了他!” 老瞎子笑了,似乎对我的答案很满意,接着说了一句,好,记住,从今以后,你们村里的事就靠你解决了,我该走了。 我有些听不懂老瞎子说的话,但是还不等我再问,他就跟着人群走了。 我紧随其后,可不管我再怎么问,老瞎子都是摇头笑笑,不肯再多说什么了,我只好作罢。 到了豁牙李家才发现,这家伙一直躲在小黑屋里没出来,发现他的时候,他正缩在墙角里瑟瑟发抖。 村长问他怎么了? 然而这个时候的豁牙李整个人都不正常了,任谁喊他都不答应,双手抱着头不停的喊着:你别过来! 我注意到,豁牙李眼中充满了恐惧,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村长急眼了,冲过去大声质问他咋了! 就在这时,豁牙李突然大叫了一声,挤开人群跑了出去,跑的贼快,撵都撵不上。 “这狗日的不会是疯了吧。”片刻后,才有人反应过来说。 老瞎子摇摇头:“他没疯,只不过是遭了报应。” 村长有些惊慌,“老先生,你可得救救我们呀,可别让她祸害了村里的其他人!” 老瞎子一摆手:“放心吧,那天没参加过喜宴的人不会有事。” “那参加了呢?”有人问。 老瞎子指了指豁牙李跑出去的背影,他就是下场。 不少人跟着慌了,求老瞎子一定得救救他们,要多少钱都行,他们不想变成疯子。 可老瞎子只有两个字:没救! 这下有人不乐意了,很快的有人把矛头指向了老瞎子:“昨天你住在这里,好好的人变成了这样,是不是你搞得鬼。” 他们这会儿根本不再尊重老瞎子了,说话的语气也是咄咄逼人。 老瞎子笑笑不回答。 “金乔觉,你从哪里请来的先生?不但不想办法解决事,尽说些风凉话,不会是个骗子吧。”又有人说道,这次连带着把我也捎上了。 我赶紧说老瞎子是秦村的老先生,你们都应该知道啊。 “屁,我看他就是个骗子,滚出我们村儿,咱再找个厉害的先生去。”当即就有人反驳道。 我还想再解释,但是老瞎子拦下了我,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小觉,记得你说过的话,我走了。” 随后,在人群的谩骂声中,老瞎子走了,他也不让我送,自己向我们村外走了出去。 我心里急的不行,村里的人怎么能这样呢,但村长马上站了出来:“人走了,咱就别骂了,还是去县城请个厉害的先生来吧。” 我知道,他们心里其实还是怕的。 “对了,去几个人找找豁牙李去。”不久后,村长才想起豁牙李发疯跑出去的事。 可是,一群人在村子里转了好几圈,村里几乎每个角落也都找遍了,还是不见豁牙李的人影,甚至有几个人大着胆子一起去了小树林都没找到人。 最后,村长决定先不找他了,趁着现在时间还早,得先去县城请先生来,说不定豁牙李天黑之前自己就回来了。 然而就在这时,突然一个人神色慌张的跑了过来,说是豁牙李没找到,却在村口发现了老瞎子。 村长也看出了来人的神色不对,眉头一皱:“他怎么又回来了?” 来人急忙摇摇头:“他...他死了。” 什么! 老瞎子死了? 我急忙跑向村口,到了村口一看,眼前的情形让我不由得心头猛的一紧。 真的是老瞎子。 他死了。 他就盘腿坐在村口唯一的那条大路上,堵住了村口那条路,两只白色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村里的方向,嘴角上还挂着一丝奇怪的笑容。 ------------ 正文 游戏王国  我的父母又在催促我吃饭了,他们把饭菜端到我的面前,把筷子摆好,满脸的焦虑,嘴边一直叨咕着,我听着真是心烦。 “不吃就不吃,你们俩别来烦我了,没看到我正在打游戏吗?这个游戏我打了好多天,就快升关晋级了,你们俩别在我耳边叨叨咕咕的,求你们了!”我握着手机,目不转睛地盯着,眼珠子随着手机屏幕上的游戏角色移动而转动。游戏就是我的生命,现在的电子游戏越来越好玩,越来越刺激,越来越能勾得住人们的眼球,作为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我离不开它,我已经将近两个星期没有去上课了,学习这么无聊,哪比得上我在家里舒舒服服地打游戏呢。 “你这小兔崽子,你都两天没吃饭了,要老爸把饭菜塞你嘴里吗?你给我听着,明天你再不去上课,我非打断你的腿。” 老爸的脸青紫着,怒气从他的嘴里呼呼地喷出来。他这一套我可不在乎,哪怕他把我的双腿打断,我这游戏还得照玩。母亲看我面不改色,叮嘱了两句,就赶紧把父亲连拉带扯从我的房间赶了出去。 现在就我一个人在这个房间享受着电子游戏带来的刺激和疯狂,说实话,电子游戏比我的命还要重要,我时而为自己超高的游戏技术狂叫,时而为队友的菜鸟出口成脏,电子游戏是个磨人的小妖精,它牢牢地控制了我。 等到游戏结束,我深深地伸了个懒腰,瞥了一眼墙上的钟表,已经凌晨一点十分了,周围寂静得厉害,只能听见滴答滴答的声音。困倦一阵一阵地向我袭来,我感觉我支撑不下去了,迷迷糊糊的,晃晃悠悠的,我的身体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轻盈程度,我飘啊飘啊,随风而落又随风而起……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天呐,我躺在了一个偌大的广场上,阳光无情地刺着我的眼睛,地板硌得我生疼。这是哪里?我怎么在这?我不是应该睡在家里那柔软的席梦思床上吗?我暗暗想着。 这里的建筑风格十分地诡异,除了眼前的巨大殿堂看似平稳一些,这周遭的建筑看上去都摇摇欲坠,撕裂着斑驳的口子,殿堂前有一口喷泉在永无休止的工作着,散着水花。 “喂。有人吗?这里是哪里啊?” 我的声音迅速引来了两队士兵,他们手里拿着长长的类似枪的武器,我不认识。 “长官,这里有一个长相很奇怪的东西,该怎么处置?” 听到这话我感到莫名其妙,我长得很奇怪?待他们靠近我,我被吓了一跳,这两队士兵各个都长着“C”形腰,他们的一个手掌上长了七八个手指,每个人的脸上都有四只眼睛,而且还是不对称的。我见状,赶紧边跑边呼喊:“爸妈,你们在哪,我遇见怪物了,你们快来救我。”我的呼喊不但无济于事,还引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出来围观我,这里的所有人都弓着腰走路,四只眼睛,手掌上的手指超出了五根。我把他们当成怪物一样看待,他们这些人却把我当成宠物来挑逗,有不少人还向我投来了几根香蕉。好在,我还能听懂他们说的话。 “把他抓起来,先交给国王审查。” 接着,我就被这一群弯腰驼背的家伙绑着送到了前面的那座宫殿里,王座上有一位戴着王冠,手持游戏机的老头子四目死死地盯着我,然后他的两只眼睛离开了我,直朝他手里的游戏机望去,他的数十根手指头啪啪啪地拍打着游戏机的按键。 “下面的是什么物种?” “我是人。”我朝着国王和周围的人比划着,解释着,“看见没,我也有手指,我的头和眼睛跟你们长得都差不多,只是没你们的多而已,我还能听懂你们的话,我跟你们都是同一个物种。” 国王弯着腰慢腾腾地下着楼梯,可是依旧在玩着手里的游戏机,这丝毫不妨碍他稳稳当当地走到我面前,周围的大臣们每个人的手里也都有一部类似手机的东西,两只眼睛都在齐刷刷地望着屏幕,剩下两只眼睛都在注视着我。 “这里是游戏王国,无论妇孺还是老人,男人或者女人,每个人时时刻刻都在玩着电子游戏,看看我们的眼睛,我们的手指,打游戏多方便啊,电子游戏就是这个国家的生命,我们的脊背生下来就是弯着的,正好可以趴在桌子上肆无忌惮地享受游戏带给我们的快乐。你这副样子对于我的百姓来说真是一无是处,天生的缺陷,你会玩游戏吗? “国王陛下,我会我会,我在家里可是对电子游戏异常地痴迷呢,我敢说我对游戏的热爱程度不亚于您的任何一位臣民,这不,我到这里半天了,都没碰过游戏了,看这里的人玩得这样热烈,我手都痒痒了” 我面前的这个老头子面露凶光,对着我哼了一声:“不急,你的这副模样真是人间少见,真是个异宝。来人啊,把他关进笼子里,拉到大街上去给我的百姓们参观参观。” 不由得分说,我就被拉着装进了笼子里,机械三轮车载着我,在这个国家的每一条街道走来走去。 “游戏国的各位老百姓,国王得到一只会说人话的奇珍异兽,要与民共同观赏,游街三天,大家可以出来观看。”每一个街道的广播都循环播放着这句话,我被当成宠物关进了笼子里,这个国家大大小小的百姓们都出来围观我,他们都是那副模样,四只眼,长着很多手指,“C”形腰,每个人的手里都嗒嗒嗒地玩着电子游戏,有的人看着我,漠不关心,只关注手里的游戏情况,有的小孩子稍微好一些,向笼子里扔一些香蕉和面包。我饿得受不了,抓过来就吃,他们则欢呼:“看啊看啊,小怪兽吃我扔的东西了。” 我在笼子里俯视着他们,心里呵呵一笑,到底谁是怪兽。 三天的游街活动很快就过去了,国王让人替我洗了澡,给了我一件干净的衣服,随后又开始了对我的审问。 “你说你游戏打得很好对不对?” “对对对”,我连连点头示意。 “好,这是我们国家一个刚出生五个月的婴儿,你和他一起玩电子游戏,如果你能玩得过他,我就想办法把你送回属于你的地方,要是你连这个婴孩都不如,你就只能成为这个国家的奴仆!” 我的心里充满了藐视,这个还不会说话的小屁孩量他有再大本事,好歹我还是三年级的小学生呢。 我和眼前的这个婴儿一人一部手机,两个人分别选好了角色,国王一声令下:“开始!” 我还没回过神来,就只看见这个婴儿手脚并用,眼睛死死地盯着手机屏幕,仅仅两秒钟,我就被这个五个月大的婴儿打得落花流水。 “不行不行,你们的手指和眼睛太多了,我哪能应付得过来,我要求再玩几局,五局三胜。” 国王应允了我的要求,我全身贯注地盯着我游戏中的角色,可是五局下来,每局都不到两秒,我都被眼前的这个婴儿打得一败涂地,毫无还手的能力。眼前的这个婴儿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爬到他的母亲旁边,喃喃着稚嫩的声音:“妈妈,抱抱,抱抱。”完全不知道他已经赢了我五次。 “这是我们这个国家玩游戏实力最差的人,你居然这么无能,玩游戏的水平竟然可以这么糟糕,去吧,去御膳房做苦力去吧。慢着,先把他身上的那件新衣服扒了,然后再扔进御膳房。”国王终于用了四只眼睛来看我,这使我全身剧烈地发抖,这种眼神里都是杀气。 御膳房里的运作非常地原始,我在这里每天都要劈大量的木柴,这里的工人真的把我当成了畜生,在我干活的时候只要稍微有一点松懈,就会有人拿着皮鞭朝我身上疯狂地抽起来,我疼得呀呀乱叫,他们反而抽打得更厉害,几次下来,我发现,如果我能咬咬牙坚持不叫,他们反而会停下手来打得不那么重。 “过来,套上绳子转动这个磨盘,把这袋子黄豆磨成粉,人工磨得才好喝。”御膳房的工人用绳子把我浑身缠着,我像头驴一样围着磨盘转了一圈又一圈,我的身上都是被鞭子抽打的痕迹,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响着,这个全民都是游戏狂魔的国家真是一个残酷的国家。泪水从我的眼里哗啦哗啦地流出来:“爸妈,你们在哪里,我想回家,你们快点接我回家吧,我立刻就去上学,保证按时吃饭……” 突然,在灶台的一个老婆婆吸引了我的注意,她同样长着四只眼,十几根手指,唯一不同的是,她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永无休止地打着游戏,她的手上空空如也,只是在认真地一把一把地向着灶台填着柴火。 “老奶奶,我看您好慈祥,您能不能向他们给我求求情,别让我做那么重的苦力啊。” 她眼里露出一丝狡黠的魅笑:“那可不成,让你到这御膳房做苦力是国王的命令,我可做不了主,谁让你玩游戏玩得那么蠢,连一个五个月大的婴儿都赢不了,在我们游戏王国玩游戏输了就是天大的耻辱。” “不不不,老奶奶,我其实能赢他的,那不是我的真正水平,我只是看他年龄太小了,不好意思赢他而已。” “哈哈哈,你这只怪模怪样的小猴子还挺会说话,好,我给你吃饱喝足喽,让你养足精神,咱们俩打一局游戏,我老了,四只眼睛都花了,手脚也不灵活了,我可是很久都没碰过电子游戏了,你要是能赢了我,我就向国王陛下求求情免除你的苦力,你要是连我都赢不了,可就要任我处置了。” 我听到这话,仔细看了看她,确实老得不成样子了,连走路都给人一种快要歪倒的感觉,赢她应该是轻而易举。 “行,老奶奶,一言为定!” 几天之后,我养足了精神,这次我们选择的是电脑游戏,这种大型的竞技游戏老奶奶肯定不如我,我抖了抖精神,喝一声:“老奶奶,我可不会让你的,这次我一定能赢,我还有一个要求,要是我赢了你,你要向国王求情,送我回家。” “行!这事我做主了。” 电脑刚一打开,我便把鼠标键盘一起按,像风一般的速度,而老奶奶则颤抖着双手,我心想,我能回家了。 可是没过一会就发生了可怕的事情,老奶奶迅速地占领了我的地盘,几秒钟的时间,我就被她杀得干干净净。我输了,输给了一个手脚不利索的老年人。 “看来你回不了家了。”她一脸的无奈。过一会,国王也气冲冲地进来了,他挥动着鞭子就往我身上打过来。 “你这只愚蠢的猴子,我决不允许在我的国家里有如此对游戏不精通的人或者畜生,你给我练习,每时每刻都要趴在桌子上玩游戏,直到你能成功打败一个手脚颤抖的老年人!” 我被强迫着玩着电子游戏,每时每刻都在电脑旁边不停地按着鼠标和键盘,游戏让我呕吐,让我的身体极度地抽搐起来。 “啪、啪、啪,”鞭子向我抽打了过来,“你这个小畜生,接着打游戏,不要分心,国王吩咐,一刻也不能停止你的游戏!” 我哀嚎着,像一只猴子一样悲鸣着,在这个国家我就是一只畜生,一只长相怪异的畜生。 又一阵钻心的疼痛从我的后背传来,我昏死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又重新回到了我的房间,房间里依旧很安静,墙上的钟表走到了上午十一点十一分,我的口水把电脑键盘全都浸湿了,看到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画面,不禁一阵反胃,我摸了摸疼痛的后背,打开门,向着爸爸大声哭喊了起来:“爸爸,我回来了,快送我去学校,我要去上课……” ------------ 正文 哑女小雪  天空飘着零星的雪花,风呼呼的吹着。路边两旁的树枝咯吱咯吱都摇晃着,天色也渐渐暗沉下来。 是人都愿意待在自己家小屋里,这大冷天的谁要没个急事那是自然不愿意出来的。都愿意在自家炕上躺着,暖乎乎的。 而这时村里的马龙飞却焦急的在赶路,他极速的小跑着,一边跑一边嘴里还念叨着“可千万不能有什么事呀”?“菩萨保佑 阿弥陀佛”。 马龙飞住在高杨村的西面,今天恰好她妻子要生产了,好像有点难产的样子,所以他才着急的出来去请接生婆。 接生婆姓刘,在当地很有名的,大家都叫她刘阿婆,凡是经过她手的难产的产妇都能平安的度过鬼门关,正好她住东面,与马龙飞住的地方有一段距离,所以马龙飞才马不停蹄的往她家跑,二十分钟过后总算到了,马龙飞把自家情况给刘阿婆说了一遍,带着刘阿婆匆匆忙忙往自己家赶。 刘阿婆看了马龙飞妻子情况,一看情况不妙刀,说再晚孩子保不住了,就叫赶紧准备接生工具,毛巾,热水剪刀,马龙飞的家人都忙前忙后的准备刘阿婆要用的一切。 刘阿婆经过人两个小时的努力抢救下,可算是母子平安了,刘阿婆出来的时候一脸正经说这孩子命大,刚刚从阎王哪里转了一圈,以后命就很硬了。 孩子出生几天了还没取名,马龙飞又没上过几天学,不知道怎么取名字,何况还是个女孩子,万一不好听,长大了不得怪自己,于是问妻子,想让妻子给娶一个,妻子说:你是他爹名字当然得你取,哪有让女人取的道理,没办法还是得马龙飞自己亲自取,左思右想下想不出,他看看外面飘着的雪花,灵光一闪说:就叫小雪吧!妻子一听,小雪,马小雪,这个名字可以好听。那一下夫妻两乐开了花。 小雪一天天的长大也越长越可爱,每次马龙飞都会把她抱着去给村里的人看,问他们,你们说我闺女是不是又变漂亮了,越来越像我,长大以后那颜值不得了,村里的人虽然也承认小雪长得可爱漂亮,但他们觉得一点都不像马龙飞,倒有几分像他老婆,所以在马龙飞自夸的时候,他们心里都有鄙视马龙飞。 小雪一岁多会爬还会走,但是还不会冒话,马龙飞和他老婆觉得还小没关系,有的孩子三四岁说话的也有的,可是到了三四岁的小雪还是不会讲话,马龙飞这下有点着急了。 跟老婆商量着带小雪去诊所看一下,可是小诊所看不出什么原因,又到医院去看了,这下可把他们吓坏了,医生告诉马龙飞,小雪是天生的哑巴,永远都开不了口说话了,得知真相的马龙飞夫妇难受死了,可怜的小雪还不知道自己不会说话,一个人在哪里玩的可开心了,马龙飞的老婆看着小雪天真的眼神,一阵心酸。 孩子不会说话自然给家里的打击不小,特别是马龙飞,以前最喜欢带着小雪去村里玩耍,现在怕被别人说女儿是个哑巴再也不带她出去了,可是给小雪的爱也更多了,马龙飞和他老婆都觉得要给孩子足够的爱不能让孩子感觉自己跟其他小朋友有什么不同。 小雪长到七八岁的时候,人家的孩子都上学了,小雪也想去上学,可是想到孩子不会讲话,马龙飞就有些犹豫要不要她去上学,怕她在学校别人家欺负了,怎么办?越想越担心索性不让小雪去了,可是小雪除了嘴巴不会说话她一切都是正常的,自然很多事她是懂得,父亲不让她上学,她就偷偷的跟着村里的孩子一起去,别人上课的时候,她就躲在教室外面看,看了好几次。 一天她正在教室外偷看,一个学生在课上要拉肚子跟老师请假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看见雪爬在窗台上,就跑过去问她在这干嘛?小雪回头看见那个同学,吓得赶紧跑了。 回到家小雪自己在地上涂涂画画,马龙飞注意到了小雪这些天的反常,于是走过去问小雪,宝贝你在干嘛呢?这时小雪用烧过的木炭在地上写了几个字,分别是:大,小,人,中,马龙飞惊呆了!小雪从来没上过学,自己和妻子也没有教过她,怎么她自己会写那么多字了,难道是无师自通,天才呀! 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妻子,马龙飞的妻子说:那咱们得让小雪上学呢?你看他天生就是个学习的材料,咋们不能自私的剥夺她学习的权利,不然她长大了会恨咋们的。马龙飞想了一下,嗯!是该让她去上学。 就这样小雪可以去上学了,买新书包的时候,小雪开心极了,就连晚上睡觉都抱着睡。 马龙飞带着小雪去学校报名,也把小雪的情况跟老师说了,老师说,这没事这要她脑子没问题,肯学,我们就收,很多不会说话的小孩都是可以正常上学的,这下马龙飞心里踏实了,小雪也正式入学了。 刚入学的第一天,小雪觉得陌生又喜欢,老师把她带到教室里去,跟大家介绍了她,她只对她家一个劲的笑,然后老师把安排在第三桌,跟班上的琪琪同桌。 小雪很喜欢学习,每次老师讲课她都聚精会神,全神贯注的听,生怕漏掉老师说的那一个,小雪的进步也是班上最快的,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现在一下子跳升到班上前三名。老师也开始更多的关注小雪。觉得这个孩子将来是个可塑之才。 每次小雪拿出满分的试卷给马龙飞看,马龙飞都会高兴得意半天,幸好送小雪去上学了,不然他们马家要错掉一个状元了。 小雪念完了小学转眼要上初中了,可是上初中要去县里上,县里里高扬村二十公里,要住宿,又是新的环境,马龙飞又开始担心起来,他又有了上次的顾虑,担心这担心那,但还是送把小雪去县城念书,毕竟小雪总有一天也是要学会自己一个人生活的。 可是初中的老师同学没有像小学那样热情心善了。 小雪开学的那天,老师让同学们一一介绍自己,很多同学都自信大方上去介绍了自己,轮到小雪的时候,迟迟没有上去,班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她,顿时她不知道怎么办,自己又不会说话,脸刷的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可恨的是那个老师还一个劲的叫她的名字,小雪手心里都是汗,她有些害怕的望望大家,希望他们不要再叫自己了,谁知班上有的同学,议论纷纷的说,这女的是哑巴吧!叫了半天没反应,还有的说,我看是聋子吧!不然怎么会听不到,说了,还笑个不停, 小雪听了他们的对话,难过的哭了起来,同学们都熟视无睹,还在一个劲的聊着笑着,最后老师走到小雪跟前,问她怎么会事,叫上去做自我介绍,半天不去,还自个儿哭起来了,让小雪到外面站着,什么时候想说名字了,什么时候进来,此时的小雪心里委屈极了,心里的苦又说不出来。 小雪想把自己不会讲话写在纸上告诉老师,又感觉现在没有那个必要了,她相信他们有一天都会给她道歉的。 在学校受到的委屈小雪也没有跟马龙飞说,只是自己默默的吞掉所有。 她已经是懂事了很多事了,她知道自己跟别人的不一样,虽然她不能说话但是她要用学习来证明自己并不比别人差,甚至还比他人优秀,每天课堂里认真听讲了,课余时间还会认真过几遍,同学们玩耍她学习,同学们睡觉她学习,起的最早的是她,睡的最晚的还是她。 显然她的付出是有回报的,每次考试都是拿全年级第一,还经常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奖,这也让小雪在学校成了风云人物,老师们都很喜欢她,那些班主任挣着抢着要她。 就连那个第一天罚她站的那个老师,还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给她道了歉。 就这样小雪用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尊重跟喜爱。 转眼小雪参加了高考,马龙飞对小雪那可是信心十足的,直到小雪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就没让他失望过,反而还让他在高杨村很有面子,大家都知道他有一个学霸女儿,只要一说起马龙飞,都说他家祖坟上冒青烟了,才让马龙飞生了个女儿读书那么厉害。 小雪果然没有让马龙飞失望,这次直接彻底让他成为了高杨村的红人,小雪考上了市重点大学,全家乐呵呵的给小雪办了大学宴。那天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家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马龙飞在那天也觉得特有面子。 进入大学的小雪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大姑娘了,身材丰盈,婀娜多姿,长发飘飘,心中也开始萌生对出爱情的向往。 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小雪时常会去看学校篮球队的比赛,她觉得那特有意思,看着篮球场上哪些奔跑,热血男儿,她的内心就特别激动,她也想跟着呐喊,可是她叫不出来,这都不是重点,最主要的是那些热血男儿中有她特别倾心的一位。 他是整个场上最耀眼最引人注目的一个,高高的个头,一张帅气的脸,强健的身躯,再加上精湛的球技,令无数女同学为之疯狂尖叫,他叫李明轩,是大二三班的。刚好在小雪隔壁的教室。 李明轩不光成绩优秀,德智体美样样都好,对人也谦虚和善。深受大家的好评。 小雪跟他认识完全是一场意外,那天天气很冷,还下着很大的雨,下课同学们都走了,只有小雪在教室学习,她要把老师刚刚讲的都理清,做好重点规划,可等他做好,外面的雨下的更大了,天也黑沉沉的。 看样子雨是一时半会停不了了,宿舍里教室也没多远,还跑着回去吧!湿就湿点,等她走出教室的时候,刚好看到李明轩,两人眼神对视了几秒钟,还是各走各的,小雪下了楼梯看到雨水比她想象的还要大,当她在想要怎么快速度要跑的时候,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耳边想起,一回头看到李明轩,他说:“我送你吧,我有伞”!小雪内心怦怦乱跳起来,深情的看了一眼李明轩,点了点头,一路上李明轩说听他们说你成绩很好,原来你平时都那么拼的,这么晚了还在学习,想要成绩不好都难。 小雪只是不断的微笑,李明轩也礼貌的回笑了一下,他把伞都往小雪身上移,自己身子都湿了一大半了,小雪看到要把伞移过去他说,我是男孩子淋点雨没事,你是女生身体弱,容易感冒,听得小雪心里特别的感动。 自那以后小雪每次见到李明轩,就脸红心跳手足无措,李明轩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经常会组织校园友谊赛,所以小雪时常会特别的去看他。 小雪知道像李明轩这样的条件,什么样的女生都能找到,可是自己除了成绩以为并没有什么可以和其他人竞争的,还不会说话,每次看到喜欢的人,想跟他说话又不能说,更别说其他的,这样一想心里头就更加的绝望,难受。 其实李明轩也很喜欢小雪,一开始他听说学校有个学霸而且还长得还不错,那时他就想见见,那天见了之后,更是对小雪的感觉很深,文文静静,美丽优雅,他身边莺莺燕燕很多,但却没有小雪这种清新脱俗的女孩,对小雪也就一见倾心。 李明轩觉得像小雪这样一心学习的女孩,要是跟她表白了,吓着她了,怎么办?所以觉得先等等。 很多次小雪学习很晚回去,他都偷偷的跟在后面,一直到小雪安全到达宿舍,就是这样两个互生情愫的两个彼此喜欢着却都不敢开口。 一次李明轩在篮球场上摔了一跤,把脚弄骨折了进了医院,小雪那几天连上课都魂不守舍的,一直想着李明轩伤,几番思考下,她决定去看看李明轩,放学后她就匆匆忙忙往李明轩在的那个医院赶去,好不容易到了,不知道病房在哪里,去问门口护士又忘了自己不会讲话,急的手来回不停的比划着,人家自然是看不懂,她才反应过来,拿了一张纸写上自己的来做什么的,护士看了才告诉她,李明轩在哪个病房里。 当小雪开门进去的时候,李明轩一个人躺在床上看书,看到小雪来了自然有些吃惊,心里很却开心无比,小雪在纸上写着好点了吗,李明轩说好多了,没想到你能来,我很意外,也有开心,说完满脸的笑意。,小雪说以后自己当心点别,在把脚弄成这样了,肯定很痛吧!李明轩看小雪一脸心疼的样,看得出小雪其实心里有他,更加开心了。小雪从来没有跟李明轩说过那么多话,她感觉跟李明轩聊天真的很舒服,也很亲切,回去的时候还有些不舍。 李明轩的伤好了,又生龙活虎的回到了学校,这次他会主动找小雪,和小雪散步聊天,一起吃饭,还时常一起学习,一来二去他们也更加喜欢彼此,对于小雪不会说话,李明轩一点也不介意,他爱小雪的点点滴滴,更不会介意她是个哑巴 。 所以他决定要跟小雪表白了,因为小雪也同样也喜欢着他,自然是同意跟他交往了。 交往后的小雪很幸福,李明轩对她很好,很体贴,时常会带她去很多秘密小基地,还告诉她以前不知道的事,时常会准备小惊喜,但是李明轩很有分寸,他知道即使交往也不能耽搁两人的学习,也该努力学习的时候还得学习,小雪哪里没有弄懂的他还主动给她解析,一直等小雪理清楚自己的课程,才一起放学。 期末放假以后小雪把李明轩带回了高杨村,马龙飞好久没见女儿,一见女儿回家欢喜的不得了,还带了男朋友,一看李明轩一表人才,气度不凡的样子,马龙飞更是开心,以前总以为自己的女儿是哑巴会有人嫌弃,没想到现在还给自己找了这么好的女婿,幸亏当初送她去上学了,不然现在女儿肯定找不到这么好的人。 为了庆祝李明轩的到来马龙飞还特地把自己一直舍不得杀的那只大公鸡给杀了,来招待他。李明轩说叔叔不用那么麻烦的,随便吃点就行了,马龙飞说那哪行,第一次来,总不能让你吃大白菜吧!咱们农村没什么好东西,就平时养的牲畜还能派上点用场,。必须得让你吃好了,不然吓跑了咋整,一边说还笑给不停,李明轩也跟着笑。 李明轩在高杨村度过了一个热情而愉快的假期,就跟小雪匆匆赶回学校去了。 回到学校的小雪,李明轩每天除了学习,还是会抽很多时间相聚 。 李明轩还是一样的会参加学校的篮球赛,不同的是现在小雪则以一个女朋友的身份正大光明的看,不像以前偷偷的看,很多女同学都会用羡慕嫉妒的眼神看着她,都想知道她是怎么样得到李明轩的芳心的。 有的可是缠了李明轩几年了,都没能得到他的爱,别提多伤心了。 小雪和李明轩就这样甜蜜幸福的度过了他们的大学生活,毕业后他们决定先结婚在参加工作,一是李明轩想给小雪一个安心,让她踏实一点,也给自己一份责任让自己知道自己是一个有家庭的人以后也更加爱的对小雪好,努力工作,创造美好的生活。 小雪结婚了马龙飞和他老婆自然是最高兴的,他们的女儿如今真的有了归宿,能不开心吗,想当初得知孩子不能说话时都以为这辈子完蛋了,没想到小雪不紧没完蛋还特别的争气,考了好的大学还找了那么优秀的丈夫,老两口真是替小雪开心。 婚后的小雪李明轩也是恩爱有加,李明轩在世界五百强的IT公司上班,而小雪则在一家报社从事文字编辑工作,小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 ------------ 正文 最后一个召唤师  天空湛蓝,飘着的云彩仿佛对此处颇为忌惮,只是围绕在周围,中间一点也没有。林铭躺在地上,向上怔怔地看着,仿佛能够看透天空一般。林铭自己偷偷地想:也许天上众神会被我这茫然的眼神吓到吧。 如果还有神的话。 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只鹰,在天上盘旋。 可能是秃鹫吧,林铭心中想着。眼神忽然恍惚起来,空中展翅的秃鹫在他眼中一只变为两只,两只变为四只,四只变八只,八只变为一群。 “就算是死尸,也是有用的。”冯潇抬头看着天上那只鹰,手上的冰镰血迹斑斑,另一只手上兀自跳动的心脏悬在林明头上,挡住了他的目光。 林铭看着冯潇,没好气的说:“能不能把这颗心脏拿走,你挡着我看天了。” 冯潇并未挪开手边悬着的心脏,他抬头看看天空,又低下头看看林铭。 冯潇并未对他的说辞感到不悦,他只是很开心,不知道是对美丽天空还是对林铭的话。 林铭翻了个身。如果这里是床,再翻身之后他肯定会昏睡过去的。但是他现在翻个身,看到的只有眼前一只死相很惨的妖兽!额头四只和脖子上的四只,总共八只不规则的眼睛以及外翻的鼻子就已经让林铭感觉恶心。而那个还没有化掉的冰锥将它的脑袋从中间穿了个花儿,这让他胃里开始翻倒起来。 “该死的妖兽!!”但他心里更想骂那些北川的修仙者。他看到这冰锥,便想起了寒冷至极的北川,和生活在那里的修仙者,还有自己差点留在那里的一只耳朵。 他双手用力撑着大地站起来,双腿还依旧跪在那里,大口喘着气,裸露在长袍破洞外的肌肉看起来绵软无力,刚刚起身的动作让他耗尽了太多的力气。 冯潇看着他,笑吟吟地说:“你是不是老了?这才第几次交锋你就虚了?” “滚蛋!”林铭听着冯潇的嘲讽,骂咧咧:“下次再施展邪术的时候,离老子远一点!” 冯潇笑得更欢了:“你不保护我?那你这身后的王城,该怎么保护?你可别忘了,你是站在城墙顶上的那个穿黄袍的人派给我的。没有我,你那城早就被屠了。” “放你娘的狗臭屁,老子是拿你当朋友。”林铭心中的火被拱了出来:“老子要保护谁就保护谁,用不着那个酒囊饭袋指挥我!” 冯潇敛起笑容,注视着林铭正色道:“打完这一仗,你跟我走吧!” 林铭仿佛没有听到,他在一地死尸中寻找着自己的鸣鸿剑。冯潇见他不为所动,于是又说道:“你跟着那个酒囊饭袋能得到什么好处?” 此时的大地之上,放眼望去,已经没有了可以称为平和的地方。所有的土壤都被人类红色的鲜血和妖兽们五颜六色的鲜血渲染着,同样的五颜六色。妖兽们的死状无不可以用恐怖来形容,断肢残腿不计其数,血雾兀自漫天飞舞着,像极了漫天的彩虹。冯潇眯着眼睛看着这一切,感慨地说:这是绚丽烟火也不及的美丽啊。 忽然,冯潇黯然道:“昨天晚宴上的王,哪有让我们老朋友相见的喜悦,明明完全就一幅幻想着要让你踏入修罗场后惨死的快感!” 林铭依旧仿佛没有听到他说什么,没有停下他寻找兵器的动作。那把鸣鸿就在附近,一直闪烁着蓝幽幽的光,但是他没有看到。他翻找的动作越来越快,呼吸越来越急促。但是他还是没有看到自己那把心爱的武器。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抬头看天,大口喘着。冯潇见状,快步走到一只大头大嘴的妖兽前,猛地从它嘴里抽出鸣鸿剑,然后看着那头妖兽喃喃道:“没想到连海饕餮也过来了。” 鸣鸿剑依旧闪烁着蓝色的幽光,林铭看着冯潇递过来的剑并没有立刻接下来。冯潇也没有放下剑。突然,林铭猛地拿起铭鸿指着冯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鸣鸿剑的光应在冯潇脸上,使得原本惨败的脸庞更加阴森恐怖。冯潇盯着林铭,说道:“希望他不会负你。”说完绕过林铭,向城门走去,边走边摇头笑着:“嘿嘿,还有谁比我更懂你啊!一个修仙者,怎么就被凡人的王给控制了?”跟在他身后的那些被召唤的灵兽,在凄惨的笑声中慢慢消散,伴着阴森森的风泣。 王已经在城中等候了,他的侍卫们站在身边,每个人的腰牌泛着五颜六色的光芒,让他们华贵的衣着色彩斑斓。这是他们位居高等仙者的标志。 王奔向正迈步走过来的冯潇,张开双臂用力抱住他,在耳边大声笑着:“哈哈哈,不愧是最强召唤师,居然几乎以一人之力抵挡了整个妖兽群落地攻击。” 冯潇对于王的热情,觉得就连一个笑都多余给王,更不要说拥抱了。王察觉到了,但是他不在乎面前这位召唤师是否对自己热情。他需要的只是召唤师的能力。 “走!跟我去王宫正殿!”王很兴奋。 冯潇默然回头,他并未看到林铭。 正殿之上,侍卫分列两旁。其他穿着各色服饰的人都站在那里。 殿堂之上坐着的人不多。 冯潇环顾着这些人,暗想:“这些算是各个修仙门派的后生翘楚了。” 当他看到人群中的和尚时,心中一惊:“你也来了!” 一名侍从轻拍了两下,从后面站出了十四名绝色女子。每一位女子都手捧一个托盒,托盒里放着金银数摞。冯潇对金钱不感兴趣,他打量着这些女子。 他对女人也不感兴趣。但是他走到了一个女子面前,轻轻的托起下巴,仔细打量着她。 抬眼含羞地一望,暗含的秋波便从她的眼中荡漾到了自己的心里。冯潇最初看到的只是一颗看似熟悉的痣,那颗痣在女子的右眼角下,不仔细是看不到的。 “好一个尤物啊!”冯潇暗自感慨道。 王见他对这名女子如此感兴趣,于是对他说:“英雄若是喜欢,今晚便让她服侍你吧?”冯潇嘴角微翘,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名女子。 对,他是对她很感兴趣,如此的尤物,怎么会没有兴趣? 可是接下来女子的一句话又让他兴趣全无。 “英雄让我做什么,那我便做什么!”虽然女子用娇滴滴的声音说出了这句话,简直能够酥掉一切。但是冯潇听到了却是很刺耳。 太顺从,反而丢了乐趣。 他微微一笑,问道:“当真要你做什么都可以吗?” 女子羞赧地低头一笑:“是。”声音依旧酥人心。 冯潇嘿嘿一笑:“那把你的心给我可好?” 女子一愣,接着又是羞涩的一笑:“何止是心,就算是身子……”她略一停顿,抬起眼来看着冯潇说:“那又有…何不可?”眼睛在他面前一扫,冯潇不禁再次感慨:妖精的魅惑也不过如此了! “哈哈哈!”冯潇大笑:“那就把你的心脏给我吧,就像这样!”说着将悬在自己右手下那颗心脏放到了女子面前,它跳动的更加剧烈了。女子忽然明白了什么,眼睛一闭身子一软,居然晕了过去。 一旁的侍从赶紧将她从正殿抬走。 “施主!”那名和尚双手合十对冯潇说道:“今日王城外一战见到了施主的手段,真是名不虚传。” 冯潇见是那位和尚,说道:“法明和尚,我这召唤死人和驱使灵兽的法术,你们正道不是最为不齿么,今天怎么也夸奖起来了?” 法明并未理会他的揶揄,说道:“施主今天是救了很多人的,说是菩萨也不为过了!” “我也杀了很多生灵。” “他们杀人吃人,怎可以被称为生灵?”和尚反问。 “那些杀人的人算不算生灵?他们吃过人这件事情,也不用刻意去隐瞒。他们算不算生灵?” 和尚一时无言。 “那好,敢问和尚,在此一战,您杀了多少妖兽,又救了多少生灵?”冯潇看着法明的眼睛问,决心要跟这与自己斗了半生的和尚对峙下去。 和尚黯然说道:“小僧未曾参战…” “恐怕是站在王的身边吟唱弘法以示众生平等、我佛慈悲了吧!”冯潇揶揄道:“也算是功德无量了呢!” 他继续说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听到此话,法明低低地颂了一声法号:“阿弥陀佛…”便眼睛微闭,不再说话。 冯潇看着大厅里的人,侍卫们面无表情,手捧金银珠宝的女子们用力地低着头,生怕眼神对上那个手提心脏的恐怖魔神。恐惧导致了她们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着。王端着酒杯,眯着眼睛看着他和法明和尚的对峙,饶有兴趣。 王叫来了另外一些女子,在正殿中翩翩起舞,鼓瑟击缶。众女子清颜白衫,婀娜身躯在薄纱下若隐若现;短扇飘逸,若仙若灵,步伐轻盈且曼妙,若仙女从梦境中迈出;圆月高挂空中,月下美人低眉舒云手;乐声清泠,声声入耳荡漾心波,女色缠绵,步步入心摄人魂魄。 但是冯潇越发的愤怒,他并没有看到自己的朋友,没有看到林铭,那个在战场上保护自己施展术能的强大修仙者。他也是英雄,如果不是他,自己早就被妖兽的大将在尸山血海的间隙里吃掉了。正是因为他的存在,奋力杀死那头巨兽,才有机会让自己重新召唤它并成为自己的得力战将;那只最强大的妖兽,也是林铭与自己合力击杀。他才是英雄! 但是此刻,救了自己的人不在这里,杀掉对方头领的人不在这正殿之上! 冯潇将放在一旁的冰镰拿起,左手重重地杵在地上,清脆的声响荡漾在正殿之上,振聋发聩。 正殿之上的人除了法明都在看着他,冯潇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明天若妖兽再袭,请恕鄙人不能出战!”话音刚落,正殿之上充满了惊呼之声。 王眯着眼睛看着冯潇,等声音稍停,淡淡地说了一句:“英雄,你可要想清楚,你真的要为那个罪人而置国民生死于不顾吗?” “哼哼…”冯潇闻言冷笑道:“殿下,您都已经请到了法明和这么多厉害的修仙者了,我想也不必在需要我这邪能术士了吧?” “如果下一次对阵出现的是魔王桑晓,你也不出战了吗?”一直微微闭着眼睛的法明忽然开了口,随后他猛地睁开眼睛,用如炬一般的目光盯着冯潇,等待着回答。 冯潇听到那个名字一怔,看着他脖颈上的佛珠发着淡淡的金光,犹豫了一会说道:“不会!”言毕,起身走出正殿,消失在夜幕中。 王城外一株几人环抱的大树矗立在一座山上,山在这里多久大树便在这里有多久,一起看着人间的沧桑变化。 树下有一处山洞,此山洞被人称为魔人洞,相传第一次的三界大战,魔族人就是从这里直捣人族大后方,差一点扭转战局的。最后被一位修仙者借用召唤师的招数,召唤出万千尸魔,扭转了战局。 而此时的洞内,从里面透出来火光闪闪。冯潇踩着召唤出来的灵兽,从远处向着光亮飞来。等他从空中下来,林铭依旧长袍着身,负手而立。唯一不变的是插地上的鸣鸿剑,泛着蓝幽幽的光芒。 “受的伤重不重?”冯潇还没从灵兽身上跳下,便开口问道:“是不是被那只巨兽伤的?” “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婆婆妈妈的了?”林铭微笑着看着冯潇。 “这一战结束后你跟我走吧?”冯潇迫不及待地说。 “为什么?” “那个饭桶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忠心的?”冯潇终于问出了这句话。 林铭忽然严肃起来:“你手中的那颗心脏怎么来的?” 冯潇听到他这么说,心中一沉,右手悬浮着的那颗心脏一下子掉在了地上。心脏的跳动剧烈了起来。 难道林铭受制于王,竟然跟自己有关? “希望桑晓还没有嗅到这颗心脏的气味,更希望他不会在下一次的进攻中出现。”林铭眼神空洞的看着在地上剧烈跳动的心脏,转移了话题:“如果他出现,那必定是另一场灾难。” 冯潇捡起心脏,捧在怀里,轻轻擦拭着:“明天我不会出战的。” “什么?!”林铭很是吃惊:“王城不要了?!” “那是你的王城,不是我的。我是拿钱干活的召唤师。”冯潇站在古树下,看着远处的王城。 王城灯火通明,丝毫没有刚经历过白昼间毁天灭地地厮杀的凄惨。 透过乌云的月光照下来,修罗战场之上看不清哪些是妖兽,哪些是人尸。冯潇看到这尸山血海之上还飘着一些不愿离去的亡灵。如果此时发生战斗,这些是他最好的武器。在一瞬间便可以组建起一支亡灵大军。这也是他对王城来说的价值所在。有很多的时刻,冯潇也一度认为这是自己存世的理由。 “一切都会尘归尘,土归土的。”冯潇看着那些慢慢飘散而去的亡灵喃喃道。 “如果仅仅是桑晓,王城修仙者和陆续向这边赶来的修仙者,还是可以拼一拼的。但是,”林铭想到了桑晓现今所在地的另一名妖神,心中不安了起来:“如果妖狐藏马也跟他一起来的话,我想就算是你出战,这场战斗也没有太大的胜算吧?” “嘿嘿……九尾狐,藏马;五行族的后人,桑晓…”冯潇自言自语道:“真的是很棘手啊。” “你们是敌人,而且还是情敌。”林铭冷笑一声:“哼,为了一只狐狸!妖神、五行族后人、第四类族的传承,居然变成了敌人!” 风就在此时刮了起来,扬起了冯潇的长袍:“也许命运正该如此。” 那是一名修仙者从王城御剑而行,须臾之间便要飞到古树前。 林铭淡淡地说:“来找你的。” 来人走到冯潇面前,毕恭毕敬地说:“英雄,王上让我将此物交予您。” 冯潇特殊的术能让他看到匣子散发出一阵猩红。冯潇冷笑一声:“哼!谢过了。” “王上等您一句话。”来者并未着急离开,还是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 冯潇一怔:“一句话?” “是!王问您还需要什么,才会在下一次妖兽的进攻中出手。” “那麻烦你告诉王上,”冯潇嘴角阴笑,说道:“我还想要你的眼睛!” 来者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御剑而逃。 林铭见使者飞走,回头问冯潇:“何苦为难一个送信的呢?” 冯潇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打开匣子,将里面所藏之物示与林铭看。 是一个心脏。不知道被施展了什么要的咒术,还在剧烈的跳动着,仿佛是将摘未摘时惊恐留在了上面。 “这是……”林铭皱着眉头看着:“一个女人的心脏?” “我说我想要她的心,你的王便送给了我她的心脏。”冯潇冷笑道。 林铭默然。 沉寂,许久的沉寂。冯潇感觉越来越冷,亡灵在面前修罗场上空消散殆尽,乌云也随着飘散,露出了之上的繁星。他慢慢地能够感觉到即将到来的危险。 林铭问他:“下一次真的不出战?” “不!”冯潇看着天空的星,坚定地说。林铭看着他又问:“桑晓……” 冯潇打断了他,看着他说:“我知道!但是我不想出战。” 林铭用闪亮地眼睛看着他,他知道冯潇的脾气,然后说道:“那之后你能带走的,只有我的尸体了。” 冯潇并未看他,身后的冰镰持续的闪着,一会从空中传来了风啸,一头巨大的飞兽落在了面前。 林铭看着冯潇远去的方向,喃喃道:“真的不希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啊。”身上的伤口不再那么痛,但是他心中感受到的却伤离死别的悲伤。 他已经预感到了什么。 第五天清晨,法明站在城墙上看着远方,法他已经站在王城的墙上四天了。法明并未看到所担心的事情:妖兽们的大规模攻击。这几天的修仙者陆陆续续从大陆各地赶来帮忙,除了击杀一些零星的妖兽,并未看到它们大量的集结。 但是他依旧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在上一场大战过后的第三天,不知道从哪里出现了非常多的食腐虫,将战场上尸体全部腐蚀干净,一点不剩。当天夜间的一阵大风过后,天亮后再看前几日还是修罗场的王城前,已经是青草郁郁了。 法明知道,这是桑晓和藏马的杰作。 而王在第二天过后,派人将冯潇请到王宫,询问以后是否还会帮助王城御敌。 冯潇的回答是:不! 王并未放弃,接下来的第三天和第四天亲自去询问,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第五天,王放弃了。他看到这几天越来越多的修仙者被召集而来,还有法明在城头坐镇,认为就算没有冯潇的邪术,也一定能够战胜那些不知道从哪里涌来的妖兽们。 但是在城头坐镇的和尚并不这么想,尤其是他在这天看到了从天地一线间慢慢出现的那一人和一狐后,心中开始有了从未有过的绝望! 桑晓和藏马从天际边向王城走来。在外警戒的修仙者从空中看向来者,一时并未察觉他们是谁。新来的几个修仙者在这几天闲的难受,早已经按奈不住,见对方只有两个人,便直飞到距离他们半里远的地方,想在这里进行一场狙击。而那些年长的修仙者们,在后方远远地观察着。 一名手持长矛的修仙者向前抵近,对着来者大声喊道:“来者何人,速速报上名来!” 藏马饶有兴致地看着面前修仙者手里的那一杆长矛,微笑地问道:“你是来自青丘的修仙者吧?小土包上的青冥长者还好吗?”年轻的修仙者听到对方说出师尊的姓名,以为是师尊旧交,心中稍稍放松,嘴角刚刚要上翘,藏马接着说道:“不知道他屁股上的那道疤还疼不疼!” 青丘弟子听闻此言,勃然大怒,挺枪而上。一杆长枪如出水的蛟龙,向着藏马刺来。枪身通体被白色的灵光缠绕,而那枪尖,更是发出了刺眼的光芒,瞬间便将眼前之人罩在了光其中。空间在这长枪的带动下,竟然产生了裂痕。站在远处观战的长者中有来自青丘的佼佼者,见对方已经被弟子施展的能力罩在其中,更是认为大势已去。 自家弟子施展出这样的能力,他们微笑着点点头,深感欣慰。 然而,就在他们心中那份自豪还未油然而生之时,刺眼的白光瞬间消失。 撕裂的空间被凝固了,而那个地方站着的只有藏马。 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刚刚还大放异彩的青丘弟子去了哪里。 忽然,一名长者发出了惊恐的声音:“那是藏马!” “妖狐之王藏马?!” 听到这个名字,又是一阵寂静。突然撕裂声渐渐密集,比刚才的声音更加尖锐刺耳。周围的空气已经凝固到极致,似乎稍稍一用力,便会从空中落到地上。所有的人仿若见到了地狱的到来一般,几名距离稍远的长者发现了危险,催动仙法,驾驭法宝四散而逃。逃走的人回头看了一眼,没有跟来的人们,在一息时间,便都突然消失不见了。 随后,他们并没有飞往王城,而是逃向了更远处,无影无踪。 “逃跑的本事倒是更熟练了!”看着这一切发生的桑晓不屑地说。藏马没有回应,一步一步的继续向着王城走去。 而此时的王城里,几名修仙者的奔逃让他们得知了来者是谁。不消片刻,这个消息传遍了王城,藏马和桑晓带来的恐惧蔓延在整个王城里,所有召唤而来的修仙者此时心中都有了逃跑的想法,甚至在外围警戒的小宗小派,已经开始往其他地方飞去。 “大家可都是允诺了要来帮助我的啊!”王的话语里充满了绝望:“你们还都拿着我王城的仙宝异器呢!” 此话一出,一阵哗啦的声音从修仙人群中传出,他们竟将从王城得到的宝物扔在了地上,一个一个驾驭仙宝飞离了王城。不消片刻,来支援的修仙者便只剩下了那几个名门正宗的人兀自强撑着。 “阿弥陀佛!”法明看着绝望的王,双手合十,默念了一声圣号,说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言毕,他从怀中取出一枚“珠子”,扔向空中。只见那枚“珠子”,在空中滴溜溜转个不停,渐渐地变得大了起来。突然法明猛地睁大眼睛,全身立刻被金光笼罩。纵身一跃跳了上去,他向藏马和桑晓处飞去。 法明飞到藏马和桑晓面前时,他们已经有了对手。 一名手持幽蓝色长剑、负手而立的人! 林铭! 桑晓和藏马死死地盯着林铭,他们谁也没有动手,在等着什么。 鸣鸿在林铭手中散发出了从未有过的光亮,整个人被这幽蓝色笼罩着,诡异的脸上充满了刚毅! “你受伤了?”桑晓问。 “你在同情我?”林铭说。 “不,我只是觉得……”桑晓想了想,说:“有些开心。” “哼!” “我很开心,终于可以杀了你以解当年之恨。”桑晓恨恨地说,全身一用力,无形的气场扩散开来:“当年你不该侮辱莲香的。” 一阵强烈的风从三人之间吹过,青草随风摆动,站在强大气场中的林铭也如同这些青草一般摇曳着。他将鸣鸿撑在地上才勉强站稳。 “这次只有你一个人?”一旁的藏马问:“冯潇呢?!” “嘿嘿嘿嘿……”林铭看着藏马笑道:“他说了,不愿意见手下败将。” 藏马听闻此话,心中怒火陡然而起,手指微动,黑风从他身后涌出,击向林铭。林铭见状举起鸣鸿,顿时幽蓝色光芒更加强盛,将来势汹汹攻击硬挡了下来。藏马心中一惊,眼神恍惚中看到了当年那个手持长剑,立于敌人之中大杀四方的死神!但是接下来的场景却让他心中闪过了英雄迟暮的念头——林铭居然单膝跪倒在了自己面前。藏马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他挥动双臂,召唤了一股比刚才更加强大的力量,击向林铭。 林铭已经无力举起鸣鸿,眼睁睁地看着那股力量向自己奔来。就在这股强大的力量快要击中目标时,突然在空中响起了漫天的圣号: “唵!嘛!呢!叭!弥!吽!” 同时地上显现六字,在林铭面前形成了一道屏障,藏马催动的力量仿佛对这六个字颇为忌惮,一碰即溃。 “六字大明咒!”藏马心中一惊,他抬头看看站在宝珠之上的和尚,如同神佛一般通体金色,光芒万丈! 藏马对那金光颇为忌惮,攻击无法得逞,眼神中充满了怒火。 此时在一旁观战的桑晓,走到真言形成的屏障前,伸出闪烁着七彩光芒的右手,在真言上轻轻一划,法明颂出的六字真言便碎成了一片片,随着风飘散而去。 站在空中的法明看着,一言不发。 “如果我要杀他,谁能阻拦?”桑晓抬头大声问。 法明看着地上的桑晓说:“施主,我很难再从你身上看到当年的正义了!” “哈哈哈!”桑晓听到他所说,大笑道:“正义?!你跟我谈正义?!逼死了我师父平吉的你们,跟我谈正义?!” “阿弥陀佛!”法明轻轻说道:“既然施主执迷不悟,莫怪小僧不客气了!” “有什么能耐全使出来!”桑晓喊着,仙法已经从身上传到了大地。两根巨大、尖锐的树干钻出地面,一根冲向空中的法明,一根冲向还在兀自喘息的林铭。千钧一发之际,漫天佛言再度响起,百丈之高的金色佛像突然将桑晓和树干罩在其中,拦下了这要命的两击。 “没想到能够在这里见到佛家圣物!”桑晓一看这巨大佛像便知,法明脚下踩得那个宝珠,是佛家不世出的至宝!金舍利! 桑晓并未退缩,继续催动仙法,地下涌出更多的枝干,众多树干相互缠绕盘旋上升,冲破金佛,在诺大的空地上形成了参天的大树!与此同时,桑晓飞上树顶,只见他手心冲上,指捏莲花,眼睛紧闭,吟唱咒语。刹那间,漫天咏颂的佛法被这吟唱盖了下去。法明见状,将元灵守在胸口,催动了座下金舍利,光芒顿时收敛至身边,但更加耀眼。 吟唱忽然停了下来,另一道金色光芒透出云层照射进来。法明猛地抬头,紧接着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一座更巨大的千手观音从天而降。 法明脸色阴晴不定,在千手观音像的金光下,他感到很诡异。一个凡人,怎么会用佛家的法术!更加诡异的是,一个凡人,不诵经不念佛,如何会有如此强的法术召唤这样巨大的金佛! 桑晓并未给他太多时间去想,千手观音像一落地便发动了进攻。法明拼尽全力挡下几掌,便已知自己不是对手。法明自知这是用尽毕生所学来争一生死之时,于是催动仙法,金色光芒更加收敛,金舍利也随着光芒而缩小,在他胸前收缩成了一个点。法明浮于空中,双手合十,眼睛注视着漂浮于眼前的金舍利,口中颂咏佛家六字真言,突然金舍利光芒大盛,天空完全被照亮,甚至连远在王城的人都无法直视这刺眼的光。 金色舍利在法明仙法的催动下向前千手观音像飞去。桑晓见状,催动观音将金舍利握在手中。两种仙法的产物相触,并没有发生想象中激烈的碰撞。只见金舍利以原来的速度穿越了观音的手心,继续向前飞去。桑晓继续催动仙法,越来越多的手将金舍利围在其中。舍利依旧穿过了那些手,但是速度终于降了下来,光芒也不如原来那么亮。桑晓大喜,继续让更多的手挡在金舍利前行的路上。 终于,金舍利停了下来。而法明,最终力竭,同金舍利一起落在了林铭身边。 站在王城上的王,看到法明最终摔落在地上,终于受不了,大喊着跑回正殿,躲了起来。而那些名门正宗的修仙者,心中充满了惊恐。他们所有人的脑海中都闪过了一个念头:当年冯潇真的不该放他们走啊…… 桑晓从空中轻轻飘落在法明面前,指着林铭再次问法明:“我问你,如果我要杀他,还有谁能够阻拦?”法明回头看向王城,并未看到一个人,他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大势已去。 右手闪烁起来的七色光芒,映着桑晓的脸越发诡异。 “如果我说你杀不了他,”不知何时,冯潇抱着一个匣子从桑晓和藏马的后方慢慢走来:“你会不会生气?” “哈哈哈!”藏马见是来者是冯潇,心中大喜,不待桑晓说话,祭出长鞭冲了过去。 冯潇向后退了一步,祭出冰镰,同时地上浮现出圆形符文,一个面目可憎的亡灵魂魄从中凭空出现。仔细看去,居然是刚刚死于非命的青丘弟子。一股怒火在脸上看的真着,它挺枪便刺向奔来的藏马。藏马吃了一惊,向旁边一闪,长鞭同时挥向亡灵。只一下,亡灵便灰飞烟灭。而就在此时,氤氲着白色气息的冰镰从斜刺里划过他的肋下,一道血光飞出。藏马手捂伤口跪倒在地。 “手下败将依旧是手下败将。”冯潇走过他身边时淡淡地说。 桑晓拖起林铭走到他面前,说:“一息之间伤了藏马,没想到短短几年,你的术能精进了这么多!” 林铭已经没有了力气,被人肆意地拖着。冯潇看了看他,然后对桑晓说:“彼此彼此,你这几年也没闲着,千手观音像都学会了!” “呵呵!”桑晓面露笑意:“拜你所赐!” 冯潇和桑晓互相看着,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风突然安静了下来,似乎也在看着这里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事情。 冯潇想夺回林铭。 但桑晓看穿了,他说:“你抢不走的。我们谁也赢不了对方。” 桑晓看着冯潇,继续说:“今天不是我们拼死活的日子,这个废物我带走了。想要要回他的话,带着莲香的心脏来北方幽冥之地!”说罢带着林铭与藏马一起消失在冯潇和法明眼前。 冯潇并未阻拦,走到法明面前,将他扶起。同时召唤出灵兽,载着他们飞回了王城。 在王城正殿,王坐在地上,眼神空洞的看着穹顶的那些记载了家族以往英雄事迹的画。一名侍卫从外面跑来告诉他那两个人已经走了,他才回过神来。而就在此时,冯潇和法明已经步入了正殿。 王看见二人,心中大喜,向他们大声喊道:“英雄!救星!” 冯潇见到王如此模样,一言不发。他将王送他的那个匣子放在地上,轻轻打开,里面果然是一个心脏。不同于他右手的那颗心脏,匣子里的心脏早已停止了跳动。 王看到匣子,兴奋地问道:“英雄,这女子的心你喜欢吗?” 冯潇面无表情地说:“还给你!” 法明在一旁见冰镰身上的符文闪动,心中一惊,喊道:“不可!”话音未落,匣子中的心脏突然爆裂,整个正殿被弥漫的血雾充斥。 过了许久,待得血雾消散后,正殿之中只剩了冯潇和法明。王已经不知去向。 法明双手合十,用低沉的声音颂道:“阿弥陀佛!” 二人从正殿中走出,法明问冯潇:“施主,你当真要去幽冥之地吗?” “必须要去。”冯潇说道:“我要去救他!”说话间,一只灵兽在他身旁出现。 法明见他如此坚定,便不再说什么。 冯潇翻身而上,向北方飞去。 ------------ 正文 大然的猫  三花是大然最后一个收留的流浪猫。这句话好像有点不对,说不定哪天就会又有一只饿得瘦骨嶙峋的流浪猫闯进来,把大然的注意力从三花的身上移开。 三花似乎不在乎这一点。 三花刚来时就是瘦骨嶙峋的。走路都打着摆子歪歪斜斜地往墙上靠。它是穿过那片大得叫它无法逾越的废墟,(村子里的房屋拆迁后待建的废墟),才发现了村边仅剩的这处房屋的,它使出最后的力气走到门口,看到许多的猫或坐或站在那里,它们看见三花就一起叫起来,喵喵喵喵,于是大然出现了,把它抱进屋里,喂给它牛奶。给它洗澡。精心的照顾它。 现在它终于可以像以前那样,悠闲的把毛乎乎软乎乎的身子蜷在新主人家的沙发里,或者院子里的花草下。它是一只聪明的猫,轻易不去靠近这家的主人,它知道除了小主人大然之外,是没有人会喜欢它的。况且那么多流浪猫都虎视眈眈的盯着争宠。三花心里有数,最起码它是最后一个到这里的,所以大然应该没那么快就忘记它。 说起从前,三花可是一只受尽宠爱的猫咪。 那是一处四间房的院落,院子里养满了花草,一年四季主人都把房屋收拾的干干净净,井井有条。春天和秋天,三花喜欢在院子里的花草间玩耍,为了防止它抓坏花草,主人还特地为它种了一盆薄荷。三花就喜欢薄荷的味道。那感觉如醉如痴。 可是夏天,炎热使它不得不躲房屋里,于是它就整天卧在主人的客厅里那柔软舒适的沙发上,吹着空调呼呼睡大觉。客厅一角有一个专门属于它的小柜橱,里面放着专属它的猫粮,专属它的梳子,专属它的吹风机,和节日或带它外出时专给它买的小衣服。这些衣服是小主人香雪磨着妈妈给它买的。而且香雪还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思思。它以前当然不叫三花了。这名字多土气。 三花冬天的时候最喜欢的地方是奶奶的热炕头,外面呼呼的刮着北风,三花就蜷缩在炕头和腿脚不好的奶奶理直气壮地争地盘。奶奶却说有了思思,一个冬天都不寂寞。 可就在最后一个春节一过,全家人就突然开始谈论起一些奇怪的问题,吃过晚饭都聚在奶奶的屋里,三花蜷在炕头把头别进肚子上一堆松软的毛里。露出两只耳朵,断断续续的听着,奶奶说:“当真要拆吗?”爸爸说:“当真!”声音大得震得三花使劲甩动了几下耳朵。“唉!”妈妈叹口气。“可是,我喜欢住楼房。”是小主人香雪。三花不由抬头看看,顺便张大了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又把头埋进身体里。奶奶怯怯的问:“不搬行吗?”妈妈的嗓音忽然提高了:“不搬咱抗的过去吗?人家叫你咋样就得咋样!”于是就沉默了。 后来他们经常这样反反复复说这些话,直到过了正月十五种完蒜。 天一暖起来,三花就想起它的猫薄荷,它迫不及待走出囿了它一个冬天的屋子。奇怪,往年的花花草草都消失了,院子里空空荡荡的,一盆花也没有。三花有些兴趣索然,它伸出前爪,撅起屁股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走到墙角靠着的梯子前,磨了磨闲了一冬的爪子。一纵身爬上了梯子,顺着梯子上了墙头,它眯起眼睛翘起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就势一蹿蹿上了正房。三花小心的往屋顶爬,脚下的瓦砾发出轻微的响声。它感觉自己像是走在蓝色的天空里,阳光像无数温柔的剑雨透过蓬软的毛射在它的皮肤上,暖暖的。走到正中间它躺下来,四脚朝天。阳光的剑雨就晒的它浑身痒起来,最后它实在忍不住了就翘起脑袋从脖颈下到肚皮再到后腿一下一下的。忽然停下来。它看见一排排整齐的房屋和街道,在蓝天的怀里。被每一根细细的阳光细细地清洗,洗得那么新,那么亮。他们那么安静,安静的像一幅画卷。 这情景叫三花停在那一动不动足足有几十秒。忽然一条雪白的影子在红色的屋顶一闪,三花的身子也随着震颤了一下,它认出来那是一只猫,一只雪白的不含一根杂质的猫。它的美丽吸引了三花,它毫不犹豫地站起身来向那只猫落下的地方追去。 三花恋爱了,可这是一场损失惨重的恋爱。 那只白色的母猫根本就不喜欢他。那是一只高贵纯种的波斯猫,闪着动人心魄的蓝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叫三花有一种舔一下的感觉。但是波斯猫炸起浑身的毛,尾巴高高地举起来,龇着牙发出嘶嘶的警告声,愤怒地看着三花一步步后退着,忽然一转身闪电一样逃之夭夭了,三花失意的舔了舔鼻子,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呜呜声,转身要走。忽然它看见另一只猫正偷偷摸摸向波斯猫离去的地方靠近。 三花停下来,悄悄跟在后面,它想看看那只猫想干什么。那是一只体态健硕的虎斑猫,黑灰相间的条纹漂亮得叫三花有些妒忌。它不由低头看看自己身上这一片黑一片黄一片白像打补丁一样的毛色,自卑起来。停下脚步,可那美丽的身影突然又在前面出现了,三花被牵制了似的浑身一震,压低身形继续跟了下去。 就这样,三只猫走走停停,一会儿上房,一会儿落地。一会儿钻进胡同,一会儿跑到谁家的农用车下,你追我赶停不下来。后来波斯猫似乎实在太累了,就跑到村外一家场屋里,虎斑猫跟着进去了,三花赶到时,正看见波斯猫撒娇地用一只前爪一遍遍扇着虎斑猫的耳光。虎斑猫蹲坐在波斯猫的面前,眯着眼睛享受着。 三花没敢进去,它知道打搅了两只猫的幽会意味着什么。它本来是想英雄救美的。可没成想人家是一对恋猫。三花不甘心地在屋外走来走去,弄得浑身沾满了草针和苍耳。光亮的皮毛顿时乱蓬蓬的了。 直到天黑下来,三花才感觉到自己的肚子饿了。它才想起来回家。三花一路悲伤地哀嚎着,整个村庄都知道了它失恋了。房屋为它发出轻微的叫谁也察觉不出的叹息。 三花迷路了,由于注意力只放在了那两只猫上,它没有注意路。 当它回到家时已是半夜三更。四周静悄悄的,三花穿过胡同,计划着从主人在墙外堆的柴垛上上墙头,再顺着梯子下来,可是这个计划用不着了。主人家的大门居然敞着。三花受伤的心灵忽然得到了一些安慰。 主人还在等它。 可是一进院儿三花就觉得不对头,屋门居然也敞着,三花一个箭步蹿进屋子,它愣住了,眼前的一幕给它的打击比失恋大上一千倍。一万倍。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了。往日光滑的连蚊子都站不住脚的地板上丢满了杂物。主人,沙发,小柜橱,猫粮。就连奶奶的炕也只剩下一个土台子。这里除了残留的熟悉的气味什么也没有了。三花忘了饥饿发疯了似的四间屋子跑来跑去,不停地呼唤。最后累得倒在一堆破衣物里睡着了。 三花不知道他们今天搬家,更不知道香雪放学后就在这等三花,等到很晚才哭着和妈妈离开。 天亮的时侯,三花被一声轰隆隆的巨响惊醒了。它惊慌失措地跑出屋子,它从没这么害怕过,就连过年放炮它都没有这么怕。          它把住墙角,吃力地爬上墙头,找了一个隐蔽处,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脸往响声发出来的地方瞧。一只巨大的铁手举在半空,咯咯愣愣的快活的叫着朝一处房屋拍下去,轰隆隆!一面墙倒塌了。三花吓得浑身毛炸起来。转身想跳下墙头,却重重地骨碌下来。好在它是一只平时走惯了墙头的猫。三花没有受伤,它只是有点儿懵。它觉得这一切变得太快了,好像做梦一样。一天的功夫它就由一只宠物猫变成了流浪猫。 三花不得不在大街到处流浪了,为了填饱肚皮,它经常和另一些流浪猫争抢垃圾堆里的残羹剩饭。 一连下了两天雨,傍晚,雨一停,三花就迫不及待的从一堆破草垛底下钻出来,向村里有人家的地方跑去,拐过一条街是三花经常找吃的垃圾堆,可是今天,当三花刚刚一出现,就有一只流浪猫恶狠狠向它扑来,打得三花蒙头转向。它这才知道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地方又被占领了,三只饥饿的猫正争抢一条鱼刺。嘴里冲它发出呜呜的警告。三花不甘心地看了看,最后还是走开了,好汉不吃眼前亏。 三花避开人向另一条街走去。 令三花大失所望的是这条街上的住户已搬走了,整条街死一样的寂静。一处外墙上粘贴着瓷瓦的房屋,在夕阳的余晖里闪着美丽而孤独1的红光。三花踩着湿漉漉地面,心里难过极了。忽然它闻到了一股肉的味道,喵,三花精神一震向着肉香跌跌撞撞跑过去,在一户已被拆掉了大门的大门口,放着一小碗面条,和几块熟肉。三花顾不上看看有没有危险,冲上前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它已经饿了两天两夜了。 以后三花天天来这里寻找吃食。几乎每次都可以找到。原来这是一户没有搬走的人家觉得剩饭扔了可惜,就偷偷倒在这里,好让一些猫啊狗啊的过来吃。 这天,三花正大口大口的吃着一条咸鱼,忽然看见一条小狗向这边跑来,三花赶紧叼起鱼躲进门洞里面,偷偷地瞧着。 小狗跑到跟前停下来,这是一只流浪狗,三花从那肮脏瘦弱的外表和那双可怜巴巴的眼神里就能断定。小狗没有立刻去碰小碗里的东西,它蹲下来向门洞里面看,它分明是看到了三花。 三花不用再躲了,它叼着咸鱼冲出来,护住了那个小碗,龇着牙呼呼的吼着向小狗示威。三花决定誓死保卫自己的小碗。小狗依然没有动,它的喉咙里发出细细的悲鸣。就这样僵持了一分钟,小狗终于悲哀地叫着转身走开了。三花看着这条瘦小的背影,心里忽然生出了怜悯,就连三花自己也不会理解自己,它居然叫住了那条小狗。 三花认识了皮皮,它把自己的小碗与皮皮分享。然后它们又一起找食物,一起找住处。后来它们在村南头找了一间破草房,算是有了家。 白天它们就躲在破屋子里睡觉,饿了出来找点吃的。晚上,它们一起出去找食物,一起玩耍。它们几乎遛遍了整个村庄。看到那些好好的平房被拆除,许多钢铁机器被运来,遍地都是高高的神气十足的吊塔。一些平地上盖起了高楼,一些房屋正被拆除。还有人在陆陆续续地搬家。三花还惊奇的发现,一些为了腾房子的人,也无家可归,就在村边搭起临建。有集装箱的,也有石膏板的。虽然三花分辨不出什么对什么,可它忽然想到主人,他们会不会住在附近呢? 三花决定寻找主人。 夜幕降临了,这是个晴朗的夜晚,月亮圆圆的贴在半空,星星把夜空拉的更加高远。三花如果记不错的话,这应该是秋天的月亮。几天以来,三花都围着村子周围的住户打转,皮皮跟在它后面,显然它猜出了三花的意思,只是没有表示反对或者同意。许多人家因为住在村外而养着狗。一见到被养着的狗皮皮就会好一阵难过,它想起自己的主人。但是皮皮没有勇气回到主人身边。这么多天了,主人如果要它,肯定会找它的,因为它根本没有离开村子。 三花避开那些仗势欺负它们的狗,越上临建的房顶,它断断续续听到了人们的议论才知道,原来整个村庄都要被拆除,重建楼房,这叫联合建房。一个叫开发商的有钱人拆了人们的平房来盖楼房,叫人们用平房换楼房住。 夜深了,人们都进入了梦乡,梦里他们搬进了自己的新家,干净整洁的楼房。 几天下来都没有收获,只剩下三家没找了,三花鼓足勇气向那三户人家走去。 这是三处集装箱做的临建,好在没有狗,皮皮和三花一处一处地看,走到第二家的时候,皮皮忽然停住了,它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悲鸣,眼泪扑簌簌掉下来。它在那站了许久忽然转身跑掉了。三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紧紧跟在它后面。它奋力追上去,挡在了皮皮的前面,三花看到皮皮眼里的泪,明白了,它气愤地打了皮皮一记耳光,皮皮只是低下头。 夜已经很深了,三花和皮皮又回到了那里。三花在远处看着,皮皮使劲的用前爪扒门,发出一声声哀求。许久门开了,皮皮的主人出现在门口,他弯下腰细细打量皮皮,忽然兴奋地大喊起来:“啊呀!是我们的皮皮!”然后他向远处看去,借着月光,他看见了三花,“哪来的野猫!”三花并不害怕,它还在为皮皮高兴当中。那人见没有吓跑三花,就弯腰拾起脚下一块砖头向三花投过去,三花这才如梦方醒,惊慌失措地跑掉了。 天渐渐冷了,一些楼房已经初步完成,空旷的废墟上矗立起一排粗砾的灰墙,越发显得荒凉冷寂。三花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它倚着墙,慢慢走在剩下的街道上,这里还有几十户人家没有搬走,可是由于天凉了,人们就不再吧吃剩的饭菜丢掉了,能找到的吃食也越来越少了。忽然,从玉米囤底下钻出一个小脑袋,鬼鬼祟祟的往外看,它可能没有看见三花,便爬了出来,三花一眼就看见了它,老鼠!三花的心一阵狂跳,它从来也没有捉过老鼠,在主人家时见了老鼠也视若无睹。美味的猫粮叫它对任何食物都不感兴趣。 今天饿急眼的三花恨不得吃一切可以吃的东西。三花伏下前身,弓起后腰,瞄准了机会快速扑了过去。老鼠也许根本没有想到会有天敌,因为许久以来这里的猫都不捉老鼠了,它们甚至看上去很和平。可是今天三花被饥饿逼出了本性。猫的本性。 三花三口两口连皮带骨头一点没剩,把个小老鼠吃掉了。 这个冬天三花有了饭食。 因为玉米有的是,所以老鼠有的是。三花渐渐强壮起来。人们有时在夜里出来或回家时,偶尔会看见一道黑影像剑一般从眼前掠过,或是两盏小小的绿灯绿莹莹的飘在半空。那就是三花。它已经担当起保护这一带玉米的职责了。 直到春天来临人们脱粒玉米时一些人才如梦方醒,原来一直有一只野猫在这一带活动,怪不得我们的玉米今年糟蹋的不厉害呢! 大地又开始变暖,老鼠也因为没有玉米吃迁移了。三花又开始陷入了饥饿。它游走在大街上,看到人们又开始了搬迁,街道越来越少,直到最后眼前一大片废。三花在废墟的尽头找到了大然的家。成了大然的猫。 三花感激大然,所以从来不去围着她转,追着她要吃要喝。 渐渐的,一些猫开始被认领,跟着自己的前主人高高兴兴地走了。一些猫被抱养了。三花却不再盼望什么了。它已经无法改变晚上出去的习惯了,它喜欢在野地或废墟里遛弯,顺便捡拾些垃圾来吃。它看着楼房在一天天多起来,就开始有了一点点莫名其妙的担忧。其实三花的担忧不是没有缘由的,它又开始听到了那种议论,这是大然一家的。 “不搬不行吗?我们好端端的房子啊!” “人家都住楼了,我们抗不过去!” “我喜欢楼房!”三花从假寐中抬起头,愣愣地看着大然,这句话香雪也曾说过。 三花失踪了,在大然家搬迁的那天,没有人注意到这些。大然也只是知道少了一只猫而已。 ------------ 正文 闺蜜情  夏巧梅和郭琳琳是闺蜜,两个人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杜浩然。而杜浩然在她们两个之间有爱也有怜惜。如果一定要做出选择,那么他选择巧梅。巧梅性格内向沉稳,乖巧含蓄。 巧梅和琳琳是同一个县城的,也是邻居。两个人从小玩到大。巧梅选择本市的大学,为了方便照顾和她相依为命的妈妈。琳琳也选择本市的大学,为了能和巧梅在一起。 杜浩然是她们的学长,家境优越,成绩优秀,毕业后进入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巧梅和琳琳晚一年毕业,在学校时,三个人经常在一起玩耍,一起看电影,巧梅有不懂的问题总找杜浩然探讨,渐渐地巧梅暗生情愫。 杜浩然平时不在学校食堂吃饭,自从和巧梅琳琳交往密切后,只要出去吃饭,总叫她们两个。当然她们两个巴不得改善伙食呢! 饭桌上,巧梅殷勤的给杜浩然夹菜,杜浩然也同样给她夹菜。琳琳见状,也叫嚷着要杜浩然给她夹菜,杜浩然应允。三个人在欢快的气氛里吃完饭。 之后的一段时间,巧梅单独约会杜浩然,大胆向他表白。杜浩然接受了,并且亲吻她。巧梅将两个人的恋爱关系告诉琳琳,琳琳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呼吸急促,她缓缓的倒在地上。巧梅将她送往医院,得知琳琳有先天性心脏病。 琳琳在病床上对巧梅说,她也深深地爱着杜浩然。如果有一天,你们两个结婚了,一定不要抛弃我,我只要和你们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绝不会干涉你们的婚姻。 巧梅抱着琳琳大哭,点头同意。在巧梅心里,琳琳是她最亲的姐妹,不分彼此。在感情上也慷慨的接受琳琳。 杜浩然得知她们之间的约定,被她们的情意感动了。他说:“我杜浩然何德何能,让你们这一对不是姐妹却胜似姐妹的姐妹爱上。今生,我绝不辜负你们。” 巧梅和琳琳终于大学毕业,两个人又进入一家公司上班,琳琳做文案,巧梅做业务。 巧梅不善言辞,一个月下来没有一点业绩,这和她的性格有直接的关系。琳琳看到巧梅因为工作焦头烂额的样子,心生疼惜。便帮巧梅拉业务,约客户。 饭店里,灯光辉煌,琳琳一杯又一杯敬酒陪喝,把几位老总说得心花怒放。琳琳捂着胸口,跑进卫生间大吐一番。想到这笔业务搞定,巧梅就能拿到一笔提成,她不禁笑了。 第二天,琳琳没去上班,巧梅给她打电话,才得知她昨晚喝多了。巧梅放下电话便来到琳琳的住所,刚到门前,便看到杜浩然的车停在外面。 巧梅没有上去,默默离开。巧梅得知琳琳帮她拉业务很感动,特意给她买套护肤品和服装感谢她,琳琳欢喜接受。巧梅说她有心脏病不能过度喝酒,要爱惜身体,对于巧梅的关怀,同样琳琳也感动,默默地照样帮她拉业务挣业绩。 不久后,巧梅荣升销售部经理。琳琳为此感到很开心。快到十月一国庆节了,巧梅和杜浩然商量结婚。两个人整天忙忙碌碌,无意中疏忽了琳琳。琳琳心酸极了,当她得知原来他们在准备婚礼时,尴尬的笑笑并祝福他们。 两个人顺利结婚,各忙各的。只是琳琳好久没和他们一起吃饭了,也不经常到他们的家了。杜浩然很奇怪,问巧梅,“琳琳好久没来我们家了,她怎么了?” 巧梅说:“琳琳应该恋爱了。”杜浩然心里咯噔一下,表情尴尬,巧梅看在眼里没有继续说下去。 实际上,琳琳休假到北京散散心。为了自己能斩断情思,也为了不进入他们的家庭,换了手机号。只告诉了巧梅,而巧梅却没有在浩然面前提起。 之前的约定,三个人共处的承诺早被巧梅忘记。她绝不容忍第三者来介入她的感情。 一年后,浩然想要孩子,一次体检得知巧梅不能生育。浩然痛苦万分,他是独生子,父母的希望,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于是,浩然决定借腹生子。巧梅不同意,两人发生争执。 琳琳回来后,巧梅在她面前声泪俱下,控诉自己的不幸。琳琳义愤填膺质问浩然,浩然有苦难言。 几乎每天巧梅都会给琳琳打电话询问她的身体状况,琳琳很感激。终于有一天,巧梅提出借琳琳的卵子和浩然生孩子,琳琳考虑几天欣然答应。巧梅前提条件是生下孩子琳琳就离开,琳琳看在多年姐妹情意上愿意帮忙并同意。 私下浩然找过琳琳,他说后悔和巧梅结婚,后悔选错人。他说,“巧梅个性虽然内向,但是心机颇深。”琳琳点点头表示承认,但她也愿意帮助巧梅,毕竟姐妹一场。 浩然感动至极,拥抱琳琳。两人纠缠在一起,没想到这一次竟意外怀孕了。琳琳犹豫该不该告诉他们,浩然正好来找她,她告诉了浩然。 浩然欣喜若狂,说马上离婚娶她。琳琳不同意,她不能伤害巧梅。愿意生下孩子远走他乡。浩然情难自禁,大哭,觉得对不起她。 巧梅得知琳琳怀孕,愤怒的找到她。争吵后,两人心平气和坐下谈判,谈判内容是:孩子生下后由巧梅抚养,琳琳离开。终身不得见孩子,否则她就会告诉孩子他的身世,让他一辈子活在阴影里。琳琳为了浩然答应了这个苛刻的条件。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是个男孩,浩然和父母激动到哭。只有巧梅拉着一张脸,病房里他们才是一家人。 巧梅捂脸哭泣,悄然离去。她来到公园里静静地坐着看那一汪湖水。从小时候和琳琳的友谊,又到大学时在一起的时光,包括两个人对浩然的爱慕,琳琳对她的种种好,一幕幕浮现眼前。她记得自己答应过琳琳,不会抛弃她的。为什么却又开始避讳她了? 琳琳生病她没去照顾,一路走来都是琳琳对她好,为她在付出,然而自己却在利用她。甚至琳琳当初帮她拉业务,也是她默许的,因为她了解琳琳,只要对她一点好,她就会十倍的还回来。 想到这里,巧梅泪如雨下,觉得特对不起琳琳。而这次也是她主动找琳琳替她生孩子的,虽说违背了她的意愿,但是,付出的还是琳琳。 巧梅决定忍痛割爱成全他们,自己退出。瞬间,她心里轻松了很多。她马上到育婴店买了进口奶粉和尿不湿,还有婴儿衣服之类的,她认为这是她应该做的。 回到医院,琳琳看到她眼睛红肿又买了这么多东西,心里顿感愧疚。她忙说:“巧梅我一星期后出院然后回我妈家。以后,我就不打扰你们的生活了。孩子交给你,我放心,只是辛苦你了。” 巧梅哇一声哭出来,紧紧地抱着她,哽咽着说:“琳琳,对不起,是我太自私,是我只想着自己,完全没顾及你的感受,我和浩然离婚,你们在一起吧!这是我的心里话。” 琳琳难以置信的凝望着她,眼泪哗哗落下来。她摇摇头,说:“不,巧梅,你我亲如姐妹,我怎能夺走你的婚姻自己去幸福呢!这样做我生不如死。” “你应该得到这份幸福,你值得拥有这份幸福,浩然,他爱的是你。”巧梅微笑着说。 杜浩然低着头,又抬起头,看看琳琳,又看看巧梅,“你们两个对我有情有意,我…只是我,不值得你们爱。” 浩然父母见状,马上打破尴尬,“等琳琳出院再说,现在琳琳这么虚弱,说这些不合适。”所有人都沉默了,婴儿的啼哭声适当响起,巧梅缓缓抱起孩子哄着,孩子突然咯咯的笑了。 巧梅把孩子放在琳琳手里,琳琳爱怜的抱着他柔软的身体,摸着他娇嫩的小手,母爱瞬间燃烧起来。她亲亲孩子的额头,又亲亲她的小脸蛋,幸福的泪水挂在脸上。 巧梅哭了,浩然哭了,为这个小生命的诞生哭泣。 一个星期后,巧梅把琳琳接到自己家里伺候月子。从早晨开始忙碌到中午又到晚上,做饭打扫卫生洗尿布,巧梅欢喜的做着这些,嘴角始终挂着笑容。孩子哭,她第一个奔跑过去抱在怀里,孩子尿了,她给换尿布。俨然当做自己亲生儿子对待,琳琳看到这一幕幕感动的泪水落下。 这一个月巧梅变着花样给琳琳做饭,浩然根本帮不上忙。他下班回来逗逗孩子,然后再和琳琳说说话,两个人大大方方的聊天,巧梅心里无限感慨,人们常说,防火防盗防闺蜜,可是她的闺蜜虽说和老公有不正当关系,但是从来没想过要破坏她的家庭。就冲这一点,巧梅就敬佩琳琳。 晚上吃饭的时候,琳琳说过一段时间就回老家待几天,巧梅和浩然同意了。并且巧梅告诉她,孩子过百岁的时候一定要回来。琳琳答应了。 转眼间,到了给孩子过百岁的日子,巧梅在饭店定了十桌。亲戚朋友同事都到位,只有琳琳没有出现。巧梅给她打电话,电话关机,给她老家打电话,也打不通。 巧梅失落的放下电话,望着一桌桌来客,尽量恢复喜悦的表情。 当天晚上,巧梅抱着孩子面对杜浩然,“你去把琳琳找回来吧!她一个人在外我实在不放心。毕竟她是孩子的亲妈,我不能让她四处奔波,更何况她的心脏病能承受得住劳累吗?” 杜浩然沉默不语,摇一下头又点一下头,“算了,我觉得她不可能回来的。” 巧梅瞪大眼睛问:“为什么呀?我已经不介意她和你……” “为了你,也为了这个孩子。你是她最亲的人,你认为她能做到在你眼皮下晃来晃去吗?孩子是她的骨肉,她希望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杜浩然点燃一支烟,烟雾迅速扩散在空间里。 顿时,巧梅哑口无言。一年后,巧梅收到一封信,看信封上的笔迹就知道是琳琳写来的,她撕开信封,那熟悉的字迹印入眼帘。 “巧梅,分别一年了,你们还好吗?孩子还好吗?我想你们都很好吧!我时常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真的好怀念当初的我们。可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爱杜浩然,也爱你,爱孩子,可这一切都属于你。曾经,我也想过把你的一切都抢过来,可是我做不到。巧梅好好生活,好好爱孩子,爱他。我在国外结婚了,祝我们一切安好吧!” 巧梅捧着信,泪水模糊了双眼。 ------------ 正文 鬼夫  吉时到!请新娘上轿!”这一声呼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杨白芷看了眼桌上摆的男方送来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肘子、喜果以及衣服、首饰。笑了笑,盖上了盖头,站起来向门口走去。 身后是爹娘的嚎哭声,娘亲追至屋外,想拽住她:“芷儿,咱不嫁了好不好?”她没有回头,径直的走进花轿。 “起轿!”随着这一声呼声,这台八抬大轿缓缓被抬起。全份金灯执事,正在安睡之际人们,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单鼓、单号、单唢呐的吹奏声,在这深夜中不免有些刺耳又恐怖凄清。被吵醒的人们正想破口大骂,忽而又噤若寒蝉。这是冥婚,罪过罪过,翻个身又睡了。 花轿在谢府门前停下,没有过火盆,没有宾客,亦没有新郎官。喜婆牵着她的手,过了门槛,走过大堂,左拐右拐的进了喜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了矮桌,供“新郎”的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其实不用喜婆牵引,她闭着眼也能走到他的房间。她对谢府,太熟悉了。 谢家的人,皆不敢开见她。或愧疚或心疼或欣喜。所有人都退下了,喜房里只剩下她了。杨白芷缓缓的掀开盖头,入眼的是她再熟悉不过的陈设,只不过都披上了红布。红的太耀眼,红她的眼睛发酸。 这一天滴水未进,她却也不感觉渴和饿。褪去身上的凤冠霞帔,脱掉鞋子,把被子掀开,整个人钻了进去。闭上了眼,仿佛累到睡着了。只是眼角无意间滑落了一滴泪,滴到喜被上,却也看不出痕迹。 “谢图南,我终究是嫁于你了”。杨白芷轻轻的说了句,泪再也忍不住了。嚎啕大哭,泪眼朦胧中她仿佛看到了他们的过去。 第二章:垂髫 “小姐,您快下来吧,摔下来可怎么办啊,您别吓唬奴婢了小姐。”丫鬟小彤一脸生无可恋的对着树上正努力的想摘桃子的杨白芷喊道。 此时的杨白芷正当六岁,姑娘家的文文静静在她那儿荡然无存,上房揭瓦,上树摘桃。若是在乡下她定能下河捞鱼,只可惜杨家是个还算富有的商贾之家。在城里住着,城里的护城河也不能轻易下去,令她那下河捞鱼的愿望打了个空。但是不妨碍她继续上房揭瓦上树摘桃,小姑娘家家的天不怕地不怕,爬起树来猴儿也比不上。 杨老爷外出经商了,家里夫人又最宠这幼女,挨不住幼女的各种请求,便同意让她带着侍女和几个小厮出门遛弯。只是把她那乱糟糟的头发扎了起来,换了身她三哥的衣服,再加上那淘气劲,估摸着没人觉得这是个女娃娃。杨白芷带着小厮和小彤从后门,走出去没几便发现,后门对面那条街上的桃子树成熟了,那粉嫩嫩的桃子挂在那,仿佛在冲她招手,引诱她去吃一般。她便急冲冲的走过去,趁着小彤愣了个神,便抓着树干蹭蹭蹭几下爬上去。只是她人小手短,就算爬上去也不是轻易就能摘得到桃。 这正值七八月盛夏,桃子虽成熟了,但也不像九月那般,桃子挂满枝头。更何况这桃树长在后街街头,也不知道多少人摘了。剩下的零零散散的挂在枝头,小短手够不着,一只手抓着树干,另一只手试图把身子拉到最长,去抓那桃子。小彤在下面看着干着急,又不会爬树。招小厮商量到有没有人会爬树,会爬树的小厮正准备往上爬上去,剩下的人全围着树,准备接着那连狗都嫌的小娃娃。 杨白芷才不管下面人怎样,她正全神贯注的伸直手去够那桃子。忽然就听到有个声音在她耳边问道:“喂!你在干什么?”给她吓了一跳,身子一个不稳,掉了下去,还好树也不高,下面的又有小厮接着,小命全是保住了。 命是保住了,却把小彤和小厮们吓个半死。爬树的小厮也下来了,跟着下来的还有一个穿的绿油油的小娃娃。杨白芷站直了便觉得怒不可遏:“你是谁!你怎么藏在树上吓人?” “我一直在树上,何时吓人了”小娃娃道。 “你吓着我了!”杨白芷争辩道 “怪只怪你贪吃,只看到桃子却没有看到我,怎么能算我吓你”小娃娃好似要翻白眼道。 杨白芷觉得自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恼羞成怒道:“你敢不敢跟我比摘桃子,我摘的多,那你便跟我道歉,承认你吓我。你摘的多,那我便道歉。”小娃娃看她一眼,眼神好像在嘲讽她,你刚刚一个都摘不到,怎么好意思跟我比。 杨白芷感觉自己被人看扁了,气的要冲上去就打那小娃娃。小彤从小看着她长大,自然看她一眼便知道她要干什么了,赶紧一把把她抱起来哄到:“小姐,该回府吃晚饭了,夫人的该派人出来唤了。咱们回去好不好。”又低头对小娃娃说道:“小少爷,您家夫人也该叫唤了,您也回去吧。”便抱着杨白芷跑回府了。杨白芷在她肩头上喊到,:“你等着,明日这个时辰我便要你好看!”小娃娃看着她乐了。 第二日,到了昨日那个点,杨白芷便忍不住了,便要溜出门去。可是昨日小彤把事情告诉娘亲,娘亲便不许她出门了。小彤又在门外看着,怎么办呢。她眼睛胡溜溜转着,看到了窗。欣喜的,蹑手蹑脚的走过去窗边,轻轻的打开窗子,又把她的小凳子搬过来,垫着脚爬了上去。悄咪咪的溜到了后门,后门小厮竟然不在,这是天也助她吗,用小手捂住嘴巴嘻嘻嘻的笑起来。从后门出来后便赶紧跑到桃树下,小娃娃果然在! “哼!我是来让你好看的!”杨白芷跑到他面前嚷嚷道。那小娃娃看着她,眼神有点迷茫。昨日她那身装扮,跟个男娃娃似的,今日娘亲不许她出门,自然也不会让她穿三哥的衣服。她今日穿的是一身粉嫩嫩的女儿装,难怪第一眼小娃娃感觉迷茫。迷茫片刻后小娃娃便醒悟道:“你原来是个女娃娃!” “嗯?”这回轮到杨白芷迷茫了。五六岁的娃娃,如果没有人特别去教她男女有什么不同,她便对性别意识不那么清楚。杨夫人觉得女儿太小,说了也不明白,便一直任她天性发展。她也不知道她跟三哥有什么区别,不都是娘亲的亲亲吗?疑惑归疑惑,她还是看着小娃娃问道:“你到底是谁?” 小娃娃眉头一皱:“我叫谢图南,昨日新搬来的,我家就在对面。”他转过身指了指,杨白芷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对面街上那座旧宅子翻了新,上面写着谢府二字。 那是他们的初次见面。 第三章:豆蔻 杨府老爷回府后,休息了两日,发现他的幼女最近总不见人影。不免有点奇怪,便问夫人幼女最近怎么样。夫人一时语塞,支支吾吾到,在跟女师傅学习呢。杨老爷不太相信幼女能这么沉住气,几天没吵闹他反倒有点不习惯了。 便打算踱步到后院看看,杨老爷带着夫人来到后院专门开辟出来给儿女的读书斋。三个儿子那边倒是认认真真跟了老师学习,转头一看女儿那边,差点没气死。只见女师傅在上头念着女戒,下头的杨白芷睡得可不是一般的香。正当杨老爷要过去训斥她一顿时,杨白芷醒了,抬头看了一眼还在叨叨叨什么妇德不必明才绝异也的女先生,小眉头一皱,冲先生问道:“先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先生说到:“便是说女子不才便是德。” “那先生您算不算有才?”杨白芷继续问道。 先生答道:“自然是有的,不然怎会教你。” “那先生您是不是有才了那便无德了?”杨白芷天真的问道。 先生一时语塞,不知做何答案。看到先生无言以对,杨老爷也语塞,这孩子!更想教训她了,便打算走上前去。哪知杨白芷看到先生思考神游中,便偷偷的往后门跑去,到一起玩的点啦。 往桃子树方向跑去,杨老爷杨夫人觉得奇怪,这是去哪?快步跟了上去。 “谢图南!谢图南!”刚出后门杨白芷便冲着桃子树方向喊到。杨老爷杨夫人快步走到后门口,发现桃子树后走出一个同女儿一般高的男娃娃,穿的绿油油的,不由得惊奇,这是桃子树精?转念一想不对,子不语怪力乱神。只见那俩娃娃聚合在桃子树下不知在玩什么。杨老爷杨夫人两人对视后,做了商量。 杨老爷:“六岁也不小了,是该知道男女授受不亲了。” 杨夫人:“这……芷儿也还什么都不懂呢。” 杨老爷:“教吧。” 两人便上前去。跟谢图南谈论了一番,便领着俩娃娃去了谢府。 谢府内 杨老爷谢老爷详谈甚欢,两人皆是商贾,只不过一个卖丝绸,一个卖茶叶。相见恨晚。 另一边的杨夫人谢夫人也似乎谈的很来。杨白芷和谢图南面面相觑,而后俩人决定还是去桃子树下继续玩。 谢家老爷和杨家老爷决定把丝绸和茶叶一起售到西域去,一来一回可以挣很多,只是山高水长一去一回要好久。 谢家和杨家订了娃娃亲。而两个定亲的主角还桃子树下欢乐的玩泥巴。 谢家和杨家决定共建一所书斋,共谢杨两家六个孩子学习。杨家三兄弟加杨白芷,谢家大哥以及谢图南。 说来也怪,杨白芷在女先生这里什么也学不进去,光学会了顶嘴。而到了书斋,跟几个兄弟一起后便学了进去。只是杨夫人觉得,这女子学男子所学的东西没什么用,便还是把女先生请来继续叫她女儿家该学的,可她一天到晚净往书斋里跑,女先生教的一句也听不进去。而后不了了之。 在这书斋里,杨家三兄弟和谢家大哥也只学了几年,便陆陆续续束发,另换了先生,学起了其他技艺。也只剩下杨白芷和谢图南。 仿佛印了谢老爷给起的名字一般,图南,取字庄子《逍遥游》中的“而后乃今将图南。”图南,南飞也,喻志向远大也。谢图南仿佛学什么都很快,学什么都很认真。相比起来,杨白芷简直要被比成泥,什么也都学,什么都也不精,唯一学的精的就是那个机灵劲,什么鬼点子都有,什么祸都能闯。往往闯了祸,如果谢图南不帮她善后,总是要挨骂。 在书斋混了六年,哪个先生都被她整过,都气的胡子发白,只愿甩袖而去,可每每看着谢图南,还是把气忍下去,这孩子太聪明也太乖巧,和杨白芷对比起来,简直让人心生怜惜不忍甩袖而去。 在十三四岁的豆蔻年纪里,杨白芷成了众人眼里的混世魔王,谢图南成了众人眼里的模范生,童生,秀才,举人,进士,一步一个脚印。 杨白芷怒不可遏,明明坏事一起干,好事一起做,大家都觉得坏事是她做的,好事是谢图南做的。比如女先生觉得她顽劣不堪,在她手上打了几下,让她长点记性。她倒是没长记性也没记仇,只是在跟谢图南打闹的时候觉得手掌生疼,便跟这厮说了女先生教训她,他笑她活该被打,被她追着打了几条街。第二天女先生便来向娘亲告状说衣服上被人倒了墨水,是她干的。她平白受了一顿骂。但是她明明没做,这简直欺人太甚。 谢图南是个王八蛋,这个念头一直存在她正值豆蔻年纪的脑海里。 第四章:及笄与束发 杨白芷及笄了!虽然以杨白芷的名声,来提亲的人肯定没几个。但是有杨府的富与名声在,还是陆陆续续有人来提亲的。但是来提亲的一一被回绝了,谢家和杨家两家决定要把娃娃亲公布于众,这样就不会有人再来提亲了。 杨白芷及笄之前,谢图南便束发了,俩人仅仅相差一个多月。杨白芷生于十月,而谢图南生于九月初。 可是这女子及笄便可婚嫁,男子需二十弱冠方是成年。所有杨白芷仍需等谢图南五年。只是杨白芷尚不懂。谢图南自束发后便愈发沉默,书斋的先生又换了一波,教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即礼仪、音乐、射箭、驾车、识字、计算。杨白芷自然是跟着学,只是她这六艺皆学皆不精,礼仪勉强维持日常生活,音乐可以弹几个调,射箭能射到最边缘,驾马都勉强,更不论驾车。识字倒是都识,计算是不在行。样样能气死先生。 这日六位先生商议,决定把下午的时间让给射箭和驾车两位先生。两位先生一合计,打算带两个学生去郊外练习射箭和驾车。这次练习是在两位先生觉得两位学生已经基本熟悉教程的情况下去练习的。驾车去郊外,先生决定先让谢图南驾车,试试功底。一路上很平稳人车马三者和谐共处。 到了郊外,一位先生一位学生。射箭先生和驾车先生争着先教谢图南,杨白芷双目一瞪,就要生气了,谢图南便对先生说:“芷儿驾车尚不熟练,先生先教她驾车吧。射箭先生与我先去旁边练习射箭,如何?”驾车先生也不好拒绝,便只能上了车,唤杨白芷驾车。 射箭那边有多和谐,驾车这边便有多乱,杨白芷驾车毫无章法,随心所欲,七拐八拐,左扭右扭,不仅让先生觉得晕车快吐了,马也快吐了。在树林里乱窜,要么险些撞树,要么拉不住马,车颠簸不堪,先生怀疑她其实已经学会了驾车,只不过在肆意报复。晃了两圈,先生受不住了,嚷着要下车。先生下车后恶狠狠的对她说:“你自己好生练。”便跑去吐了。 杨白芷笑嘻嘻的说道:“好嘞!”便抽了马一鞭子,狂跑了起来。没跑几步,马也受不住,膝盖一磕,连人带车摔了过去。谁也没想到这顽劣不堪会被摔成这样。谢图南那边眼睁睁看着她连人带车摔下去,都不敢相信是真的,直愣愣的站着。还是射箭先生大喊到:“小姐出事了!”他才大梦方醒。冲了过去,几个大男人连忙扒开那那车,扒也扒不动,谢家的车,不仅是木头所做,为了能更牢固更美观,掺了金银。重的很。杨白芷被压在里面如何,谢图南不敢想。他只是拼了命的想扒开那车架子,扒到手出血也不知。 谢图南最后只记得,车架子底下的杨白芷,满脸血污。他记得他小时候爱穿绿油油的衣服,长大了反而不爱穿了,喜欢一些深色的衣物,觉得那样显得深沉。他还记得杨白芷不爱绿色来着,她总是嘲笑他那身绿油油似个树精。而今她穿的这身浅绿色,显得她那般白,仿佛平日里各种瞎玩瞎闹都晒不黑她。而今这白已经被血污染的黑红。他觉得他的手在抖。 大夫说了,她可能醒不过来了。谢杨两家家人哭到不能自已。 他不信。从满是哭声的房间里跑了出来,跑到了他们当初初见的桃树下。他觉得泪止不住。捂脸痛哭的时候仿佛听见有人跟他说,愿不愿意一命换一命。他愿意。只是能不能再给他五年时间,他要娶她。那个声音说好。 第五章:弱冠 杨白芷醒了,她睁开眼看到的是娘亲爹爹兄长们满脸泪水,谢家夫人和谢老爷也是。她觉得奇怪,问了一句怎么了。哭声戛然而止。被震惊的说不出话的杨夫人看了眼她那满脸疑惑的幼女,再一次哭出了声。 杨白芷看到她娘哭了,忍不住要挣扎起身,却感觉浑身都疼的不行。她呻吟了一声,便看到了谢图南站在门口处,笑着看着她。阳光散在他身上,仿佛透明。 众人觉得虚惊一场,再也不让杨白芷胡闹,成天让她安安分分呆在家中,就学女红。可就她那性子怎么受得住。成天想着法子逃跑。她发现后街那颗桃子树又长大了些,谢图南对她更温柔了,成天对着她笑,笑到她头皮发麻。于是变本加厉的折腾他。 换上三哥的衣服,把头发扎起来。便拽着谢图南去了春风楼。喊了几个姑娘唱曲,谢图南竟也不反对,仿佛她干什么都可以,捅破天也行。她觉得越来越奇怪,可是又不知道哪里奇怪。 谢图南不再勤奋了,成天跟着她游手好闲,四处晃荡。先生们都说谢图南泯然众人矣了。谢家老爷和夫人也无可奈何。 谢图南越来越暴躁了,无论谁跟他讲话都不耐烦,连杨白芷也如此。杨白芷每每被他气到,跑回了家,他也就只是看着她跑进家门。再也不会逗她开心了。 谢图南终于弱冠了。谢杨两家决定选个黄道吉日便给这两娃娃成亲。两家人欢欢喜喜的订嫁妆,订提亲礼,一切准备就绪,就得黄道吉日了。 谢图南坠马身亡了。就在成亲的前夕。谁也不敢相信喜事变丧事。可这是事实。谢家人要把红布撤下去拉上白布,杨白芷疯了一般的不让人动手,只是一直喊着,明日成亲。 这是要结冥婚。杨家人痛苦不堪,杨夫人哭着对幼女说道不要。杨白芷听不进去,谢家人虽是心疼杨白芷,可也不愿儿子就这么去了,最后默认了这一举动。 杨白芷出嫁日,谢杨两家反目。 第六章:梦醒 在婚房中,初为人妻的杨白芷并没有跟平常人家女儿出嫁般的欣喜,也没有即将成为人妇的羞涩。此时有的只有一脸悲怆决然。回想起这些年点点滴滴,凄然而又白暂的脸颊不由露出一丝微笑。 渐而笑出了声,婚房外空无一人,此时也已深夜,离天明还有二个时辰左右。这房内的笑声有些伤悲,逐渐笑声渐渐隐去。 只见杨白芷坐在床上,面无表情眼神决绝的望向供台,好似在喃喃自语些什么:“图南,你还记得么,那年我在桃树下碰见你,你把我气的我恨不得打死你。再等长大了些,你干什么,我便想干什么。夜里日日盼着天亮,因为天亮了我便可再去寻你,再见着你,好像见着你心里才能充实点。我被这不知所谓的情绪影响着我的全部,于是我去翻书,我从书上瞧到,知道了这便是喜欢。便是爱。此后你开心我便也开心,你不开心我也欣喜不起来。好似成了一个大傻瓜。” 说完杨白芷脸上笑意盈盈的接着说:“这些年,你学识卓然,弓马骑射样样精通,我从心里觉着欢喜,偶尔也会吃味的想着你这混蛋会不会喜欢上别家姑娘,所以对你我老是凶狠万分,但当每回看到你看着我,从你眼神中便知道了自己多想。当从爹娘那知道你我定下娃娃亲的那一刻起。图南!你知道么我兴奋的一夜未眠。整夜都想着你是我的了。开心的不得了。但后来,你变了,变得暴躁。变得没以前温柔。我私下问你怎么了,你也不说。只是一脸不耐烦的叫我走开。我便整日开心不起来。觉得你我之间是不是生疏了。以前你可是什么都跟我说,所以我觉得你肯定发生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怕你不开心,我便不再追问。想着你跟我大婚后应该就会好些,但万万没想到这些变故会发生在你我身上。娘亲安慰我说算了吧,说天下何处无芳草,但娘亲不知道的是,我除了你,此生再也爱不上别人了。于是我排除所有的声音,嫁与你,不为什么。就因为这是我从小的梦想,日日可以跟你在一起的梦想。只不过此时你不在了。”说着说着杨白芷的眼角眼泪止不住的开始滴滴答答在膝盖上,渲染出一朵一朵的泪花。 过了些许,杨白芷止住哭泣,目中决然,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戚戚然的说道:“图南,这是我让丫鬟从坊间买的鹤顶红,听说喝下便可见你,我不愿你一人孤独,我是你娘子,我说过你在何方我便在何方,我们夫妻来世相见。”只见杨白芷准备服下毒药之时,屋外狂风不止,漫天悲鸣。此时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供台上的长生排位蓦然倒下,杨白芷停顿了手中毒药,望向被风刮开的窗户,窗户前正好是对着儿时桃树的方向,只见桃树上此时好像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杨白芷不由 揉了揉哭发红了的双眼,发现树上人还在,心里一突,便下床穿好鞋袜,穿上简衣向门外奔去,跌跌撞撞小跑到桃树下,只见树上人影独坐,此时缓身慢慢转向她,待人影全部转过来之时,杨白芷如遭雷击。 呆然下,不禁泪流满面的向树上小心翼翼问道:“图南?是你么?” 树上人影没有说话,向杨白芷招了招手,让她上去。 杨白芷没有一丝犹豫,此时也没有小时候那般笨手笨脚的,三两下就爬上了树,就近细看,果然这个人影就是已经去世的谢图南。 被杨白芷看着的谢图南没有面对看杨白芷,只是坐在桃树上眼睛直直的望向前方,然后声音还是一如既往温柔的跟杨白芷说道:“白芷,我已死去,舍不得你,便向神灵乞求,再来见你一面,今夜见你之后我便去阴司黄泉了。” 杨白芷在听到眼前人开口了,确定了自己是真的见到了谢图南。便小心翼翼的碰了碰谢图南,见眼前人并非幻影,也没听谢图南说什么,就一把抱住谢图南,好像得了天下最大的宝藏一般,迟迟不肯松手,害怕松手过后,眼前人就不见了一般。 被抱着的谢图南看者眼前这个自己从小爱到大的女孩,不由露出一许温柔的笑脸,苍白的手抬了上来,摸了摸怀中人的小脑袋,温柔的说道:“还是长不大啊,怎么跟个小孩子一样。” 杨白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在谢图南怀中乱抹,恶狠狠地说:“脏死你这个王八蛋,你这个混蛋····王八蛋” 谢图南楞了一下不禁哑然失笑,对着怀里已经成为自己妻子的女孩说道:“我向冥府阴司只讨了一个时辰,天亮时,便离开了” 杨白芷缓缓抬起额头,看向眼前人,瞧着还是跟以前一样温柔,但知道这些在一个时辰之后便会荡然无存,便急忙问谢图南,到底发生了什么。 谢图南看杨白芷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以及刚才婚房中的那一幕,谢图南缓缓开口道:“那日,你驾车坠落,性命危在旦夕,大夫跟我说,你活不成了,我心如刀绞,疼痛难忍,想起你我小时候见面的桃树,便走向桃树。你还记得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的场景么?” 杨白芷思索片刻,便疑惑问道:“当时只见你坐在桃树上,却也不知为何?” 谢图南捏了捏杨白芷的脸颊,说道:“那日我在树下玩耍,忽然脑海中显现一个声音叫我过去,我便爬了上去,脑海中声音便消失了,我当时觉得新奇,便在树上找那个声音的来源,只不过找了好久都没见那个声音,直到见你,我便忘了此事。后来你坠车,生命垂危,我便想起此事,走到桃树前,盯着桃树不由自主的说了句,你还在么?” 杨白芷听到此处,紧张疑惑的问:“那桃树可应了你?” 谢图南点了点头;“对,那桃树应了我,我当时紧张之余问桃树,小时候为何唤我,桃树跟我说它本是前朝一位武将,因杀戮过多,身上所缠怨气太重,所以不得投胎,因此百年后祭身与这桃树之内,期待有一天能转世投胎,而当时我谢家所搬进的府邸,正是这名武将百年前的府邸,所以我走到这树下时,他便与我说了话。” 杨白芷又问到:“你的死,可与他有关?” 谢图南拉起杨白芷的手,紧紧地握着,“那武将因不能投胎,所以需要借阳体转世,以灵魂之体进我肉身,因本身进桃树百年,涤去自身怨气,所以阴司也认不出孤魂何物,所以他就可借此转世投胎,只是这名阳体,必须得自愿供上,不然阴司查也查的出异样。” 杨白芷好像明白了什么,眼泪缓缓淌出。“你为了我?值得么?” 谢图南依旧温柔,把眼前人搂进怀中,“没有什么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你好我便好,你活着,我便也活着。我走之后,你要好好活着,代替我,一同活着,等到明年春暖花开,遍地流苏。你会再见到我。······”说完杨白芷眼前一空,心中也一空。只留一人空坐树上。此时不见月,不见影,也不见你。依稀记得他最后说了句。“大梦该醒了。娘子。” 杨白芷一下睁开了眼,望着幄帐。这是她的闺房,不是喜房。 小彤端着水盆进了屋,打算给小姐擦拭身子,小姐已经沉睡月余了,老爷夫人都快哭瞎了眼,她从小看着小姐长大,也心疼小姐。端着水盆走进,看到杨白芷睁着眼睛,惊的水盆掉了都不知。忽而大喊:“小姐醒了!” 杨白芷醒了神,往小彤方向看去,只见谢图南从门口冲了进来,冲到她床前,就静静的看着她,笑了。 初见是惊鸿一瞥,南柯一梦是你。 杨白芷大梦方醒。 第七章:梦非梦 杨白芷看着冲她笑的谢图南,泪忍不住流了下来。小彤看到图南少爷进来,便退了下去,在门口遇见了杨老爷杨夫人谢老爷谢夫人,笑嘻嘻的说到:“少爷在里面呢,老爷夫人们等会儿再来吧。“ 杨夫人不太放心,还是想去看看女儿,被杨老爷拉了出去。 屋里只剩下他们俩人。 谢图南走上前去,坐在床沿边,伸出手环抱住她,把她的脑袋放在他的胸口。屋里只听见杨白芷低低的抽泣声。 过了好久,杨白芷终于止住了哭声。把头从谢图南怀里抬起来,带着鼻音问他:“那些全是梦吧?“ 只见谢图南右嘴角往上挑了挑,轻笑道:“不是梦。“ 杨白芷心里一颤,惊恐不已。不是梦?那是什么?还有,眼前的谢图南怎么这么陌生,他虽是会温柔的抱着她,可是,谢图南绝对不会做挑嘴角这么阴邪的动作,他从来都是那么阳光那么温柔的人。 “你是谁!“杨白芷颤着声音问道。 “我是图南啊,你相公啊。““谢图南“笑的愈发诡异。 “你不是他!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你心里不是都清楚吗,那个可不是梦。““谢图南“终于不再笑了。 “图南不是说,你只是借他肉身涤去怨气后便投胎转世了吗。你怎么会,怎么会还在他体内?“杨白芷控制着自己,冷静下来问道。 “这小子为了救你,甘愿把自己交给我,我说什么他就信什么,可他哪知道,我要得可是他肉身。从第一眼看到他我便知道,这娃娃的身体便是我完美的容身之器。他的命可好,大富大贵,一生平平安安,寿终正寝,至少是十辈子修来的命。正好能洗去我身上的怨气,早便想抢了他的身体,可惜,他身上竟然有那死和尚开过光的符,我近不了身。偏偏你给了我机会,让他自愿把肉身给我。你可真是我的福星啊,我救一下你也是应该的。“说罢,“谢图南“大笑起来。 杨白芷心中大痛,恨自己又愤怒不已。这时她看到了“谢图南“脖子上的护身符。注意到她的视线,“谢图南“一把把护身符扯了下来扔给她,摇头笑道:“如今他已经魂飞魄散,而我,已经是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了。这护身符,对我已经无用了,你尽管去找那死和尚,看是我杀了他还是他能收了我。“ 杨白芷心中大骇,谢图南已经魂飞魄散了?这个恶鬼已经完全占领了他的身体?并且不怕驱邪物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想哭想喊,可哭不出来喊不出来。往往心中大悲是无声的。 “你老老实实的,我会让你过的好好的,若是动什么歪主意,全家都别想活。“恶鬼说完,转头便离开了。 第八章:老和尚 恶鬼走后,杨白芷呆呆的坐在床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有人唤她,抬眼一看,是小彤。小彤身后是杨老爷杨夫人和谢家夫妇。 “芷儿,你怎么了,饿不饿啊,图南说你想娘亲做的鱼汤,娘亲给你端来了,喝一口好不好?“杨夫人焦急的问道。 杨白芷没有看杨夫人,捡起附身符就对谢夫人问到:“娘,图南的护身符掉我这了,我看着挺精致的,这是哪来的?我看他从小戴到大。“ 谢夫人也满脸心疼的看着她,说道:“你跟图南成亲才几天,怎么就生病了呢,从小身子骨都好好的。来,先把汤喝了吧。“说罢便接过杨夫人手里的碗,给杨白芷喂了口汤后继续说到:“这个护身符是当年图南五岁时,灵感寺的方丈化缘到家里,看到门口那桃树,说家里风水不好,让搬走。但是我跟你爹那时候才刚搬来两天,又怎么会再搬,只当他胡说八道。随后方丈看了眼图南,便给了他这个护身符。说以后有什么再去灵感寺找他。我看这护身符挺灵的,明天我再去灵感寺向他讨一个给你。“ “图南去哪儿了?“杨白芷突然问道。 众人一愣,杨夫人担忧的看着杨白芷:“图南去京城了,说是赶考,考取功名再回来。怎么拦也拦不住,你这才刚刚好,他怎么就走了呢,也没跟你说一声。“ “无碍的,他的志向就是这个,我没事。明天我跟您去灵感寺见方丈吧。“她转头对谢夫人说道。 “你身体还虚着呢,明天我和你娘去就 行了,你就别去了。“谢夫人说到。 杨夫人应和:“你别去了,我们一定给你讨个护身符回来,你先把汤喝了,快凉了。“ 汤喝完,众人让她休息一下,便都退出去了。屋里又恢复安静,不,是寂静。 杨白芷睁着眼躺着,她怎么也不想闭上眼睛,一闭上眼就回回想起那天在树上,谢图南轻轻的在她耳边说:“大梦该醒了,娘子“的情景。她忍不住红了眼眶。谢图南,你不是说是梦吗,梦醒了你应该回来了啊,你为什么还把我留在这个噩梦里。她就这样一直想一直想,睁眼到天明。 第二天早晨天刚刚擦亮,她就爬起来,没有惊动小彤,自己洗漱好收拾好。悄悄的从后门溜了出去。在城西口找到马行,给了马夫点钱,让他驾着她去了灵感寺。 也不知道颠簸了多久,终于到了灵感寺山下。她其实很怕马车,自从那次事故后。马夫跟她说,山上马车上不去,需要自己爬上去。她道了声谢,看了眼那好似没有尽头般的阶梯。走了上去。 马夫看着她的背影,叹了声气,又是一个苦难的孩子。这灵感寺灵是灵,可是它也邪气的很,一般人是爬不上去的,因为它好像没有尽头。而能爬上去的人,都是遭了很大的苦难,心中悲痛欲绝无能为力只能来求助的人。听说上去的人基本都解决了问题,不知这姑娘能不能上去,希望她也能度过难关吧,挺漂亮的一小姑娘,可惜了。马夫摇摇头,抽了马屁股一鞭子,走了。 ------------ 正文 重获新生  一步、两步、三步,慢慢地,慢慢地她觉得越来越冷。冰冷的海水,漫过她的小腿,渐渐地,下半身的裤子已经湿透。她不作半分停留,继续向着海中走去。 她失魂落魄,脑子里乱糟糟的,不停地重复播放着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求死的意识已经占据了她的大脑,无从摆脱。此时,她忘了家里嗷嗷待哺的女儿,忘了含辛茹苦将她养大的父母,忘了与她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忘了生活当中一切对她好的人。只记得那个负心的人,只记得恨,把自己往死路上逼。 她打了一个冷战。海水已经浸透她的上衣,冷冰冰的海水将她包围。她的心就像泡在海里的浮草,苍白无力地渐渐冷却。她把自己丢掉了,也把自己的心放在了冰冷的海里,沉沦着,即将永坠黑暗。看不到光明,她的眼里,只有那白茫茫的海水,仿佛在呼唤着她,要她永远葬身于此。 她突然哭了。泪水划过脸庞,滴落在海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差那么一点点的距离,她就可以永远永远地睡在大海的怀抱里了。她全身都已经僵硬,再也无力气回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无边的海水,一点一点地由脖子再到下巴,慢慢地漫过头顶。她的呼吸都将要停止了。 可是她却没有一丝的恐惧,死,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解脱。再见吧,世上的一切,她再无半点留恋。她的女儿,她父母会照顾得很好,她累了,请允许她做一回懦夫,逃到那个再也无人找得到的地方去吧。 就在她的世界陷入黑暗,生命一点一点远离她的时候,突然传来了呼喊着她名字的声音,那是一声声怒吼,撕心裂肺,仿佛花尽了那人所有的力气。声音穿过重重的海水,最后化做一丝丝音符,钻进了她那被海水填满的耳朵里。 是谁,是谁在呼喊着她?她想睁开双眼,再看一次这个让她心生厌倦的世界,她想看看,是谁这个时候还惦记着她。可是,她的眼皮上似乎被万重山压着,再也动弹不得。她想扯着嘴角嘲笑一下自己,只可惜,她再也笑不出来。哪怕是嘲笑、讥笑一下自己,也无能为力。她的脸已经僵硬成冰,她将要与世长绝。 “兰兰!兰兰!”她那将要被海水冲走的身体让人给托了起来,那人将她连拖带拽,将她死死拖拉上去。一步一步地,她离海水越来越远。冰冷慢慢退去,她昏昏沉沉地,一连吐出好几口海水。原来嗡嗡作响的耳朵,现在听力也慢慢变得清晰起来。“兰兰!兰兰!”真的是有人在叫着她的名字。是谁?到底是谁? 她努力着想睁开眼睛,突然,一道白光向她袭来,将她张开一条小缝的眼睛刺着发疼。她心中一慌,把眼睛再次闭上。“咳,咳,咳!”她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将肺里仅存的氧气都咳了出来。眼前一黑,再次陷入了黑暗。 “兰兰,兰兰!你醒醒!你这是何苦呢。一声不吭的,你这是在干什么啊?你的女儿,你不要了,你的父母,你也不要了。你有勇气去死,可是却没有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你真是一个懦夫,你真是一个可怜虫。你快点醒来,你女儿还在家里等着你回去!你给我醒来!”那人一边说着,一边用手在她的胸口上有规律地施着压力,把她腹内的海水挤压出来。如果不是她的大动脉处有着浅浅的跳动,那人估计要给她做人工呼吸了。 她身上的衣服湿漉漉地贴着,岸上的风一阵阵吹来,往她全身的毛孔钻去,终于,她有了知觉。她伸手摸了摸,手上抓起了一把沙子。脑子里一片空白,她这是在哪儿?又是谁在呼唤着她? 她用手挡住头上的太阳,艰难地睁开双眼。一下,两下,她的眼睛眨了又眨,终于可以看清周围。眼前那个满脸焦急的人就是刚才救她一命的人。她一见到那人,眼泪再也无法控制,哗哗地流了出来。 她是造了多大的孽才会活成现在这个样子啊?而造成这一切的人偏偏就是她自己。所以她才要寻死,她无法原谅,内心的鄙夷,让她无处可逃。 眼前的人,正是她日夜相处的同事。她现在还记得当初他刚进公司时的青涩。如今,他已经退 褪去当年的稚气,成为了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年,她对他的淳淳教导,让两人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这个人见证了她的失败人生,知道她所有的苦衷,所有的后悔,所有的过错。也正是因为他对她的了解,才会在今天一直尾随着她,把她从深渊拉了回来。 “阿才,你干嘛救我?我想死,我想死啊!呜呜呜!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没脸再活着,你不该救我的!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她头发湿答答的,散在脸上,浑着泥沙,渗着海水,再加上眼泪冲刷出来的两道沟渠,“糟糕”两个字已经不能形容她现在的样子。眼泪鼻涕融合了在一起,她这个时候看起来真像是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婆子。 “兰兰,你糊涂啊!你才多少岁?你的女儿才多大?你不能活在以前的阴影里,完全不顾亲人的感受,这样做是不负责任,是在逃避,是无能!你再想想,你如果说这是一个错误,那你就从头再来过,你把女儿带到这个世上,没有好好爱护她,反而让她受苦,你怎么对得起她?你醒醒吧!那个男人不是你的唯一,你该走出去了!” “呜呜呜,啊——说得容易,可是我做不到!我无时无刻不在后悔,当初如果不是我贪玩不爱惜自己,怎么会怀上孩子,怎么会嫁给他?一切都怪我,都是我的错。我恨他,更恨我自己!”她擦了一下脸,手上的沙子沾到了脸上,看起来青一块,白一块,黑一块,狼狈不堪。正如她此刻的心情。五颜六色,生不如死。 “你死了是一了百了,但是你的父母呢?你的女儿呢?你是独生女,你要爸妈白头人送黑头人?你死了,你也是把他们的命给带走了。你的女儿还这么小,你是不是也要把她的命给带走?你没有错,你父母没有错,你女儿也没有错,错的人是他。可是他这个时候正在干嘛?你死了,他会为你伤心吗?你自己想一想,如果还想死,那我就不拦你。等你女儿长大了,我会告诉她,她有一个不负责任的妈妈,有一个狠心丢下她的妈妈,有一个自私的妈妈。兰兰,你想清楚了,我说到做到。” “你!啊——啾!啊啾!阿才,没想到你的心也会这么狠!我,我,我错了还不行吗?以后你可别告诉我女儿这件事。我以后不做傻事了。”她眼巴巴地看着他,生怕他真的会告诉她女儿,她有一个这么没用的妈妈。 “好,只要你不再做傻事,这件事保证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起来,我扶你,回去吧。你这个样子回去,可能会把你爸妈吓得够呛。这附近有没有你熟悉的人,先去那里收拾一下再回家?” “我有一个朋友住在对面那栋白色的大楼里,我去那里找她。我就跟她说我不小心掉海里,然后让你给救了吧。你得保证这事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不然我可不会放过你!” “放心吧!连我你都信不过吗?快走吧!” 死,没死成。她的这一生,真够失败的,一夜情,一击即中,迫不得已,跟不爱自己的人结了婚。她拼死把女儿生下来,换来的却是那个人的不闻不问,没有半点温暖,到最后自己还得了产后抑郁症。想死,也死不成。她的前半生,就这样废了。 幸好,她迷途知返,劫后余生。人们常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那次寻死不成后,让她大彻大悟。既然婚姻没有感情,那她就不要这个婚姻。她净身出户,只身带着女儿走出那个家。她什么都不要,只求他放她一条生路。她会一个人把女儿养大,会给她世上最好的东西,会把她培养得很好,只求与他再无瓜葛。 在原来的公司已经呆不下去。别人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她总觉得如芒在背。她怕,怕在上班的时候,有人在悄悄地议论着她。她也怕,怕别人知道她离婚后露出可怜她的眼神,更怕看到的是有些人脸上那幸灾乐祸的表情。不得不承认,是她太懦弱,是她太敏感,是她忍受不了别人的眼光,哪怕是一点点的风吹草动,也能让她心惊胆颤半天。所以她干脆辞职,另找出路。 “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天无绝人之路,她在父母的支持下,与人合作开办一家公司,慢慢地学着做起了属于自己的事业。女儿从小开始爸爸就对她不闻不问,所以在她离婚后,也没有给她惹麻烦,乖巧懂事,成为了她所有的精神支柱。她一个人,反而活出了别样的精彩。 这个世上,除了她的父母和女儿,她最感激的人就是阿才。如果那天不是他在,她已经化作海里的一缕孤魂。所以在她事业稳定之后,就让他过来帮忙,把自己的半壁江山交给他打理,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那年,那天,发生的那件事,已经在海水的冲刷之下,永远消失不见。如今的她,事业有成,女儿懂事,还在前些日子里找到了真正懂她怜她爱她的男人。人生,在不知不觉当中圆满了。海水苦涩的味道,已经在她的脑海里淡去,她尝到了这个世上最甜蜜的味道。她坚信,未来会更好。 ------------ 正文 现实梦境  八月底,许昕本以为已经过了旅游最旺的时间段,但是眼前排队登机的两条长龙告诉自己,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确切地说,这是短时间内第二次印证了自己的错误,三个小时之前,在拉萨登机的时候,已经证明过一次了。 飞机从拉萨起飞,经停沙城,飞往青城。本以为要在沙城机场候机厅待上至少一个小时,但是许昕去了趟洗手间后,刚在登机口旁边的等候区坐了十几分钟,书才看了没几页,广播里就通知登机了。 队伍排得实在有些长,两条直线容纳不下所有人,还在队伍末尾拐了个弯,又排出去不短的距离。许昕抬头看了看,估计全部检票进去还要几分钟时间,所以自己还是在座位上再安心看一会儿书吧。说来惭愧,出门都半个多月了,随身携带的一本书却还没有看完,书皮封面倒是不出意外地磨损折皱了许多。 “我又登机了,很快起飞,后会有期。”许昕是最后一个登机的人,放好行李在座位上坐下来之后,他给丁蕊发了这样一条短信,随即关闭了手机。 在西藏这段时间,因为高原反应,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虽说从拉萨到沙城时已经睡了一路,但是重新登机之后,许昕还是一坐下便感到睡意侵袭,很快又进入了梦乡。 许昕和丁蕊本来的计划是从沙城出发,坐火车慢慢晃悠到拉萨,这样可以有一个海拔从低到高逐渐适应的过程。火车票都已经提前订好了,但就在许昕从青城前往沙城的半途中,丁蕊告诉他事情有变:原本已经提前跟领导说好的休假不得不推迟一周,而且休假时间也由原来的两周压缩到了一周。那么,为了能在西藏多玩两天,只能退掉原来的火车票,改为乘飞机前往。 这样的变故对于许昕来说倒是无所谓的事情,多出来的一周时间,自己可以在沙城好好转转,重温一下大学时期的美好时光。许昕去大学母校待了两天,一条路一条路地走遍了校园每一个角落,去上学时经常上课的教室里坐了坐,吃了以前在学校时常去的几家饭店,还和学弟们一起打了会儿篮球……周末约了两个在沙城工作的同学小聚,一起去体育场看了场足球比赛,吃饭时畅谈了大学时期一些难忘的回忆和毕业后各自的有趣经历……去了一个学弟工作所在的周边小镇,跟学弟一起泡泡温泉游游泳,喝喝小酒吃吃鱼…… 在沙城机场候机准备前往拉萨的时候,原本还担心许昕一个人待在沙城会很无聊的丁蕊,在听许昕讲述完自己充实而愉快的一周之后,感觉心安的同时又有些嫉妒。本来领导是要取消她的休假,在她据理力争并保证加班加点,尽量用一周时间完成两周的工作量之后,领导才又同意了她的请求。所以这一周,她是在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和超负荷的工作量中度过的。 飞机正点起飞时间是晚上九点三十八分,而就在他们以为马上要登机的时候,最不想听到的航班延误通知却适时通过广播传到了他们耳中。只说了因为天气原因暂时无法起飞,具体起飞时间待定,让乘客不要离开候机大厅,随时留意广播通知。 在来机场的路上,丁蕊就一直念叨着千万不要延误,此时听完广播,想到每在沙城耽误一分钟,可以在西藏玩的时间就少一分钟,她杀人的心都有了。看到丁蕊义愤填膺的样子,许昕连忙安抚她:在中国航班延误才是正常的,所以如果正点起飞了,反而可能不是什么好事情;再说既然没通知具体延误多长时间,说不定半个小时,顶多一个小时之后就能飞了。 在许昕的一番劝导之下,丁蕊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最后竟还反过来安慰许昕说好事多磨,让他不要上火。万幸,飞机只延误了两个小时,在午夜十二点之前,许昕和丁蕊总算离开了沙城。飞机起飞之后,丁蕊的脸上才又露出了笑容,许昕也终于轻松了下来。 可能是之前一周的工作确实太累,飞机刚一起飞,丁蕊就靠在窗口边上睡着了。现在已是名副其实的三更半夜,但是许昕却全无睡意。虽然已经在沙城玩了一周,可真正在前往拉萨的飞机上坐下后,许昕突然觉得恍惚起来,感觉很不真实。 看着窗外渐远渐小的城市霓虹,丁蕊就在自己身边,想到两个多小时之后他们就将一起到达向往已久之地,许昕的眼前不禁模糊起来。他收回自己望向窗外的视线,抬手点亮了阅读灯,还是尽量不要沉入到回忆当中,集中精力看会儿书,或许可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飞机即将到达拉萨贡嘎机场,请各位旅客调直座椅靠背,收起小桌板,系好安全带……” 因为思想上一直在做着斗争,所以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许昕虽然眼睛一直盯着书本,可是实际上他总共也没看上几页,看过的也基本上不明所以。扭头看了看丁蕊,睡得很踏实,一路上动都没动一下,一直保持着斜靠在窗口边上的姿势。 “嗨,该醒醒了。”许昕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丁蕊,此时飞机已经降落在跑道上开始滑行,而丁蕊还没有要自己醒过来的意思。 “到了吗?”丁蕊坐直身子,转着圈扭动几下脖子,问完后又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是啊,外面好像在下雨,刚才广播说拉萨现在室外温度只有九度。” “呀!托运之前忘记拿出件厚外套了,不会感冒吧。”丁蕊说完后搓了搓自己的胳膊,像是现在已经感觉到了寒冷似的。 “不用担心,我带了件外套放在上面行李架上,而且候机厅里应该不会冷,出去之前取了行李,把厚衣服拿出来穿上就行了。” 一走出机舱,许昕就感觉被自己刚刚说过的话打了脸,不禁怀疑起飞机上的播报是否准确,因为外面冰凉的空气让人感觉温度好像是在零下。许昕赶紧把拿在手上的外套递给丁蕊,两人加快脚步,要尽快去把行李取了才好。 贡嘎机场距离市区有大概一个小时车程,虽然此时是凌晨两点多,但外面疾风骤雨,车子只能开得比平时还要慢一些。等到达事先预订好的酒店时,已经将近凌晨四点。刚一进酒店房间,许昕就连打几个喷嚏,喉咙也开始有些难受了。 “在机场的时候,我说外套让你自己穿,你非得给我。你快点先去洗个热水澡吧,让水烫一点,洗完后吃点感冒药,幸亏我提前准备了。”房间内的空气也是冰凉的,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酒店的被子都是很厚的棉被。丁蕊发现房间里没有空调,怕盖上这厚厚的棉被还是会冷,于是又从柜子里把两条备用的也拿出来,一张床上放了一条。 “放心,没什么事儿,睡一觉起来就好了。”虽然丁蕊说话的语气里满是责怪,但是许昕知道她是在担心自己。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是这样,好话不会好说,现在都毕业几年了,风格还是没变。 许昕显然对自己的情况太过乐观了。虽然一夜安眠,但是临近中午醒来的时候,许昕感觉自己的全部体重好像都集中在了头上。倒不是很疼,但是昏昏沉沉的没有精神,更难受的是嗓子像被很多根针在扎一样,用舌头舔一下都能感觉到密密麻麻的炎症颗粒。 丁蕊已经先于自己起来了,正在用电热水壶烧水,她坐在桌边翻看着许昕带来的书,等待着水开。 “你什么时候起的?”许昕从床上坐起来,晃了晃自己沉重的脑袋,希望能够把自己晃得清醒一点。 “醒了啊,我也才起没多久,刚刚洗漱完。你感觉怎么样?”丁蕊说着话的时候水开了,她说完后拿起水壶倒了两杯水,端了一杯过来递给许昕。 “还行,头稍微有点晕,嗓子也有点疼,多喝点开水就好了。”许昕接过丁蕊递来的水杯,他怕丁蕊担心,所以尽量轻描淡写地说道。 “看来你真的有点感冒了,赶紧起来洗漱一下,然后我们出去找点吃的,吃完饭后你再吃点药。”丁蕊听到许昕说话的声音有点变了,把手背放到他的额头上试了一下,感觉只是稍微有一点点发热,也就没太担心。 “好的,这就去。”许昕把杯子放在床头柜上,刚烧开的水有点烫,还是等洗漱完再喝吧。 “您好,先生,请问您要喝点什么?”“您好,女士,请问您要喝点什么?” 许昕感觉到机舱里一阵轻微骚动,睁开眼睛抬头看了一下,刚好迎上女空乘热情的笑脸。自己刚刚不是在拉萨的酒店房间里喝水吗,怎么一眨眼又在飞机上了。 “先生,您要喝点什么,我们有果汁、可乐、咖啡……” “给我一杯开水吧,谢谢。”没等空乘小姐说完,许昕便微笑着回答道。 刚才的水才喝了两口,嗓子刚感觉舒服了一点。许昕接过空乘小姐递过来的杯子,喝之前不禁舔了舔嗓子,还好,现实中的自己嗓子并不疼。喝完杯子里的热水后,许昕才真正清醒过来,奇怪,刚才做的梦不正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吗,为什么会在梦中又一次重现呢。许昕闭上眼睛认真回忆着刚才的梦境,想看看梦与现实是否能够对得上。 “我本来是按照两周时间做的攻略,现在倒好,只有一周时间了,得重现规划一下。”丁蕊说完后喝了一大口甜茶,这已经是第二壶,相比之下藏面就显得很难吃了,丁蕊只勉强吃了几口,面汤倒是喝了个精光。 “嗯,都听你的,我跟着你混。”许昕也不喜欢吃这藏面,而且现在头昏脑胀,实在没什么胃口,所以他也只比丁蕊多吃了一点点。 “拉萨我们至少要留两到三天时间,今天算是已经过半了,也就是说我们最多只有四天时间去其它地方,来回都算上。” “其实一周时间都在拉萨也是可以的,既然时间有限,我们也不必那么赶,要玩就玩得充分一点,悠闲一点嘛。” “可是好不容易来一趟,不多玩几个地方多可惜。” “如果你感觉玩得不够过瘾,以后可以再找机会来呀,我随时奉陪。” “哎呀,都怪我们领导,烦死了!不管了,先把拉萨想去的地方都去了再说吧。” “对嘛,出来玩就要放轻松,如果玩都要弄得东赶西赶,那还不如留在公司加班呢。” “也是,那我们先想想下午去哪儿。还是先回酒店吧,你赶紧回去把药吃了,我听你这说话的声音实在是别扭。”丁蕊说完后便起身去结帐,结完后和等在一旁的许昕一起走出了餐厅。 “你要不要也吃一点预防一下,别回头再被我给传染了。”许昕吃完感冒药,听到正在阳台上晒太阳的丁蕊咳嗽了一声,开始担心起来。 “那你离我远点就好了,要不我们两个分开玩儿?” “好主意啊,不仅可以分开玩儿,还应该分开睡呢。” “一边去,谁跟你一起睡了!” “嗳,咱俩一起睡过那么多次,别说你都忘了哦。” “滚!” 许昕和丁蕊两个人实在太熟悉了,熟到很多次一起出去玩的时候,有时条件不够只能同床共枕,但是仍然能做到秋毫无犯。他们也曾讨论过这个问题,彼此都坦言心里其实有过非分的想法,但就是因为太熟了,实在下不去手,为此两人还都怀疑过对方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许昕和丁蕊是大学校友,两人同级不同专业。大二上学期,两个专业有一科是混在一起上的,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 有一天上课路上,许昕看到一男一女在路边一棵大树下争吵,好像是在闹分手。分分合合本来没什么可看的,这样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但让许昕停下脚步的是这棵树。就在前不久,自己的女朋友也是在这棵树下跟自己提出分手,难不成这是一棵分手树。 想到这里,许昕不禁苦笑了一下,这时候上课铃声把他从回忆与联想当中拉了回来。于是他又匆匆瞥了一眼树下的男女,然后便赶紧往教室跑去。 到教室门口的时候,老师正在点名,许昕蹑手蹑脚地在最靠近后门的空座位上坐下来,刚一坐下老师就点到了自己的名字,着实幸运。点到另一个专业的学生时,只有一个名字老师念了三遍也没人回应,于是被老师记了旷课。 课上了大约快三分之一的时候,许昕迷迷糊糊刚要睡着,突然被在旁边座位上坐下来的人惊吓了起来。仔细一看,女生红着眼睛,脸上还能看出泪痕,这不正是刚刚在大树底下闹分手的那一个嘛。女生坐下后便低着头,眼睛直直地盯着空空的桌面出神,课本都没有拿出来。 “喂,同学,你是不是叫丁蕊,刚刚老师点名了。”许昕也不知道自己干嘛要多管闲事,见女生没说话,他又接着低声说道:“老师给你记了旷课,你课间的时候可以去找一下她,至少可以改成迟到。”女生仍旧沉默不语。许昕觉得有些自讨没趣,无奈地朝门外看了一眼,正好对上走廊里站着的一个男生恶狠狠的目光。 许昕猛然间被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后认出是在树下跟女生争吵的那个人,心想这男的该不会是误会了吧。于是许昕又对女生说道:“你男朋友在门外走廊里站着呢,看他的眼神像要杀人似的,你要不要……” 本来是要女生跟那男的解释一下,他们两个并不认识,结果还没说完,女生就用双手拉住许昕的胳膊,紧接着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得,这下不用解释了,许昕感觉男生的目光已经化成了刀子,正在背后对着自己一阵猛捅呢。 “后面的两位同学,正在上课呢,注意一下影响。”本来还没人看见,被老师这么一说,教室里全部人都回过头来,看到了靠在一起的两个人。许昕觉得实在有些尴尬,自己都不认识这位把头靠在自己肩上的还不确定是不是叫丁蕊的女生,但现在的情况是有口难辩了。 老师说完后又过了一会儿,女生才慢慢把头移开,手也放开了。教室里一阵骚动,坐在旁边的同学坏笑着对许昕说:“行啊你小子,才刚刚分手就找到新女朋友了,也不介绍给我们认识一下。” 许昕连连摆手,但是他自己也知道,这会儿说什么都不会有人相信的。教室里重新安静下来后,许昕又朝门外看了看,走廊上的男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许昕只觉得后背一阵发凉。 “刚才不好意思。”下课后,女生对许昕说道,脸稍稍转向了许昕,但眼睛并没有看着他。 “喔,没关系的,不过我觉得,你回去后最好跟你男朋友解释一下,不然我怕哪天走在路上会莫名其妙被人打。”许昕说话的时候笑呵呵的,他倒不是真担心会被打,只是觉得女生情绪太低落,想说点有意思的话。 “我没有男朋友,半个小时之前已经分了。”女生的话不带一点情绪,听起来很坚定,不像是刚刚分手的人。 “许昕,给介绍一下吧,这什么情况呀?”上课时说话的同学这时凑到了许昕身旁。 “没有情况,你别瞎打听了,回去跟你说。”许昕说着一把把凑过来的同学又推了回去。 “上课时听你同学说,你也刚分手不久,是这样吗?”女生这次是看着许昕说的,说完后也一直盯着许昕没有把目光移开。 “可不是嘛,你说巧不巧,就在你们吵架的那棵树下分的。”许昕被女生一直盯着看,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说完后赶紧转移了视线。 “既然这样,如果刚才那个男的再来纠缠我,我就找你出来打发他了,反正他刚才也已经误会了。” “这倒没什么问题,不过如果我真被打了,你可得负责带我去医院。” “放心,他没那个胆。你说得对,我要去找一下老师。”女生说完后,就离开座位到讲台上去找老师了。 许昕坐在座位上看着讲台上正和老师说话的女生,心想:这叫什么事儿,跟编故事似的。 “你干嘛呢?半天都没出声,怎么一个人坐在那里傻笑。”丁蕊晒完太阳走进房间里,正好看到许昕呆呆地坐在床边,脸上还挂着笑容。 “啊?我正在回忆我们刚认识时的情形呢,竟然还记的很清楚。”许昕的回忆被丁蕊说话的声音打断了,抬头仔细看了看眼前的丁蕊,这么多年过去,几乎没什么变化。 “是吗?我可记不清了。你现在回忆什么,要回忆也该等七老八十的时候。” “到那时候恐怕就真的记不清了。对了,我们下午去哪里,想好了没有?” “下午色拉寺,晚上文成公主,明天布达拉宫和大昭寺,票我都买好了。” “真的假的?什么时候买的?” “刚才在阳台上的时候,你以为我就只是在晒太阳啊!” “太棒了,果然跟你混是正确的选择。” “是吧,那现在就跟我走吧,去晚了听不到辩经了。” “飞机即将到达青城机场,请各位旅客……” 许昕正在色拉寺里闭着眼睛听喇嘛们辩经呢,开始时看着觉得很热闹,又是击掌,又是挥舞佛珠的,动作有些夸张搞笑。看了一会儿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许昕索性闭上了眼睛,反正也看不懂听不懂的,不如就当他们是在念经唱法好了。果然,就这么单纯地听了一会儿后,许昕感觉仿佛置身其中了,自己也成了辩经僧人中的一员。 “先生,请您调直座椅靠背,我们的飞机马上要开始降落了。” “哦,好的。”许昕感觉自己才刚刚睡着,纸杯还在手里握着呢,耳朵里仿佛还在回响着刚才的辩经声。 是梦里的节奏比较慢还是现实中的时间过得太快了呢?经停候机时看的书还在腿上放着,半个多月前在青城机场候机准备去沙城的时候,才在机场书店买的新书,如今已经面目全非了,莫非它是经历了梦中与现实的双重磨砺? 从开始下降到降落到机场跑道上,还要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不如继续回去听听辩经吧。 “我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了,把氧气瓶拿出来给我吸两口吧。”汽车行驶在开往珠峰大本营的路上,丁蕊看了看车上的海拔显示仪,此时的海拔高度已经超过四千米。 “别了,你再坚持坚持,等到实在不行再吸,否则会产生依赖性的。”氧气瓶是在酒店买的,当时买的时候酒店前台就是这样跟许昕说的。 “那你可要好好看着我,要在我还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及时救我。”丁蕊说话的时候面无表情,她觉得此时多做一个表情都会多消耗一点氧气。 “放心,我会及时给你做人工呼吸的。” 丁蕊没有再接许昕的话,只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作为回答。 窗外的环境越来越荒凉,起初还能看见一片一片的树木,后来就只有稀疏的草甸和零星的野花,现在直接成了荒漠,放眼望去,看不到一丝绿色。再远一点的地方,雪山若隐若现,司机师傅说今天有些阴天,要不然现在已经能够很明显地看到雪山了,山顶反射的太阳光会反过来把周围的天空照得异常明亮。 “厕所条件怎么样?是不是真像司机师傅说的那样简陋?”刚到珠峰大本营的时候,丁蕊就说想上厕所,但她坚持先让许昕去探探环境。许昕回来的时候,她正在帐篷里收拾床铺。 “跟他说的不太一样,你快去吧,别再憋得高反加重了。”许昕觉得帐篷里有一股牛粪味儿,四处打量了一下,果然炉子旁边放着一整筐的牛粪,敢情这炉子是烧牛粪的呀。 “没听说高反跟这个有关系,我发现一年没见,你胡说八道的功夫越来越深了。”丁蕊看起来确实挺急的,话还没说完就已经走出了帐篷。 许昕一个人在帐篷里溜达了一圈,看了一下床铺上的被褥,稍微有点脏,不过没关系,自己没那么讲究,而比较讲究的丁蕊自己带了睡袋。 来之前在网上查了一下,要多喝热水,许昕还特意带了葡萄糖,据说高反的时候口服下去很管用。有点麻烦的是自己感冒还没完全好,估计在离开西藏之前是不会痊愈了,只希望今晚不要加重才好。 在帐篷里呆了半天不见丁蕊回来,许昕心想:该不会被厕所的状况吓晕过去了吧,还是去看一下为好。 “你怎么在外面蹲着呢?我还以为你掉进厕所里了。”许昕一走出帐篷就看到丁蕊蹲在帐篷前面不远的地方,走过去在她身旁也蹲了下来。 “我根本就没上,一进去内急的感觉马上就消失了,但是转变成了恶心的感觉。”丁蕊说完后恶狠狠地看了许昕一眼。 “你别拿这种眼神看我啊,我又没骗你,确实跟司机师傅说的不一样嘛,比他说的条件差多了。”许昕说完把丁蕊扶了起来,她一直有点低血糖,蹲久了要是在这里晕倒可就麻烦了。 “你今天别再跟我说话了。”丁蕊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帐篷,许昕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进来后赶紧给丁蕊递热水讨好她。 “没来之前想象了好久,想着这里的帐篷会是什么样子呢,现在看来跟想象中可差远了,你觉得是不是?” “刚开始我觉得这牛粪味儿很难闻,不过现在又觉得挺香了,你闻到了没有?一股青草香味。” “我看网上说其实高反基本上就是心理反应,真正属于身体方面的原因是比较少数的。你要不要喝点葡萄糖呀?预防一下。” “你带的睡袋是双人的还是单人的?要是双人的我就跟你凑合一下了。” 进入帐篷之后,许昕就开始自言自语起来,他知道用不了多久,丁蕊肯定就会跟他说话了,所以只顾自己说着,也并不着急。说到睡袋的时候,丁蕊拿起放在身边的睡袋,说了声‘你自己看’就朝他扔了过来,许昕一个没注意,睡袋正好砸在了他的鼻梁上。 “你怎么不知道躲呀,有没有事?”丁蕊一看睡袋砸到了许昕脸上,赶忙起身过来看看情况。 “没事的,一点也不疼。”许昕确实没觉得疼,只是感觉鼻子木木的,他笑着安慰丁蕊,叫她不用担心。 “呀!流鼻血了,你快自己先捏住,我去拿纸。嗳,你别仰头,把脖子往前伸,捏住就好了。”丁蕊一边说着一边匆匆忙忙地到包里去翻找纸巾,有点慌乱,一时半会儿竟找不出来了。 “你别着急,这里太干燥,流点鼻血很正常的。我本来也感觉要流鼻血了,正要跟你说呢,睡袋就飞过来了,所以其实跟你没什么关系。”许昕话还没说完,丁蕊就把抽出来的一堆纸巾直接按在了他的鼻子上,更像是要堵住他的嘴不让他继续说下去。 “少说两句吧,等血止住了再贫也不迟。”丁蕊把纸递给许昕后,又转身回去继续往外多抽了几张,她背对着许昕,不让他看到自己眼眶里含着的泪。 而其实,不用看到,许昕听到丁蕊说话的声音,就知道她现在情绪比较脆弱,自己再多说两句,她就该绷不住了。于是他也就没再多说什么,只是笑呵呵地在背后注视着丁蕊。 耳膜一阵刺痛,许昕睁开眼睛后发现飞机刚好降落在跑道上。飞了这么多次,耳朵还是第一回感觉如此难受呢,莫不是鼻子的问题转移到了耳朵上?许昕一边吞咽着口水一边在心里想着。 这次的西藏之旅,除了在拉萨,许昕和丁蕊就只去了珠峰。时间不充裕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丁蕊接受了许昕的意见,没有把旅程安排得太过匆忙。 在珠峰大本营,本来说是要熬夜看星空,但是天刚一黑,就下雨了。许昕感觉头很晕就躺下睡觉了,可是丁蕊不甘心,说是要再等一会儿。说来奇怪,在西藏的几个晚上,许昕都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不曾想到了海拔最高的地方却很快就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半夜醒过来的时候,许昕呆坐了半天才完全清醒过来,发现丁蕊并不在帐篷里,于是匆忙穿上外套走了出去。 丁蕊就站在白天蹲着的地方,正仰头看着天空。雨虽然停了,但是天气并没有放晴,天空中一颗星星都看不到。 许昕走到丁蕊身边站定,没有说话,和她一样仰头看着星星全都躲了起来的星空。他知道丁蕊和自己一样,对于看不到星空而遗憾;但是也和自己一样清楚,虽然看不到,可是它们始终在那里。 许昕就这样边走边回想着,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候机厅的出口位置。他这才想起来,落地后手机还没开机呢,于是掏出手机轻轻按下了开机键。 “我刚坐上机场大巴,后会有期。”手机刚一开机,丁蕊的短信就立马跳了出来,发送时间正是飞机从沙城再次起飞的时候。“我到了,现在也正要去坐大巴,明年见。”许昕发完短信就到机场大巴售票处去买票了,买完票坐到车上后,手机屏幕又亮了起来:“明年见。” 从机场到市区还要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足够自己梳理一下梦与现实的交错缠绕了。许昕对着车窗上映出的淡淡的面容微笑了一下,慢慢闭上了眼睛。 ------------ 正文 坟墓里的活人  2018年8月31日      星期五      阴 —1— 谢鹏从家里逃出来时,已是深夜。他顺着那条长长的街道一口气跑到尽头。 途中,脚上的拖鞋跑掉几次,后来,他干脆把鞋拿在手里,光着脚疯了一般地往前跑,边跑边回头瞄一眼身后,头发都被风吹地竖了起来。 他的样子,像一个逃命的穷寇。衣襟上的扣子都被撕扯掉了,敞着怀,肚皮露在外面,跑的时候,气流掀起衣角,来回煽动,酷似日本鬼子的屁帘帽。裤子耷拉着挂在胯上,露出一大截后腰,股沟若隐若现。裤脚每跑一步就被脚后跟踩一下,他下意识地胡乱往上拽拽,可还是没拽上去。 谢鹏累得呼哧呼哧直喘粗气,汗水打湿了发稍,内裤里像放了个炭火盆,火辣辣的热气蒸腾着,后背也黏糊糊的湿了一大片。快跑到巷尾时,他两条腿灌了铅一样,沉得再也挪不动半步,他抬起袖管抹一把汗,双手撑住膝盖撅着屁股,太累了!真想就地躺下。 他忽然羡慕起那些酒鬼来,喝醉了,走哪睡哪,管它是白天还是黑夜,更不用操心路人鄙视的目光和厌恶的语调。醉透的人是不会在意这些的,酒精会把他带进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人类全是苟且偷生的蚂蚁,渺小得无足轻重。在它们面前,可以口无遮拦,不用每句话都经过大脑斟酌再三才讲出来。更爽的是,想踩它们就痛快地来一脚,不用考虑后果如何。在那个国度里,他就是一手遮天的王。 —2— 此时,谢鹏真想痛饮三斤,一醉方休。 酒呢?没有酒。 对了,烟。他赶紧摸摸口袋,在,还在,火机也在。没落家里,真好!这会儿,除了饮酒,再没有比来上一支烟更痛快的事情了! 他平时喜欢把打火机塞到烟盒里,这样,想抽烟的时候,就方便多了,不至于造成有烟没火的尴尬。 说起这个习惯,是谢鹏婚后养成的。婚前,不是这样。那时候,他记忆力好,每次出门身上带烟,就不会忘记带火机。可是,自从结了婚,记性越来越差,经常丢东拉西。有一次,竟忘了拔掉停在路边的电车上的钥匙,他买完东西回来,电车就不见了。为此,沈丽君喋喋不休地吵了他几个星期,而且,之后每次他俩发生口角,她都会莫名其妙的把这事揪出来重演,弄得比老版西游记还要经典。 “你上辈子是猪脱成哩!笨头笨脑,猪都比你强。跟恁爹一个熊样,没本事货!除了丢东西,还能干点啥,还会干啥!窝囊一辈子,跟着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沈丽君冲谢鹏大声吼叫。 她长矛般尖硬的食指每朝他额头上捣一下,谢鹏就缩着脖子往后退一步,眼皮控制不住地频繁打颤,生怕她捣瞎自己的眼睛。 他不还口——不屑于还口,不敢还口,他知道还口也没用,只会延长吵架的时间,增强战斗的激烈程度。 按说,经历了丢车事件之后,他应该长点记性了。可事实上,他还是容易健忘,似乎脑瓜子越发不抵从前灵光了。他会时不时地发愣,无论何时何地,都会。 别的不说,光是忘带烟和打火机这事就够他头疼了,尽管他婚后烟瘾渐长。有时只带了其中一样,有时全忘带。为此,他想了一个妙招,每次不管在家,还是和朋友一同吃饭,他都不把烟和火机往桌子上放,掏完烟,立马放回口袋。有好几次,沈丽君洗衣服时,把烟给一并洗了。当然,谢鹏又是免不了挨一顿臭骂。 自从养成烟不离身的习惯后,他想抽烟时,一摸即来,烟成了他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 谢鹏孤零零的坐在路边,深秋凉嗖嗖的夜风直往脖子里灌,他缩了缩脑袋,两条腿紧紧的拢在一起,抱着膀子发愣。突然,他感觉手被啥东西蛰了一下。低头一看,指缝里的烟已经烧到烟嘴根部,挨着肉了。他老练的将烟屁股横着夹在右手的食指和拇指中间,轻轻一弹,烟头在夜空里画了一个红色的抛物线,落到远处的地上,迸射出一群零散的火花,瞬间,火花就消失在黑暗里。 他望着刚才奔逃过的那条街道,空荡荡,没有一个行人。他妻子沈丽君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街道的另一端,看样子,估计是不会追过来了。 昏黄的路灯下,几只彩色的废塑料袋被风卷起,裹着尘土飘在朦胧的夜色里,忽上忽下,有一只缠到电线上,飞不走了,像一面日久褪色的破红旗挂在旗杆上,随风荡来荡去,哗啦哗啦作响,给夜晚平添了几分寂寥。 街道两旁的快餐店和烟酒超市早关门了,只有门口招牌旁边的LED防盗报警牌还闪烁着耀眼的红光。鳞次栉比的居民楼上偶尔有个别点亮的小窗,不一会儿又熄灭在漆黑的夜色中。此刻,忙碌一天的人们都进入了梦乡。 他不知道自己今晚将到何处落脚,据他以往的经验,家是进不去了。想让沈丽君这个时候给他开门,简直是天方夜谭。可话说回来,即便有地方去,他也是睡不着的。此刻,他心里刀绞一般的难受,脑海乱作一团,耳朵里像飞进了几只无头苍蝇,嗡嗡乱撞。他忘了明天一大早还要按时上班,对他来说,这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日子都过成这样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他猛然间觉得,活着,倒不如死了轻松。 —4— 想起刚才那一幕,谢鹏仍旧心有余悸。 十几分钟前,他老婆沈丽君扔向他的砖头险些砸中他,还好,谢鹏躲闪得及时。 他后悔没有把自己用过的那块砖随手扔到楼下的垃圾箱里,以至于成了老婆攻击自己的武器,给这场夫妻间的争吵抹上了暴力色彩。这点,是谢鹏最不希望发生的。小两口过日子,有怨气斗斗嘴,稀松平常,可要动刀动枪,无疑是火上浇油,只会恶化矛盾,加深彼此的伤害,除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让对方变得更加面目可憎。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谢鹏没有受伤。脸上的五个红指头印不算啥,过一夜,就会消去。 那块砖,原本是谢鹏找来修板凳敲钉子用的。 吃过晚饭,沈丽君坐在板凳上翘着二郎腿看电视,看到逗乐的镜头,她笑得前仰后合,屁股下的小板凳也随着她的身体前后扭动。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 “扑嗵!”一声闷响,她被摔了个仰八叉,板凳退掉了一只。 谢鹏见状赶忙扶她起来,可还是晚了一步。没等他跑过去,沈丽君连珠炮似的骂声已经开始满屋子扫荡。 “妈的什么破凳子,想摔死我呀!这过的还是日子吗?出来打工几年了,家里连个像样的座椅都没有,自从跟了你,享过半天福吗我......” 谢鹏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他权当这是邻居在吵架,只不过是声音过大,恰巧被他听到而已。他把她的恶语相加当做一阵过堂风,刮过去就算了。眼前,首当其冲的是赶紧把板凳收拾好,他不去修,就只能这么坏着。家里仅有的一把锤子,不久前被谢鹏无奈的丢垃圾堆里去了,原因上个星期他俩吵架时她老婆拿它当武器。 谢鹏到楼下转了一圈,找来一块砖。他一声不吭地往凳子腿上砸钉子,沈丽君也没闲着,口里不停地骂着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谢鹏终于按捺不住回了一句:“都是我不好,跟着我让你受苦了。求求你别骂了好不,我的祖奶奶,你不让我安生,好歹也让邻居们安生回会儿吧,还要不要别人休息了!” 沈丽君哪肯吃他这套,骂声更大,陈年旧账全被她翻出来晒了个遍。 “你骂归骂,别老是把父母扯进去好不好,咱俩之间的事,跟他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谢鹏把脸扭到一边愤愤的说。 “我就骂了,你能咋滴?有种你打我呀?晾你也没这个胆!是个男人都比你有种!”沈丽君气焰嚣张的骂道。 以前,比这更恶毒的话谢鹏不知听了有多少,可今天,他越听越来气。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狗急了也会跳墙。谢鹏已然是忍到了极点,甩手一个巴掌朝沈丽君的脸上呼了过去。 沈丽君顿时愕然的看着他,谢鹏的举动让她始料未及。她用手捂着脸,张大了嘴巴,一双怒目直冒火,狠狠地瞪着谢鹏,霎时间,仿佛屋子里的空气都凝固了!结婚几年,从来都是她打谢鹏的份,哪有自己挨打这一说。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她迟疑了几秒钟后,猛的挥出手臂,把全身的力气全部汇聚到掌心,“啪”一声,扇到谢鹏脸上,谢鹏向后踉跄了几步,差点没摔倒。 其实,就在谢鹏出手打沈丽君的那一瞬间,他是有些后悔的,可就是没能控制住自己,他说不清从哪来的勇气。但这既成事实,他想,今天就豁出去了,大不了这日子不过了。 紧接着,没等谢鹏回过神来,沈丽君又一巴掌打在他另半张脸上。打完,她跟受了奇耻大辱一般鬼哭狼嚎起来,泪珠子扑嗒扑嗒往下掉。她一边用手擦着泪,另一只手却抡起了地上的砖头,举到空中,正准备朝谢鹏的头部拍去,谢鹏走向前把砖从她手里夺了过来,扔在地上。沈丽君不依不饶,又捡起来,这次她用双手死死的握住,看来,这一招发不出去,她是不会善罢甘休。 这时候,谢鹏选择了退让,他一个箭步,奔到门口,拉开门就往外跑,沈丽君紧追在身后,她见谢鹏跑下楼,拿着砖一边骂一边撵了出去。 她使出吃奶的力气,像掷铅球那样,把砖朝谢鹏扔去,谢鹏一个闪身,沈丽君砸了个空,砖块在地上翻了几个跟斗,撞到墙根碎成两段。 谢鹏趔着身子连蹦带跑,惊恐的看了看险些砸中自己的断砖,扭头撒腿就跑。 “砸死你个龟孙,咋不被车撞死!”沈丽君迅速撵上去,边追边骂。 她见谢鹏跑的比兔子还快,知道自己追上是不可能了,气得骂骂咧咧跺着脚上楼了。 —5— 想起那间和沈丽君朝夕相处的屋子,谢鹏就如坠噩梦。三年前,他们从农村老家来到城里打工,租了这个十几平的标间。几年来,磕磕绊绊,大吵小吵不断,后来逐渐演变成打,不能说斗,因为谢鹏虽说也是参与者,但是他从来不动手,只挨。除了今晚这次。 他每一次的迁就退让换来的却是她变本加厉的无理取闹。他伸伸脖子强忍着把冗繁的日子往肚里咽,如同吞下了千万只蚂蟥,将他仅剩的对生活的一抔希望也吸吮殆尽。 是的,穷苦给他扣上了一顶沉重的帽子,使他在沈丽君面前抬不起头来。这场荒谬的婚姻又何尝是他想要的,更确切的说,为了父母,他不得不背上了这个沉重的十字架。他不忍心撕碎他们苦口婆心的良言——先成家,后立业。家是成下了,可是,这哪像个家的样子呀! —6— 谢鹏和沈丽君是相亲认识的。 初次见面,在镇子上的一家小饭馆里。 那天,飘着小雨。来的路上,沈丽君的新上衣后面,粘满了被拖拉机后轮甩起的泥巴星子。他真后悔坐到车帮的位置,而不是坐在车斗里。她觉得只有老年人怕掉下去才会那样坐,她那么年轻,应该坐在车帮上。等到下车时她才发现自己身上的泥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她有些忐忑,毕竟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特别是在相亲这件事上,给男方留个好的第一印象异常重要。不管自己是否中意他。 媒人介绍过后,双方父母互相一番客套寒暄。桌子上摆满了各色软硬菜式,大家象征性的夹几筷子,便各自到外面去了,屋里只留下两个年轻人。 沈丽君身上的泥巴并没有影响他在谢鹏心里的形象,反而让谢鹏觉得她更亲平易近人了些,没有他想象中那种高高在上的距离感。从学校到进厂打工,二十年来,谢鹏没有真正的跟任何一个女孩交往过。贫寒的家境使他在人群里自卑害羞,多说一句话都会脸红。在异性面前,他更是敏感,女孩随意的一瞥能把他的头按下去。 谢鹏拎起开水瓶往沈丽君的杯子里添满开水,给自己的杯子里也倒了些。整个过程,他的动作很自然,像平时在家一样轻松,丝毫没有感到紧张。他甚至觉得有好多话要对眼前这个初次见面的女孩说。往常的羞怯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他自己也格外奇怪。虽然他的表情依旧是严肃的,可是心里却活泛开来。他点上支烟,左手向后拢了拢头发,微笑着示意沈丽君喝茶。沈丽君反倒有点放不开,她面颊略红,低头抿了一小口茶,茶烫。蒸腾的水汽濡湿了她额前的一缕刘海,她习惯性的用手捋了捋,把杯子放到桌角,手又搁回两腿膝盖中间,不停地轻轻搓着。显然,她有些担心谢鹏嘲笑自己身上的泥巴,因此才局促不安。她不知道,在谢鹏看来,这恰恰成了她耀眼的闪光点——毫不掩饰的真实。沈丽君那双水灵的大眼睛时不时的朝谢鹏扑闪几下随即又收回去,继续盯着自己的茶杯看。对谢鹏地满意已经荡漾在她薄薄的微微上扬的唇角。 谢鹏不帅,但看上去老实忠厚,按农村的观念来说,像个过日子人。两个年轻人坐在小饭馆的包间里,由最初简短的个人介绍逐渐发展成交流,气氛还算融洽。 其实,谢鹏对于结婚对象,心里早就有谱了——不难看,性格温和,孝敬父母,能生养。至于家庭条件,他没任何要求,只要对方不嫌他穷就万事大吉了。他很清楚自己的状况,弟在念大学,父母全靠务农收入微薄,盖房娶媳妇只能凭自己本事了。 他高中未读完就辍学打工去了。曾经也有过自己喜欢的女孩,他没有表白的勇气,谈恋爱这种奢侈的事情,他没想过能轮到自己。 上学那会儿,到了爱美的年纪,寒酸的穿着让他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他尽量把精力用在学习上,不去多想其它任何事,少言寡语的他朋友也没几个。追求爱情吗?他也想,也只能是想想而已。人这一辈子,有很多事是不能如愿的,譬如不能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白头偕老。想开了,人生也就那回事。 谢鹏从不奢望轰轰烈烈的爱情,他认为那都是电视和小说里的桥段。与其受伤,倒不如压根儿就不开始。从他情窦初开那天起,他就把这棵爱的苗子扼杀在了萌芽状态。但是,根还在,可他不知道何时才能让它生长,也许是下辈子。因为,一旦和自己不爱的女人成家,他也会一心一意对她好一辈子,纵使没有爱情,天长日久也会有亲情。愿意把终生托付给自己的人,值得用一生去呵护——只要她不背叛他。关于婚姻,谢鹏当初就是这么认为的。他怎么也想不到,彼时温柔的沈丽君会变成今日这般模样,俨然一个十足的泼妇。 那场相亲,俩人都很满意。沈丽君当年十六,小谢鹏三岁,初中学历的她已是南方一座小城里的酒店服务员。之后,两人就各自回到了工作岗位,由于地理位置相距很远,婚前几年,他俩没有过多的来往,偶尔会通通电话。 农村人结婚,楼房是标配,其次是交通工具和家具家电。这些条件谢鹏都满足不了。他打工这几年的积蓄拿来盖楼房,至少还差一半。眼看婚期就要到了,他和父母都急得团团转,指望亲戚们帮补那点钱,无疑是杯水车薪,他们的家境都和谢鹏家不相上下。 关键时刻,沈丽君解了谢鹏的燃眉之急。 她决定向她姨妈张口,等到以后挣了钱再还上。谢鹏一家人感动得不知说啥才好,连村里人都传开了——这老谢家哪辈子烧的高香,拣恁好个媳妇,还没过门就帮起婆家了!一时间,诸如此类赞叹的话不绝于耳。谢鹏听了这些话,心里五味杂陈,他高兴之余,不免有些羞愧,言外之意,自己倒成个小白脸了。可除此之外,又有啥办法呢!沈丽君的一番话让谢鹏的心里敞亮许多——跟你相亲之前,我爸侧面了解了你家的情况。穷,不怕,只要正干。我家人对你也很满意。姨妈家经济宽裕些,她帮咱俩一把,日后不忘恩就行。不用管旁人咋说,他们又不和咱在一个锅里吃饭。谢鹏为有这样一个开明的未婚妻而庆幸。 婚后一年,沈丽君生下一个女儿。母乳不够吃,只能喂奶粉。每个月一千多元的奶粉钱,光凭几亩庄稼地的收入远远不够。本就拮据的一对新人,猛然挑上了生活的重担。加上孩子哭闹,有时婆媳之间在某些生活细节上又免不了产生意见分歧,以至于演变成争吵。婆婆为了节省开支,执意要给小孩用旧衣服加工的尿布,沈丽君认为这样不卫生,坚决使用超市买来的尿不湿。两人就此僵持不下,谢鹏夹在中间左劝右说,费了好一番功夫才算罢休。最后还是听沈丽君的,婆婆气得几顿没吃饭。 年仅二十岁的沈丽君有些吃不消这突如其来的各方面的压力。 熬到满月,她把孩子撇给婆婆带。小两口去了南方城市的一家玩具厂。由于没啥技术,只能从普工做起,工资不高,管吃住每月1500元。新婚燕尔的夫妇,住厂里多有不便,于是在厂子附近的都市村庄租了间房。房间很小,大概有十几平方。家具简单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年轻人嘛,刚踏入社会,一切都要靠自己,慢慢干,啥都会有的。谢鹏对沈丽君说。他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俩人暗暗的憋着一股子劲。平时能加班就不偷懒,流水线工作计件算工资,多劳多得。这样每个月算下来,除了孩子的奶粉钱和日常开销,多少也能存点钱,虽然不多,但足以支撑他们为美好生活奋斗的信心。 进厂三个月后的某一天,沈丽君突然接到姨妈打来的电话,她姨夫患重病,需要赶紧动手术。 她听出来姨妈的意思,盖婚房时欠下的几万元钱得还了,虽然姨妈没有主动提出来,但是从话里话外沈丽君还是能听出来姨妈焦急无奈的心情。 挂断电话,沈丽君感觉天要塌下来了。那几万元钱是姨妈家仅有的积蓄,生灾害病真是人所不能预料的。当初姨妈借钱给她,显然完全没有考虑更远,为了侄女能够体面的成婚,她倾尽所有。沈丽君在电话里果断干脆的对姨妈说:我这几天想办法凑够钱就汇过去,姨夫的身体要紧。她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乱作一团,好似晴天霹雳。 他俩来城里打工,才稍微站住脚根, 几万块对他们而言,可不是小数目,短时间凑齐简直比登天还难。沈丽君那边的亲戚中,除了姨妈家,再找不出第二家有存款的了。谢鹏这边更不用说,若是能借到钱,当初也不至于受未婚妻的帮衬,让村里人说闲话,落得个“小白脸”的美称。他的几个叔父也都和他父亲一样,在家务农,一年四季指望地里的收成过活,很少有结余。谢鹏挨个拨通了昔日关系较好的朋友们的电话,结果让他很失望,一分钱都没借到,反而听他们诉了一大堆的苦水。最后,谢鹏不得不把农村老家的新房抵押出去,在镇上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是高了点,但至少能把欠姨妈家的钱还上,姨夫还躺在医院里等着动手术,一刻都不能耽搁。 自从背上了银行的贷款,一想到高得离谱的利息和最多两年的还款期限,沈丽君心里就说不出的难受。好像扔在岸上的鱼没了水无法呼吸一般。她的话比以前少了许多,每天下班吃过饭埋头便睡。闭上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地想自己以前的单身生活。发了工资和朋友一起逛逛街,碰到喜欢的衣服随意买,不用考虑贵贱,想吃啥好吃的,敞开了吃。可是现在呢?她得操心一家人的衣食住行,这让她很不习惯。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有的还在大学校园里,享受着青春的无限美好。谢鹏坐在床头,他的眼睛盯着从旧货市场淘来的电视机,动作片发出的声音把机身上的浮灰震得微微颤动,似要飞起来,但又落下去,依旧附着在褪色的黑色机身外。他的注意力全然不在精彩的剧情上。沈丽君的低落情绪让他感到无助,他安慰鼓励她的话讲得自己都厌烦了,她仍是不理不睬。 “声音开恁大干啥?你耳朵聋了!”蒙在被子里的沈丽君突然喝道。 谢鹏朝她斜了一眼,没吭声。他走过去把音量调小了些。 过来一会儿,沈丽君忽然从被窝里跳起来,光着脚跑到电视机旁,“啪”一声把电源关掉,紧接着又跳进被窝里,继续蒙着头“睡”。 生活可以改变一个人。 沈丽君的性情变得暴躁,有时甚至不可理喻。针尖大的一件事都能被她闹成地震。她仿佛一下子从春天掉进了严冬,还不太适应突如其来的寒冷。而谢鹏,打小一直都在冰天雪地里,他期盼温暖的春天,却不惧冬天。他自幼就深深地体会过贫穷。因此,今天的这点困难在他眼里算不了啥。唯一使他困惑的是,沈丽君对生活的迷茫,他竭尽全力地解劝她,犹如对牛弹琴。心灵上无法共通,让他很苦恼。他不求日子过得多舒坦,能吃饱穿暖就可以了。人,要创造,而不是一味地索取和享受,更不能被困难俘虏,变得被动,所有障碍在顽强面前都会变得不足挂齿。这些话,他对沈丽君说过不下一百遍。 还清贷款前那两年里,沈丽君的脾气从最初的发火唠叨逐渐升级到大打出手,谢鹏的隐忍使升级的速度大幅提升。家里的啤酒瓶、菜刀等可以信手拈来的物品都充当过她的武器。谢鹏的胳膊上有过牙印,脸上有过指甲的抓痕。夏天,他从来不在母亲面前穿短裤,他怕母亲看到那道伤疤问起受伤的原因时,他没有顺其自然的说辞。在谢鹏眼里,这些伤都不算啥。 沈丽君能跟着自己过日子,也着实委屈人家了,谁叫自己又穷又没本事呢!每当她发火时,他就回想着平日里她对他的好,洗衣做饭,上班挣钱,沈丽君一样不比别的女人做的少,况且她为自己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儿。仔细算算,她的好比坏要多,谢鹏来回想想,从心底里原谅沈丽君的过错。哪个人还没点个性啊,只不过她的个性强些罢了。伤心的时候,谢鹏如此安慰自己。 临近还款期限之日,谢鹏用信用卡套出来一部分现金,加上两年来俩人的积蓄,总算还清了信用社的贷款。 他想着沈丽君从此应该会收敛些自己的坏脾气。可是,他想错了。稍微遇到意见不和的事情,她还是暴跳如雷,不可理喻。 忍耐,忍耐,忍耐...... 谢鹏不是机器,而是有血有肉普普通通的人。 他对婚姻仅存的一丝希望也随着时间的推移破灭了。此刻,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生活在坟墓里的活人。 如今的她,让他感觉很陌生,甚至是害怕。他不知道哪句话该说,哪句话不该说。说不好,就会触动她的爆点。 彼时他以为忍耐会换来她的理解和退让,此时他才明白,原来的她早已被生活杀了。 夜,越来越深。谢鹏瑟缩着身子坐在冷寂的街角。他抬头看远处缠在电线上的那只塑料袋,不知啥时候,已经被风吹走了。 ------------ 正文 一个女人  我要写一个女人已有好长时间了,之所以拖到现在才开始写她,是因为我观察她时要特别小心谨慎。 她和她老公跟我都很熟,就是他们发现我明里暗里在看她,也不会认为我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他们毕竟都知道我这个人很懂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何况她家就住在我家对面,我们还住在同一个生活小区。主要是怕我们周围的一些工友会编排我们的罗曼史,有的和冇得的,无中生有地乱说一气。 她叫什么名字不是很重要的,况且她原来并不是住在我们小区,她家在郊区,我跟她相识时,正碰到她到小区来买一家人的房子。 她一头黑发有些自然卷,明眸善睐的容长脸儿的肤色是那种很健康的小麦色,而且红白滋当的,很养人的眼;她的身材不是很高挑,但也不算矮矬矬的,一米六五的个头,这在女人堆里怕还是矮子里头选将军吧;她给人的印象是既苗条又丰满,常穿的是上蓝下黑的工装,显得英姿飒爽,气质非凡,惹得她每当打街上经过,就会让人回头向她行注目礼不可。 跟她熟悉后,她说他们家之所以到城里买二手房,是因为他们把照顾孩子读书作为首选之项。她说他们家有个宝贝女儿正在市一中读书,而我们这个紫菱巷小区离一中还是蛮近的,她女儿比较恋他们,不愿住校,他们就想起买一幢在城里的房子,作为他们的下榻之所。 说到曹操,曹操就到,她跟我正说到她女儿的时候,她女儿就来了。正是周末这天傍晚的时候,她女儿刚放学回家度双休日,穿着上红下蓝的学生装,正是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女,个子比她还高些,但那容长脸儿白里透红的,整个地就是她的翻版。 我这些日子已经跟她在一个基建工地干活了,不仅她跟我很熟悉,她丈夫和她女儿都跟我很热络。 她女儿看见我跟她娘站在楼过道间走廊上的栏杆边讲着话,很热情地叫我叔叔,算是跟我打了招呼。然后,她就把女儿搂到怀里,问了一些简单的话后,她竟然乍乍惊惊地向她女儿说我在手机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些文章,说了好多浮夸语言,把我说得很不自在的。 可煞作怪,她女儿竟然很相信她娘的话,当即就要拜我为师,说是让我辅导她写作文。我忙止住了她女儿不要拜我为师,我说辅导她作文还是可以的,但千万别让我作她的老师,因为我不当老师已有好多年,乍一让人叫我做老师,我会很不适应。 我接着边埋怨她不该跟她女儿说我写文章的事情,边跟她女儿说不要听信她娘的话,她娘糊弄她呢。 然而,她女儿却说她娘并不糊弄她,正如同她深信她娘很有力气一样,对于她娘说我能写文章的话,她也是深信不疑的。 她女儿说她很有力气,对于这事,不仅她女儿很相信是真的,而且我也相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因为我在基建工地上亲眼目睹了她的过人的膂力。 那天我跟她一同骑车到工地,我骑的还是破凤凰,她却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我的单车当然没她的快,她为了等我,她每次骑得都很慢,我们并驾齐驱,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谈笑风生。路上人不晓得的还以为我是她老公呢,其实我和她都知道我们根本不是夫妻俩。 我们那天到工地有些早,老板还没来,我们进工地开工要让老板亲自过目,一是让他知道我们当中谁上班或者谁不上班,二是他对安全要求管理得相当严,你如果不戴那桔黄色的安全帽,你就别想上工地作工,还想去拿他的银子,门儿都没有。 我们就在工地门房前等,跟我们一起到工地门房前的还有好多男女农民工。等人是一件相当不耐烦的事情,尽管大家都知道老板准时会到,大家还是有些不耐烦。为了消磨时间,有人起哄说我们来掰手腕吧,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写老人与渔民们掰手腕一样。 工地门房前有一张木制办公桌,这张办公桌当然不是市长的,也不是哪个学校里老师用来备课和给学生批改作业的,这张办公桌就是象征性地给门卫办公用的,尽管门卫地位冇得老板高,但他有办公桌,这也是不足为奇的事情。 开始时大家把办公桌开辟为掰手腕的战场,大家对在一旁跟我讲话的她也没有太多注意,但随着战局的风云突变,在一个男农民力挫群雄,霸气十足地独占鳌头、稳坐掰坛首席宝座后,大家就公推她出来跟那穿越到这儿来的海明威手下能掰手腕的老人较量一番。 设若有人怀疑她要忙不迭地推辞不战,那就大错特错了,她不仅没推辞,她还好像迫不及待地托地走到了桌前。她把胳膊肘支在办公桌上,她说:“看我把他掰下马!” 大家把他们团团围住,都屏声敛息地看着他们各逞其技鏖战沙场,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一时间看不见的刀光剑影正在这工地门房前的办公桌上上演着,究竟鹿死谁手,谁也没有把握指认出来。但见那男农民工脖颈间青筋暴凸,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往下直滚,反观她却气定神闲、好整以暇地在对付着这场博弈。 最后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那屡战屡胜的男农民工竟然败在了她这个不让须眉的巾帼英雄手上。 那个男农民工并没有羞愧得无地自容,相反的他对她很是钦佩不已,他同时还表示他今天才知道什么叫输,他还表示输给她确实让他心服口服。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不像有些人输不起,一输就变颜变色的。 就在这当儿,老板来了,在知道战况后,老板说:“林红梅不简单嘛,竟然把男人都压下去了,明儿给我去做钢筋工,甭看钢筋工只是用铁丝扭扭捏捏的,把钢筋都搬过来搬过去的,还是要很大力气的,这也叫‘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吧。” 老板说的确凿是这样的,做钢筋貌似清闲,其实也很累的,不过,林红梅她从此做起了工资相对高的钢筋工,这却是他和我们大家都意想不到的。这人啊,好运来了时,墙壁都挡不住。 我把这件事情说给她女儿听后,林红梅在旁边也是嘻嘻哈哈的,她没表示什么,倒是她女儿相信这件事情是千真万确的,她认为如假包换。不仅如此,她还向我讲了一件她娘学驾驶汽车的故事。 林红梅学驾驶汽车时,第一个月并没有拿到驾照,跟她一起来学的几个人都拿到驾照了,就只有她没拿到。望着那些比她胖的或比她瘦的抑或比她高的和比她矮的人,她心中那个气啊。 她百思不其解,她认为那些人也不是什么三头六臂,也不像孙悟空那样有七十二变,怎么他们就能拿到驾照,而她就拿不到驾照呢? 她向她的那些同学请教,他们就老实跟她竹筒倒豆子、毫无保留地告诉她了。他们当中有给教练送这个的,有给教练送那个的,品种花样虽多,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在考拿驾照过关的那一天,要对教练进行贿赂。 他们还笑她在人生滚滚红尘中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咋就一点儿关目过节都不懂呢?她考试拿不到驾照还怎能怨天尤人呢? 听了同学们的话后,她福至心灵地扛了一大袋东西到了教练家。教练是个女的,年龄没她大,那时她学驾车也才四十岁不到,可见女教练也才三十岁左右吧。 女教练岁数不大,人长得也蛮靓丽的,家中丈夫女儿也都不错,可是她还不知足,有些贪便宜,教人开车还要这要那的,遇到老实巴交的林红梅,只好违心地给她上贡。 女教练家丈夫早去上班了,女儿也去上学了,只有女教练一人在家。 女教练开门一看,见林红梅扛着一大蛇皮袋土特产到她家,禁不住心花怒放,但她还故作清廉地说:“来就来呗,还带这么多东西,多不好意思!” 林红梅笑嘻嘻地说这都是家中特有的,多的是,一点儿心意。她说了好多客套话,无非是给女教练灌迷魂汤,好给她顺利拿到驾照。 你还别说,因为土特产的神效,这天林红梅考驾照考过关试时顺利过关了。 就是在考让他们怎样安全地通过前边设置的两个水泥墩中间的路段时,同学们都是规规矩矩地开着教练车过去的,轮到林红梅时,她却上前把一块水泥墩举重若轻地搬到一边。大家开始都很纳闷,不知她葫芦瓢里装的啥药,及至看见她上了车开着车子嘟地一下开过去了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他们问女教练这也能算过关,女教练因为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她只好含糊其辞地说她说的是能够安全顺利过关,她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她说林红梅顺利过关。事情就这么简单,考驾照对林红梅来说,那真是如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手到擒来。 至于说林红梅给女教练送的啥土特产,也不妨透露一些给大家知道,那不过是农村庄稼地里长出的山芋,学名叫红薯。这个红薯是个好东西,在农村稀松平常,但在城里却被城里人视为没有污染的绿色食品,一斤烤红薯没有八九元人民币,你还别想吃得到。林红梅给女教练扛了一袋红薯,足足有一百五十斤左右,价值上千元,你说女教练得了如此巨大的贿赂脏品,她能不让林红梅顺利过关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不过,女教练跟那些贪官还是有区别的,她事后心有不忍,不仅把驾照拿给了林红梅,还拿出五张有伟人头像的票子给了林红梅。不仅如此,她还私下强制性地教林红梅练习开汽车,她说林红梅上次过关考试是作弊,要想真正地过关,必须通过她的严格培训,她还说她这是为林红梅的人身安全着想。 她女儿说到这里叹息了一声,说她娘为了她买城里的房子,把汽车也卖掉了,辜负了人家女教练的一片好心了。 她女儿说林红梅力大如牛的壮举,我是深信不疑的,因为我就亲眼目睹了林红梅的神力。 这要说的是林红梅跟我一起骑着车去基建工地上班。基建工地说得好听,其实就是盖房子的地方,前边我也说过,我骑的是一辆破单车,而林红梅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 话说那天我跟她谈笑风生地在马路边上行驶时,不曾注意到红绿灯,我们涉嫌闯红灯了,不过,我们也没走到马路牙子中间嘛,也不能算闯红灯。但闯不闯红灯不是我说了算,这事得问交警答不答应。 交警当然不答应,他对我骑破单车的也是恨铁不成钢,因为他想罚我巨款,说不定我就会弃车而去,他偷鸡不成反蚀了米,弄个破单车在身边,累赘,不划算。因此,他把眼光聚焦在林红梅身上,不是因为林红梅颜值超棒引得他想入非非,而是他想把林红梅口袋里的钱划拉一半到他的罚款包儿里。 交警迎面走过来,就想把已站在马路边的林红梅扶着的电动摩托车上的钥匙拔掉,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说时已迟那时却快如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只见林红梅不仅眼快而且手疾,她一把就抓住了交警戴着白棉布手套的手,那交警痛得呲牙咧嘴,但他憋着,憋得脸红彤彤的,就如脸上盖了一层红布。 到了这个紧急关头,交警不想撒手也只能撒手。交警一撒手,前边绿灯亮了,我骑起车子往前边溜去,我同时没忘记林红梅,我回过头来喊她林红梅快走,她说来了,她又对那交警说闪开,那交警忙闪开了,就在交警怀疑她是不是上边派来巡视的人时,她已发动起电动摩托车,扬长而去。 ------------ 正文 玉兰花败  天空微微泛出了金色,楼下的万家灯火都已阑珊起来,坐在x大厦意大利餐馆的我微微有些不适应,接着又理了理胸前的领带想要在出版商面前留下好印象,因为如果我的书再不出版的话,就无法维持生计了。 餐厅内放着舒缓的华尔兹小调,中心瀑布缓缓升起的水雾气,让人感觉似乎氤氲在仙境中。晕黄的灯光照在金黄的墙面,折射出奢靡和昂贵。 紧紧握着的双手微微有些出汗了,不适应的我狠狠的吸了几口空气想来缓解紧张,但是当空气从鼻咽进入到我的肺中后,却感觉更不舒服了因为这空气味道不是属于我的。 当接到出版商说会迟来几分钟后,我便张望四周窥探着不属于我的世界。 忽然,我看到了一双囧囧有神的大眼睛瞪着我。一个穿着十分靓丽的女生,走在了我的面前,对我说了一句:“老师?” 我的的思绪一下子就混乱了,我不知道我何时认识这样一个不同于我的世界的人。 “老师,我是玉兰啊,你当年支教的时候,教的那个学生。”当她说完这句话后,眼神落幕了下来,然后喃喃自语道:“也是,根本没人在意过我。” 刹那间,我的脑海中映出来一张纯真的脸,头发是乱糟糟,虽然脸上的也有些许泥巴但是却镶嵌这今我震撼的双眸。 那是我大学毕业后去南方支教的时候所遇到的学生之一,好像名字也似乎叫玉兰。 她跟我说过她是留守儿童,爸爸妈妈带着她弟弟外出打工了,所以她是跟着爷爷奶奶生一起生活。 曾经的我还问过她, “你想你爸妈吗?” “不想。” “你的梦想是什么?” “打工。” 当时任教的老师,听到这回答以后摇了摇头。但是那一刻,我却看到了玉兰的眼中出现了她那个年纪不该有的目光。 “你为什么想打工啊,玉兰”我牵起了她有些干瘪的手,细语问道。 “家人都只关心我的弟弟,他都有好几件衣服了,但是我却一件衣服都没有。”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哽咽。 “有时我摸了摸那泛黄的衬衣都略微感觉有些扎手了,但是他们都没说要给我买一件新衣服。在偶然的机会下,我摸到了沐曦的衣服后,我才知道衣服居然可以那么软,软的就像隔壁二狗子家那只大肥猫的毛一样...”她越说越快,眼泪在眼眶中似乎一阵风就能吹下。 我用手摸了摸她的脸,然后又慢慢整理她乱糟糟的头发,“玉兰你也可以有个当科学家,作家的梦想啊。” 一下子她就将我的手推开了,然后咬牙坚定的说道:”我就是要出去打工,然后给自己买上这样一件柔软的衣服……” “你就是当年那个说想出去打工的小女孩?”我有不确定的问道,因为我实在无法将现在梳着美丽的发髻和化着精致妆容的人和记忆中那个乱糟糟的玉兰联系在一起。 她笑了,那笑容追寻着我记忆中的样子然后重叠在一起。那一刻,我才真的确信她是玉兰。 我正准备和她寒暄几句时,一个年纪约莫40岁的男人过来搂住了她的肩,然后对她说道“宝贝儿,走吧。” 她略微有些不好意思并且似乎还想和我再说些什么,但当她身旁的男子微微有些变脸之后,她只能无可奈何随之离去。 一直等到晚上,我看到了大厦下面灯火通明,那各种颜色的灯光铺出城市的活力脉络,而坐在大厦顶端的我却有了一丝害怕。 “这终究不是属于我的生活。”我自嘲般的说道。 我缓缓离开桌去付够我一个星期生活费的餐钱。因为我知道我的出版商不会来了,没有原因并且也没有理由告知我这个举足轻重的人原因。 正当我思考下个星期怎么生活时却被服务员告知我的餐钱已经被付了,并且付款的人还给我留了张纸条。 打开了纸条后,一朵洁白的玉兰花映入我的视野,在上面还留了一个电话号码。 瞬间脑海浮现了那个纯真的笑脸,我心中疑惑玉兰经历了什么,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晚上回到家我就加了她微信但是她一直都没有回复我的消息,直到第二天中午她才回复我的消息。 “老师。” “嗯嗯,玉兰昨天你怎么会出现在哪儿?” 瞬间,陷入了一阵沉默,当我意识到是不是问错了什么时,她回了我的消息。 “昨天是那个人请我去的。” 我慢慢摩擦着键盘,纠结着该怎么继续谈话时,她却告诉了她的经历。 那年我才8岁,我爷爷整天呵斥我,’玉兰你个死丫头,在干嘛?还不喂猪?’ 其实他的身体一直都不好,但在骂我这件事上他似乎有着用不尽的力量。 我像机械一般麻木的用动作回应着。当那瘦弱的手将满满的一桶猪饲料倒进猪槽里后,我听到了猪发出了高兴的叫声,那一刻我在怀疑是不是猪都过的比我快乐。‘ 那年我12岁,同学们一直议论”唉,你看到玉兰没?整天穿得脏兮兮的……” 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就知道了自己根本无力反驳。有的时候,我多想用手把衣服上那一个个黑黑的斑点搓去但它们就想我与生具来的污点,无法抹去。 所以我讨厌上学,讨厌同学们异样的眼光,讨厌老师一次又一次把我贴上’留守儿童’的标签。 我喜欢一个人走在超场上感受风的气息。 当微风拂过我的面庞时,我会想像自己像灰姑娘一样,穿上了美丽的衣服和漂亮的水晶鞋,然后静静的等待来接我的南瓜车…… 但“呵呵~”的嘲笑声,打破了我所有的幻想我睁开眼睛,那微弱的阳光却让我感到了些许刺眼,接着又快速的低了下头,不敢看那些衣鲜亮丽的同学们。 ”玉兰那脑袋里也不知道装了些什么东西,天天闭着眼睛吹冷风像傻子一样。哈哈~”我不能反驳,只能紧握着手,尽量不让眼泪流下来。 那天我18岁,我终于鼓起勇气向爷爷说“爷爷,我不读书了,我要去广州打工。”听到这话的奶奶后,抹了抹眼角的泪水说道。 “玉兰,听奶奶的话,快去学校。” “我不去,我就不去。去学校干嘛受别人异样的眼光啊,还是让别人知道我是留守儿童后,让他们觉得我心理有问题啊还是……”那一刻我把我多年累积下来的愤怒一下子在最疼爱我的人爆发了出来。 奶奶哭的泣不成声,她一只手扶着有些破败的椅子,然后用另一只手放在胸口前。嘴里还言语不清的喊到“玉兰啊,我的玉兰~” 爷爷看到这个样子,将手里的拐杖慢慢的放了下来,叹了口气。然后领着我走进了他的房间。 他又从柜子里拿出了那泛黄的信封,递到了我的手上。 我打开了信封看了看,那里面是一张又一张的零钱,有5元,10元……我不知道那前被爷爷放了多久,只知道那霉腐的味道让我想要作呕。 不久后,我随着隔壁村的亲戚去了广州。 到广州后,我才知道原来世上有那么美的地方,人们穿着漂亮的衣服,房子高的让我抬头都看不到顶,车多的数都数不过来。 “滴滴~”走到马路中间的我,一下子就缓过神来。我急忙跑到路边,看到路边的橱窗里有着漂亮的衣服。我将手伸到了玻璃上,那冰凉的感觉让我确定,此刻的我正在广州。 那时候,我以为我会在这个城市快乐的生活下去。 但晚上亲戚领着我一直向下走向下走,走着走着我都有些害怕了。我看到了赤裸的男人抽着烟正在打着扑克,看到女人忙碌着然后时不时嚷嚷几句…… 出租房,微微有些潮湿,床板腐朽的味道让我有些不舒服。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广州那么美丽的地方,也会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那么阴暗,甚至让人感到有些微微的害怕。 在广州,我每天都在工厂劳作,夜以继日,甚至我在睡觉时都会在耳边回响机械的轰鸣声。 一个月后,我拿到了我人生中第一笔薪酬。然后,我去买了我心心念念的漂亮衣服。 当我的手抚摸上衣服后,软软的感觉跟记忆中是一模一样。 我穿着衣服,在店里的镜子转了个圈。镜子中的自己洋溢出了幸福。微弱的白灯光照到衣服上,我似乎感觉到了我自己的身上发出了别样的光彩。 忽然,我看到了隔壁的高楼上橱窗外有一件漂亮衣服,静静的披在模特的身上,在太阳炽热阳光的照耀下都毫不逊色。 我骨子里的自卑一下子就沁透出来,我感觉它在嘲笑我,笑我想丑小鸭一样。 那一刻,我又有了一个梦想,我要穿上高楼橱窗里的衣服。 工厂里的日子是辛苦的,并且还偶尔会被老板压低薪酬。当我领到那微不足道的工资时,我才知道我离我的梦想有多么遥远。 于是我走了一条捷径,出卖了自己的青春,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现在我22岁了,一个又一个男人带我走上高楼,为我披上一件又一件漂亮的衣服时,我笑了。因为我终于穿上了那件在太阳的照耀下都毫不逊色的衣服。 我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纤细高跟鞋。似乎和记忆中的自己完全不一样了,我再也不是那个被人叫做留守儿童的农村女孩了,此刻我站在无数人都渴望而不可及的地方。 但在阳光下,我却看到了有一只漂亮的蝴蝶在橱窗外静静的停驻着,那一张一合的翅膀证明它还活着。 老师,你知道吗?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想念故乡的玉兰花了,开始想念以前的玉兰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有沉默。但是在沉默中似乎耳边传来了手机另一头的哭泣声。 老师,你说我是不是特别贱,当无数杯冰冷的水泼在我的脸上,被无数个人骂为贱人,小三时,我的心却是空空的。之后却还能,挽着不同人走进了无数个不同奢侈品专卖店。 “玉兰,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要记住跟着你的心走。” 当时我如果知道后来的事的话,我肯定不会说出这句话的。 一个月之后玉兰跳湖自杀的消息传到我耳中时,我正在冥思苦想该怎么写出一篇迎合出版商,迎合市场的爆文,以便于缓解我贫瘠的生活。 警察找到我说玉兰生前给我留下封信,刹那间脑海中又浮现了那纯真的笑脸。我急迫的打开信封想看看玉兰写下了什么。 老师,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但愿我已经到达天堂的彼岸。 今天晚上,我行走在湖边公园。当我看到湖边公园的原生态植物时,我似乎闻到了玉兰的味道。 灯光照到湖面上,发出了闪闪的光亮。行走在湖边,捧了一捧清澈的湖水将脸上的妆容洗去。那时候我才知道,很久我都没有露出真实面貌了。 我将身子缩成一团然后静静的坐着,看着天空。 忽然感到眼前一阵水雾,我似乎看到湖中间出现了一朵纯洁的玉兰花,她摆动着洁白花瓣好像在对我说“来吧来吧,洗净你的灵魂。” 那一刻,我脑海中浮现了你的话“跟着心走。” 最终,我还是决定带着一颗虔诚的朝圣之心走向了我心中的玉兰花。 提笔:玉兰 看完这封信后,我早泪流满面,因为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在这个花季的年龄却选择了死亡,但转身又想了想或许对于玉兰来说,这也算是一种解脱。 接着我将我精心构思的迎合出版商迎合市场的文章稿子全部撕碎了。 “我们不能改变世界,但最起码也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我抬头看了看天空似乎看到了那张记忆深处的脸和开得炽热的玉兰花,但是随之却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因为开得炽热的玉兰花最终还是开败了。 ------------ 正文 你是我的光  无尽的黑暗与沉寂中,看不到丝毫光亮,冰冷将我包围锁在痛苦深渊,我在等待着被救赎,耳边又响起童年时熟悉的童谣: 谁杀了知更鸟? 是我,麻雀说, 用我的弓和箭, 我杀了知更鸟。 谁看见他死去? 是我,苍蝇说, 用我的小眼睛, 我看见他死去。 谁取走他的血? 是我,鱼说, 用我的小碟子, 我取走他的血…… 到底是谁杀死了知更鸟?是麻雀吗?我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眼前慢慢浮现出一张稚嫩而无助的脸,他的眼睛干净清澈似乎可以洞察人心最深处的欲望,故作冷漠让人不易去靠近,尽管如此,最让我忘不掉的是他向我求助时的绝望神情: “杨老师,对不起,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杨老师,谢谢你,我终于可以不那么痛苦了。” 下一刻鲜血蔓延染红了他白蓝条纹相加的校服,我的心再一次被撕裂,浑身的细胞都要沸腾爆炸,疼痛到无法呼吸。不!这不是我想要的!绝不是! 2. 三月前,我因为一些事情错过了编制考试,成为临水市某所高中的一名代课老师。从小到大我的人生便是如此,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什么闪光点,我本以为以后也会如此平凡将就地度过后半生,在合适的年纪工作,在合适的时间结婚,一切按部就班直到老去生命终结。然而在上班的第一天,我偶然遇到在学校附近的巷子里被一群身穿同款校服的学生殴打在地的何嘉晨,他的额头有明显的擦伤,嘴角溢出了血,却丝毫没有求饶,就连看到我后也并没有求助,眼神里充满了倔强和抗争,也是那一刻起我毫无波澜的人生开始有了变化。 在学校附近看到群殴,身为一名职业教师的我内心充满了愤懑和惊讶,本能地跑过去吼道:“住手!你们是哪个班的?竟然敢在学校附近打架,不怕被处分吗?” 可能我的声音震慑了他们,也可能从我说出的话和穿着看出我是这个学校的老师,那群学生迅速地逃走了,被殴打的少年从地上爬了起来,擦了擦嘴角,一句话也不说捡起书包起身就要离去。 我叫住了他:“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刚才打你的是哪个班的学生,我是新来的老师,你有什么可以跟我说,老师帮你解决。” 而他并没有理我,头也不回地走了,这让我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和不被领情的无力感。第一天上班就迟到无可避免地受到了批评,我一边认错一边虚心接受批评,并保证下次再也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才勉强逃过一劫。 因为高一(三)班语文老师待产休假,也因为我没有编制,于是临时分配顶了她的位置。走出办公室,我思索着等会见了学生应该怎么介绍自己,刚出门口就看见班主任正在批评一位学生:“当初进这个学校你是以年纪第一的成绩来的,学校对你很是重视,也可以说对你备受关注,怎么一个学期还不到,你就成了这个样子?天天上课迟到不说,还打架,你就不能安安分分地像以前一样好好学习?” 我瞥了一眼,发现有些眼熟,仔细一看原来是早上被殴打的那个学生,于是走上前去和班主任搭话:“这个学生我早上见过,他好像有些特殊情况。” 因为涉及到打架可能面临被处分这种问题,我没有立刻说出来,那个男生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有些讶异。 “特殊学生当然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嘟囔了一句,打发他回班里了,然后转身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杨,听说你学过心理学,有时间多观察观察他,尝试着沟通一下,何嘉晨是个学习的好苗子,就是不知道怎么变成了今天这样,唉。”一声悠长的叹息道出了他的无奈。 通过和班主任的谈话,我了解到那个男生叫何嘉晨,初中成绩十分优秀,以全市年级第一的成绩进入了这种高中,刚开始还好,学习态度端正是全年级的楷模,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他开始厌学,不与人接近,上课经常迟到,还跟同学打架,联系了家长也没什么回应,半年里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 走进班里放眼望去,何嘉晨独自坐在班里最后一排,高高的课本堆得像堵围墙,向人宣示着四个字:别靠近我。那堆围墙里只有他一个人,别人进不去,他也出不来。他那消瘦清冷的身影竟让我看出几分孤独感。 晚上备完课妈妈端来一杯温热的牛奶,她知道我睡眠不好所以在每天睡前为我准备一杯牛奶,说是有助于睡眠。天知道从小到大我一点都不喜欢喝牛奶,但是为了让她安心,我每次都是接过一饮而尽,然后她心满意足地拿着空杯子离开。等她走后我再偷偷拿出头疼药吃上两粒,因为每当夜深人静闲暇的时候我的头便开始痛起来,这是早些年留下的后遗症,随着岁月的积累越发严重,唯有吃药才能稍微缓解疼痛。只是我害怕被妈妈知道又要为我操心,所以才一直隐瞒着她。 躺在床上没有丝毫睡意,脑海里全都是关于何嘉晨的事情,他被打倒在地却不求饶的倔强眼神,他拒之人外孤独的背影,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昔日优秀的一名学生变成了冷漠的少年呢?许多疑惑都藏在心中,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指引着我去关注他。 2.“杨老师,他就是个怪胎,谁对他好他都不领情,现在除了你没有哪个老师再想去管他,班主任都放弃他了,你也别管了,省得到时候心烦。”课代表一本正经地跟我说。 我把批改好的作业本递给她,做出一副和蔼可亲为人师表的样子:“李思同学,你的想法是不对的,现在你们正处于学生发展的特定阶段,性格方面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和可塑性,每个同学都是有发展潜力的,也许何嘉晨同学是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帮助他,引导他,相信他会有所转变的。” “对不起,杨老师,我知道错了。” 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经不起批评,脸涨红得像熟透的番茄,头埋得很低。看她这样我立刻就后悔了,早知道就不应该说话这么严厉。 放学一段时间后,我收拾完帮同事整理好的文件依次平整地放在他们的桌子上,然后默默地锁好办公会的门准备回去。 走出校门,路灯下一道清瘦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地上湿漉漉的书包沾了泥土,在和何嘉晨对视的那一刻,他的眼神快速地躲开了,为了防止他再一次逃走,我追上去抓住了他的胳膊:“是不是又受欺负了?谁干的?为什么不反抗?” “不用你管。”他试图挣开我,言语冷漠。 “我是你的老师当然要管!”我的语气充满着坚定,手抓得更紧,生怕一不小心被他溜走。 “人人都说你是最善良最受欢迎的好老师,你还真把自己当圣母了?其实你也不过是个胆小鬼!” 我被他说愣住了,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他为什么要这么说我? “这么热的天还穿长袖,你热不热?”他突然转变了冰冷的态度,一脸嫌弃地看着我。 我迅速抽回了手,拉了拉衣袖,看着眼前变化多端的小鬼,无奈地笑笑:“我喜欢穿长袖不行啊?” 打破了尴尬的气氛,终于可以正常进行地沟通了,一个轻松愉悦的环境更适合敞开心扉聊天,这是我第一次带学生去面馆吃面,莫名有种为人母的感觉,这感觉真可怕。 “现在能告诉我那些经常欺负你的人是谁了吗?”在他把最后一口牛肉面汤喝下去的时候我问道。 “不知道,不认识。” “怎么可能?别人无缘无故为什么要欺负你?”我一脸震惊,表示不可思议。 “你是不是也觉得是我有错在先,故意惹事所以才会被别人欺负?”何嘉晨的脸又变得冷漠起来。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可能是我表达方式有问题,你不要误解。”我开始心虚起来,内心充满了内疚。 “为什么全班人就孤立你呢?如果所有人都这样,你该想想这是不是你的问题。这种话我听别人说了无数遍,是不是你也这么认为的?” “不是的,我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不知为何,此刻所有语言都变得苍白无力,我不知道该怎么挽回这个局面,让他对我不要抱有偏见。 “唉。”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从何嘉晨的嘴里吐出,重重地砸在了我的心上。 “我知道你跟他们不一样,从见你第一天就知道了。” 他讲完下一秒我的心情立刻从谷底升到了云端,有一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轻盈感。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关注你吗?”我问道。 “为什么?”他的脸上充满着疑惑,仿佛早已十分渴求知道答案。 “因为看到你我就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我是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从小就没有爸爸,所以小时候经常被同龄人欺负说我是没有人要的小孩,当我看到你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就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的我自己,渴望着被保护,所以就想要去保护你,就像保护童年的我自己。” 何嘉晨盯着我,眼睛眨也不眨,里面好像有星光一样的东西在闪烁。 后来我慢慢从何嘉晨口中了解到,他之所以性格变得孤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和家庭影响有关,本来他是在一个温暖和睦的家庭长大,高中后,他父母的感情逐渐发生了破裂,经常吵架闹离婚。很多时候他正写着作业突然听到客厅里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不是杯子碎了一地就是花瓶碎了,每次回到家里气氛冷得像进了冰窖,毫无温情。所以他也逐渐厌倦了学习,同时也希望由此得到父母的一些关注,可惜效果甚微,他也开始变得冷漠,不愿意与人接触,也正是因为之前的他过于耀眼,到后来成绩一落千丈,加之性格孤僻刺激了之前那些早就看他不顺眼的人,刚开始只是一个班里的孤立,到后来演化为一个年级乃至整个学校的孤立。所以他说不知道是那些人欺负自己也就情有可原了,因为每天都有不同的无聊的人想要找点事情做。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我做了一份关于“校园暴力”的报告提交给了学校,同时也受到了校领导的关注,相继在学校开展了抵制校园暴力的活动,向全校学生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校内也对校园欺凌事件加强了管理。 我尝试联系了几次何嘉晨的父母,说明了相关情况,他父母也做出了改观,在我的鼓励下何嘉晨慢慢变得勇敢,懂得反抗和保护自己,成绩也有所回升。一切正在慢慢变好。 3.“杨老师,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问题?” “你的手腕怎么回事?” 我知道终究是逃不过他那洞悉人心的眼睛,于是面露微笑地看着他:“说出来你可不要害怕。” “嗯。”何嘉晨看着我,眼神笃定。 “杨老师是个胆小鬼,曾经自杀过,因为怕死不敢割太用力。” 我看到何嘉晨的眼睛不自觉地瞪得很大,显然很吃惊。 是的,我就是一个胆小鬼,胆小到不敢拒绝任何人的请求,即使那请求毫无道理可言。我明明可以拒绝同事让他们自己完成自己应做的事,而不是以我没有编制的身份来欺压我。我明明可以拒绝妈妈的睡前牛奶,而不是忍着恶心把它吐下去。我明明可以做我自己,为什么偏偏要循规蹈矩,谨慎小心地做一个别人口中的老好人?因为我害怕别人会对我失望,因为我才是那个最可怜的人,最想要被拯救的人,明明过得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明明厌倦地想要死去,却不敢用力将匕首划过手腕,我害怕留妈妈一个人孤独地活在世上。那种每日每夜忍受着的煎熬,每时每刻都在想逃避生活的痛苦,如千万只蚂蚁撕咬着我的内心,我渴望着有一个人能够带我走出这片黑暗,可是日复一日的等待只有更长久的绝望。于是我去学心理学,希望从中找到方法,却发现自己能开导每一个人,唯独拯救不了自己,直到遇见了何嘉晨,我想要保护他,就像一直渴望有个人能站出来保护自己一样,他是我生命里的光,他是我唯一的希望,看到了他我仿佛看到了那个无助的自己。 “老师,我觉得你可能得了抑郁症,虽然你每天对每个人笑脸相迎,但我知道你不快乐。” 天知道他说出那句话我有多么想哭,我不快乐,只有他能看出来我并不快乐,只是我身边的人不允许我不快乐,为了不让他们失望我努力装作快乐,我一直不敢面对这样如此消极悲观的自己,像是个病人,不,我可能就是个病人。 “杨老师,你知道吗,你对于我来说就像我生命中的一束光,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给了我希望。所以我希望你能好好的,做真正的自己。” “不,你才是我的希望,我的光。”我忍不住抱着眼前善良的男孩泪流满面。 4.后来我向学校申请了辞职,我决定坦然面对自己,虽然我早就知道自己得了抑郁症,没想到通知单下来的时候还是吓了一跳,重度抑郁症断书。 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轻松,我在也不用伪装自己了,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活着了,我的痛苦终于可以光明正大被别人看见了。 妈妈用力地抱住了我,声音颤抖:“对不起,宝贝,你太辛苦了。” 我深呼一口气,慢慢地吐了出来,一句话也不想说。 无尽的黑暗与沉寂中,看不到丝毫光亮,冰冷将我包围锁在痛苦深渊,我在等待着被救赎,耳边又响起童年时熟悉的童谣: 谁杀了知更鸟? 是我,麻雀说, 用我的弓和箭, 我杀了知更鸟。 谁看见他死去? 是我,苍蝇说, 用我的小眼睛, 我看见他死去。 谁取走他的血? 是我,鱼说, 用我的小碟子, 我取走他的血…… 到底是谁杀死了知更鸟?是麻雀吗?我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眼前慢慢浮现出一张稚嫩而无助的脸,他的眼睛干净清澈似乎可以洞察人心最深处的欲望,故作冷漠让人不易去靠近,尽管如此,最让我忘不掉的是他向我求助时的绝望神情: “杨老师,对不起,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杨老师,谢谢你,我终于可以不那么痛苦了。” 我拼命伸手去抓住他,最后发现抓住的那个人竟然和我长着一模一样的脸,原来那个一直想要放弃生命的人是我,而何嘉晨正站在阳光下看着我。 梦也该醒了。 ------------ 正文 田螺少年  林浅从小就有一个梦想,拥有一个田螺姑娘,多么温柔善良呀,最重要的是会做饭、会做家务。 要知道她从小就被自己老妈的厨艺备受摧残,让她这个吃货不得不走上了成为厨师的道路。 如今,这个想法更强烈了,因为好姐妹余音要去国外进修了,这一走就是半年,也不是舍不得她。 主要是她不会做家务,余音走的第三天,看着家里堆放的杂乱无章的东西,她欲哭无泪。 进门,穿上拖鞋直往厨房跑,看着水盆子里的田螺:“你们之中一定有田螺姑娘对吧,求求你帮我收拾一下家务吧!” 然而并没有奇迹出现,林浅失落的给田螺重新换了一盆水,出来时不知踩到了什么,摔了个狗吃屎。 龇牙咧嘴的从地上爬起来,蹲下身子在地上搜寻着,在门角落里发现了一颗田螺,捡起来一看是一个田螺:“还挺漂亮。”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林浅愣住了,跟其他田螺一比较,好像都长的差不多呀,为什么刚才会觉得漂亮? “你们可得争气一点呀!”本着不想浪费的选择,又把它丢进盆子里了,“明天我要是回来,还没有田螺姑娘的话,只有把你们给吃了,要不然可得坏了。” 夜幕降临,房间里传来浅浅的呼吸声,厨房水盆旁边待着的田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旁边一个黑色的人影。 “臭女人!”人影看着房间的方向,反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背,“也太重了,还好我壳硬。” 这人正是被自己老爸赶出家的徐延,原因是有洁癖,而且很严重。 严重到,一起吃饭的时候得备上两双筷子,一双从菜盘子里夹菜,一双入口,说怕菜里沾了别人的口水吃不下。 这还好说,给他弄一碗,他自己一个人吃得了,受不了的是,他们房间地上有根头发,都不行。 “我自己房间你别进来不就得了?” “我路过可以看到。” 他爹一气之下就把他给赶了出来,封住了他大部分法力,美其名曰要让他入世历练,其实就是不想他回去妨碍他们的二人世界。 徐延表示很伤心,更伤心的是被丢到了菜市场,这味道让他永世难忘,还有身边挤着一堆小玩意儿,他又不能在众人面前变身,只能等着一个爱干净的好人带走他了。 当看见林浅的时候,他就眼前一亮,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全身散发着美食的香气,一定是个厨师。 白色的T恤上,纤尘不染,剪的整整齐齐的指甲缝里,干干净净,一定是个爱干净的人。 “浅浅,今天又来买田螺呢,给你留新鲜的。”大爷笑眯眯的更她打招呼,把剩下的田螺装在袋子里递给了她,“今天下班有点晚,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谢谢张伯啦,怎么可能不来呢,就是今天有点忙。” 回来的路上,林浅抬高手臂把袋子提到眼前,徐延看到长长的睫毛上下颤动,一双水润的双眼像是有水波在荡漾,脸颊上红扑扑的,激动的嗓音传来一段话,“田螺姑娘,你在不在呀?” 徐延站在厨房门口,眼睛盯着客厅,眉头几乎皱成了一团,太阳穴一抽一抽的疼:“我昨天是吓了眼吗?怎么会觉得她是个很爱干净的人?” “啪!”徐延重重的关上了厨房门,比起外头,这里面简直干净的不像话,他都挑不出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饭筷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橱柜里,油烟机上不见任何油污,灶台上也不见任何污秽,连垃圾袋都被林浅搁在了屋外,可见她的用心程度。 要问他为什么不走,当然是舍不得林浅的手艺了,昨天晚上正是饿的难受,在冰箱里看到了一盘辣子鸡,卖相极佳,稍稍施法加热后,香味扑鼻。 想到这里,徐延纠结的眉毛总算是平缓了很多,打开冰箱门拿出了今天的两盘菜,眉毛又皱了起来,只见两盘菜看起来还是特别的美味,但是都被吃过一点点,这让他怎么受得了? 在冰箱门上靠了好一会儿,辣子鸡的味道总是在脑子里闪动,徐延默默的又把两道菜拿了出来。 但他也不敢吃完,要不然被发现了,她要他帮忙打扫卫生怎么办,他可不想便宜了林浅。 “奇怪!”林浅这些天总是觉得每天晚上做好的菜,第二天早上起来似乎都在减少,但又好像没有少,脑中灵光一闪,“难道是田螺姑娘!” 林浅喊出声后,发现地铁上的人都看着她,赶紧又低下了头,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回家后,照常吃完了饭,就躺床上睡了,只是并没有睡着,而是蒙在被窝里盯着手机,手机屏幕上是厨房的画面,大概到12点钟的时候,从灶台角落了爬出来一只田螺,摇身一变尽然成了一个成年男子。 简单的白色T恤和黑色马裤,汲着一双墨绿色人字拖,很随性的打扮,看起来却也是有一股潇洒的味道。 “一定是被窝里太热了。”林浅脸上有点发热,耳朵通红,随即又愤怒了起来,悄悄的摸向了厨房。 ”好吃吗?”吃的正欢的人立马僵住了,过了一两秒后人直接消失不见了。 这时候的徐延变成了田螺,趴在冰箱的顶部偷偷的观察着林浅,她脸颊粉扑扑,气鼓鼓的,他都想伸手戳戳她的脸蛋。 徐延越看越好玩,忍不住笑出了声,显然这个笑声让她回过神来,眯了眯眼睛,把其中一盘菜端起来倒在了垃圾桶了。 “别倒!”看到林浅又端起来另外一盘菜,徐延终于急了,从林浅手里救下了他的美食。 “想吃可以呀!你来帮我收拾屋子。” “换一个吧!”徐延看着林浅粉红的耳尖,低下头,“我亲你一口。” “想得美,必须帮我收拾屋子才行。”明明田螺姑娘那么温柔贤惠的呢,换成男的也不能差别这么大吧,就算是帅哥也不行。 林浅说完这句话后,就看到男人一副十分纠结的模样,生怕他不同意,急急的开口:“以后你想吃什么都行,没有我不会的。” “一言为定。”林浅话音刚落,徐延就笑着答应了,虽然房子是脏乱了一点,但他以后肯定还得住上一段时间,不亏。 林浅看到徐延一口答应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又被骗了,又拿他没有办法,只好气呼呼的回房了,关门前恶狠狠瞪了他一眼。 躺在床上还想着明天要怎么整他,然而还没想多久,就被周公拖入了梦乡。 第二天,林浅是被电视声音吵醒的,打开房门看到焕然一新的客厅,快要脱口而出的脏话收了回来,看着斜躺在沙发上的人,激动地说道:“你也太厉害了吧,弄的这么干净,昨晚我尽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那是当然啦!”徐延挑了挑眉毛,嘴里弯了起来,还是有人欣赏自己的嘛,“你快点做饭吧,我先去把你房间也收拾一下。” “嗯嗯,我先去洗漱一下,等会儿给你做,”林浅开心极了,哼着调子挤牙膏,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内衣内裤还没收起来。 “那个,挺乱的吧!”进了房间,正好看到他正在收拾自己的桌子,偷摸着把床上的内衣裤混在空调被里收进了衣柜,松了一口气,“被子我等下要拿去洗的,就不用收拾了。” “嗯,好。”说这话是,徐延并没有看她,还在仔细的擦桌子,仔细看才发现他一直在擦一块地方,耳尖悄悄染上了红色。 “等下一起出门去买点小装饰,看起来太冷清了。”徐延放下筷子,看着四周,该有的家具都有,就是缺了点温馨的感觉。 “好啊!”有人帮忙装饰房子,林浅哪有不赞成的道理。 结果进了商场后,徐延就带着林浅直奔食品区,看着渐渐被填满的购物车,林浅有气无力:“不是说好的买装饰用品嘛?光是这些东西,等会儿都没法提回去呢。” “怕什么?不用你拿。”正盯着两袋薯片发呆的人并没有看她,还在纠结选哪个口味。 “可是,你也拿不下呀!” 徐延把两袋薯片都塞到了购物车里,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笑着:“放心,我自然有办法的。” 出了超市后,到了一个没人的角落,本来空空荡荡的脖子上,突然浮现出了一个项链,红色的丝线,坠子是一个小手指甲盖那么大的翡翠田螺,通透清澈。 徐延把项链拿在手中,随后地上的三个大购物袋就消失了,他摇了摇丝线,看着林浅笑道:“没骗你吧,东西都在这里面。” “这是你的壳吗?好漂亮,能给我看看嘛?” 徐延看着林浅亮晶晶的眸子,实在说不说拒绝的话,她把坠子放在手心翻来覆去的看,柔软的手指摸索着,他身上都快要着火似的。 “我们赶紧去把装饰买了吧,回去还赶得上吃午饭。”总算是成功的转移的她的注意力,把东西拿了回来,心里又有点小失落。 很快,徐延就把思绪抛在了脑后,把所有的东西都买好后,两人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正在布置林浅房间的时候,突然传来了林浅的痛苦声。 “手指受伤了?怎么这么不小心。”徐延进门就看到林浅的食指上哗哗的流血,看着林浅眼圈红红的,顿时慌了起来,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 林浅满脸通红,她是厨师,就算平时很小心,还是会不小心受伤。但她怕痛,平时工作时,又忙周围又都是人只好忍着,在家时才敢留点眼泪。 舔完她手指的徐延也愣住了,嘴里有她的血的味道,还有猪肉的腥味,但他却没有感觉到一点不适,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从抽屉里找到创口贴仔细的给她包好。 “你都受伤了,别的不会做,煮面我还是会的。” “不用了,就是一个小口子而已。” “你嫌我做的不好吃?” “真没有。”看着徐延严肃的样子,林浅就不在坚持了。 林浅感觉自己等了好久,四十分钟的电视剧都放完了,他还没有出来,她直的去敲厨房门了。 “好了没有呀?”林浅听到了厨房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 “快了,快了,再等一分钟。” 这次,徐延倒是很快就出来了,端了两碗面出来,其中一个碗上面还放了一个蛋,食物的样子只能说还过得去。 “快吃吧,饿了吧。”徐延把放了鸡蛋的碗,放在林浅面前,端起自己的碗开吃了,“味道是没你做的好,将就着吃一点吧。” “哎,你怎么哭了?” “没事,太感动了。”其实她是被辣哭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感动倒是真的,肯定是为了给自己煎个鸡蛋才弄了那么久。 徐延面露疑惑,夹着鸡蛋咬了一口,随后又吐了出来,盯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道:“你是笨蛋吗?不好吃就别吃,不用勉强自己。” “喝口牛奶。” “以后还是我来做饭吧,你做家务就好啦!” “好。”看着她哭的稀里哗啦的,鼻尖通红,可怜兮兮的。但是,真的好可爱。 日子就这么过去了,这天下午,门铃响了,是林浅下班回家的时间,徐延边开门边问,声音带着笑:“今天买了什么菜回家?” 门口站着的是一个40多岁的妇人,虽然眼角有些皱纹,但是还能看出林浅的眉眼跟她很像,徐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她伸头朝房子里看了看,退后一步,又看了一下门牌号,疑惑道:“没错呀,这是浅浅家。” “你是浅浅的男朋友吧?”她从鞋柜里找了一双拖鞋,进了门就坐在沙发上环顾四周,笑眯眯的跟徐延说话,“叫什么名字?” 徐延直直的站在她旁边,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支支吾吾的说着:“我叫徐延,我只是浅浅的朋友。” 她抿嘴笑着,拍了拍旁边的沙发:“别怕,坐着吧。” 徐延可不敢做她旁边,只坐在了她对面。 “费了不少心吧,浅浅我是知道的,她哪里会收拾家务,哪次来家里不是乱糟糟的,看这里还添了不少小装饰,还挺好看的。” “你家是哪里的?” “我……”徐延实在不好回答,想着要不要编谎话的时候,门铃响了,仿佛遇到救星似的,立马站了起来,“阿姨,我去开门。” “我今天买了鸡呢,做你最爱吃的辣子鸡。”林浅一边换拖鞋,一边开心的说着。 “那有没有我最爱吃的?” “妈!你怎么来了?” “怎么?我不能来了?跟我到房里来。” 房间里,林浅正接受她妈妈的耳提命面。 “这孩子模样很周正,又不嫌弃你不会做家务,你可得抓紧了啊!什么时候约他父母出来,一起吃个饭吧,不如就这周日。” “妈,你说什么呢,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 “不是哪种关系?不是男女朋友,他会叫你浅浅?叫的多亲密。这么好的男孩子,你就更得抓紧了。话就说这儿了,这周末就先带去我们家吃个饭,下次再约他父母一起。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先走了啊。”说完这句话,她就准备离开了。 “阿姨,这么快就走?不吃个饭嘛?” “你们自己吃吧,周日跟浅浅一起去我家玩。” “啪!”徐延站在门边,回头看着林浅,呆呆的,显然脑子还没有回过神。 “我妈妈叫你去我家玩呢,你去吗?”林浅把他拉到沙发上坐下,她眼睛看他头顶,看他的脚,就是不敢看他,久久得不到他的回应,小心翼翼的又叫了他一声,“徐延?” “叫我阿延。”徐延直勾勾的盯着她的眼睛。 “阿延。” 徐延双手捧着她的脸颊,两人的脸越靠越近,他的唇轻轻碰着她的额头,鼻尖,最后在她的嘴唇上辗转。 “我都听到了。”徐延抵着她的额头。 “听到了什么?”林浅装傻。 “坐好,把眼睛蒙上,心里默数十下再睁眼。”林浅默数着,期待着,期间听到了电灯开关响起的声音。 再睁开眼,看到了墙壁上闪烁着点点的光彩,像是一个个萤火虫,墙顶部是璀璨的星空,他缓缓的走过来,颈部的坠子发着微光。 “很漂亮。”徐延从脖子上取下坠子,待在她的脖子上,“做我女朋友吧。” “好。”林浅再也说不出其他的话,紧紧的抱住了他,把红的发烧的脸埋在了他的胸口。 ------------ 正文 死亡标签  “想要你的孩子撕掉恶劣标签吗?!想要你的孩子变得聪明孝顺并且贴上完美型标签吗?!那就快来报名明日之星培训班吧!你想要的标签我们都有!” 中心大厦的LED屏幕没日没夜的播放着这条明日之星公司的广告,它口中的标签是22世纪基因检测的最新发现。每一个出生的孩子都必须进行基因检测,与古老的文明时代不同的是,这能够检测出孩子的性格和特征,有智慧型基因,相反的也有愚钝型基因,前一类统称为完美型标签,而后一类则统称为恶劣型标签。 这样的标签会跟着身份证伴随人的一生,当然,一个人在一生中有三次重换标签的机会,所以这些培训班抓住了商机,吸引着所有对自己的标签不满的人们。而布平凡,被认为很不幸的,生下来就被贴着顽劣型标签,甚至还有潜藏的轻微愚钝型基因,这让他的父母很苦恼,所以平凡从小在各种培训班中穿梭,只为了在下个月的成人考试中能替换掉他身上的顽劣。 只要你拥有了完美型标签,以后的生活将变得一帆风顺,相反,你只能在社会底层挣扎。这些都是平凡的家人,老师,还有朋友告诉他的。平凡等不到第二次考试,这两次考试时间隔得太久了,父母等不了,他只能一次成功。 2 各大培训班的广告占据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报名的人早已排成一条长龙。傍晚了,平凡也该下课了。今天的课程是工作课,授课的老师是一个事业成功的女性CEO,眼神犀利,做事雷厉风行,听说是明日之星公司高价特聘来的。 “布平凡!你又不专心,今天是第几次了!”平凡好像和这个老师很不合拍,他为数不多的上课发呆全在今天被发现了。 “你给我出去外面站着!”果然过了一百年,这种惩罚方式也不会过时。同学们都在看热闹,有些憋不住的笑了出来。“谁笑就和他一起出去站!难道没上过礼仪课吗?”雷老师还算公平,平凡在短短几分钟里已经为这位老师取好了名字。 “成人考试就在下个月,你们还这样不听讲,嬉嬉闹闹的,怎么可能过呢!还有......“平凡即使站在教室外,也能听到雷老师的话。越接近考试,他就越集中不起来了,本来该高兴的,十八年了,从出生到现在,他和父母不就等着这一刻吗?只要撕掉顽劣的标签,他就不用再受别人的冷眼嘲笑和父母无声的叹气了。可是,陪了他十八年的顽劣啊,到底是哪里不好.......  平凡就这样放空到了下课,“平凡,一起回家吧!”小满叫住了他。小满是平凡唯一的朋友,他的标签是智慧型,虽说是完美型标签,可是他的父母仍旧送他来上课。 “不了,我今天还有些事,我想自己回去。” “那,好吧。今天老师的话你别在意,她也是为你好。”小满总是这样体贴细致,为什么他父母还要他来上课呢?平凡想着。 “没事的,我知道,拜拜。” “拜拜,明天见!”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见。 这是一块还没被开发的郊外田野,平凡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发呆坐过站了吧。反正来都来了,看一看吧,难得没有广告的地方。 他沿着车道走着,这个地方被保护得很好,路边甚至有着几丛野花,啊,满天星,这是平凡最喜欢的花,白色的小花在傍晚的微风里轻轻摇摆。他蹲下,小心翼翼地摘了几朵,凑成一小束。捧着这束花,平凡觉得心情突然变得很好,不过,这样的场景,好像在哪见过,想不起来了。 平凡继续沿路走着,顺着拐进了一条田间小道,田地被荒废了,长出的杂草差不多到了他的小腿处。平凡好久没有这么放松了,这么享受着少有的田园风光,他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六七岁模样的小男孩在草丛里扒拉着什么。 “你在干什么?”平凡走近一问,小男孩明显被吓了一跳,他面向着平凡,大眼睛水灵灵的,脸上沾了几点泥,细软的短发上扎着几根杂草,有些凌乱,双手拿的东西藏在身后。平凡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很熟悉,也许是邻居家的孩子呢。 “小弟弟,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啊,这么晚不回家,你爸妈不会担心吗?”平凡半蹲下,尽可能用温柔的语调和小男孩说话。 “我,我,我是为了帮小猫咪回家的!”小男孩鼓足了勇气,“大哥哥,你能不能帮帮我。”  平凡有些惊讶,也有了兴趣,反正是坐过站了,回家晚了有借口,应该没事。“那小猫咪在哪?”小男孩从身后把小猫拿了出来,这是只瘦弱的橘色小猫,大眼睛倒是圆鼓鼓的,和小男孩的一样。 平凡和小男孩把小猫安置在田地一个小亭子里,用干枯的杂草给它搭了一个小窝,又从包里喂给它了些食物,果然是橘猫,吃的量快赶上他这个大人了。 安顿好小猫,小男孩也告别平凡回家了,他们相约着接下来几天都来看小猫,虽然这好像有些幼稚,但是很有趣,啊,还没问他的名字呢,平凡想着,那就叫他小南好了,他总是能给别人安上合适的名号。落日快消失了,平凡也加紧了回家的步伐。 果不其然,回来晚了还是会有麻烦的。 “今天怎么这么晚?身上怎么弄得这么脏,去哪了?还有今天老师打电话回来了,说你上课不好好听讲,你最近怎么回事,都快考试了,你还这么任性!”平凡从进门开始,妈妈就一直在絮絮叨叨的对他一通批评,“妈,我还没吃饭呢。”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你这孩子!”妈妈见他不知悔改的样儿,一气之下关回了自己的房间,重重的关上了门。爸爸还没下班,平凡自己到厨房热了饭菜,吃完之后洗了碗又去洗澡,一切都是平时的样子。“哗哗哗”,热水冲洗着一天的疲惫,他听见妈妈从房里出来了,还在唠叨着收拾他的衣服书包。 “妈,我的那束满天星呢?”平凡擦着头出来,在书包里翻找着他在郊外摘的满天星。 “扔了,以后别把杂草带回家,弄脏书包和家里,还得我给你收拾。”妈妈的话犹如一盆冷水泼在他头上。 “妈,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怎么没经过我的同意随意翻我的书包丢我的东西啊!”平凡大吼着,  妈妈被他吓到了,“不就是几根草吗?!你怎么还敢吼我!布平凡你胆子大了是吧!啊!你还要不要我这个妈妈了,我做什么事还要经过你同意是吧!”她惊讶于平时还算乖巧的儿子今天这样的逆反,一想到他身上那个顽劣的标签,她更难过了,“一定是你那个标签还没转换好,你给我回屋去!” 平凡也懒得和她理论,回到自己的屋里锁上门,“你怎么还敢砸门!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妈妈的怒吼随之传来。平凡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关上灯,他躺在床上放空的望着天花板。爸爸回来了,妈妈又吵起来了,都是你惯的,你不知道今天他有多不听话......零零碎碎的话语传了进来,平凡用被子蒙住头,在窒息的感觉里睡着了。 第二天照旧,今天上的是抗压课,老师讲的东西,平凡一个字也没听进去,终于熬到了下课,他才发现小满没来,平常这个时候他该叫自己一起回家的。路过老师的办公室,他听见班主任在打电话,“好的好的,你们节哀,我们会处理培训班这边的事的,您放心......” 估计又是什么学生退学的事,平凡摇了摇头继续走着。 遵守着昨天和小南的约定,他又来到了那个郊外的田野,可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大吃一惊,几辆大型挖掘机正在昨天他走过的地方施工,满天星呢?亭子呢?小猫呢?他脑子里一片混沌,戴着安全帽的工头看到有闲杂人进来,连忙过来赶人,“喂喂喂!快走,施工呢!” 平凡抓住工头的手臂,急切的问道,“为什么要在这里施工?” “为什么?当然是有人付了钱买下这块地方了啊。” “那你们有没有看到一只小猫,小小的,橘黄色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快走快走,待会发生什么事故了,我们可负不起责任。” 平凡失魂落魄的走出场地,看着他们拉起来的广告牌,“阳光名苑”,哪里有阳光。 平凡兜兜转转,不知道该去向哪里,脚底被风吹来一张今日报纸,他捡起来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十八岁男生跳楼自杀身亡”,下面附着死者生前照片和信息,这,这不是,这不是小满吗!平凡拿着报纸的手颤抖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明明昨天还见面的!转瞬间,他无力的垂下了手,任凭风把手中的报纸吹走,不知吹向何方...... 平凡坐在明日之星公司的楼顶,晚间的风有些冷,今天回家这么晚,不知道妈妈会不会担心,他捧着好不容易从工地里捡来的满天星,小白花摇曳着,随着主人一起飘落,他想起来了,那个小男孩就是小时候的他,怪不得那么熟悉,满天星是妈妈最爱的花,他也记起来了,不过,已经不重要了。 3 “平凡同学,不要从台阶上跳下来了,很危险的哦。”护士小姐看着捧着满天星的男青年从台阶上蹦跶着下来,温柔的说道。她已经照顾这个叫布平凡的精神病人好几年的,主治医生说是人格分裂,目前情况还算稳定,不过每到夏天,等疗养院后面的满天星开放的时候,布平凡就变得情绪激动了,看,他又在一边撒花一边从台阶上往下跳,还是像个小孩子啊…… ------------ 正文 骨折画家  开门见山的说,我是一个艺术爱好者。但实事求是的说,我在艺术方面一无所成。热爱和擅长,两码事。我叫大笨,大展宏图的大,笨鸟先飞的笨。 相信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的经历非同寻常。我经常遇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这些事按常理无法解释,但却在我的身上实实在在的发生了。我的世界是不可能的世界,但我的世界孕育了真理。 以前都是别人讲述我的人生,这一次换我自己述说,自己说可以防止别人以讹传讹造成误会,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凡是我说出去的话,我可以百分之百负责。 今天我要讲的,正是我的生命之歌。同往常你听到的一样,这一次我同样遇到了奇特的事。别着急,我慢慢说。 开篇说了,我热爱艺术但没有成绩。这是困扰我的一大问题。这个问题是与生俱来的,是一以贯之的。我生下来的时候,并没有哭的不可开交,反而很安静。我的父亲笨爸当即判定,我的人生注定是不平凡的人生。他说对了。 从我记事开始,我就参加各种培训班。舞蹈,音乐,写作,电子琴,画画,无所不用其极。而我,说实话,兴趣很高,但成就很小。 我什么都学,什么都是一知半解。当然,在这些爱好里面,也是分高低贵贱的。我最喜欢的,是写作。最不喜欢的,是画画。为什么呢。因为我写的相对还行,而画的相对垃圾,答案大揭秘。至于其他爱好,马马虎虎,学了跟没学一样,徒增了几许盲目的自信。 我就在懵懵懂懂中过完了幼儿园,又稀里糊涂的过完了小学。到升初中的时候,我什么兴趣班也不参加了,精力全部用在学习上。而写作,因为在语文中占分的比例很大,仍然被我重视。我一方面发奋努力,希望未来能考个好高中然后考好大学,然后毕业找份好工作,最后过上好日子。另一方面我又希望有一天能成为举世瞩目的大作家。 梦想和现实,交错在我的人生历程里。于是我每天竭尽全力做功课,然后见缝插针写东西。老实说,我在同龄人中还是比较成熟的,这一点在我对梦想和现实的拿捏上就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作家,多么高雅的词汇。又是多么艰难的词汇。多少人终其一生都不能成为作家,梦想始终是梦想,总有不能实现的可能。 我写的小说,总的来说不算太差,但也不算拔尖。每当我写完一部作品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复杂的感觉。一方面我很清醒,我的作品还差点火候。另一方面我又有点无聊的期望,期望我的作品能被承认。 虽然把我放在整个中国的文坛之中,我连个屁都不是。但是要是把我放在我所在的初中的一个普通班级里,我就是大文豪了。没错,这是事实。 我的同学对我崇拜的五体投地。每每都会说:“大笨,你真是天才。你对艺术的热爱太让我钦佩了。尤其你的小说,太牛了。听说你小时候学了很多的东西,真是全面发展的典范啊。” 每当我听到这样的话,我都会不由自主的飘飘然起来。想想也是,小时候我确实学了很多,尽管都放弃了。好在我还写东西,总算跟艺术沾边。 我想起了画画。 可以负责任的说,我的文学水平在班里属于出类拔萃。但画画水平就只能垫底了,糟糕的很。 我经常不止一次的想,小时候写作课和画画课课时相同,怎么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呢。 我的语文老师和美术老师对我的态度截然相反。语文老师每天往死里夸我,美术老师每天对着我叹气。 就这样,我一路冲杀到了初三。 初三就要考高中了,除了考试课,其他课一律靠边站。美术不是考试课,考高中也不加分,因此就此销声匿迹,我的一大心患终被革除。 就在这个时候,班里的同学们人心惶惶。除了坚定要考高中的,还有很多同学有其他的想法。 “我成绩不好,考不上高中。考中专也没什么用,我想学做生意,将来能养家糊口就行了。”我的同桌跟我说。 “还是把能读的书读完。中专就算学历低,但读完没有坏处。”我苦口婆心的劝他。 “大笨,咱俩是好兄弟。不论将来天各一方,一定保持联系。”我的同桌眼睛湿润了。 我也激动起来:“永远是朋友。” 还有的同学知道成绩差,早早准备出金钱,预备读私立高中。还有的想学技术,不一而足。更有甚者,说要去武当山学武,将来羽化成仙。我嗤之以鼻,说那厮要是成了仙,我天天给他上供。 我的目标是明确的,我的想法是成熟的。作家,一时半会不可能实现。必须认清形势,先考学,将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吃穿不愁,然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慢慢发展写作,总有成功的那一天。 要不说我是个天才胚子,我顺利考上了重点高中,语文顺利拿了高分。据我分析,语文之所以高分绝对是作文分高。 高兴,真高兴。 接下来的高中三年,我疯了一样的学习。最终被名校录取。我毫不犹豫的学了中文。 老实说,在当今中国,即便学了中文,也不一定板上钉钉就能成为职业作家。这跟美国是不一样的。老美的作家大部分是创意写作系毕业的,而中国的作家成分比较复杂,学中文的反而不多。 我对形势很了解,但我有我的判断。就算作家不一定学中文,学了肯定也没什么坏处。成为作家,天赋,努力,坚持缺一不可,学了中文,一定只会加油不会拉后腿。我相信,我会成为从中文系走出去的大作家。到时候舆论就会评价,说我不仅才华横溢,还是科班出身,不容易啊。 毕业了,劳燕分飞。吃散伙饭的时候,我心中五味杂陈。我的学生生涯就此结束,我将大踏步的走进广阔的社会里。 虽然我一直坚持写作,但没有发表过一篇作品。这很悲哀,似乎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远。现在要面临找工作,成为作家时机还不成熟,只能找份现实的工作。 我左找右找前找后找,没有合适的。沮丧的我回家看看笨爸笨妈,二老一直牵挂我,我也想二老了。 “你小时候学了那么多班,一直游刃有余。证明你从一开始就是有能力的。现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肯定只是暂时的。放心,明天会更好。”我的笨爸说。 我的笨妈也从我小时候入手劝我:“你既会跳舞又会弹琴,还会写作会画画,找工作不在话下。” 听他们这么说,我也是无可奈何:“我的那些所谓的特长都不叫特长,根本就是半瓶子醋。尤其画画,那就是我心中的痛。学了还不如不学。写作虽然总算好一些,但离作家也还远。” “懂一点就比不懂强。就算是半瓶子醋,也是半瓶子好醋,半瓶顶万金的那种醋。”我的笨爸斩钉截铁的说。 “你爸说的对。咱没白学。说不定哪一天就能用上。怎么就半瓶子醋,我看是满满当当的一瓶子醋。”我的笨妈也语气坚定。 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好了,我安静一会。您二老别劝我了,我不会想不开的。” 笨爸笨妈于是就不说话了。 过了几天,我从各个角度分析我的现状,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现在可能不适合找工作。既然不适合找工作,那该干什么呢。创业,更不靠谱,我家没钱让我折腾,创业没钱铁定泡汤。我想穷游。 注意,我是要穷游,就是背包客。我家不是富豪,要是想环游世界,正常得倾家荡产。可是要是穷游,做背包客,我的条件完全可以。 我把我的想法跟笨爸笨妈商量。 “穷游?背包客?”我的笨爸笨妈异口同声的诧异。 我庄重的点了点头。 两个老人面面相觑: “背包客我们有所耳闻。就是花很少的钱四处旅游。这里面的门道很多,你都懂吗?” “我慢慢研究。”我说,“什么都是学出来的。等我游览了世界,然后可以把我的经历写出来。走万里路,写万卷文。正好有利于我的作家理想。” 二老不说话了。过了一会,我的笨爸说: “你要是已经决定了,我不反对。你这么大了,什么事都该自己拿主意了。人只有一次人生,问心无愧才行。要是总是违心的生活,还不如死了算了。” “我也没意见。”我的笨妈说,“你永远是我引以为傲的好儿子,我永远以你为自豪。” 得到最亲的人的肯定,我几欲落泪:“最真的爱是理解。你们能理解我,我无以为报。将来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再报答二老。” 我开始上网查各种资料,看背包客需要准备的东西。看其他背包客的文章。我需要尽可能多的做好准备,以免遇到问题措手不及。 经过精心筹划,我背上背包,辞别父母,开启我的穷游之旅。 2 在没有到西藏之前,我是一点概念也没有。来了西藏,我后悔没有早点过来。 纯净,神秘。这里的一切让我着迷。 在一家普通的小旅馆,我认识了同为背包客的小涛。小涛是北京人,西藏同样让他发疯。 “大笨?你好。你的名字很有特色。我叫小涛。”第一次见面,小涛咧开嘴说。 “你好,小涛。”我回礼。 我们两个同病相怜的背包客住在一间客房。 这个世界总给人意外。第二天,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右手摔的变了形,但是却不疼。 “去医院吧,怕是骨折了。”小涛担心的说。 “可是一点也不疼。而且活动也没问题。”我试着活动变形的右手,好像比原来还灵活。 “已经变形了,肯定骨折了。就是一点不影响活动很奇怪,咱们去医院问问医生吧。”小涛坚持说。 我点头同意。 去医院的路上,我和小涛拉起了家常。 “我的理想是作家,不过还没有实现。我想行万里路,然后写万卷文。”我先打开了话匣子。 “我跟你不一样。”小涛说,“我想成为一个画家,伟大的画家。” 我一听不由笑了: “我也学过画画,不过糟糕的很。” “那我以后指导指导你。”小涛指了指我的脑门子。 “还是饶了我吧。我可没有画画的细胞。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勉强笑了一下。 医院很快到了。我们挂号,然后等待。 一个中年医生接待了我们。 “摔了手?呦,都变形了,应该骨折了。怎么,能灵活的动而且一点也不疼?奇怪了。先拍个片子吧。”医生说着开了单子。 片子出来了,医生仔细看了一下:“确实骨折了呀。怎么还能这么灵活呢。而且一点也不疼。” “跟没骨折一样。”我轻松的说,“甚至比骨折前还灵活。” “这样吧,你回去观察几天。要是不舒服了赶紧过来。”医生嘱咐我说。 我和小涛于是打道回府。 晚上,我和小涛研究一本打印的西藏的介绍文章。 “你看这里,小涛,说西藏有个地方很玄奇。”我说着,把打印的文章放到小涛的视力范围以内,用右手操纵签字笔,在一句话下画了一条线。 小涛目睹了我画线的全过程,他眼睛直了。 “你不是画画很糟糕吗?”小涛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问了我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是啊。怎么突然问这个?”我不解的问他。 “你刚才画的这道线证明你画画很厉害。”小涛一字一句的说。 我愣了一下:“仅凭我画一道线就断定我画画很厉害?太离谱了吧。” “你小看我了。我的判断绝对正确。你再画一条线试试。”小涛催促我。 我疑惑的用骨折的右手又画了一道线。 “你绝对是画画的天才。”小涛斩钉截铁的说,“你画一幅完整的画试试。” 我一听,心中也开始怀疑,我小时候不自量力的临摹过蒙娜丽莎。当时老师批评我好高骛远,还说画的跟鬼一样,一点美感没有。 我开始凭记忆画蒙娜丽莎。 画作很快出来了。 小涛一把夺过来: “比原作都要好。你真是一个画画的天才。” 我也看出史无前例来了:“是画的不错。可是我以前画画真的很垃圾啊。” “手,是你的手。”小涛突然抓住我的骨折的变形的右手。 “什么手?我的手怎么了?”我没反应过来。 “你的手骨折了,但是还是很灵活,甚至比没骨折还灵活。而且已经变形了。咱们一直奇怪为什么。现在有答案了。因为你由此具备了画画的才能。你的右手可以画出世界名画来。”小涛一口气说完。 “明白了。我的右手骨折的恰到好处,于是可以画出出类拔萃的画来。”我恍然大悟。 “你不用治疗你的右手的骨折了,就算有点变形也没关系。你从此是一个画画的天才了。”小涛很激动的说。 我点点头:“真没有想到。在我作家梦没有实现的时候,我离画家却不远了。” “大笨,认识你很荣幸。对了,有一个大赛,很有分量,你参加吧。你画的画一定会拿奖,一定是一等奖。”小涛越发激动了。 “好。我参加。”我不知道明天等待我的,是不是美好。 随后,我画了一幅画提交给了大赛组委会。然后结束穷游,回到家里,耐心等待。 我的笨爸笨妈隆重接待了我。听说我因为骨折成为了画家,二老诧异不已。 我把前因后果仔细给二老解释了一下,他们的嘴巴张的特别圆。 我在家里又画了一些画。每一幅都无与伦比。 消息来了,我获奖了。一等奖。 我一夜成名。舆论报道说一个右手有些变形的画家横空出世,他画的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无人能出其右。 名誉,财富滚滚而来。 我有钱了,而且有大钱了。人生就是这样,该来的总会来的。我一幅画卖掉可以养活一个普通工薪阶层的一家子。我成了富裕的名人。 人们说穷则思变,我是富则思变。 现在人们还不知道真相。我并没有经过训练,我是因为恰到好处的骨折才具备画画的才能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欺骗。 我决定把真相公之于众。我笃信一个词,无愧于心。 “我其实一直瞒着大家。”我在一个大型新闻发布会上说,“我是因为右手恰到好处的骨折才拥有了画画的才能,才画出了旷世奇作。” 下面开始窃窃私语。接着又雅雀无声。 “请大家据实定夺。”说完,我鞠了一躬。然后退场。 接下来的事情让我感动。人们并没有因此认为我是欺骗,反而承认了我这个骨折画家。 我又画出了很多举世名作。 这一天,我发现了一条新闻,差点没蹦起来。 新闻说数不胜数的人故意把右手摔骨折,希望以此成为骨折画家。但是没有一个人成功。骨折了就骨折了,根本成不了大画家。医院门口排满了治疗骨折的人。 看来,只有我自己摔的恰到好处,要复制我,不可能。 仍然有人前赴后继的把右手摔骨折,但是失败依然。但人们并没有就此放弃。每天都有人摔伤自己的右手,所有人都疼的龇牙咧嘴。看着新闻,我很无奈。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幸运。我想人们之所以想把右手摔成我这样,绝对不全是对艺术的渴望。有可能是艺术背后的金钱。就我自己而言,我都不敢说我绝对为了艺术。 人啊,总是自私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摔伤右手的人有增无减,但人们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驱动这个社会运转的是什么,我觉得是金钱的欲望。 突然,我觉得我该做点什么。 为什么我的右手会摔的恰到好处呢。我的右手发生了什么变化,使得我画出了名画呢。为什么其他人没有一个摔成我这样呢。我的右手能不能复制呢。 有生之年,我想揭开这些谜题。 我开始了艰难的探索。我认真研究了正常人的右手的结构。又认真研究了我的右手的结构。发现了我的右手的各种参数。只要按照我发现的这些参数改变正常人的右手,应该就会成为我的右手。我的右手,应该是可以复制的。 我清楚如果我的研究能够成功,会给整个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冲击。 我很快锁定了一名实验者。我按照我发现的右手的的各种参数给他做了手术,然后问他: “怎么样,疼吗?” 他活动了一下右手:“很灵活,不疼。” 我压抑住激动的情绪: “你画一幅画试试。” 他拿起笔,很快画出了一幅世界名画。 成功了。 我发现的这些参数是正确的。只要按照这些参数给右手做手术,就可以成为大画家。 一时间,舆论哗然。 接着,就是无数人找我要求做手术。我陷入新的困境。 应该给谁做手术,不该给谁做手术,我不知道何去何从。 有人说我的发现彻底颠覆了人们的理念。原来要想成为画家,需要严格的训练。现在由于我的发现,只要做个手术就行。 我的发现触动了各个社会阶层。各路专家纷纷议论,究竟这样的手术合不合理。 我也在煎熬,也在徘徊。 可以肯定的是,不能来而不拒,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成为画家。 我决心建立一个严格的考核体系。这样的考核体系同以往选拔画家的体系自然迥然不同。我要考核的内容,经过了千思万虑。 国家采纳了我的考核体系。以后要成为画家,必须通过我的考核体系,然后再做手术,成为跟我一样的骨折画家。 “大笨改变了整个画坛。他作为第一个骨折画家,趟出了一条血路。他发现了惊人的秘密,并把这个秘密发扬光大,影响了人类的文明。”有人在媒体发声。 我的使命似乎已经完结了。该做的我都做了,一切已经走上了正轨。我又想起了我的理想,作家。 每个人的理想究竟是什么,是一件很神秘的事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理想,难有标准答案。我陷入两难。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已经功成名就,应该安享余生。但我放不下曾经的梦。我用画画的右手拿起笔,重新开始写作。 一幅崭新的人生画卷,在我面前徐徐展开。 这一次,没有恰到好处的骨折,一切都是真材实料。如果我成为了伟大的作家,全部是我个人的努力,绝无其他。 ------------ 正文 不喝汤的孟婆  奈何桥上,每个往生的人都要喝一碗汤。 这个传说从阴间一直传到了阳世,所有的人都知道,桥的尽头还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孟婆。 孟婆自己也记不得待了多久了,好像很久很久,又仿佛仅是一瞬。 人们只知道喝下孟婆汤是前往阴世的铁律,却不知道连孟婆自己都不清楚自己为何要长久地留在这里,隐约中好像在期待着什么,但又像忘川河上的一叶浮萍,怎么也无法抓取。 就这样,一世的记忆换一碗汤,无数的人迈向来世。 二 从前的奈何桥上没有孟婆,光秃秃的桥面上只有一注幽泉,那里汩汩流出的就是孟婆汤,那时被称做忘忧水。 喝了忘忧水,前尘往事化为飞灰,爱恨情仇彻底了却,人们将会以一张白纸迎接新生。 而脚下湍急的忘川河代表牵挂,也象征痛苦。有些人不愿忘记前世因缘,就会选择跳入其中,在饱受无穷无尽的蚀骨之痛后,或许能等到心爱的人奈何桥上的匆匆一瞥,就会在下一世进入轮回、彼此重逢,不过也可能这一等就没了头。 忘川河中的幽幽鬼影才配拥有真爱呢。孟婆瞥了一眼脚下的河流,默默地想。 孟婆没来前,不细心的往生者总是忘记喝下孟婆汤不幸坠下忘川河,平白受了无数的苦楚。 孟婆来了之后,秩序就井然了好多。喝,就能往生;不喝,下面的河流就是归宿。 某种程度上,孟婆也成了阴间的管理员。 这点好处被阎王看在眼里。 三 最近孟婆突然想明白了很多事情,看着缓步前行的往生人,她感受到一段段难以释怀的情感如同泡沫一般破碎,她终于想起了为什么要来这里。 她为了等一个人,为了续前世之缘。 但她是聪明的,她怕埋没于忘川河中难以引起他的注意,所以她选择等在桥上,直到他来。 阎王来看了她,带了点阴间独有的果品。她的严谨、一丝不苟得到了阴间的认可,阎王希望她也能喝下自己的汤,做一个全心全意的孟婆。 孟婆谢绝了这些礼品,她说只有一个心愿:见前世的他一面。 孟婆也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迟迟未出现。 阎王说好。 不久后,前方的迷雾渐渐散开,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缓缓浮现,真的是他,他还在。 原来他根本没有上桥,他怕喝了忘忧水会将她遗忘,就一直在奈何桥的入口徘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数个年头过去了,两人之间就隔了一座桥,咫尺天涯。 阎王不动声色地把盛好的汤碗递到孟婆的手上,看着她放到唇间。 两人的眼神带着思念,混合着哀伤。 只是孟婆的眼神中还有一点点狡黠。 尾声 突然孟婆把手中未饮的忘忧水洒向空中,一个纵身跳入了脚下的忘川河。 惊呼声中他的眼神紧紧锁在孟婆身上,生怕错过了一分一秒。 滚滚河水顷刻间淹没了孟婆的身影,与那些浮沉其中的鬼魂不同的是,孟婆再也没有浮出头。 她奔向了来世。 如果在忘川河中能得到他的匆匆一瞥,来世就能重逢。 ------------ 正文 一家人  西方村里的人怎么也不敢相信,平日里身体结实的刘老太,在她老伴死后的一个月也躺进了黑漆漆的棺材里。 一个月之前,刘老太的老伴突发脑溢血,第二天在厕所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凉透了。就在前一天,这老头还在嚷嚷着要吃红烧肉,早些天就因为这住了院,可他就是不长记性。 可是这年过半百的人都知道自己已经是入土半截了,忙活了大半辈子,平日里他还是闲不下来。这红烧肉也还是吃,闻到这香甜的肉味,谁也拦不住,儿女哪里能劝的动,老父亲嚷嚷着要吃红烧肉,儿女不给买,只会让街坊邻居在背后嚼舌根子。 葬礼在刘老太的大儿子建峰家举行,二儿子建明在建筑工地干活,等他从几百里的外地急急忙忙的赶回来的时候,大哥已经把葬礼要用的东西备齐,平日里两兄弟都是和和睦睦,妹妹翠芬也是对爹娘孝敬得很。 葬礼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但是大哥看建明在外打工也没挣多少钱,再加上回来的晚,也没有问他要钱,丧葬费基本上都是大哥在出钱,建明和翠芬也没少操心,葬礼上收到的礼钱差不多也正好够大哥支出的。 但是弟媳妇可不这么想,在背地里对建明说,在他没回来的几天里,大哥虽是把用的东西都备齐了,但是看见他整天和刘老太一起,表面是安慰老母亲,可实际上有没有问老母亲要钱,谁也不知道,就这样,老二也整天在背后盘算着,自己在外打工,老母亲一点不心疼,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一场葬礼下来,花的不多,赚的可不少,怪不得大哥这么操心,老二在心里暗自想。自己在外面没日没夜的赚钱养家,娶媳妇之后的婚房还是又在村里盖的,当时也没少花他自己在外打工的钱,想想大哥的待遇,这下老二就更加不服气了。 老伴去世之后,兄弟俩就商量起了照顾老母亲的办法,年过七旬的刘老太,身体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就是这眼睛是越来越不行,自己住要是摔上一跤,恐怕也是爬不起来,让老母亲自己一个人住在一起,儿女们也实在不放心,而且这样是要让村里人笑话,于是他们商量要一个月一轮流来照顾母亲。 商量那会,老二也没多说话,就默许了。 在丧事办妥之后,老二就连夜坐上火车去了工地,第一个月也还好,老母亲在老大家被照顾的仔仔细细,到了第二个月,轮到老二家照顾了,大哥就把老母亲送到了弟弟家,出来接的是儿媳,老大说了一点要注意的事,儿媳笑着脸连连答应。 前几天还好,儿媳像照顾自己俩孩子一样照顾婆婆,但是时间一长,这儿媳妇也不耐烦了,天天饭做着还要端到眼前,有时候还要亲自喂,这儿媳妇也渐渐骂上这老不死的。 葬礼上没有捞到一分钱,全让老大给占便宜了,她越想越觉得不公平,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天天给丈夫抱怨说,同样是儿子,怎么这么大的的差距。抱怨久了,他也烦的慌,本来整天干活就累的要死,还整天听着妻子抱怨这抱怨那,但是仔细想想他也觉得咽不下这口气。 于是在下一次轮到他们照顾刘老太的时候,儿媳妇却怎么也不让老母亲进门,兄弟俩的感情也就这样有了隔阂,老大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二儿媳妇在家大门紧闭,日子照常过着。 期间,妹妹翠芬不是没有和大哥二哥商量过,但是任凭她怎么说,不在其中,她还是没有什么说服力,大哥二哥就这样一直晾着。 老母亲也就一直在老大家住着,本来也是长子,应该照顾,但是要长期在这里住下去,这大儿子也受不了,有时间就找老二理论,老二在电话的那头,说着他在葬礼上卷了多少钱,老母亲一分钱都没给过他,说着说着就骂了起来,老大开始还解释一下,但是后来也懒得解释了。 为了准备葬礼,他几乎没睡过囫囵觉,给老父亲守灵,接待亲戚,好像也是一夜白了头,老母亲可是看在眼里。结果这兄弟还不理解,弄了个占便宜的帽子。 刘老太虽然七十多了,眼睛也老花了,但是脑子还没多糊涂,知道是自己让两兄弟有了矛盾,这老了谁都不招人待见,一直住在老大家,她心里也总是过意不去。 翠芬不是没有想过接老母亲到自己家住,但是离得远不说,这丈夫也是极力的反对。有两个儿子,这老母亲还能没人照顾,丈夫总是略加一点嘲讽的对翠芬讲,渐渐地,在家说话不算数的她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这样,刘老太一直住在老大家,可是时间久了,老大家的儿媳妇也是不耐烦了,整天夜里吵架,最西间的俩孩子大晚上被他俩吵得睡不着觉,邻着的老母亲天天说自己睡不着,让儿子去买安眠药,眼看着妻子的不理解,想要老母亲好好睡觉的大儿子就每天都买一点,看着老母爱吃下去。 这大儿子家的争吵还远远没有结束,反而越来越激烈,老母亲早就觉察了出来这事情只要自己不死,是没有头,但是她也哪里都去不了,每天饭给端到跟前的生活,这老母亲惭愧又无奈,她早就想下去陪自己老头子了,她不想成为大儿子家里的负担,更不想让老大老二因为自己再继续冷战下去。 就在老母亲死之前的晚上,她和大儿子说了很多话,大儿子白天也干活,晚上累的受不了,也不爱听老母亲哼哼啊啊的唠叨,也没有多理睬她,早早的就睡了。 但是第二天,太阳都老高了,也没见老母亲起床,等到他们去看的时候,老母亲怎么也叫不醒。在她破旧的枕头边,有一小块红布包,里面还有潮湿的白色的东西,闻起来像是安眠药的味道,但是老大怎么也想不到,每天都是按量吃药,而且看到老母亲把白色的药丸放到嘴里,怎么也不可能这样。 突然,他的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每次吃完药,老母亲都急急匆匆的回到自己的卧室,再看看这红布上潮湿的口水一样的东西,他瞬间明白了什么,跪在母亲的床前痛哭了起来。 ------------ 正文 樵夫的冤  这是一个发生的清朝末年江北某个小小山村的真实故事。 说这个小山村,其实只有两户人家,依着一个山坳,一头住着毛柴,一头住着好柴。他们的生活以男人们的打柴为生。好柴跟他耳聋的老娘住在一起。还有他那40多岁的老实巴交的哥,不过,他哥去年走了桃花运,那天他哥在卖柴回来的路上捡到了一个逃荒而来的傻乎乎的女人。自然就成了好柴的嫂子了。 好柴其实不叫好柴,他的原名叫旺财,听他娘说,他出生前一年,他爹每天都能打好多的柴,一年都很顺利。而且也几乎都能卖得好价钱。所以旺财出生,他爹就笃定的说,这伢旺家。就取了这么个意义深远的名字,希望他给家里带来好运。可是,他也并没有给这个家里带来什么好运,他们依然重复着同样的一天又一天。他爹在他还不到十岁的时候,有一次在后山崖打柴,不小心摔下悬崖,从此他们兄弟便成了没爹的孩子了。 他为什么又叫好柴了呢,这旺柴虽没好的东西吃,但山里的天然食物却也把他养得五大三粗,一身的蛮劲,一身的力气打起柴来自然每次都是粗壮的柴禾了。于是,大家就叫他好柴了。 这是一个农历六月的末日里,很闷热,自从梅雨季节一过,这里就没下过雨,这鬼天气,今晚怕是要下雨吧。好柴大门都没关,就躺到床上去了。迷迷糊糊中,他被狗的叫声吵醒了,是毛柴家的狗,怎么回事,大黄今晚吃了什么了,刚半夜就叫个没停,一会儿对着黑漆漆的夜空嗷嗷的狂吠,一会儿又对着后山坞呜咽低鸣,偶尔又有那几句凄厉的叫声像死了亲娘般的嚎啕大哭。声音都叫嘶哑了。等你在它歇息的间隙里,困顿的双眼还没来得及合上它又神经病似的咋乎乎叫了起来,像被大马蜂蛰了一样,冷不丁把人炸得要跳起来。 这是有多烦人啊,好柴辗转反侧的睡不着。隔壁房间的哥嫂怕是也被这狗叫声吵醒了吧,说是隔壁房间,其实就是一木板之隔,所以哥嫂房间的所有声音,好柴不用支起耳朵都能听得一清二楚。他明显的听到他们也醒着。 唉,算了,干脆不睡了。让它叫吧。好柴这样想着,再想想自己白天打的那两捆柴,那才叫好柴呢。根根都像大拇指那样粗,而且又多,引得毛柴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开玩笑着说好柴的眼是贼眼,又大又亮,专盯着山上那些粗壮的柴了。想到这,好柴心里美滋滋的,明天上市一定能卖个好价钱,也攒着,也娶个女人,想到这,他又隐隐约约的进入了梦乡。 喔,喔,喔。家里的公鸡的打鸣声又把大黄给催醒了,它们欢快的互相对唱着。烦躁的好柴干脆起床到了门口坐在了门槛上,啪啪的甩着芭蕉扇摇着蚊虫。天,黑漆漆的,没有几颗星,对面的山坳黑黢黢的。有流萤,向这边飞来,一闪一闪的,好柴睁着眼睛仔细看,那亮光又没了。咦,见鬼了,刚还在呢。那大黄不知从哪窜了出来,冲的那亮光的方向使劲的叫着。突然,有一股冷风对着好柴扑来,他不禁打了个激凌。切,什么东西,他悻悻地啜了一口,起身又回到床上去了。隔壁的哥嫂大概也被这狗叫声惊得不耐烦了吧,他们悉悉索索地。然后她听见了傻嫂的呻吟和大哥的喘息,还有那破床板的咯吱声让好柴又一阵莫名的兴奋,这是他从来没有如此强烈的感觉,他不禁支起了耳朵,偷听了起来。只觉得自己一阵阵的燥热,尿意一股股袭来。这可撑坏了这三十好几的大男人了,本指望着今年多赚点钱,连媒婆都想好了,就叫后山的张婆婆。她那嘴,有钱肯定行。好柴也想好了,不管了,只要是个女的就行,他想想自己的年龄,也三十六岁了,不觉黯然。 突然,隔壁传来大哥的一声咆哮,好柴的血就像从脚底一直往脑门上窜,不行,要尿出来了,像有一股气就要喷了,他赶紧下床,趿着那双破鞋就往门口跑,在柴堆上狠狠地尿了一把,尿完后,他像卸下了一肩的柴担,瘫坐在门槛上,靠着门框,睡意再次袭来……风,一阵风,突然吹来一阵风细软而寒,像有人的手从他耳边快速而有力地一巴掌呼来,他一个趔趄,跌下门槛。头不觉有点晕乎乎的,妈的,他在心里骂了一句,回到堂屋,借着微弱的星光,从水缸里舀了一葫芦瓢水咕咚咕咚喝下,又到门口用冷水擦了把脸,就着远天那点亮光,他担起昨天的那两捆大拇指般粗壮的柴向山外的水碓走去。 水碓,就是那个年 代碾米的地方,因为那里有一杆大家都公认的公平秤,所以,大家都把柴挑到那里去过秤秤,也对自己的东西心里有个底儿。所以,大清早的,那里最热闹了。今早虽然天还没亮,但这条小小的羊肠小道,好柴还是很熟悉的,很快,他便到了水碓。他放下柴禾,走进了水碓里,刚进去,把他吓了一大跳,他情不自禁的啊了一声,因为他看到门口蹲着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一个女人,像在打盹,又像是冷,蜷缩着,一头长发蓬乱的搭在前额搭在肩头,听见好柴的一声叫,她耷拉着的头稍稍动荡了一下。这好柴毕竟是个男人,他大着胆子走过去,问道:喂,你在这干嘛呢?你家在哪里啊?怎么不回家呢?她抬起了头,这时候,天边有了一点点的白,他看到了一张雪白的毫无血色的脸,但五官非常的精致漂亮,穿一身破旧的蓝底碎花偏襟衣服,眼睛里射出一种幽怨的光,好柴这下看清了她,约摸三十左右的样子吧。那头发却是乌黑得发亮,好柴有点纳闷,按说,这年头,这苦日子,哪可能有这么好的头发啊。她没有回答好柴的问话,啊,啊的叫着,声音尖细像山谷里的清泉,是个哑巴,好柴突然一阵窃喜,他都被自己的这种感觉吓了一跳,怎么会有这种窃喜的感觉呢? 他四下里望了望,一片静悄悄,偶有几声蛙鸣,远远处似乎传来大黄低低的呜咽。卖柴的人还没有来呢。他想起了他那傻乎乎的嫂,想起了他听到哥嫂的那令人眼红心躁的声音,不禁又燥热了起来,径直走向那个女人,眼里露出一股猥琐的凶光,他伸起那双打柴的粗糙又有力的手一把拉起那个女人,又把她一把抱在了怀里。那女人,看着像个流浪的,饿得慌的样子,可是,好柴却像是触摸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人间尤物,整个人都酥了。他喘着粗气,腾出一只手正想解她的衣服,那个女人说时迟那时快,给了他一巴掌,顿时一股似是熟悉的寒风,嗯,就像刚才靠在门槛上打盹时的那股寒风,但比那风还要快而凛冽,他的脸一阵钻心的疼痛。打得他两眼星光点点,险些摔倒,他不得不松开手捂住了火辣辣的脸。那脸也立马肿胀了起来。并且,那女人也开口了,你个瞎子,不许碰我,滚。瞎子?谁是瞎子?好柴怼骂了过去,心里却一阵嘀咕,我怎么会是瞎子?不知是被激怒了还是被这女人的美撩起了,好柴不知从哪来了一股蛮劲,正当他准备再次发起进攻时,不知什么时候飞奔而来的大黄将他推倒在地上。等他站起来,哪里有人,更别说什么女人,什么都没有,耳朵里隐约传来有人小跑的脚步声和远处树叶的沙沙声。瞎子,瞎子,这声音一声声的传来,好柴听得很清晰。 天,渐渐亮了,卖柴的陆陆续续的来了。看着好柴这肿胀的半张脸。大家不免一阵奚落。等大家相继秤完了柴又继续挑向集市的时候,好柴才好不容易撑起疲惫的身体来秤柴,他的脸肿得好痛,只能眯着两只眼睛低着头看秤杆上的小星花,正当他努力的看着,秤砣的绳子忽然一断,秤杆自然往上一提,正打在旺柴的眼睛上,一汩汩的鲜血顿时如泉般涌出。 从此,旺柴,再也打不了柴了,真的成了个瞎子了。 ------------ 正文 相亲  村里黄三娃昨天相亲又出了丑。 这下溴大了,村里有说黄三都能讨到老婆,手板心煎鱼,有的说小伙子耳朵虽聋,但长得还可以,俗话说,各花入各眼,说不定哪天就被姑娘看上了呢?总之各种议论飞向黄母耳朵,黄母一气之下,就发了话,他只有单身的命,从今天起,不再谈相亲的事。 这娃真是?如果不是因为耳聋,咋会年近30岁,还找不到老婆呢?遭孽?村里老婆子们钻到一起,说起黄三娃就直摇头。 说起这黄三娃相亲,笑料百出。 18岁,黄三娃谈的第一个女朋友进屋。 农村有一个风俗:第一面,由媒人安排,随便择个地,见了,没意见,再安排去男方家里相见。 这次见面,至关重要。女方父母亲戚,都要擦亮眼睛,男方待人接物,言语不当,甚至一点点纰漏,都会导致这场相亲的失败。 因此,黄家老小,在女子进门前一周,就对黄三娃各个方面进行严格的训练。免得在相亲那天出丑。 相亲那天,男方和女方来人,坐了三桌。 因为女方见过黄三娃,见他长得高大,面目黝黑,实诚,没意见。这次才举家见面。只是女方因为害羞,没同黄三娃说过话。而男方也隐瞒了黄三娃耳聋一事。 那时三月天气,看起来一切都很和谐。席间,黄三娃也红着脸挨个敬酒。 老长人突然想考考未来的女婿,端起酒杯,就扯到田土问题上。 老丈人先提土地问题。 “三娃,你家土地,一个人有几丈啊!” “一个人一亩田。” 三娃本来耳聋,家里人教他时,就是先教的田有多少,然后才是土地多宽,这下依样画葫芦,就出了丑。 老长人又问“你家一个人多少亩田啊?” “薄地一亩” 老丈人明白了,敢情这是一个聋子娃儿。当即放下碗筷,和老婆耳语几句,老婆又和媒人耳语几句,整个宴席就冷落下来。 黄母知道儿子是聋子的事情露了馅,整个人全身都软了,一道凌厉的目光落在儿子脸上,黄三娃一看情况不妙,放下酒杯,一头栽在床上,又哭又笑,宾客都吓懵了。 女方家的剑端指向媒婆:“一个傻子你也能给我们介绍,你想害了我女儿不成?哼”媒婆的菊花脸再也展不开笑颜,“是男方隐瞒了真相,不能怨我吧!” 宴席没结束,这场相亲会却结束了。 黄三娃也为了一个刚认识的女子昏睡了三天三夜。 黄母晚上对着黄豆大的媒油灯出神:“三娃若找不到老婆,我百年归寿后,他怎么办?不行,不管花多少冤枉钱,都得给他找一个。黄母是一个很会来事的女人,花钱请媒婆吃了一顿饭,相亲的事情又安排妥当了。 这次女方只来了两人,女的管男方叫哥。而且女方很干脆,也没有提问题,喜得黄三娃陪着女方哥长哥短地叫得个亲热,酒也灌了不少,最后支持不住,倒床上了。 吃过饭,媒人问女子有意见没?女方羞答答地说:“我哥说了算。”黄三娃就不用问了,自然是没意见的。 黄母又和媒婆嘀咕一阵,媒婆喜滋滋地说:“我看双方都没意见,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说完眼睛看向黄母。黄母笑着从包里掏出一张红票子,很慎重地交给媒婆,媒婆笑着再转交给女子,女子羞答答接过,折叠好,揣进裤兜里。 哥哥见钱收好后,就发话了:“我们回去看个好日子,再请你们来家里耍哈。” “要得,要得。”黄母看着女子,满心欢喜。 送走女方,黄母又和媒婆拉扯了一些闲事,才回到屋里。 刚坐下,一个远方的老表走过来顿足道:“我觉得那两个人好面熟,哦,对了,上次我们村里那个单身汉也谈过这个女的,表嫂哇,你上当了!” 原来,这是一对专门骗婚的夫妻。女人扮相亲女,男人扮家属。 黄母一听,想死的心都有了,一张百元大钞打水漂了不说,可在人前丟不起这个人啊!都怪自己,想媳妇儿想疯了。 这次相亲又黄了,还在村里落下笑柄。黄母实在觉得自己底气不足,不敢再轻易让姑娘进屋了,怕黄三娃耳聋的事情穿帮,最后鸡飞蛋打。 这样一晃,黄三就30岁了。黄母表面上不急,可从她头发能看出来。50多岁的人,头发就白了一半多。尽管明里暗里都在操心这事,哪怕二婚的也行。可这些年过来,二婚的都没见着一个。 黄母对三娃相亲的事是有些绝望了,考虑再三,决定给三娃存点钱,免得自己百年归寿后,娃娃遭罪。 做好打算,黄母不急了,尽管也有媒婆来提亲,她得先去看,结果对方想,你一个老太婆有啥好看?不见,后来媒婆也不上门了。一直耗到现在。 山穷水今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诗好似为黄三写的。 村里一个女人,比黄三娃大三岁,育有两子。因为丈夫常年不归,自行起诉,准备离了。 黄母是第一个得到这消息的人。她觉得讨媳妇儿的机会来了。立即打扮一番,提着一斤纸果糖就去了女人家,毛遂自荐,把自己的儿子黄三娃推了出去。并给女人推心置腹地说:“这一辈子,自己最对不住黄三,娃娃小时候洗澡,水进了耳朵,因为忙着挣公分,没管这孩子,等到发现时,耳朵聋了。弄到现在,娃娃还是单身汉。觉得很对不起孩子。” “如果女人不嫌弃,愿意把自己所有积蓄给他们,就算给两孩子的生活费。” 这番话,让女人感受到了温暖。在婆家10年了,娃娃都小学要毕业了,婆家人也没有一句暖心话,女人答应考虑考虑。 黄母察言观色,心里有了几分胜算。开始每天去走动,遇到逢场天,她就买2斤瘦肉给送去,平常就杀几只家养的鸡鸭送去,法庭判决时,她也鞍前马后地跟着,那女人的心很快就偏向了她。 半年后,判决书下来,两孩跟了女人。黄母二话不说,立即带着一家三口,去市上给每人买了一套新衣,又接着安排儿子回家相亲。 黄三对婚姻有没有憧憬,不知道。但对母亲的安排,他欣然接受。就这样,两人见了面,都满意,很快就张罗喜事了。 黄三娃的相亲事也就此结束。黄母每天又可以高声大气地说话了,村里原来小瞧黄三的,现在都闭上了嘴。说黄三好话的,都来讨喜糖吃,一个院子又闹腾起来。 ------------ 正文 人贩子与杀人犯  老张背着锄头行走田垄旁边,黄昏已经临近了,广阔的平原上只有零星几台机器在嗡嗡地收割着玉米――这是近两年才出现的玉米收割机,它能在完整收割玉米棒子的同时,把玉米秆打得粉碎。 老张在暗暗感叹世界变化之快的时候已经走出了田野,他跨过先人们的墓群和那棵古老的槐树,在夕阳中踏上了回家的路。 他今年五十多岁了,具体是多少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本人对这种事情是漠不关心的;女儿对此比较看重,以前常会在他生日那天回家。不过慢慢地,似乎也淡忘了。儿子要是在的话又会怎样呢?儿子会记得自己的生日吗?他有时候会想起这个虚无缥缈的问题。 老张曾经是有一个儿子的,但在不到十岁的时候被人拐走了,从此杳无音信。自那以后老婆也慢慢变得痴呆,在某年冬天的时候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于是老张也无法再次拥有一个儿子了。 过了很多年,老张已经想不起儿子的脸了,连他究竟是多少岁被拐走的也记不得了。甚至有时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过一个儿子。他脑海里是有一些关于儿子的模糊片段的,但细细去琢磨的时候,又什么都没有了。 老张就这样恍恍惚惚地思量着,沿着土路一直向下走去。一路上有很多随行的汉子,他们大都穿着布鞋,衣物肮脏不堪,满脸的疲倦与满足; 还有很多回家的农车冒着黑烟咚咚咚地在路上穿行,上面载着许多被草帽遮掩的妇女。这是农村一年中最喧闹的时刻,也是人心最浮躁的时刻。 他思考着儿子,沿着陡峭的土坡一路走了下来,在土坡的尽头是一座桥,穿过这座桥就算是回到村子了。 一个很突兀的东西使老张从漫无目的的玄想中猛醒了过来。那是一辆白色的轿车,正停留在桥另一头的树下,与农村此时漫天的灰黄色调很不搭配。 在它的旁边一对看似是母女的两个人正在拉扯着,女人很生气,不时用手抽打着小女孩的背,小女孩则一边哭一边用腿抵着地面奋力抵抗。 “我不去!我不和你……我不去!”小女孩在抵抗的同时大喊大叫着,脸上涕泪横流。 “今天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老张摇了摇头,脚步没有停下――这是大人和孩子之间常见的战争。 他踏上了桥,从桥上走过的时候一直偷偷瞄着那对母女,一有人经过就赶紧把目光收回来――他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这把年纪了还对这种事情感兴趣。 可是他越看就越觉得哪里不对,对于母女之间的争执来说,女孩的反应也太过于剧烈了。 她拼了命地想要逃离女人的掌控,像疯狗一样对女人的手又打又咬;而女人的样子也让老张觉得有些凶恶,她狠狠地抓着女孩胸前的衣服,又是咒骂又是威胁。 这幅景象让老张觉得有些熟悉,但又说不上来在哪里见过。就当他刚走过这对母女的时候,他突然想起来了:这场景和自己想象了无数次的儿子被拐卖的画面太像了。 “你不是我妈妈!我不要和你走……” 老张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那两人。 “我怎么不是你妈妈?你不要胡说!”女人恶狠狠地说。 女人在这时注意到了老张,当她看到老张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时,动作和神情都变得很慌张,用尽全力想把女孩拖到车里去。 老张扔下了锄头,嘴唇开始发白,并且微微颤动着,同时光秃秃的脑门上出现了汗水。 他突然很紧张,意识也有些恍惚了;在恍惚间,他好像看见自己那面目不清的小儿子正在被人拖拽上车,儿子呼天抢地地挣扎着,但于事无补。巨大粗壮的手马上就要把他抓进面包车,奔往天涯海角。 “抓娃娃了!”老张终于喊了出来。 有几个人朝这边看了一眼,但只是远远地观望着。 “你这个老东西不要乱喊!”女人朝老张骂道。 但老张又喊了一声,这次那几个观望的人似乎明白了,立即脸色严肃地跑了过来――抓小孩在农村是极大的恶行。 在这几个人的带动下,又有很多人跟着跑了过来,呼啦啦地顿时围了一圈,大多数是干完农活的男人。 “她不是我妈妈!她不是我妈妈!”女孩见人围了过来也似乎明白是冲着这个女人来的,更加大声地哭喊着。 “小孩子不懂事……”女人被围在中间,尴尬而惊慌地向四周的人解释着,说完象征性地打了一下女孩,示意她不要乱说话,但这动作却让女孩的反应更加剧烈。 “她把我从妈妈那里带走了,我不想和她走!” “这是个人贩子!”老张突然冷不丁地大喊了一声。 于是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有两个妇女冲了进去把女人的手拽开,抱着女孩就要走,但被女人拉扯住了。其中一个妇女冲女人脸上唾了一口,接着旁边的男人一拥而上,抓住了女人。 女人撕心裂肺地喊叫着,咒骂着所有人,女孩脱离了女人的掌控,两个妇女抱着她急匆匆地逃走了,就像是在躲避灾害。 人群此时混乱不堪,大家都大声吵闹着,女人的尖叫声和男人们的唾骂声混在一起,没有人听得清别人在说什么,所有人都在大喊大叫着。 女人用了全力往外跑,但男人们的身躯像黑色的高山一样阻挡着她,并且越压越近。 这个混乱的局面和咚咚作响的农车、黄昏时分漫天飞舞的蚊群、翻腾的深黄色河水、在路面在一起,共同构成了这片农忙时节的紧张氛围。 “赶紧打110!”老张大声地建议道,但他的声音完全被这混乱的洪流淹没了。 人群依旧混乱着,女人试图解释什么,但人们都太愤怒了,根本听不进去她说的话。在他们眼里,这个女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那女人似乎被踢了一脚,也好像是被打了一拳,于是男人们就像得到了指令和许可,放下了最后的理智,开始殴打这个被他们围在中间的女人。 老张被挤了出去,他激动极了,站在人群中时他和所有人一样愤怒,一样仇恨,当所有人的拳头和脚开始不计后果地落下的时候,他也想上去踢一脚。但他太衰老了,立刻就被暴怒的人群挤出去了。 男人们忘情地殴打着,面目狰狞地辱骂着,他们都用尽了全力在发泄自己的怒火,发了疯似的挥舞着拳脚。女人被打得蜷缩在地上,老张根本就看不见她,只能听见她的哭嚎声和惨叫声。 老张满怀激情地看着这群施暴的人,一种莫名的兴奋包裹着他,似乎他自己也在参与其中,似乎正义得到了执行,似乎儿子被抢夺的仇恨得到了缓解。 但慢慢地,当看见这些平日里温和善良的村民突然变得如此残暴的时候,当听见女人不断发出惨叫的时候,他开始害怕了。他模糊地觉得不应该这样,于是他走上前试图阻止这些男人。 这时女人突然发出了一声极为凄惨高昂的尖叫,声音里仿佛囊括了所有伤痛,随后便没有声音了,男人们也逐渐停了下来。 老张赶紧冲上前。 女人衣衫不整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像是死了一样,身下有很多血。男人们都喘着粗气,红着眼睛。 救护车来得很快,当女人被抬上担架的时候,老张害怕极了,好像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而这件不得了的事将影响他的一生。 男人们都静静地看着,谁也没有说话,现在他们又是温和善良的村民了。过了一会儿,天黑了,人们也都散了。 女孩被安置在李奶奶家里,她年纪还不太大,而且孩子们都没在身边。已经报了警,警察明天应该就会把这个被拐卖的女孩送回家。 但第二天警察还没有来,死讯就已经抵达了。不知道谁传来的消息,说那个女人在去县医院的半路上就死了,医院说脾脏被踢破了,而且颅内出了很多血。 老张起初不是很理解“颅内出血”和“脾脏”的意思,后来听了别人解释才大概明白了:女人脑子被打坏了,于是死了;也就是说,那群男人把那个女人给打死了。 开始的时候,老张很害怕,因为“打死人”这种事在村子里实在罕见; 但想明白了以后便也释然了:那个女人不过是个人贩子,难道殴打人贩子是错误的吗?即使打死了人,那也是在情理之中。人贩子本来就该死,这一切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张对法律没有什么概念,“打死人”固然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是法律难道会禁止他们打死人贩子吗?他们是在替天行道,法律难道会因此惩罚他们吗? 想到这里,老张觉得很自豪。他勤勤恳恳劳作了一辈子,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拿来自夸,但这件事让他感到无比自豪,甚至觉得光耀了门楣。他很想对什么人说:“我捉了一个人贩子,还把她打死了!” 于是老张走出了家门,昂首挺胸地走在路上,夏末的阳光照耀在他的头顶,让他觉得很舒服。 一大群人正在路口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老张朝那群人走过去,他觉得那将会是他表演的舞台,他将向众人阐述自己那无与伦比的壮举。 可是走近了才发现那里已经有一个表演者了。 “我狠狠地踢了她一脚,她立马就软了!”小李正在兴高采烈地描述着。 这话引来众人的一片惊呼。 “你踢在哪了?” “脸上,我踢了她的脸。”小李信誓旦旦地说,这时他看见了正在走过来的老张,于是指着老张说,“老张看见了,老张肯定看见了,你们不信问他!” 于是众人的注意力又全部转移到了老张身上。 “对……真的,这家伙踢真狠……呵呵。”老张笑呵呵地回应着,表示对方说的全是真的,但事实上他在事发当天根本就没见到小李。 “那你也打了?”其中一个人问。 老张愣住了,先前的自豪感荡然无存――他并没有打那个女人,殴打刚开始的时候他就被挤出圈外了,这让他觉得很羞耻。 “是我叫人过来的……我打……对……打了,呵呵。”老张挠着头含含糊糊地回答着。 说完这句含糊其辞的话,老张觉得脸很烫,但他也注意到了众人眼中若有若无的敬仰和惊奇,这让他觉得很满足。 老张的自豪一直持续到警察到来的那一天。 当天来了一车的警察,他们都穿着深蓝色的警服,反射着警笛上一闪一闪的光。 老张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他觉得只需要来两个警察,做一些笔录,然后把女孩带走,这事就算完了。至于那个女人贩子,死了也就死了。 这说明事情可能比他想象中的更重要,于是老张更自豪了,在内心深处,他甚至幻想有一面漂亮的锦旗在等着自己。 但接下来的消息完全让老张的幻想崩溃了:那个女人并不是人贩子,而是女孩的后妈。 据警察局传出来的小道消息说,那个女孩的父母离婚了,因为男方在外面有了人,就是被打死的那个女人,后来女孩的爸爸自然而然地和那女人结了婚。 但不知道为什么,女孩被判给了他的爸爸。同样不知道为什么,女孩的爸爸选择让那个女人去接女孩回新家。女孩显然不喜欢她的新妈妈,所以在途径此地的时候,借口撒尿下了车,想用这种天真的方法逃回家,后来那个女人就被打死了。 老张的大脑被惊得一片空白,事情突然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甚至来不及让他害怕。 后来他冷静了下来,也开始害怕了,但细细一想:这个消息未免太过于离奇了,八成是谣言。就算是真的,也不可能归罪到自己身上,因为他根本就没碰那个女人。 尽管如此,老张依然惶惶不可终日,他觉得自己犯了罪,但又说不清楚犯了什么罪。他一直等待着谣言被破除的那一天,等着别人告诉他:那个女人确实是人贩子。 但越来越多的传言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在逐步证明那个消息是真的。 女孩早就被警察带走了,但每天还是有很多警察来村子里,他们拿着那个女人的照片,挨家挨户地寻找当日的目击者。 那天的事情有很多围观者,虽然没有人能说得清到底谁在围观,谁在施暴,但调查的范围还是越缩越小,最终受调查的只剩下一小部分人。 警察找到了小李,因为他曾当众讲述过施暴的过程,一个带着眼镜的警察面无表情地问他: “你打人了?” “没有!不是我!”小李很惶恐,他这一生从未面对过警察的盘问。 “你三天前是否说过,你踢了她的脸?” “我……那是我胡说八道……”小李说这话的时候就像一块水分流尽的海绵,“我当天根本就不在村里。我去了县上,不是一个人去的,很多人能证明!我和这事没关系!” 警察没有说话,依然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小李战战兢兢地看着脚,大脑里竭力搜刮着词语。接着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像是为了讨好对方似的低声说: “老张干的,他打了,他说是他捉住了那个女人,他亲口说的。” 警察又盘问了其他人,他们大多数都是当天的施暴者,但当警察问起的时候,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自己是否打了人,不记得打人的是谁,到最后甚至遗忘了自己当天是否在场。 他们闪烁其辞,众说纷纭,在为自己开罪的时候必然会指控另一个人。但当再次盘问的时候,指控的对象又与前一次不同了。 后来警察注意到,虽然由于案件的特殊性与复杂性,这些人的证词并不能说明什么。但老张的名字却多次出现他们口中,于是警察的矛头指向了老张。 此时老张的惶恐已经达到了极点,自从警察展开频繁的调查以后,他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经常彻夜不眠,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当时的场景,但这只能增加他的惶恐。 所以当家门被敲响的时候,老张几乎想拿起菜刀出去和门外的人同归于尽。 他战战兢兢地开了们,当看见警察的那一刻,老张的腿完全失去了力气。一种跪下去抱着警察痛哭流涕,祈求对方原谅的冲动让他差点哭了起来。 但他还是忍住了,他的理智告诉他,还有最后一个王牌――他没有打那个女人。 一个警察开口了,“是你叫人打她的?” “叫人打……没有……我只是……我以为她是人贩子。”老张的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我和这事没关系!这不是我干的!” “是你告诉别人,她是一个人贩子,怎么会和你没关系?如果你不这样喊,那个女人也不会被打死。” “我没有打她,我只是……是他们打的,我想去阻止,可是……” 警察翻了翻一个黑色的记事本,看了看,然后说:“那天你对着许多人说,你打了她?” 老张没话说了,他害怕得要死,并且隐约地觉得,自己完了。 “有谁能证明你没有打她吗?” 老张依然没话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证明这一点。他呆滞地看着阴沉的警察,试图找点什么话来辩解,但什么话也想不出来。 警察合上了记事本,严肃地看了一眼老张,然后回过头对另一个警察说了句什么,最后对老张说:“我们还会再来的。”做完这一切后他们便推开门走了。 老张站在院里,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炸起来了。 警察三天内来了两次,问的还是那些问题,但角度更刁钻,更咄咄逼人。像一把剑一样不断戳着老张,让他退无可退,最终只能引颈就戮。 但老张也慢慢地不害怕了,他开始觉得自己罪有应得。如果自己当初不乱喊,那个女人就不会被打死了。在警察的步步紧逼之下,他逐渐相信,是自己害死了那个女人,虽然他没有打她,但她还是死在了自己手上。 所以当第四天警察开车将他带走的时候,他没有一丝委屈。当手铐合上的那一刻,他心里只有对未来的畏惧和巨大的羞耻。 当时门外有很多人在围观,包括当天殴打女人的那些人。他们都看着老张,窃窃私语着。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最合理的解决方式,连老张自己都这么觉得。有人被打死了,就得有人偿命,事情本就该如此,不然还能怎么样?再说,警察总不会乱抓人。 老张不敢抬头,紧紧地盯着路面,这条路他走了无数次了,是他最为熟悉的路,但直到今天他才第一次如此专注地凝视它。 不知道为什么,警车停在离老张家很远的地方。老张在两个人的押送下垂着头走了很远,一直走到尽头,他依然感觉背后存在着很多目光,这让老张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就在马上抵达警车停留处的时候,他猛地挣扎起来,转过头大声喊: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 可惜他离观众太远了,声音在传播的路上就已经消散尽了。人们只能看见他在远方不安地跃动着,似乎有什么话想说,但什么也听不见。 老张被判了七年的徒刑,罪名是“因过失行为而致他人死亡”。这个罪名对于老张来说太过于复杂难懂了,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是囚犯了,原因大概是自己杀了人。 所以当狱友们问他因为什么而进来的时候,他就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杀了人了。”于是便没人问他了,大家都觉得这个老头脑子有问题。 当尘埃落定,世界又再次运行的时候,人们都很安详,因为什么都没有改变。 只有老张很不安,虽然他的内心承认了自己的罪恶,但还是感觉哪里不对劲。 当他半夜躺在狱中思考这一系列事件的时候,尽管背后所隐藏的东西对自己来说太过于深奥,可总有某个地方很别扭。 为什么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杀人犯?自己根本就没碰那个女人啊,既然是这样,他们怎么能说自己是杀人犯呢? 可他毕竟来到了监狱,既然人家判自己有罪,那他肯定是有罪的。可是他又没有杀人,那他的罪在哪呢? 老张在狱中用了七年的时间终于想明白了:自己是给那群暴徒承担了刑罚。想清了这一点他便不再感到羞耻了,所以出狱的那天,老张觉得自己并非刑满释放的囚徒,而是从敌营中逃脱的英雄。 英雄,自然是应该有掌声和欢呼的。 然而当怀着满心的豪壮踏出狱门的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落魄。狱门外空无一人,女儿没有来接他,他们早在狱中的时候就断了联系,也没有任何亲戚来接他,连看热闹的人都没有。 老张顿时觉得自己像一条饱经风霜的野狗,一条60岁的老野狗。 出狱的时候是冬天,世界很萧瑟。他寥落地走过小镇中心的街道,又寥落地走进村口。一路上没有任何人和他打招呼,这让他觉得自己虽然脱了囚服,但依然身处狱中。 走着走着,忽然老张发现有路对面一个人正在紧紧地盯着自己,那表情就像是见了鬼。老张心想那可能是一个熟人,于是也紧紧地盯着对方,可是发现自己根本不认识他,接着那人扭过头,急匆匆地走了。 他一路走过村子,发现虽然已经过了七年,但村子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只是他认得这个村子,村子却不记得他了。 后来站在家门口的时候,老张才想起来自己没有钥匙。但倒塌的院墙向他提供了方便,让他轻而易举地翻了过去。院子里遍地是半人高的杂草,他从院子里进到里屋,找到了钥匙。但开门的时候才发现,钥匙和锁都已经严重生锈了。 老张这时明白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连生存都是问题了。所幸第二天村委会差人送了一些救济,后来又断断续续地送过几次零碎,这让他撑了一些日子。 老张一直都不愿意走出家门,因为他听见外面的人都叫他“杀过人的”。 他整日吃着救济,躺在炕上什么也不干,连院里的草也懒得除,就这样浑浑噩噩地生存了十几天。直到外面突然响起了爆炸声,他急忙出去看的时候,才知道过年了。 在老张的记忆里过年应该是这样的:家中都是红色的,屋内燃烧着炉火,孩和大人都围着老人,大家都热情地互相问候着。 于是他就坐在炕上等待着,他觉得总会有人来的,过年不就是这样吗?至少女儿会来吧,虽然她很久都没有联系过自己了,可那毕竟是自己的女儿。 他一直等到了深夜,外面的爆炸声依然在持续,可是他却越来越孤独。于是他下了炕,从抽屉里取出烟锅和烟丝,用火柴点着了,眯着眼吧嗒吧嗒地抽着。 他抽旱烟是想解闷,可是越抽却越纳闷。他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怎么这么多年自己什么都没捞着?儿子没有了,老婆没有了,女儿也没有了,自己还进了监狱,现在连吃喝都得靠救济。 当时在狱中的时候想出的那点模模糊糊的东西,现在完全没有了。老张面对黄土劳作了一辈子,早就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只是觉得心里堵得慌。 烟花声像惊雷一样炸在老张的心里,让他觉得很难受。烟花炸了一夜,他的心也就难受了一夜。 三天以后,当村委会的人再次来的时候,发现老张死了。他躺在炕上,那根和老张本人一样古老的烟锅就放在他的头边。 在这种时候死人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大过年的,谁都不愿意沾这晦气。 村里下了很大的功夫才找来两个收尸的,又花了很大的价钱从外地请来了冰棺。 老张的尸体一直停在那座摇摇欲坠的老屋里,一直到十五过后才下葬。下葬的时候没人知道他家祖坟在哪,就在公墓随便找了个地方埋了,墓堆很小。 后来王婆婆和刘家媳妇,以及几个妇女在村头聊天的时候说: “我看他是饿死的。” “他家那样破,怕是冻死的吧。”刘家媳妇这样说。 “公安局咋说的?”又有一个人问。 “公安局哪管这事?” “那老头肯定是没脸见先人,羞死的!” 一个一直在旁边玩的男孩忽然抬头笑嘻嘻地说:“他是伤心死的。” 他的奶奶低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又抬头参与到聊天里去了,好像完全没有听见。 毕竟他的声音那样小,而且在这种场合显得如此荒诞不经。 ------------ 正文 拐卖  1 合欢坐在火车上,东瞅瞅西看看,第一次独自出远门的她显得格外兴奋。 不是逢年过节,车厢里乘客不多,稀稀拉拉的坐着几个人,合欢前面的座位坐了个女孩,和她年纪相仿,不过打扮的比合欢时尚多了。 临近中午,合欢从包里拿出一桶泡面,去接热水,她刚走了几步,身后的女孩也起身去接热水。 “好久没吃泡面了,闻着挺香的。”时尚女孩看见合欢泡面,笑着说。 “你也喜欢吃泡面?我书包里正好还有一桶。”合欢从书包又掏出一桶泡面,递给时尚女孩。 “谢谢,谢谢。”时尚女孩接过泡面,连连道谢。 接好热水,两个女孩有说有笑地走回座位。 时尚女孩看合欢一个人坐在那,就拿了包,捧着泡面坐到合欢对面的位置。 “一个人太孤单,还是坐一起热闹。”合欢才走出高中大门,心思单纯,对于陌生人的热情也并未多心。 “我这儿有辣条。”时尚女孩拿出两包辣条,给了合欢一包。 “泡面和辣条可是绝配呀。”合欢一直喜欢吃辣条,看见辣条就兴奋不已。 两个女孩吃着泡面,说说笑笑的,合欢虽然第一次见那个女孩,却感觉格外亲近。 闲聊中,合欢得知时尚女孩名字为千雪,这次是要坐车回老家。 合欢告知对方自己刚刚高考完,打算自己挣大学学费,这次是要坐车去投奔在外打工的姐姐。 “下一站就是我老家了,我觉着我们俩特别有缘,要不就让我尽尽地主之谊,带你好好逛逛。我们老家可是旅游城市,风景特别好,古香古色的建筑,你肯定喜欢。”千雪兴奋地说着,合欢听着很是心动,她以前听说过千雪的老家,只是从没去过,也想去看看。 虽然在家的时候,父母一再叮嘱她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更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还给她讲了好多女孩被拐卖的事。 不过她觉着千雪怎么看都不像是坏人,那亲切劲儿到有点像她姐姐。 犹豫了几秒,合欢就答应了。 火车仍像前行走着,窗外还是一片接着一片的绿地,车厢内乘客寥寥,有吃东西的,有聊天的,有睡觉的。 千雪拿出手机,打开相机,说要同合欢拍几张合影留作纪念。 合欢觉着和千雪挺投缘,就和千雪拍了好几张,还让她发到自己微信上。 然后她把合影发给了微信上一个朋友,合欢有些好奇,问她发给谁了,千雪立马把手机移出合欢视线,笑了笑说是很好的一个朋友。 合欢感觉有些奇怪,不过也没在意,此刻的她满脑子都是去千雪老家玩的事。 终于到了千雪老家,一下火车,车站那摆着各种小吃摊,有热干面,烤串,炸香肠,臭豆腐,煎饼…… “千雪,咱们去哪玩?”合欢看着一派热闹的景象,特别开心。 “你先跟我去趟我哥家,他让我帮忙带了点东西,着急要呢,得先给他送过去。”千雪指着另一只手里拎着的布包说。 “那行,咱们就先去你哥家再去玩。”合欢搂着千雪的胳膊,一起走出了车站。 02 她们俩在车站外面等了好长时间,才等来千雪说的面包车。 司机是位中年大叔,盯着合欢瞅了几秒,叹了口气,然后就催促她们快上车。 面包车载着两个女孩穿过繁华热闹的县城,直接奔远处的山区开去。 “我哥住在山区那片,虽然不繁华,不过有山有水,也挺不错的。” 合欢不知道大叔为什么会看着她叹气,感觉很诧异,面包车渐渐驶入人烟稀少的地方,周围已经看不到高楼大厦,只有荒凉的山丘和野地。 风把漫山遍野的杂草吹的东倒西歪的。 “你哥哥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呀。”合欢看着周围一片凄凉的景象,心里有些忐忑,她有点后悔这么轻易的就跟千雪来到这么陌生的地方,可她也不好说什么,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可不是呢,不过这地方空气好,多清新呀。”千雪笑着说。 面包车终于驶入一个村庄,合欢好不容易看到了人烟,只是这里的房子大多都很破旧。 “师傅,就在前面停车吧。”千雪让司机把车停在一个路口,就拉着合欢下车了。 “喂,嫂子,你现在在哪呢?”千雪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号码,“什么?你今天不在村里?那我去找谁?” 合欢听不到电话那头说的什么,只见千雪听到她嫂子不在家,眉头一皱,接着又说,“你怎么不早说,我们都过来了。” “合欢,我哥和嫂子有事不在,明天咱们再过来。”千雪拉着合欢往出租车方向走。 山村小路上土很多,合欢白色的鞋子都变成了灰色,不过此刻的她并没有心思关注这些。 仔细琢磨着这天的遭遇,看着走在前边拽着她的千雪,感觉很不对劲。 坐上出租车,千雪没了来时的一脸兴奋,一个人闷闷地看着窗外。 出租车把两个人带到附近镇子上一家小旅店。 “咱们不去玩了吗?”合欢试探着问。 “合欢,我走的脚都疼了,要不明天吧。”千雪捏着脚,不悦地说。 “那你歇歇,我自己出去走走。”合欢说着就打算往门外走。 “合欢,你不能出去。”千雪一个健步挡住了合欢,可能又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换上一副笑脸,“你人生地不熟的,我是怕你遇上坏人。”说着把合欢拉回床边,又把门关上了。 合欢这下子更犯嘀咕了,看来这千雪带她来这里的目的一定不单纯。 吃过晚饭,合欢想着等千雪睡着了,她就想办法离开,就借口太累,早早躺在床上。 过了会儿,千雪以为合欢睡着了,就出去打电话。 “嫂子,你赶紧找好买家,明天我把人给你带过去,还是老规矩,我六你四,放心吧,这姑娘长的挺水灵的,照片我不都发给你了吗?嗯,好。” 合欢躲在门口听得一清二楚,千雪果然是人贩子,要把她卖了。 她赶紧躺回床上,闭上眼睛,想着怎么才能逃脱。 03 合欢闭着眼睛,侧耳听着,等到后半夜,千雪的呼吸声终于变得深而均匀。 她蹑手蹑脚地爬起来,背上自己的书包摸黑走了出去。 一出门口,她就沿着马路快速跑了起来,她心里又气又怕,两条腿却不敢停,生怕又被抓回去,虽然她和千雪年纪相当,可毕竟人贩子都心狠手辣,万一把同伙招呼过来,岂不是逃不掉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她已经跑出去很远了,看着路边有个面摊,她想着先吃点东西歇歇脚。 “老板,来一碗面。” 面摊老板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腿有点瘸。 闲聊中合欢得知老板家境贫寒,一直没有娶妻。 “那你不想娶媳妇?”合欢问。 “谁不想娶媳妇,俺是娶不上,村里也有买媳妇的,可俺没那么多钱,要是有,砸锅卖铁也得买一个。”老板叹口气道。 “我这有个合适的,也不跟你多要钱,就六百,给我个路费就行,人长的还挺漂亮。”合欢把两个人的合照给面摊老板看了看,老板心动不已。 “人在哪呢?”男人迫不及待的问。 合欢告诉男人,千雪现在在前面镇子上的旅馆中。 “我就是那镇子上的人,你只要把她带我家就行,剩下的交给我来办。”男人巴不得赶紧把千雪带回自己家,以前买个媳妇得大几千,现在有这么便宜的好事,他真是做梦都没想到。 “那你把我送到旅馆那。” 男人开着电三轮把合欢送回旅馆,千雪正满世界找她,看见她赶快跑了过来。 “合欢,你去哪里了?也不说一声,担心死我了。”合欢看着千雪的样子,心里冷冷地想,哼,担心我,明明是担心钱飞了。 “刚才我姐姐给我打电话,说她不放心我一个人在这里,大早上就跑过来找我了,我正要去接她和咱们一块去玩呢。”合欢笑着说。 “你姐姐多大了?”千雪问。 “我姐姐比我大两岁,她既然都来了,你应该不介意她跟着我们一起玩吧?”合欢搂着千雪的胳膊说。 “当然不介意,不过咱们今天还得先去趟我哥家。”千雪眼珠子咕噜噜转着,看来是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打算把合欢姐妹两个都卖了。 “没问题,那咱们先去接我姐。”两个女孩各有各的心事,一路上谁也没多言语。 两个女孩坐上面摊老板的电三轮七拐八绕地,终于到了地方。 “下来吧,我姐姐就在里面。”合欢先跳下去,然后扶着千雪跳下去,一想到恶人马上就有恶报了,她心里就觉着痛快地很。 千雪刚走进院里,还没弄清楚状况,就被面摊老板硬扯进了屋里。 合欢拿了钱,就快速离开了这个地方,一想到这两天的遭遇,她心里就发毛,看来还得听父母的,不能随便相信陌生人。 ------------ 正文 红绳  丫头是这城北西街大院里老爷的私生女,前两年一个衣衫破烂却面容姣好的女人拖着这个丫头送到了大院前,然后那女人便消失了,这丫头就留了下来。 一个没娘的孩子,还是个丫头片子,名头上是这院子里的小姐,实际上也不过就有口饭吃,里里外外也没个人正眼瞧她。 今个儿是除夕,院子里的少爷小姐们都在屋子里守岁,不用伺候着,下人们也就闲了下来,便凑了一起喝两口也顺带扯扯嘴碎。 今儿放过鞭炮,纸屑落了一起,下人们扫过了前门的,这后门的却放着了,想着无人经过,不打紧。 丫头拿着比她还高出一截的扫帚沿着后门台阶从上往下扫着。一大堆的红色纸屑都被扫到了一角,丫头擦了擦额头的汗,满足的笑了笑。回头却发现对面的台阶角冒出了一个青色的脑袋,两眼直愣愣的看着她。 “嗨呀,你瞧我作甚!”丫头不敢上前,只站在台阶这角冲那边嚷着。 那青色脑袋又往上冒了冒,丫头这下看清了,是个裹着破大衣的乞丐,“大小姐,你行行好吧,我三天都没吃饭了。”小乞丐在街上混久了,嘴里的胡话张口就来。 丫头却是当真了,听着小乞丐的话羞红了脸,连连摆手否认,“乱讲,乱讲,我才不是什么大小姐嘞。”又瞧着小乞丐瘦瘦小小的样子,“你且在这等等我。” 小丫头噗嗤嗤爬上台阶窜进了院子,她有藏食儿的习惯,有时候不懂事惹恼了院子里的人会被扣了饭吃,为了不挨饿,便养成了这个习惯,没想着现在也派上了用场。 丫头把怀里的只剩一半的白面馒头递给了小乞丐,“我娘说过,男孩子要吃的多些,可我今天只剩这半个馒头了,你且先吃着。” 小乞丐道谢也不曾,抓过馒头便往嘴里塞,他三天不曾吃饭是假,但他很久不曾吃过真正能算上'饭'的东西却是真。一顿狼吞虎咽后,这才注意到旁边笑吟吟的丫头,“你娘说的对,我还没吃够,你还欠我半个馒头。” 丫头眨巴眨巴眼睛,“那我下次还你行么?” 小乞丐擦擦嘴,“也行,不过过了一天我就又饿了,这半个馒头也没了,还得吃一整个的。” 丫头有些为难,“可我只有一个馒头。” “那我们就一人一半吧,我少吃点也没事儿。”小乞丐仿若不在意的挥挥手,丫头也就点点头,长吁一口气,仿若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小乞丐跳上台阶,在丫头面前窜来窜去,“我吃了你的东西,可不是白吃的,你有什么想要的,告诉我吧。” 丫头皱着眉想了好一会儿,“我有屋子住,受不着风吹,也淋不着雨,还有饭吃,没什么想要的呀。” 小乞丐嗤笑一声,“照你说来,你过的还挺好的。” 丫头认真的点点头,“是的呀,我娘当初就说了,我的命好着哩,里面有好人家的血。” 小乞丐笑的更欢了,丫头看他不信,撩起衣袖露出手腕上一条红绳,“你瞧,这是有好运的,我娘说过,带着它,什么就都会变好的。” 小乞丐瞧丫头还真是认真的,也就不挑明了,摸了摸丫头的小脑袋,“既然你没啥想要的,那我就送你一场表演吧。东街这两天来了个武班子,可多人围着瞧了,我学了个大概,耍给你瞧瞧,你可看好了。” 丫头坐在台阶上,托着脑袋,认真瞧着,那小乞丐在雪地里从这头跳到那头,手里还挥来舞去的,口里也不知念叨着啥,看着着实有趣极了。 往后的日子里,小乞丐便每天都到大院的后门来寻丫头,那台阶上撒过许多的面包屑,也听过了这城里东南西北的故事。 今年丫头有十六啦,小乞丐在后门等的有些久,本来今儿他为了去拿这木钗子来的晚了些,却没想丫头今儿更是迟了。 挨到了天完全黑了下来,丫头这才端着个碗出来。小乞丐将木钗揣好,接过碗,“哇儿,今儿这么好,白米饭还有菜有肉。” 丫头两手不住的绞着衣服,“小乞丐,你以后不能上这儿来了。” 小乞丐连嘴里的饭都来不及咽下,“怎么了,院里人发现了?他们不让你出来啦?”一着急,呛到了喉咙。 丫头连忙站起来顺了顺小乞丐的后背,“不是不是,你慌啥?是……是好事儿。” “啥好事儿?这院里能有你啥好事儿?” “老爷……不是,我爹他给了我门亲事,明儿就来娶亲啦,我现在真是小姐啦。” 小乞丐愣了楞,张了张口,话到口又说不出来,来来回回折腾半天,“恭喜啊,那户人家啊?” 丫头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说是城南的李家二公子,你知道的,我没出过门,都不识的。” 小乞丐一把将碗扔地上,“你还是真傻啊?谁不知道李家二公子那个药罐子,半只脚都踏坟墓里了,让你嫁给他?你还美滋滋的觉得真成小姐了?那是他大老爷舍不得自个儿的其他几位千金,拉你去顶替的!你还叫他爹?” 丫头没见过小乞丐发这么大火,有些被唬住了,再加上她本来就嘴笨,“可他本来就是我爹啊……” 小乞丐恨恨盯了丫头半天,也实在想不出另外的法子,“是啊,我们这天生就是这样的命有什么法子,呵。” 丫头也瞧出了小乞丐许是生气了,小乞丐一生气准是闷气,等他自个儿消是消不下去的。“这不是挺好的嘛,娘之前说姑娘都是要嫁人的,之前还想着我定是嫁不出去的了。” “是啊,你这么傻,除了那个病秧子,谁肯娶你啊。”小乞丐将捂热乎的木钗子随意插在了丫头的头上,“算是今天的饭钱,走了。” “哎,小乞丐你别走呀!”丫头瞧着小乞丐要走,连忙蹿下了台阶,扯住了小乞丐的衣摆。 “还什么事?我的大小姐。”小乞丐甩开了丫头的手。 “那什么,你以后,你以后,要好好找地方吃饭。”丫头憋了半天,也就憋出了这句话,说出口后又觉得这哪是他两能决定的,要能那还能当小乞丐阿,这么一说,就又开始担心起来,“你……你以后吃饭这么办呀?” 丫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生气不起来,自己还一堆子事儿,净忙着担心别人,“哭什么,我活这么大,你还真当我没地方吃饭啊,我一个乞丐,吃啥不能活阿,瞎操心,我之前就是看你好欺负,才赖你这不走,所以,还是多管管你自己吧。”替丫头抹掉眼泪串,“都是要做人家媳妇儿的人了,哭啥,以后好好的吧。” 丫头抽抽噎噎,还是抓着不让走,磨磨蹭蹭了半晌,摘下了手腕上的红绳,“这绳子有用,我运气变好了,我嫁人了,还成小姐了,你以后都戴着,运气也会好的。” 小乞丐接了红绳,往手上一套,“记住了,今儿哭够了,明儿你可就别哭了,这新媳妇儿进门触不得霉头。” “晓得了。”丫头点点头。 今日成亲的两家都是城里的大家,场面气派的不行,从城北到城南一路的红妆铺地,仪仗队也吹唱个不停,谁也不晓得谁说了个啥。 小乞丐站在桥下墩子里,桥上是抬着丫头的大红轿子,这么多人踏着,桥仿佛都撑不住了。 “丫头,过了桥就是李家了,我这儿也算是给你送过亲了。” 后来遇上战乱,小乞丐混在队伍里枪子儿里讨生活,反倒不担心没饭吃了。直到战事平定,小乞丐也活的好好的,除了身上多了几块疤。 再后来,遇上了个无后的大户人家,瞧着他聪明,就认养了小乞丐,还给了小乞丐个名字,叫温顺平,图个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愿景。 温顺平本就是聪明人,现在又有了人背后指导,做起正经事来上手的速度也是很快,不过三年时间温家的产业便在温顺平手里扩大了一倍。 “温先生,您眼光可真不错,这一片儿之前可是个大户人家的院子,要不是这战火烧过来了,这儿哪能落得这光景啊。” “你以前是这儿的人?” “是,是,您可真真是个妙人,什么都算到了。小人之前在这边开了个小铺子,也就勉强糊口的生计。” “那你知道那之前这儿的院子里住的什么人么?” “住这城里的人谁不知道阿,那可不单单是大家,还和前朝的丞相有渊源,你可是不知道……” “等等,这些我知道,我是想问嫁给李家的那位小姐后来怎么样?” “哦,她阿,她可不是什么小姐,谁家肯把自己千金往火坑里推阿,听说也就是院子里哪个下人的遗腹子,老爷夫人心好,养大了她,作为回报,替着院子里的小姐去走了这鬼门关。” “你是说……” “还能是什么,李家那药罐子还没撑到打仗就一命呜呼了,那小娘子也就只能陪着一口棺材给埋了。” 温顺平看了看那仅剩的几阶台阶,开了好几次口都发觉自己的声音不对,咳嗽好几次,“行了,就这儿,买了。” “丫头,你这红绳还真灵啊。”温顺平站在那天的桥头上,那头早没了迎娶丫头的那户李家,“那天我该上桥头来瞧瞧的,你穿嫁衣的样子一定也是很漂亮的,呵,我还从没告诉你,你是个顶顶的美人胚子呀。” ------------ 正文 凉水和热水  夏天到了,太阳火辣辣地照在大地上,火炉般的马路上升起了魔幻似的氤氲,这是一个烤炙着的世界,树木都耷拉着耳朵,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这个时候最需要什么呢?凉水。 孩子们在清澈见底的游泳池里撒欢,把凉凉的水泼在自己的头上,发出阵阵欢呼;洒水车一过而去,在宽敞的路面上留下哧哧的蒸发声;庄稼地里,农民们拿着水管子浇着快要被渴死的芽苗,芽苗得到如此清凉的灌溉,这些萎靡着的小家伙立刻精神抖擞,和农民打着招呼。这个世界没有任何时候比现在更需要凉水了!凉水捶打着自己的胸脯子,嚎叫着,以此来显示他的重要性。 他还有一位孪生兄弟——热水,他们俩的长相几乎没什么不同,都有着清澈的眸子,柔软的身体,如果非要找出一点区别来,那大概就是热水戴着朦胧的面纱,羞涩地把自己笼罩了起来,在人们把他倒进盆里的时候总会留有一点神秘感,并且他有着火一般的热情,和他拥抱能让你从皮肤暖到骨子里,而他的兄弟凉水则是赤身裸体,像猴子一样轻巧灵活,但却给人一种冷冷的感觉。正如他们的外表所显露的那样,他们的性格与此也有着莫大的关系,热水羞涩,做什么事情都特别低调,从不刻意在人们面前夸大自己,凉水张扬又孤傲,他做过的每一件好事都要大张旗鼓宣传一番。 此时,凉水的孪生兄弟在哪呢?他消失了!这个季节他最不受人待见,别人骂了他两句,他就万分羞愧地跑到了天上,露着头观望着大地。 “热水啊,我的兄弟,你说你为什么这么无能啊,除了被人骂你还能干什么?你真是个一事无成的人,我都纳闷为什么母亲把我生下来的时候也生出了你,你就知道哭哭哭,没一点用处。” “我的哥哥,”热水非常地委屈,在天空中又开始了哭泣,“我也不知道母亲把我生下来的意义,我是一个废人,你看人类多么喜欢你啊,把你捧在手心里亲吻,你的地位可见一斑。我也曾想和你一样得到人类的亲昵,就滚到他们手心里,想让他们对我说些甜蜜的话,谁知道我刚到他们的手心,他们就跳着哎哎大叫,毫不犹豫地把我扔出去,嘴里还大骂着我,他们不喜欢我,伤透了我的心,我就只好躲藏在天空中,离他们远远的。” “不是我说你,你真是没用,还好你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像我一样得宠,你就待在天上永远也别下来了,你的到来只能让他们感到更加厌恶。”凉水劝着他的兄弟,为他找到了一条出路。 “我知道了,人间算是与我无缘了,还好这里的云彩对我还是很友好的。” 凉水继续在人间享受着自己的美好生活,这两个兄弟过得是否幸福主要取决于人类对他们的恩宠,很显然,凉水的幸福生活是无人可比的。 他一会在河流中跳着舞蹈与鱼儿共同嬉戏,一会变成漫天大雨,滋润着每一寸土地,孩子们光着脚在凉凉的水坑里行走,大人们在凉凉的水稻田里插秧,口喝了,凉水制成的冰棍被一个个分给孩子和大人,他们咬下一口含在嘴里,融化的凉水在他们的嘴里滑动,流进肚子里,他们赞叹:“多么凉爽啊!我爱这凉水!” 每次听到这种赞美声,凉水都情不自禁地狂叫着,在人们的嗓子眼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 夏天结束了,秋天也没有过多的停留,寒冷的冬天来临了。 大雪冻住了一切,土地硬梆梆地扭曲着脸,河里的水也结冰了,凉水不能再自由地流动,他清澈的眸子没有了,柔软的身体也被限制住了,他浑身透露着一阵寒厉,小朋友们碰到他立刻就丢掉了,嘴里喊着好凉好凉,人们离他远远的,看到他就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凉水的心里犯了嘀咕,他暗暗思肘着:我的凉爽不正是你们喜欢的吗? 天气越来越冷了,屋子里没有一点暖意,人们坐在被窝里打着寒颤,议论纷纷。 “这个鬼天气可真冷啊,真想泡泡热水澡,喝一口热茶啊,真奇怪,热水跑哪里去了,今年怎么不见了?”人们开始在屋子里,在广场上,在田野里,在高山上呼喊热水。 “热水,你在哪里啊?快出来,我们急需要你。” “别喊了,他听不见的,他现在还在云彩上伤心呢。”被冻住的凉水打着哆嗦在一旁告诉着人类,凉水现在成了一坨坨的冰块,已经没有了原来轻盈的步伐。 “他为什么要伤心?”人们很疑惑地询问着冰块。 “你们在夏天的时候责骂了他,他本来胆子就小,脸皮也薄,他滚到你们的手心里只不过是想要得到亲昵,谁知道你们把他抛了出去,嘴里还一直骂着他,这让他万念俱灰,飞到了天上去,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也搞不懂,你们为什么要针对他呢?不但他伤心,我现在也很伤心呢,夏天的时候你们是那么喜欢我,爱我,把我捧在手心里亲吻,怎么现在却讨厌起我了,你们可真是容易变心的人,我凉水也不搭理你们了。”即使凉水现在已经被冻住了,可是他还是那么孤傲任性。 人们这才醒悟,怪不得这个冬天看不到热水了,原来是夏天冷落了热水,伤了他的心。 “冰块,你怎么还这么大的架子呢,哪有讨厌你们呢?夏天的时候,热水的温度那么高,他跑到我们的手心里,把我们烫得生疼,我们哪能受得了啊,现在天气寒冷,你浑身透着一种寒气,我们也不敢触碰你啊。总之我们现在认识到自己对热水做的蠢事了,我们该怎样让他重新回到人间呢?”没了热水,人类也失去了生机,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显得特别惊恐。 “我的兄弟虽然软懦害羞,可心地还是很善良的,只要你们别再骂他就行了,你们站在最高的山峰上,向他呼喊,表达你们的心声,他听到后一定会回来的。”冰块告诉了人类该如何召回他的兄弟,他离开自己的弟弟那么久,也没有好好照顾他,现在也有点想念热水了。 “热水,我们错了,我们不该责骂你,你快点回到人间吧,我们离不开你。”人们爬到了最高的山峰,对着云彩呼唤着。 热水听到了人们的喊声,立刻来了精神,趴在云头朝下观望,他一阵欢喜,嘴里不停的重复着:“人们来接我了,他们不再讨厌我了,他们也需要我,我也有用武之地了。” 热水终于回到了人间,把人类的暖壶和水盆都装得满满的,他又和已经被冻成冰块的哥哥拥抱在一起,顿时,冰块融化了,又变成了凉水。这两个兄弟开始形影不离,做什么事都在一起,他们变成了温水,既不会使人们感到太烫,也不会使人们感到太冷。 一整个冬天,他们滑过人们的身体,成为洗澡水,洗脚水,他们进入了人们的肠胃,成为冬日里的一杯暖茶,他们分工合作,成为了人们最宠爱最亲密的朋友。 这就是凉水和热水的故事。 ------------ 正文 陈二狗  陈二扣是我的邻居,原名叫什么我已忘了,全村人除了他父母,应该没有人会记得,包括他的兄弟姐妹。也有人叫他陈二狗,至于是二扣还是二狗,至今我也没有分得清。 我父亲和他是不远不近的表兄弟,我曾问过我父亲陈二扣的大名,父亲支吾了半天,最后呵斥的回了我一句:管那么多干嘛?你叫他二扣爷就行,他们都这么叫。 是的,他们都这么叫,全村老少,不管是谁,村东头的娃娃,村西头的老人,村南头的妇女,村北头的男子。 一、 二扣爷的家立在我家老宅的西边,两间房子,一间瓦房,另一间是土屋。 瓦房坐北朝南当作堂屋,墙体斑驳的呈现黑灰色,分为两个房间,里面那间作为卧室。外面的房间只放了两张凳子,一张桌子,旧旧的,摆在不平的地面上不断的响。如果不是墙体裸露的红砖头,根本看不出来这是砖头砌成再糊上水泥的瓦房。 这间瓦房什么时候盖的,没人有印象,从我家方向望去,整面墙上都是缝缝补补,分布的裂痕还未修缮,便添新伤,很深很厚,像垂暮老人干瘪手臂上裸露凸起的青筋。 另一间土屋作为厨房,厨房是好听的叫法,其实就是一口泥土堆砌的锅灶,一杆烟囱从屋内伸到屋顶,偶尔寂寥的冒出几缕炊烟,应付着做饭的时辰,有时是早晨,有时是傍晚。多余的地方摆放着一些杂物和破旧废品。 外墙上挂着稻草,用来挡雨,避免被雨水侵蚀冲刷。每到梅雨季节,时间长了,雨水附在稻草上很难干,便是一股子腐烂的味道,再次下雨的时候,满地都是尿黄色的雨水,浸湿了脚要痒上好几天。 二、 二扣爷他们家一共六个兄弟姐妹,三男三女,他排行老二。 他是个瘸子,右腿发育畸形,如果把正常脚掌朝向称为90度的话,那么他的脚掌足足外翻180度有余。走路的时候右肩下倾,背微微佝偻,用右手扶着腿提力往前迈。右腿前迈的过程中,身型回正或略微往左,靠着惯性把腿往前甩,右腿不能受力,所以必须在短时间内把左脚再迈出去,脚步落地的声音分别像两行单调的音节,“嗵——啪“。 从他后面望去,像极了一个企鹅,笨拙但不可爱。步伐像一个书法家在书写一个个极其繁琐的字,需要花很大的功夫尽善尽美的憋出一个个笔锋。 我见过的他,一年四季就两身衣服,冬春着棉袄,夏秋穿短袖。棉袄青色,短袖白色,越洗越白的布料或臃肿或单薄的敷在他身上,衣服上的补丁就像时间开的枪留下的弹孔,肩膀、胸口、肚子上都是伤。他还是有值得让我欣赏他的地方,每一个补丁的线脚规规矩矩,有条不紊,这些在他看来仿佛不是负担,而是值得炫耀的一门技术。 他有一辆不完整的自行车,也不知是从哪里得到的。生了锈的车架子,瘪了的轮胎,如果不是那两个轮毂是圆的,根本就看不出来这曾经是一辆自行车。 后来的好一段时间,我常常看到他坐在门槛上,用砂纸摩擦着车架,抑或屋前屋后挪动,煞有介事的样子。就连我跟他打招呼他都不肯抬头看我一眼,就从嘴里冒出一句“有事”便不再理我。 夏季的夜来的总是很迟,像有一个刮大白的人守在门口,左一撇,右一捺不让任何杂质混进去,硬生生的将白天拉长了。黑夜从不敢明目张胆大张旗鼓的来,夜色悄悄地溜向墙角,窗台,树根,最后蒙上人们的眼睛,但都被聒噪的蝉鸣声给吓退了,束手束脚的一点都不坦荡。晚风将我的书翻页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做作业。 “咳咳~” 是他来了,这一声好像痰哽在咽喉要断气的咳嗽是他特有的信号。二扣爷的身型在我身边转了好几圈,车胎滚在水泥地面的软和声,轻盈欢快有章法。我讶异他今天为何变得如此敏捷? “看,帅不帅?”一辆咯吱咯吱的自行车在他屁股下面生龙活虎,散发着千锤百炼的金属钝感。 他骑自行车的方式很特别,屁股坐在后座上,两只手扶着扶手,瘸了的腿搭着脚踏板,另一条腿坐支撑往后使劲,慢慢的前进,与其说是在骑车,倒不如说是在划车来的贴切,而且是独木的“桨”。 那个年纪本来就特别厌恶做功课,在为我的作业焦头烂额的时候,我特别恶心他那一副得意洋洋的嘴脸。 “你去别的地方显摆行不行?别打扰他做作业!” 我还没来得及揶揄他,就在我妈一声咆哮下,他摆动不协调的身体,夹着自行车灰溜溜的跑掉了。回过头给我扔下一句话,好好做作业,一会带你去兜风。 我可不敢坐他的车,不仅担心车的质量,更担心他的腿。相对的我还是挺羡慕他的。毕竟那时候他比我自由,达成愿望的速度比我快。 三、 农村闲暇时间较多,除了春种秋收忙碌一阵子之外,其他的时间都用来家长里短串门了。他们所有的故事基本剧情不尽相同,只不过主角从今天的张家变成了明天的李家,如此循环往复,不打折扣。 当然很多时候,对于主角是二扣爷的故事,其他人不约而同的成了盟友,共同议论讨伐他。 二扣爷不喜欢串门,所以抛头露面的机会很少。除了他是我邻居之外,其他人应该很少能见到他。他有一门祖传的手艺——剃头。这是他父亲传下来的,其他几个儿女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下,对这种谋生手段嗤之以鼻,只有他坚持了下来。 每天鸡鸣的时候天蒙蒙亮,我还在床上就听到自行车转动的声音,他哼着不着调的小曲,兴致盎然的出门,去别的村子走家串巷的上门给人剃头。当夜色已经覆盖家家户户他才回来,经过我家门口的时候,他会大喊一声我的名字,扔给我一些吃的,有的时候是一块糖,有的时候是一袋萝卜干,然后头也不回的径直“划”回家去。 年少的人谁能受得了零食的诱惑嘛,所以我也养成了听音识人的特殊技能,专对与他的脚步和自行车。每个傍晚,我都坐在门槛上,静静地等着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像被捉了魂似的跑到院子门口等他,等心仪的惊喜。虽不多说一句话,但明白彼此的心思,像做了一场盛大的交易仪式。 我不知道他一天能挣多少钱,但在那个时候对于这些惊喜,我当然是受之无愧的享用了。 四、 在麻将还没像现在风靡的时候,有一种叫“小牌”的赌博用具,跟麻将差不多,只是它是长条状的印刷物,上面有“花”“条”、“筒”、“萬”,一到九排列。这样的东西也给大家打发时间提供了一个不错的方式。与赌于乐。 赌徒心态永远是人的劣根性,什么都想搏一搏,但对于十赌九输的结果全部归结于运气。二扣爷也不例外。 自打那以后,他和大家交流的机会变得愈加频繁,而早晨听到自行车声音的机会越来越少。原本一天一个惊喜变成了三天、五天,最后到消失不见。 大家很乐于跟他玩牌,因为他总是输,输了以后不服气,借钱还是输。偶尔赢了一次,经过我家门口的脚步声都变得轻快,昂首挺胸,走路带风。若是输了,无论看到谁,眼皮都不抬一下,脚步沉重的像背负了一座大山,慢慢的往家里挪。 越输越借,越借越输,大家都不愿意在跟他玩牌,不是因为没乐趣,而是因为他还不起。大家都借此嘲笑他,他总是谄媚的笑“不打紧,不打紧,这里还有还有……”,用手拍一拍上衣干瘪的口袋,声音慢慢的低了下去。 五、 再后来,国家政府下放扶贫政策,他理所当然的被列为扶贫对象之一,每个季度400块钱的济困金。从此他的腰杆又挺起来了,可大家玩牌的时候还是不愿意带他,没人告诉他理由。他只好悻悻的站在圈外,指指点点,替出错牌的人惋惜,“你这个猪脑子,这个牌能打输了?”、“啧啧啧,是个人也知道应该出这张啊!”……捶胸顿足的样子像懊悔自己输了钱一样。 这个状态一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已经上高中了,某个周末休息日,熟悉的声音又传来,在玩牌的大家都被他吸引了,他牵了个女人招摇过市的从我们视线里经过。那女人衣衫破烂、披头散发,眼神躲躲闪闪,嘴巴一直没停,嘟嘟囔囔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这是个疯女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人说是捡的,有的说是偷的,有的说是买的。 大家都没有证据,但不知道谁说的什么,一传十十传百,大家得出统一结论:他把这个疯女人带回家做老婆,花了500块钱。 繁衍后代的效率在二扣爷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很快那个疯女人怀孕了,生了个女儿。从那以后,他又重新拾起丢弃已久的手艺,重新早出晚归,只不过步伐更加频繁,只不过再也未给我扔过零食。 我曾经专门在院子门口等过他,我们对视了一下,他接触到我的目光之后,立刻撇过头,欲言又止的样子特别笨拙,急匆匆的回家去了。 他女儿从出生,爬行,走路到长大,完全是按照正常的一个家庭发展步骤按部就班的进行,从此大家又多了一个调侃他的话题,“二扣爷现在幸福的哇,家庭美满哩,等闺女长大了给你买饭吃……”。 “闺女都是嫁出去的水,我还要生个儿子。”每每这么调侃,他都是这么骄傲的回答,丝毫不能体会大家的嘲讽的含义。 当她闺女六岁的时候,我正在上大学,离开家就很难回家了。也只有春节的时候,听到质朴的乡音说了不痛不痒的问候。 也是回了家才知道,那一年的农忙时节,因为无人照料,二扣爷的闺女溺水而亡。 听我父亲说,二扣爷当天没有掉一滴泪,老狗似的瘫坐在尸体旁边,使劲的对着冰凉的尸体扇巴掌,破口大骂孩子不争气,不听话,骂骂咧咧的像极了一个哑火的鞭炮。疯了的妻子站在边上痴痴的笑着,嘴里嘟囔着大家依旧听不懂的话。 孩子夭折,不会举行任何仪式,大家安慰几句之后便三三两两的散去。当天晚上,有人看到二扣爷背着一小床被子,歪歪扭扭的向村西头的坟场移动。不一会,一束小小的火光幽幽地亮起。 第二天再见二扣爷的时候,他依旧在哼小调,依旧是那个不着调的曲子,只是音节被拉长,只是声音变得嘶哑,沧桑。 六、 后来的春节,我和一个儿时的玩伴帮他贴春联,秋风扫落叶般的贴完所有能贴的地方,我们两个飞也似的快步离开,他热情地邀请我们进屋坐一坐喝杯茶,我们互相对视一眼,考虑到他的屋里的妻子和环境,婉言谢绝了。他似乎察觉出我们的心思,讪讪地笑了笑,嘟囔了一句:这大过年的,也不歇一歇。 等到走到我们认为的安全距离,我回头看了一眼他和他的屋子,除了那一点春联透出的红能看得出一点喜庆之外,还是那样的黑灰色的墙,摇摇欲坠的附着稻草的土屋旁,更加佝偻蹒跚的背影。 我自言自语一句:陈二狗好像老了。 连我私底下在人前都大言不惭的叫他陈二狗。 ------------ 正文 借种  今天的菜味道真好吃!”小幸福用手背揩着嘴角的油,手上有一股怪怪的味道,猛地一下想起手曾经干过的好事,小幸福脸上呈现出笑。“妈的,老子没有老婆,照样能享受到男人的滋味!” 小幸福把仅仅剩下一点菜底的饭盆“咣当”一声,扔到了咳嗽不止的老爹面前,“你吃饭了?” “强子送过来豆浆和豆渣,看娘切着手指头了,帮娘炒的土豆丝。”小幸福娘把盘里剩下的一点豆浆和豆渣端到饭桌上,把小幸福剩下的一点土豆丝从老伴旁边拿过来,使劲将老伴从灶台边搀扶起来。“快吃点饭吧,强子说咳嗽喝点豆浆能好些。” “强子,强子,怎么哪也是强子,他一棍子把我打趴下了,你还念叨他!”小幸福一听,是强子做的饭,娘又一只念叨强子,顿时一蹦八丈高,在屋里掐着腰,冲着爹娘吼起来。 “我才是你儿子!他强子只是个没爹没娘的混种,成天念叨强子,你让他当你儿子吧!让他给你坟头烧纸吧!”小幸福唾沫横飞的吆喝着,两个老人面对桌上剩下的一点点饭菜,头低垂着,任凭老泪啪嗒啪嗒的掉在黑乎乎的桌子上。 小幸福看老人一声不吭,骂骂咧咧半天觉得也是没有什么劲,使劲的摔了下门,一步三摇晃的走了出去。只听“咣当”一声,门重重的合上了,合上的门因为摔门力度过大,门栓似乎已经不牢固了,破烂不堪的门摇摇晃晃随时要倒下来。 小幸福爹费劲的从饭桌边站起身来,用一双长满老茧子的手,扶着门,慢慢的把门重新按到了门框上。看着慢慢消失的儿子的背影,怔怔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干瘦布满皱纹的脸上,全是凄凉和苦楚。 “他爹,吃饭吧。”小幸福娘坐在饭桌前,手里拿一个干的折叠不起来的粗粮大煎饼,撕下一块,送到了已经掉光了牙齿的嘴巴里,上下两个牙龈费力的咀嚼着,半天咽不下一口饭。面前的剩下的土豆丝和豆渣,已经没有一点热乎气。 “唉,老婆子,咱们俩这是前辈子造孽了,生这么熊玩意。”小幸福爹慢慢的挪到饭桌前,一手扶着离饭桌不远的灶台,一手捶着驼背的腰,慢慢的坐了下来。拿起手中的煎饼,又放下,被自己养的不像样的儿子闹的心里难受,实在是一口饭也吃不下去。 都怪自己,自己种下的恶果,只能自己品尝了。当年一口气生下了四个闺女,眼看着两个人往五十上赶了,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又生了孩子,没想到还真是个带把的男娃娃,生了孩子后,高兴的把家里的一头猪都杀了,就是因为男孩可以传递香火,可以传宗接代。 生下小幸福后,四个姐姐的日子是更不好过了,两口子根本就没有心思照顾四个闺女的饮食起居。觉得闺女反正是赔钱货,从来不上心孩子,甚至于闺女长大了,根本就没有一件能穿出去的衣服。记得大闺女突然来了例假,不知道怎么回事的孩子吓的哇哇大哭,还挨了小幸福娘一顿打,因为哇哇大哭的闺女吓的一周岁的小幸福也跟着嚎哭起来。家里吃的穿的,紧着小幸福吃穿,从来没有几个闺女的事。闺女长大后,对爹娘也是充满了怨言,平日根本就不登门,也别指望从闺女那里得到些安慰。每每想想这些往事,小幸福爹后悔的直捶自己的脑袋。 “他爹啊,吃饭吧,日子得过不是。”小幸福娘扯下一块煎饼,扔到盛有豆浆的碗里,用筷子捣入碗底,使劲搅拌了下,待煎饼泡烂了,重新夹起来,放进嘴里咀嚼几下,使劲的咽下去。 小幸福爹拿起一块煎饼,煎饼太干了,渣子哗啦啦掉了一桌子。老人将昏花的老眼紧紧的贴在桌子上,将掉落在桌子上的煎饼渣一颗颗的捡起来,全部放进了嘴里。“都是粮食啊,哪能糟蹋了。” “这样下去不行啊,咱们娇惯孩子,把唯一的儿子给惯的不成样子了。”小幸福爹一边吃着煎饼渣,一边叹着气。 “你我土都埋到脖子跟了,还管那么多干什么?今天活着喘气吃口饭,还不知道明天早上能睁开眼睛不?”小幸福娘吃泡煎饼卡住了喉咙,忙喝了口凉豆浆,使劲的往外吐着气。 “儿子是咱们的儿子啊,从小当宝贝嘎达似的的疼的,怕冷了怕热了,不让他受一点委屈,”小幸福爹吃一口土豆丝。“哪成想养出个祸害来,连人家强子一根手指头也赶不上,一点也不学好。”嘴里嚼着一口饭的小幸福爹,这一口饭在嘴里嚼半天,怎么也无心咽到肚子里。 “咱们得想办法给他娶个媳妇,有了媳妇管辖着,兴许能走正道。”小幸福爹两眼放光的看着老伴。 “就小幸福那个德行,十里八乡的出名的混球,谁家姑娘眼瞎能跟他?”小幸福娘抬起浑浊的眼睛,看着面前突然来了精神的小幸福爹。“更何况咱家现在这个情况,咱俩这么大年纪了,连个像样的屋都没有,缺心眼的都不愿意嫁过来啊!” “那不一定啊!”来了精神的小幸福爹,咕嘟一声喝下一口豆浆,嘴巴里的饭好不容进了肚子里。“咱们愁着小幸福找不着媳妇,说不定也有的家里愁着找不着汉子呢。“脑子里出现了主意,饭量突然也上来了。小幸福爹将煎饼大口塞进嘴里,用只剩下的几颗大牙使劲的嚼着,夹起一筷子土豆丝放进了嘴巴了,不自觉的夸赞道:“人强子做饭就是好吃,怪不得小幸福把一盆都快吃光了。” “要不咱们托托哑巴娘?”小幸福娘把身体扭向老伴,商议着说。“哑巴娘经常的到外村帮人试试惊吓,扎固些小毛病,认识人多,让她帮着打听打听。就是这事得花钱啊,咱们家里哪有钱啊?前些日子给你拿咳嗽药的钱还都是借的。”说完,小幸福娘重重的低下了头,满头的白发蓬松着,没有一点油气。 “我想好了,咱俩的棺材不是早做好了吗?咱们俩一时半刻也死不了,把两口棺材托哑巴娘找人卖了。”小幸福爹脸上呈现出从来没有过是神采。突然想到了来钱的门路,似乎整个世界都亮堂了许多,原来有白内障的双眼突然间好了起来。 “他爹啊,这可是咱俩早就准备了三年多的棺材啊!”小幸福娘惊讶的抬起头,看着面前兴高列彩的老伴。“棺材可是咱们俩死了以后的房子,小幸福这个德行,你不怕他,找个破席把咱俩扔了?死了连个葬身的地方都没有?” “哪天死谁谁知道呢?两眼一闭什么都不知道了,倒是省事了,死了倒好了,省着活着遭这些罪。活着看着这近三十岁的儿子成不了家,成了有名的二流子、光棍汉,这才是最糟心的啊!老婆子,你说呢?”小幸福爹小声跟老伴商议着。 “要不卖一口棺材?”小幸福娘还是害怕。知子莫如母,自己儿子什么德行她最清楚了,好吃懒做的货,从小养成的脾性,一时半刻是改不了的,活着给他操心一辈子,死了也跟着他遭罪,这辈子,真算是白来一趟了。想着想着,小幸福娘重重的叹了口气。 “咱俩那棺材,按理说应该能卖上价,照我估计,最少能卖一千快钱。卖两副棺材的话,聘礼、娶亲,稍微拾掇拾掇房子,省着花差不多就够了。”小幸福爹托着腮,看着面前的剩饭,突然一声猛烈的咳嗽,把嘴里的饭菜都喷了出来。 “这一阵子咳嗽的厉害,得上医院看看啊!”小幸福娘忙过来给老伴锤锤后背,好半天,小幸福爹才缓过劲来,冲小幸福娘摆摆手,“没事没事的,多喝点水就好了。就这么定了吧,趁着咱们还喘气,把他的婚姻大事给办办,要不然,死了连眼睛也合不上啊!”小幸福爹边喘着,费劲的跟老伴商议着。“你说,是不?” “好吧,听你的。”小幸福娘弯腰拾掇着饭桌上的饭菜,“都凉透了,我加把柴禾热乎热乎吧!” “算了,算了,别忙乎了。”老人冲着老伴摆摆手,扶着灶台慢慢站起来。 “我到院子里剥玉米去,把玉米好好晒晒,看看能不能卖点钱。”小幸福爹边往外走,边说道:“你吃完饭,就到哑巴娘那去一趟吧,看看哑巴娘怎么说。” “不能空着手托人家办事啊,我这带点什么去呢?”小幸福娘有点为难,家里实在是没有能拿的出手的东西。四下张望了下,灶台上还有一小坛子的花生油。“要不送点花生油?”小幸福娘用手拎了下,大约一斤左右,实在有些舍不得,一天三顿饭全靠这点花生油,平日做饭都不舍得多放,今天强子炒菜多放了勺花生油,小幸福爷俩都说饭菜好吃,实在平日饮食是太缺油水了。 “就送过去吧,家里不是还有几个鸡蛋?”小幸福爹两个手搓着玉米粒,抬头跟老伴说。“带点花生油,把鸡蛋捎过去,好好跟人家说说,求人家办事,费点东西算什么,能把这事解决了,比什么都强啊!” 老人手里忙活着,好像身体突然好了一般,心里敞亮无比,虽然咳嗽声还是不断,可是感觉轻松了许多,心难生病体,倘若心里这块大石头去除了,这好日或许就来了吧?老人想象着家里添丁进口的样子,一股喜悦之情灌注了全身,赐予了他无限 ------------ 正文 通灵人  菜市场卖鲜鱼的姓王,大家习惯上都称他老王。 最近有个小女孩总喜欢围在老王摊点前看,不是看鱼,是看老王。老王卖鱼多年了,头一次被人这么盯着看,虽然只是个小女孩,却也被看得不自在。小女孩八九岁模样,长得蛮喜人。老王说:“小姑娘,你买鱼吗,你咋总盯着我看什么?” 小姑娘说:“叔叔,我没有看你,我是在看小弟弟。”什么小弟弟,在哪儿?他就骑在你肩上,小女孩说。老王有些生气,这孩子咋净胡说,就训斥小女孩:“去,去,瞎说什么?” “是真的,叔叔,小弟弟就坐在你肩头。”小女孩一脸认真,老王急了大喊:“这谁家的孩子,赶紧领走了,别让她在这里瞎说,影响我做生意。” 一个妇女闻声赶了过来,拉着小女孩的手说:“小花,你在这里干什么,害的我找了半晌。” “妈妈,我在和小弟弟玩。”小女孩说。 “那有什么小弟弟?” “他就坐在叔叔肩头” “小花,你又开始瞎说了,走,赶紧跟妈妈回家。”妇女一边拉女孩,一边向老王道歉说,这孩子打小就这样,喜欢瞎说。 看着母女二人离去,老王叹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可没想到第二天这个叫小花的小女孩又来了,还是盯着老王看。老王被看得心里发虚,说:“走吧,走吧,别待在这儿了,时间长了别人会把你当疯子的。” 小花说:“叔叔,我不能走,我答应小弟弟每天都要来陪他玩,现在放暑假,我有的是时间,叔叔你就别赶我走,让我和小弟弟玩吧。” 老王恼了,说:“快走,别打搅我做生意,不然就找你大人赔偿我。”见小花母亲来了,老王说:“赶紧带你孩子到医院看看,整天就知道瞎说。” 小花母亲叹口气说:“这孩子打会说话起就经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去医院看了好些次,可医生都说孩子一切正常,我们也没有办法。” 老王说:“那,那你把孩子看好,别再到我这里来瞎说,打扰我做生意。” 小花母亲连连应承,可小花第二天又来了,老王急了就报了警。警察把小花带到一边询问:“你真的看到小弟弟了,他长什么样。”小花点着头说:“小弟弟胖胖的,眼睛大大的,可亲了。”两个警察相互对视了一眼,让小花妈妈看好小花,别再乱跑了。 两天后老王被抓,他是二婚,女人来时带了个五岁的小男孩,那天女人不在家,男孩淘气,老王失手把孩子打死了。他把孩子的尸体藏在了冰柜下面,上面铺满了冰块。然后给女儿说谎孩子丢了,他们还报了警。 那天警察问小花小弟弟的模样,小花说的样子跟女人的儿子极像。警察又听说小花大小就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对老王就产生了怀疑。经过搜查,在冰柜里发现了孩子的尸体。 警察建议小花家人带小花去北京大医院检查检查,但检查结果依然是正常。有懂行的人听说了,说这孩子通灵。 ------------ 正文 穷泼妇  据说住在巷尾的那个老妇人年轻时是个富家小姐,读过不少书,但天生命数薄凉,克死了27岁的丈夫后家道中落。娘家被抄了家,丈夫这边对她甚是刻薄。她只好独自将5个孩子拉扯大。 之后,她便成了有名的穷泼妇,从一个知书达礼的大小姐。 穷泼妇怎么就成为了泼妇呢? 屋里没有劳动力,也没个人愿意帮衬,六张口全靠一双手。以前,她也只是个看看书、做做针线活的女人,哪里下过地。遭遇变故后,除了没日没夜的下地干活就是和巷子里的男人女人骂架。 男人们总是的眼神轻薄她,她当姑娘的时候是出了名的美人,男人都想娶她回家供着,她眼界倒也是高的很,谁也看不上,那些上门求亲的人看都不看就拒绝了。而今她成一个身姿妙曼、风韵犹存的穷寡妇,男人们总归等到报仇的时候,逮着机会便羞辱一番。 女人们总是用粗鄙的言辞辱骂她,即使她唯唯诺诺从未惹谁不高兴。谁让她是一个曾经惹人嫉妒的小姐呢。 她想死,在好多个静谧的夜晚;她不能,当她那五个孩子饿的脸色发青时。那天晚上,惹人怜爱的小女儿哭了整整一夜,黎明十分终是被死神带走了。她伤心欲绝,守着孩子尸体一天一夜,眼泪留干……后来,巷子里的人都说她疯了。她拿着菜刀去那些偷她钱偷她粮食的男人女人屋里不要命的乱砍,要回了不少东西……巷子里的女人依然对她指指点点,但没人敢明目张胆的骂她,男人更是不敢再瞧她了。 母爱是神秘的力量 她就算没日没夜的下地干活,要养活四个娃也是困难的很。后来她又找了个远处的男人,确切说是个情夫。那男人倒是经常跑来帮她干活,人也勤快的很;但好景不长,不到一年就被他女人发现了,在屋里要死要活,又是上吊又是找人;男人一听,害怕了,丢下穷寡妇连夜就摸回屋了,一同丢下的还有个不足一月的孩子。 那寡妇也是有本事,东拼西凑的把五个孩子终是拉扯大了,就是都没读几句书。 后来 屋里没饭吃,大儿子17岁就说了门亲事,入赘到邻村去做了少爷,自此很少回来看过寡妇。二儿子倒是有些本事,会说话,脑袋也灵活,做了些小本儿买卖,赚了几个钱,找了个女人结婚后就搬到城里去了。好景不长,没几年老二就染上了赌隐,钱花光了不说,还到处欠了高利贷,更是天天打女人出气。 老三是个老实人,也许是遗传了穷泼妇的傲气,哪家姑娘都看不上,最后也没女人愿意跟他了。他木讷的很,除了下地干活也是啥也干不了,理所当然的和穷寡妇一起生活。头两年还好,穷寡妇身体硬朗,帮着干不少活,几年后,在一次砍柴时摔下了山,腰折了,再也干不了重活。从此老三明里暗里的辱骂她,赶她走,可她又能去哪里呢,只能夜里偷偷的抹眼泪。她咬着牙,给老三洗衣做饭,不敢停下休息。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五个子女有时候也“商量”扶养老人的事,谁都有理由推脱,谁都不担这事儿,听说还专门找人给穷泼妇算了命,那长胡子先生说“还活的久呢~”,事情终是石沉大海,没人敢主动说话了。老三见这情形,心里更是不满,天天拿老人出气,指望着泼妇自己走。后来,穷泼妇还是被分了家。